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建設計劃項目管理制度(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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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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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建設計劃項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建設項目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1、為加強學校建設計劃項目管理,規范項目建設工作,提高項目管理水平,保證建設計劃順利實施,根據國家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寧鄉縣學校建設項目計劃管理制度。2、建設計劃以提高全縣教育改革發展水平為目標,以加強基礎建設、隊伍建設、完善內部管理為保障,切實加強內涵建設,通過建設,使項目學校成為省、市、縣的示范、提高質量的示范和辦出特色的示范。3、建設計劃堅持“省市引導、縣級政府為主、教育局實施”的原則,采取縣政府、縣教育局和項目學校分級管理的方2、式,以學校管理為基礎,縣級政府管理為主。同時,各部門、單位和社會有關方面有效參與和支持。4、實施建設計劃所需資金主要由縣政府統籌。地方財政安排相應的經費予以支持。第二章管理職責5、由教育局制定項目建設的總體規劃和規范要求,制定項目管理辦法等,對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負責統籌指導建設計劃的相關工作;(二)制定相關政策、管理規定和績效考核辦法等;(三)組織專家復核地方上報的項目學校名單、項目建設實施方案和任務書及項目建設進展報告等;(四)按計劃組織開展政策發布、業務咨詢和培訓等工作;(五)建立項目建設信息采集與績效監控系統,開展年度績效考評工作;(六)協調、指導3、項目學校的項目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調研督查、年度檢查、項目驗收、掛牌表彰、成果宣傳等。6、縣人民政府是項目實施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門,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按照上級領導要求,組織本地區項目學校的申報、評審和推薦工作;(二)負責指導、檢查、監督本地區項目學校的項目建設工作,監督本地區項目學校按項目建設任務書完成建設任務,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三)負責統籌落實和籌集項目學校的建設資金,對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四)向省市相關部門報送本地區項目建設階段進展報告和項目完成總結性報告。7、縣教育局是項目學校的主管單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按照上級有關領導的要求,指導所4、屬學校進行項目申請,確保落實相關政策;(二)負責指導、檢查所屬項目學校的項目工作,監督項目學校定期進行自查,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三)按要求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和縣人民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報送所屬項目學校項目建設階段進展報告和項目完成總結性報告。8、項目學校法人代表為項目建設監督人。項目學校應設立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本校項目建設的規劃、實施、管理和檢查等工作,接受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對項目實施過程和結果進行監控、檢查和審計。第三章申報評審與組織實施9、申報評審工作按照省、市教育部門公布的年度建設計劃執行,包括核定申報指標、預審推薦、組織復核、統一社會5、公示、正式發文公布等環節。(一)縣政府、發改、財政、教育等部門核定申報指標年度申報的項目學校控制數。(二)地方預審推薦。教育局組織項目學校按照省、市教育部門和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有關文件要求,上報申報材料,提出基本建設思路、初步設想和計劃方案。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組織專家對項目學校的申報材料進行預審,確定本地區擬推薦申報的項目學校,統一報至上級主管部門。(三)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組成專家組,根據學校建設計劃項目學校遴選基本條件,對各地推薦申報的項目學校申報材料進行復核,根據需要對項目學校申報信息進行現場核查。(四)統一公示。復核結束后,在報紙或媒體、網站上公布擬立項支持的項目學校名6、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接受社會監督和質詢。(五)正式發文公布。公示期滿后,教育局會同縣發改、財政等部門公布項目學校名單。10、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根據已批準項目學校的重點建設任務等因素,下達財政專項資金總預算控制數及年度預算控制數。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據此組織項目學校及其舉辦者制定項目建設方案,并填寫項目建設任務書,以及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和管理辦法。11、教育局協同發改、審記、財政等部門組織專家對修訂后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進行評審論證,復核并將通過評審論證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報送上級主管部門,達到要求的予以批復。批復后,正式啟動項目建設工作。12、項目單位按照上7、級批復的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組織實施項目建設。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一經審定,必須嚴格執行,項目建設過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調整。如確需調整的,項目單位須報經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核準后,由省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核定。第四章資金管理13、縣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和籌集項目學校的建設資金,對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14、項目學校應統籌安排使用不同渠道的專項資金,科學、規范、合理地編制本校建設項目的總預算及年度預算。項目預算是項目學校綜合預算的組成部分,應納入學校總體預算。15、項目學校要嚴格按照項目建設方案和任務書提出的目標組織項目建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8、資金管理。專項資金當年結余,可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16、專項資金按財政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辦理支付,納入項目學校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并設置單獨賬簿進行明細核算,專款專用、專賬管理。17、凡納入政府采購的支出項目,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有關規定,經過招投標、集中采購等規范程序后方可列支。18、凡使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資產,均為國有資產。項目學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合理使用。第五章監督檢查與驗收19、建立省市監督檢查、地方監管和項目學校自我監測的三級監控考核體系,對項目學校建設計劃的實施實行事前科學論證、事中監控指導、事后效益評價的全過程審核、監控和考核。(一)縣教育局負9、責指導項目的實施,檢查和監督項目學校的建設進展情況,及時解決建設過程中的問題。(二)縣財政切實履行各項資金及政策支持承諾,確保項目實施質量與進度。(三)項目學校負責項目建設日常工作和過程管理,設立專門機構,建立管理責任制和績效考評機制。20、在計劃實施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中止或取消項目等處理。(一)編報虛假申報信息,騙取項目學校建設權;(二)項目執行不力,未開展實質性的建設工作;(三)擅自改變項目總體目標和主要建設內容;(四)項目經費的使用不符合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五)無違規行為,但無正當理由未完成項目總體目標延期兩年未驗收的;(六)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制度規定的行為。21、項目完成后,項目學校應撰寫項目總結報告,由縣政府、發改、財政等部門初審后,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門申請項目驗收。總結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建設基本情況,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成效,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貢獻度,對其他地區和學校進行示范、帶動和輻射的成效,以及專項資金預算執行情況和使用效果,資金管理情況與存在的問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