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項目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及要求(14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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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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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項目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及要求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至xx工程質量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為明確工程技術人員職責,保證本項目的工程質量,減少質量不合格引起的不必要損失,不斷提高在公路工程市場中的競爭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著重強調對每一道工序進行工序前檢查,工序中監督,工序后檢測,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每一道工序驗收合格簽字確認后方可進入下道工序。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項目經理對工程負全面管理責任,項目總工對工程質量負管理責任。項目經理部建立健全質量管理組織機構。成立質檢部和試驗室,檢測人員必須具有上崗證2、或相應資格,在項目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嚴格按照相關規范、標準、規定、設計進行檢查、監測,對項目經理負責。對違反工程質量管理制度造成質量責任事故的人員,將按不同程度給予批評教育和經濟處罰,直至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三章施工質量管理制度第一條測量放樣復核制度:一、施工復測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實施。二、復測工作應在開工前完成,中樁、基線樁、導線樁、水準基點樁加密應滿足分項施工放樣的需要,涵洞、墩臺定位(中心樁)宜在復測中完成。三、復測成果應系統地整理成文項目總工程師簽發,及時發至作業層技術部門據以引用。四、各類樁位要妥善保護,根據情況加固,并在現場作明顯標識,以防誤用;在施工影響范圍內的樁要設護樁或外移樁,3、引護樁示意圖;定期檢查樁位是否移動、下沉,發現后應采用可靠方法重新補設定位,重新測量。五、測量復核的基本要求(一)執行有關測量技術規范和標準,按照規范技術要求進行測量作業、檢查和驗收,保證各項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二)測量樁位的交接必須由雙方持交樁表在現場核對、交接確認。遺失的堅持補樁,無樁名者視為廢樁,資料與現場不符的應予更正。(三)用于測量的圖紙資料應認真研究復核,必要時應作現場核對,確認無誤無疑,方可使用。抄錄已知數據資料,必須核對,兩計算人應分別獨立查閱抄錄,并互相核實。(四)各種測量的原始觀測記錄(含電子記錄)必須在現場同步作出,嚴禁事后補記、補繪。原始資料不允許涂改。不合格時,應按4、規范要求補測或重測?,F場實施測量作業,必須使用專業記錄簿逐項記錄測量數據。測量記錄不得涂改、撕毀,如有誤可作明顯的勘誤記號標識。記錄中參加人員、設備、日期、地點、天氣、工程地點(部位)等事項應填寫完備、清楚,并有測量人員簽字。記錄數據必須真實反映操作過程的實際情況,在通常情況下應有計算結果,并附有相應結論。(五)測量的外業工作必須有多余觀測,并構成閉合檢核條件。內業工作應堅持兩組獨立平行計算并相互校核,校核無誤后方可使用。在申報監理工程師復測時,必須同時報送內業測量資料。(六)利用已知成果時,必須堅持“先檢測后利用”的原則,即已知成果檢測無誤和合格時才能利用。(七)測量工作應根據人員和儀器設備5、狀態選擇方法。所有儀器必須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在使用全站儀等數字化測量儀器時,必須有誤監測手段,對各種誤操作必須有查錯功能和糾錯能力。(八)重要定位和放樣,必須堅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進行復核測量,采用不同方法分別進行計算,并報請項目總工程師審核、簽認后執行。重要工程、控制工程、貫通測量等測量必須有測量成果書,報請項目總工程師簽認。測量成果書應資料齊全,計算準確,文字清楚,簽字齊全。測量成果資料(書)為受控資料,應按受控資料的有關規定辦理。(九)堅持貫徹“未經復測的工程不準開工;上一工序結束,下一道工序未經測量放樣時,不得繼續施工”的原則。(十)施工技術人員暫離崗位或調轉時,必須進行測量工作移交6、。內容包括:施工樁位現場點交(并附樁位示意圖、中線、水準基點表);測量記錄、測量成果書等。在有條件時進行復測后方可移交。移交工作由項目部測量工程師負責組織,辦理交接清單,雙方簽字。六、對測量復核制度執行不力,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對相應測量及復核人員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并對責任人員進行經濟處罰。第二條主要材料進場檢驗制度一、主要材料包括:建筑鋼材、水泥、中粗砂、碎石、混凝土外加劑、礦物外摻料、砌體材料、防水材料、工程用水、瀝青和路基填料等。二、主要材料進場后,現場技術負責人應提前12小時通知試驗工作人員,約定具體的取樣時間,由試驗工作人員和現場技術員根據相應規范規定的頻次進行取樣,填寫送樣單后送往7、項目部試驗室進行檢驗,對于項目部試驗室無法完成的項目,由試驗室派人送往具有相應等級資質的檢驗單位進行檢驗。同時,按規定邀請相關人員(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參加。(一)鋼材的檢驗:鋼材進場后,必須按批委托項目經理部試驗室做力學性能和工藝性能試驗符合要求才能使用。檢驗數量:以同牌號、同爐號、同規格、同交貨狀態的鋼筋,分別進行,不足一批也按一批計。(二)水泥的檢驗:(散裝)水泥進場時,必須按批對其品種、級別、包裝或散裝倉號、出廠日期等進行驗收,并委托項目經理部試驗室對其強度、凝結時間、安定性進行試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同時要滿足本工程技術標準的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同生產廠家、同批號、同品8、種、同強度等級、同出廠日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散裝水泥每500噸為一檢驗批次,袋裝水泥每200噸為一檢驗批次,當不足上述數量時,也按一批計。(三)砂、石料的檢驗:粗、細骨料都應按批進行檢驗,其中每批隨機抽樣檢查不應少于四次,發現不合格時應立即通知現場收料人員停止收料。細骨料顆粒級配、壓碎指標值、針片狀顆粒含量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二者同時要滿足本工程技術標準的設計要求,同產地、同品種、同規格連續進場的粗、細骨料每400方或600噸為一檢驗批次,不足400方或600噸也按一批計。(四)瀝青的檢驗:必須按批次對針入度、延度、軟化點進行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同時要滿足本工程技術標9、準的設計要求。檢驗數量:同生產廠家、同批號、同品種、同等級、且連續進場的瀝青,每100噸或每車為一檢驗批次,當不足上述數量時,也按一批計。(五)砌體材料的檢驗:必須按產地對強度進行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同時要滿足本工程技術標準的設計要求。(六)路基填料:必須對填料進行承載比檢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規定,同時要滿足本工程技術標準的設計要求。(七)外加劑的檢驗:必須按批對減水率、坍落度、凝結時間差、抗壓強度比進行檢驗,其質量標準除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和其他環境保護的規定外,同時要滿足本工程技術標準的設計要求。同生產廠家、同品種、同批號、同出廠日期且連續進場的外加劑,每50噸10、為一批,不足50噸時,也按一批計。三、試驗室在收到試驗樣品后須在規范要求的試驗時間再加1個工作日之內出具正式的試驗報告。(一)如檢測結果不符合技術標準要求,試驗室應根據相關規范要求重新進行復檢或委外檢測,第二次檢測結果仍不合格時,試驗室須及時上報項目總工程師,由項目總工程師通知相關分部及時處理或直接將該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場。(二)原材料檢驗合格后,試驗室應在規定時間內,出具相應材料試驗報告。第三條技術交底制度一、項目經理部總工程師、各主管工程師應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設計交底,對施工調查和設計文件審核中發現的問題提交建設、設計單位解決。二、項目經理部主管工程師應向其他生產、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和作業層的11、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進行本工程綜合性技術交底。交底前應作充分準備,以會議宣講和書面形式交清設計意圖和主要標準、施工安排、技術措施、工程的特點和特殊要求。三、技術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需要大量、長期反復進行交底工作,在其工作量中占有很大比例的份額,是技術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技術交底的偶然疏漏就有可能造成極大的損失,技術人員應加強責任心,仔細核對交底內容,技術交底執行技術復核制。四、技術交底要求:1、重點工程,必要時由上一級技術人員共同參加。2、項目總工程師應組織對分部進行綜合性技術交底。綜合性技術交底的內容:工程主要技術條件、設計標準;工程部位及組成;主要的施工方法及施工步驟,施工場地布置;施工準備工作12、;使用的機具設備;材料的規格、數量、質量要求及使用部位;混凝土的強度等級、使用部位及配合比;勞力組織;創優計劃、主要質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及環保措施;科研項目和實施計劃;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等。3、分部技術人員對施工班組進行單項技術交底,技術交底必須有書面資料,且有編制、審核、接受人簽字,并標注日期。交底內容包括:分項工程名稱、規范設計標準要求、主要質量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和環保措施。技術交底書面資料應填寫清楚,復制若干份。交底人和接受人應當面交接、解釋明白確認無誤后雙方簽認,其中一份由交底人留存備查。4、各級技術人員不得將設計文件、標準圖、施工組織設計等不加標注和修訂簡單13、復印分發,必須對原圖和資料進行分解,重新組合并附加解釋,對可能疏忽的細節要特別說明,提出工藝標準、質量標準和克服通病的措施;對于重要、復雜的工藝等,要制定專項技術交底或作業指導書予以明確。對基層單位或人員的技術交底必須要有明確的工藝標準及操作要求。五、工程技術人員應建立自己工程范圍內技術交底臺帳。六、xx技術交底復核制。(一)綜合性技術交底由總工程師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并復核,項目總工程師簽發。(二)作業層技術交底由分部技術人員編制,分部主管工程師復核。(三)各級技術人員應仔細核對交底內容,確保技術交底正確無誤。第四條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使用管理制度一、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以技術先進、經14、濟合理為原則,提倡使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二、使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必須取得相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并制定專項施工技術方案,項目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三、在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使用中建立跟蹤監視測量制度,由專人負責,并將結果階段匯總報質檢部。四、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取得成效后,要及時查找不足、總結經驗,匯總成果報質檢科后在全局推廣應用。第五條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檢查、申報、簽認制度一、項目質檢部負責產品監視和測量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做好相應的監督檢查記錄,對各分部產品監視和測量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二、試驗室負責產品試驗的實施和出具試驗報告。三、所有工序的轉交必須由專職質檢人員15、的簽字認可,并在所規定的檢驗和試驗完成或必須的報告收到后,才能轉入下一關系密切工序;來不及檢驗的試驗的工序、分項、分部工程需例外放行的,僅限于可追回的且不影響下道工序質量的工序項目。放行的同時應進行檢驗和試驗,發現問題立即追回。四、分項工程驗收由分項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部質檢人員共同參加驗收,并填報“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合格后報請現場監理檢查驗收。五、分部工程由分部技術負責人和項目部質檢人員共同參加驗收,填報“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報請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六、單位工程完工后由項目總工程師組織工程部、質檢部進行自檢。合格后,報請駐地監理工程師驗收。第六條隱蔽工程驗收制度隱蔽工程的檢驗應在工程隱蔽前進行。隱蔽工程驗收程序:由該項隱蔽工程技術主管組織自檢,經認定全部符合技術要求后,報項目部質檢人員檢查認可,報請監理工程師檢查驗證,監理工程師檢查驗證合格簽字后,拍照或者攝像取證,該項工程方可進行隱蔽,進入下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