建設開發公司起重機械的管理培訓課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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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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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7月,起重機械的管理,1、資質1.1產權單位1.2拆裝單位1.3基礎預埋件單位2、合同、協議2.1總包、產權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2.2總包、拆裝單位簽訂的合同、協議3、專項施工方案及審批3.1群塔方案的編制與審批3.2基礎方案3.3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單獨編制)3.4起重機械安、拆方案3.5起重機械附著錨固方案4、起重機械驗收4.1起重機械進場驗收表,4.2地基承載力報告4.3鋼材試驗報告4.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4.5基礎混凝土強度報告4.6起重機械基礎驗收表4.7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4.8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告知確認單4.9起重機械拆裝統一檢查驗收表4.10起重機械安裝完畢驗2、收記錄4.11起重機械頂升驗收記錄4.12起重機械附著錨固驗收記錄4.13安裝自檢表4.14第三方檢測報告,4.15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聯合驗收表4.16北京市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表5、運行控制5.1平面布置圖5.2施工現場設備臺賬5.3旁站記錄(安裝、拆除、錨固、頂升)5.4起重機械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5.5起重機械維保記錄5.6月檢記錄5.7周期檢查記錄5.8垂直偏差記錄5.9接地電阻記錄6、安全技術交底6.1安全技術交底匯總表,目 錄,6.2安全技術交底(安全專項方案)7、應知應會7.1特殊工種教育記錄7.2安全知識考核匯總表7.3特殊工種教育考核7.4施工人員信息檔案8、檢查及整改8.1北京3、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8.2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記錄表8.3上級檢查隱患通知單及整改反饋記錄,依據DB11/383-2017中的6.8.1施工現場使用塔式起重機的,總承包單位應查驗并收集整理下列資料:1租賃單位的建筑起重機械租賃企業備案和信用評價記錄單;2租賃單位和承租單位簽訂的北京市建筑施工設備服務合同京建發【2015】339號和安全管理協議書;DB11/383-2017中條文說明中的6.8.1中的 2塔式起重機進場安裝前,產權單位需向總承包單位提供如下資料,總承包單位報監理單位審核后備案留存:1)塔式起重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2)北京市建筑起重機械租賃企業信用評價等級證書或建委備案 證明;4、3)塔式起重機建委登記編號證書復印件;提供審核資料的單位應在相關資料上蓋章確認。依據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166號文)、北京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京建施(2008)368號),1、資質1.1產權單位,依據DB11/383-2017中的6.8.1中的3拆裝單位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專項施工方案、拆裝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DB11/383-2017中條文說明中的6.8.1中的 2塔式起重機進場安裝前,產權單位需向總承包單位提供如下資料,總承包單位報監理單位審核后備案留存4)安裝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復印件;5)安裝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5、;6)安裝專項施工方案;7)用于安裝塔式起重機輔助流動式起重機械檢驗報告、起重性能表、司機操作證等;8)塔式起重機租賃、安裝合同;租賃、安裝安全管理協議;9)進行安裝施工的作業人員、專職安全員等上崗證書復印件;10)起重機械維修保養制度、拆裝事故應急救援預案。11)塔式起重機拆裝、使用說明等資料。提供審核資料的單位應在相關資料上蓋章確認。,1、資質1.2安裝單位,依據DB11/383-2017中的第6.8.3條塔式起重機安裝前,應填寫塔式起重機基礎驗收記錄(表 AQ-C8-1-2),并留存基礎混凝土強度報告、鋼筋隱檢記錄、預埋件合格證明等相關資料。,1、資質1.3基礎預埋件單位,2、合同、協議6、2.1 總包、產權單位簽訂的合同2.2 總包、權單位簽訂的協議,依據關于印發北京市建筑施工設備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京建發【2015】339號,安全管理協議,總包單位沒有單獨與機械安裝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不符合建設部166號令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要求(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安裝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2、合同、協議2.3總包、拆裝單位簽訂的合同2.4總包、拆裝單位簽訂的協議,關于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承包合同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2014.6.4發布,安全管理協議,總包單位沒有單獨與機械安裝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不符7、合建設部166號令第十一條第二款的要求(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與產權、安裝單位簽訂建筑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安全協議書);,3、專項施工方案及審批3.1群塔方案的編制與審批,3、專項施工方案及審批3.2基礎方案,3.3起重機械事故應急預案(單獨編制),3.4起重機械安、拆方案,3.5起重機械附著錨固、頂升方案,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方案應當由拆裝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由由所在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要求,拆裝方案應報項目部技術人員審核,項目總工程師審批,項目審批結束后應當上報報監理單位批準實施。,4、起重機械驗收4.1起重機械進場驗收表,塔式起重機進8、場驗收表,由項目機械管理人員組織對進場起重機械進行進場驗收,變幅機構,起升機構,回轉機構,回轉機構,駕駛室,依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中的第 3.5在塔身底部易于觀察的位置應固定產品標牌。標牌的內容應符合GB/T 94621999中7.1.1的規定。在塔機司機室內易于觀察的位置應設有常用操作數據的標牌或顯示屏。標牌或顯示屏的內容應包括幅度載荷表、主要性能參數、各起升速度檔位的起重量等。標牌或顯示屏應牢固、可靠,字跡清晰、醒目。,配電箱,一、塔式起重機的分類,1、按架設方式塔機按架設方式分為快裝式塔機和非快裝式塔機。2、按變幅方式(1)小車變幅塔機指通過起重小車沿起重臂運行進行9、變幅的塔式起重機。按臂架小車軌道與水平面的夾角大小又可分為水平臂小車變幅塔機和傾斜臂小車變幅塔機(2)動臂變幅塔機指通過臂架俯仰運動進行變幅的塔式起重機。3、按臂架結構型式(1)小車變幅塔機A、按臂架結構型式可分為:定長臂小車變幅塔機;伸縮臂小車變幅塔機;折臂小車變幅塔機B、按臂架支承型式可分為:平頭式塔機和非平頭式塔機。,按塔式起重機有無運行機構分,(1)移動式塔式起重機(2)固定式塔式起重機1)附著式2)內爬式,三、塔式起重機的構成,任何一臺塔式起重機,不論其技術性能還是構造上有什么差異,總可以將其分解為:金屬結構、工作機構和驅動控制系統三個部分。,塔式起重機的金屬結構,金屬結構是塔式起重10、機的骨架。它承受著起重機自重以及作業時的各種外載荷,是塔式起重機的主要組成部分。因此,金屬結構各組件的完好、安裝拆卸,對塔式起重機可靠性、安全性等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塔式起重機的金屬結構部分包括底架、塔身、回轉支座、塔帽、臂架、平衡臂、通道和平臺。,(一)塔式起重機的金屬結構,金屬結構是塔式起重機的骨架。它承受著起重機自重以及作業時的各種外載荷,是塔式起重機的主要組成部分。因此,金屬結構各組件的完好、安裝拆卸,對塔式起重機可靠性、安全性等都有著重要的意義。塔式起重機的金屬結構部分包括底架、塔身、回轉支座、塔帽、臂架、平衡臂、通道和平臺。,【塔頂】,塔頂是一個斜錐體,上端通過拉桿與起重臂和平衡臂連11、接并使二臂保持水平,下端用4個銷軸與回轉塔身連接,為了安裝起重臂拉桿和平衡臂拉桿,在塔頂上部設有工作平臺和滑輪組。,【基礎節、塔身】,基礎節 塔身(標準節和套架),依據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中的第 6.11頂升橫梁防脫功能自升式塔機應具有防止塔身在正常加節、降節作業時,頂升橫梁從塔身支承中自行脫出的功能。,1.產品銘牌2.鋼印,塔身節按設計強度設計有不同規格,有加強節(或基礎節)和標準節,加強節之間用8-M24特制高強度螺栓連接,標準節之間用8-M24特制高強度螺栓連接,每三節有一休息平臺,同一規格標準節具有互換性.,【回轉支座】,上回轉支座下回轉支座,【臂架、平衡臂】,回轉12、機構,回轉機構是為塔機上部回轉提供動力的傳動裝置,它能使起重臂架作360的回轉,改變吊鉤在工作平面內的位置,目的是用來擴大塔式起重機的工作范圍,提高工作效率;該裝置由力矩電機、行星減速器、小齒輪等組成、為了控制其回轉范圍,通常還裝有回轉限位器。,某廠QTZ63型塔機回轉機構,塔式起重機的電動回轉機構常配有制動器,一般采用可操縱的常開式制動器,以避免制動作用過猛,遇有強風時,亦能自動回轉到順風位置,減小傾覆危險(采用常開式制動器時,應有制動器制動后的鎖住裝置)。,塔式起重機的變幅機構,塔式起重機的變幅機構可能改變吊鉤的幅度位置,用來擴大塔式起重機的工作范圍,提高工作效率;塔機的變幅機構按工作性質13、可分為:非工作變幅機構:只在空載時改變幅度,調整塔式起重機取物裝置的工作位置,變幅速度較小,在裝卸重物過程中幅度不再改變。工作變幅機構:能使塔式起重機在帶載情況下變幅,能更好地滿足裝卸工作需要,使用較頻繁,變幅速度較高,通常配有限速和防止超載的安全裝置。塔機的變幅機構按運動形式可分為:動臂式變幅機構:通過吊臂俯仰實現變幅,通常用鋼絲繩滑輪組(使用較多)、液壓油缸使吊臂做俯仰運動實現變幅。小車變幅機構:通常分為自行式和繩索牽引式兩類,,自行式驅動裝置裝置在小車上,牽引式是通過牽引機構的運動,使起重小車沿吊臂上的軌道(弦桿)移動實現變幅的,適用于大幅度、起重量較大的起重機。,回轉塔身,回轉塔身下端14、用銷軸與上支座相連接,上部與塔頂銷接,前后兩端耳板分別與平衡臂和起重臂連接。上部裝有起重量限制器。,用銷軸與上支座相連,與起重臂連接,與平衡臂連接,塔式起重機的工作機構,塔式起重機的工作機構是為實現塔式起重機不同的機械運動要求而設置的各種機械部分的總稱。包括起升、回轉、變幅、運行等機構,對快速安裝式塔式起重機還應有架設機構(立塔、塔身伸縮、展臂等),對非快速安裝的塔式起重機則還有有頂升機構。各個工作機構,既可單獨工作,也可根據需要23個機構協同配合工作,以利于加快施工速度。,塔式起重機的小車變幅機構(牽引式),多極電機連接行星齒輪,帶動變幅卷筒運動,通過變極獲得不同變幅速度;減速機置于卷筒內。15、電機尾部帶有一盤式制動器,當小車電機斷電時延時制動。幅度限位器用于防止誤操作,使小車在碰到起重臂根處的緩沖器前即停止運行。,幅度限位器,一般情況下起升機構由電機通過齒形聯軸節帶動減速箱(在減速箱輸入軸端裝有常閉式液力推桿制動器),再驅動卷筒(有的在卷筒一側裝有高度限位器)、滑輪組運動,配有起升制動器。起升機構能使塔式起重機的起升獲得不同的起升速度。如某型塔機當采用2繩時起升速度可達80m/min、40m/min、10m/min,當采用4繩時可達40m/min、20m/min、5m/min。,1-電動機;2-聯軸器;3-減速器;4-卷筒;5-導向滑輪;6-滑輪組;7-吊鉤;8-制動器,3,8,116、,4,高度限位器,高度限位器,8,4,3,1,QTZ160(TC6020)塔機塔式起重機的起升機構,采用雙速繞線電機串電阻調速,獲取不同工作速度,配置渦流制動器,獲取穩定下降速度,實現起升機構的平穩啟制動、高速工作、緩慢就位的功能。塔式起重機起升機構的制動器應是常閉型的,與電動機聯鎖,即電機通電時松閘,斷電時上閘,以保證起升機構工作正常,安全可靠。,電機,制動器,卷筒,減速器,導向輪,塔式起重機的頂升機構,頂升機構使塔式起重機的回轉部分升降,從而改變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高度。塔式起重機的頂升機構通常有繩輪頂升機構、鏈輪頂升機構、齒條頂升機構、絲杠頂升機構和液壓頂升機構等類型。目前,自升式塔式起重機17、的頂升機構多為液壓頂升機構,圖為某型塔式起重機的頂升機構示意圖1-液壓機組;2-液壓油缸支架;3-液壓油缸;4-頂升扁擔梁;5-頂升爬爪;6-塔身標準節;7-塔身基礎加強節;8-支承銷;9-爬升框架;10-導向楔緊裝置,頂升機構,主要包括油箱、電動機、油泵、分配閥、高壓管、油缸等部1.油箱:油箱是由3mm鋼板焊接而成,采用立式電動機。加油口在油箱上蓋,對加入油箱的油進行第一次過濾,油泵吸油口裝有濾油器,使進入油泵的油進一步過濾。2.油泵:一般情況下配套40以下泵站為16Mpa的齒輪泵,6380泵站為壓力20Mpa的齒輪泵或32Mpa的柱塞泵。3.分配閥:本泵站采用了M機能的手動換向閥,在換向閥18、處于中立位置時系統能自行卸荷,換向閥上裝有溢流閥、單向調速閥等。4.高壓油管:本系統采用8*2或10*3的油管,油管頭為壓制的專門油管接頭。5.油缸:本系統采用油缸的型號為HSGK雙作用單活塞桿油缸,油缸頭采用卡鍵式。,某型塔機液壓頂升系統示意圖,塔機的頂升機構,塔式起重機的控制系統,塔式起重機的各個工作機構的電動機的起動、止動、換向以及變速等運動都是通過控制系統來實現的。控制系統通常由控制電路和聯動操作臺組成??刂齐娐返闹骺叵湟话阄挥谒狡鹬貦C平衡臂前部,回轉及起升電阻箱設在主控制箱旁邊;駕駛室控制箱設于駕駛室內。,左操縱箱(變幅和回轉)右操縱箱(起升)1-操縱桿;2-急停按鈕;3-起動按鈕19、;4-停止工示燈;5-工作指示作指燈;6-超重減速指示燈;7-超重指示燈;8-超力矩指示燈;9-電鈴按鈕;10-回轉制動開關,塔式起重機的駕駛室,某型塔機的駕駛室和內置聯動操作臺,四、塔式起重機的主要性能指標,1、塔式起重機的起重量塔式起重機的起重量是是指塔式起重機能吊起重物的質量Q包括:(1)、最大起重量最大起重量指塔式起重機起重臂處于最小幅度時允許起吊的最大起重量。一般塔式起重額定起重量是指最大起重量(銘版上標定的起重量)。(2)、最大幅度起重量塔式起重機最大幅度起重指起重本臂處于最大幅度時允許起吊的最大起重量。2、起升高度指塔機運行或固定獨立狀態時,空載、塔身處于最大高度、吊鉤處于最小幅20、度處,吊鉤支承面對塔機基準面的允許最大垂直距離。3、工作幅度塔式起重機的工作幅度指額定起重量下起重機固轉中心軸線到吊鉤中心的水平距離,用R表示(m),4、工作速度塔式起重機的工作速度主要包括起升、變幅、回轉和行走的速度。,5、最大起重力矩指塔機最大額定起重量重力與其在設計確定的各種組合臂長中所能達到的最大工作幅度的乘積。,QTZ630(QTZ5013)起重指標,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可分為以下幾類:超載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用在不設中央集電環的塔式起重機、變幅行程限位器、運行限位器僅用于軌道行走)安全止擋和緩沖器(對變幅和運21、行有行程限制的運動),塔機的安全保護裝置,塔式起重機安全裝置的作用是防止塔式起重機司機誤操作及疏忽操作而引起塔機的惡性事故。塔式起重機安全裝置在塔機上的大致安裝位置見圖,4.4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依據塔式起重機混凝土基礎工程技術規程含條JGJ/T187-2009規范中第8施工及質量驗收里的內容進行驗收。,4.5基礎混凝土強度報告,依據塔式起重機混凝土基礎工程技術規程含條JGJ/T187-2009規范中第8.1.3安裝塔機時基礎混凝土應達到80 以上設計強度,塔機運行使用時基礎混凝土應達到100 設計強度。,4.6起重機械基礎驗收表,編制依據:京建施【2008】368號 第三十六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22、應當履行下列安全職責:(一)向拆裝單位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施工資料(如基礎地質條件資料、混凝土的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確保建筑起重機械進場安裝、拆卸所需的施工條件。,塔式起重機拆裝統一檢查驗收表AQ-C8-2-1,4.7施工現場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4.8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安裝告知確認單,收到安裝告知確認單之后才能安裝作業。,4.9起重機械拆裝統一檢查驗收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17,4.11起重機械頂升驗收記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17規范中的起重機械拆裝統一檢查驗收表,4.12起重機械附著錨固驗收記錄,建筑工程施23、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17規范中的起重機械拆裝統一檢查驗收表,4.13安裝自檢表,建筑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4.14第三方檢測報告,檢測報告:1、安裝驗收合格之日(以檢測報告為準)起30內,項目部應當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業主管部門辦理起重機械使用登記備案。2、檢驗結論:經檢驗有不合格項,產權單位整改回復單據。項目部收集,附檢測報告后已備檢查。,建筑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17,4.15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聯合驗收表,4.16北京市起重機械使用登記表,5、運行控制5.1平面布置圖,5.2施工現場設備臺賬,機械設備安24、裝完畢,做臺帳。,5.3旁站記錄(安裝、拆除、錨固、頂升),例:1.安裝人員的證件對照;2.技術交底(項目、拆裝單位);3.警戒區域;4.安裝過程留影像照片;5.安裝完畢自檢;6.第三方檢測;7.聯合驗收;,5.4起重機械運行記錄(交接班記錄),5.5起重機械維保記錄,起重機械 檢查與維護規程第3部分:塔式起重機GB/T 31052.3-2016,5.6月檢記錄,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檢驗規則DB11/611中的要求進行驗收,5.7周期檢查記錄,建筑塔式起重機安裝、使用、拆卸安全技術規程JGJ196-2010,5.8垂直偏差記錄,垂直度觀測:1、基礎預埋件或預埋支腿安裝;2、安裝完畢需垂直度觀測;25、3、頂升、錨固需垂直度觀測4、每月最少一次垂直度觀測;5、大風、大雨天氣需垂直度觀測;,5.9接地電阻記錄,接地電阻記錄:1、基礎制作需接地電阻測試;2、安裝完畢需接地電阻測試;3、每月最少一次接地電阻測試4、大風、大雨天氣需接地電阻測試,8.1北京市施工現場檢查評分記錄,資質、合同:安裝資質,合同、安全協議人員資質:司機、拆裝、信號工作業指導書:拆裝方案,安全專項方案,多塔 作業方案,交 底:安全、技術交底管理檔案:產權備案,安裝告知,使用登記,檢測報告操作記錄:安裝驗收記錄,頂升、附著記錄,維護保養記錄,資料,檢查項目,塔式起重機,安全裝置:載荷,行程,起升,回轉,變幅基礎:承載能力,排水26、,接地結構:無變形,開焊,開裂,銹蝕機構:卷筒,滑輪,吊鉤,設置防脫槽裝置其它:鋼絲繩,吊索具,檢查項目,檢查項目,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安全裝置:吊籠防墜安全裝置,超載檢測裝置 上、下行程開關,上、下極限開關防護:地面圍欄,停層平臺其它:吊籠門,鋼絲繩,附墻架,塔式起重機安裝方案的內容,塔式起重機拆除方案的內容,任務書沒有現場圖,無法指導安裝。,方案規定錯開2個標準節但實施過程沒有落實,資料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填寫內容不全,使用標準錯誤,資料方案,方案的基本要求符合實際情況內容涵蓋作業全過程具有指導意義審批手續完備,未填寫高度,建議填寫數據,資料檢查記錄,自檢記錄填寫錯誤,資料檢查記錄,安裝27、高度和檢驗時間的不一致,資料檢查記錄,定期對吊索具進行檢查,落實了166號令第19條第十九條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的建筑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進行經常性和定期的檢查、維護和保養,并做好記錄。使用單位在建筑起重機械租期結束后,應當將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移交出租單位。建筑起重機械租賃合同對建筑起重機械的檢查、維護、保養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資料檢查記錄,資料檢查記錄,塔尖主肢結構開裂,塔式起重機主要承載結構(塔尖主弦桿)開裂(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2006中第4.7條的規定要求),附著裝置,附著的接長缺少計算和焊接檢驗。不符合166號令第20條第二十條建筑起重機械在28、使用過程中需要附著的,使用單位應當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并按照本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筑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需要頂升的,使用單位委托原安裝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按照專項施工方案實施后,即可投入使用。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和附著裝置。,附著桿的結構形式不同,調整螺栓,用鐵絲代替開口銷,附著連接處銷軸受力發生變化,附著裝置,附著變形,附著桿變形,附著的連接,附著間距?,結構連接,螺栓連接,鋼絲繩,主卷揚鋼絲繩排繩混亂,與損壞的鋼絲繩放脫槽裝置干涉,造成鋼絲繩壽命的急劇減少。,鋼絲繩,鋼絲繩防脫29、槽裝置,吊鉤滑輪組鋼絲繩防脫裝置失效。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6.6條的規定(滑輪應設有鋼絲繩放脫槽裝置,該裝置與滑輪最外緣的間隙不應超過鋼絲繩直徑的20%)。,鋼絲繩端部固定,GB/T5976-2006中附錄A.1的規定(鋼絲繩夾應把夾座扣在鋼絲繩的工作端上,U形螺栓扣在鋼絲繩的尾段上)。,鋼絲繩與鋼結構的磨擦,鋼絲繩與變幅小車車架干涉,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失效,調整螺栓未有效固定。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6.2.2條規定(當起重力矩大于相應工況下的額定值并小于額定值的110%時,應切斷上升和幅度增大方向的電源),鋼絲繩防脫槽裝置,損壞的防脫30、槽裝置。違反GB5144中第6.6鋼絲繩防脫裝置滑輪、起升卷筒及動臂變幅卷筒均應設有鋼絲繩防脫裝置,該裝置與滑輪或卷筒側板最外緣的間隙不應超過鋼絲繩直徑的20%。吊鉤應設有防鋼絲繩脫鉤的裝置。,鋼絲繩防脫裝置損壞。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6.6條的規定(滑輪應設有鋼絲繩放脫槽裝置,該裝置與滑輪最外緣的間隙不應超過鋼絲繩直徑的20%)。,鋼絲繩防脫槽裝置,鋼絲繩滑輪破損,主卷揚鋼絲滑輪破損,極易造成鋼絲繩切斷。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5.4.5條的規定(滑輪輪緣破損應報廢)。,斷繩保護,小車斷繩保護裝置失效。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6.4條規31、定(小車變幅的塔機,變幅的雙向均應設置斷繩保護裝置)。,緊急斷電開關,急停按鈕未安裝。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8.3.2條規定(塔機應設置非自動復位的,能切斷塔機總控制電源的緊急斷電開關)。,回轉限制器,回轉限位器失效。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6.3.4條的規定(回轉部分不設集電器的塔機應安裝回轉限位器)。,司機室,司機室內臨電使用刀閘開關。群塔作業環境時司機室側面觀察不便。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4.6.2條規定(司機室門、窗玻璃應使用鋼化玻璃或夾層玻璃)。,司機室,司機室玻璃破損。違反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5144-2006中4.6.6條的規定(司機室應通風、保暖和防雨)。,主卷揚制動,主卷揚制動片磨損嚴重,已接近報廢狀態,環境,起重臂距離已有建筑物較近,易造成與吊籃碰撞,設備防護,用鐵絲固定護欄,,基礎,基礎基礎支撐桿支頂在設備結構上,防護,塔式起重機覆蓋范圍內變壓器未搭設有效的防護,設備,左:平衡臂護欄損壞下:基礎節斜支撐與塔身連接處缺少緊固螺栓,建議,培訓專業人員安裝維修檢查落實檢查制度安全員、監理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