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廠BOT脫硫項目特種設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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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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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電廠BOT脫硫項目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1適用范圍12引用標準13術語和定義14職責14.1生產負責人14.2運維部14.3設備維護班14.4各相關部門15管理內容與方法15.1總則25.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25.3氣瓶45.4起重機械75.5電梯95.6廠內機動車輛106檢查和考核12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 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 BOT特種設備管理的職責、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核。本制度適用于 BOT特種設備管理工作。2 引用標準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DL227-94電2、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DL409-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DL408-91起重機械吊具與索具安全規程勞動和勞動安全行業標準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勞動部(1991.3.21)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GB53068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2003.6.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GB/T 280012001能國際:安全工器具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3.1 特種設備 由國家規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并且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用機動車輛等3、。4 職責 4.1 生產辦經理負責BOT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領導工作。4.2 運維部4.2.1 負責組織BOT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監督檢查并到當地技術監督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4.2.2 負責BOT特種設備管理的監督與考核。4.2.3 負責對BOT所有特種設備的檢驗、報廢及使用過程中進行技術監督檢查,定期進行特種設備的監測工作。4.2.4 綜合部負責嚴格對特種設備生產廠家進行資質審查,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購置。4.3 設備維護班負責對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定期檢測和試驗進行監督,參與對生產廠家進行資質審查。5 管理內容與方法5.1 總則5.1.1 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5.1.4、2 按采購管理程序采購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并核對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維護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5.1.3 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與投入使用前的登記取證按國家技術規定執行。5.1.4 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內容包括: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安裝技術文件等;定期檢驗和檢查記錄產;日常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5.1.5 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保養,每月進行一次自檢,并做好記錄。對發現有異常情況,應當立即進行處理。5.1.6 特種設備的使用按照有關操作規程、安全規程等使用規定進行。5.1.7 按定期檢驗要求提前向特種5、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未進行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5.1.8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5.1.9 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5.1.10 建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5.1.11 運維部負責對BOT特種設備的試驗、鑒定進行監督檢查,協調配合政府有關監督部門進行監測,組織有關部門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并進行跟蹤驗證直至合格。5.1.12 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6、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5.2 氣瓶本標準中的氣瓶指的是正常環境溫度(-4060)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為1.030MPa(表壓,下同)、公稱容積為0.41000L、盛裝永久氣體或液化氣體的氣瓶。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或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5.3.1 氣瓶的購進與儲存1) 購買氣瓶,必須從經國家有關部門注冊登記、在有效期內、具有資質的氣瓶充裝單位購買。2) 對新購進的氣瓶,首先進行外觀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氣瓶的漆色、名稱標注字樣是否完好,是否與所裝氣體的規定一致,是否符合GB7144氣瓶顏色標記的規定;氣瓶的安全附7、件是否齊全、完好;氣瓶是否有鼓包、凹陷變形等缺陷;進氣口的螺紋是否符合規定(可燃氣體氣瓶的螺紋應左旋,非可燃氣體氣瓶應右旋);瓶體是否有防震圈;氣瓶是否有符合規定的制造檢驗鋼印。3) 外觀檢查合格后,對氣瓶氣體按氣瓶數量的2%取樣抽檢,不足100瓶的按100瓶計,驗證氣瓶內氣體與瓶體標注一致。4) 檢驗合格的氣瓶,倉庫保管員按規定登記入庫,不合格的不得入庫。5) 儲存氣瓶的倉庫應有專人管理,儲存氣瓶的專用倉庫必須符合倉庫的有關安全規定和消防安全規定。6) 儲存氣瓶的倉庫應具有耐火性能;門窗應向外開,裝配的玻璃應用毛玻璃或涂以白色油漆;地面應該平坦不滑,砸擊時不會發生火花。7) 儲存氣瓶的倉庫內8、不準有取暖設備。8) 倉庫內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熱源;倉庫內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直射。乙炔瓶的儲存倉庫還應有降溫等設施,不得有底部通風孔,嚴禁任何管線穿過;并設置“乙炔危險”、“嚴禁煙火”的標志。9) 現場或部門用非燃燒體隔成的單獨儲存間,應一面靠外墻,環境溫度不得大于40,儲存間應通風良好,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儲存氣瓶倉庫周圍10米距離以內,不準堆置可燃物品,不準進行鍛造、焊接等明火作業,也不準吸煙,并應避開放射線源。10) 儲存氣瓶的倉庫內,必須備有消防用具,并應采用防爆的照明。11) 倉庫內應設架子,使氣瓶垂直固定立放;空的氣瓶可以平放堆疊,但每一層都9、應墊有木制或金屬制的型板,堆疊高度不準超過1.5米。12) 空瓶與實瓶應分開、整齊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以及瓶內氣體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13) 裝有氧氣的氣瓶不準與乙炔氣瓶或其他可燃氣體的氣瓶儲存在同一倉庫。14) 氣瓶在保管、使用中,嚴禁改變氣瓶的涂色和標志,以防止涂色脫落造成誤充氣、誤用氣。15) 發現氣瓶漏氣時,應迅速打開庫房門窗進行通風,立即將漏氣瓶移至安全場所。若是有毒氣體的鋼瓶,應戴上防毒面具,擰緊瓶閥,或采取其它應急措施。失火時,應將鋼瓶盡快移出火場,若搬運不及,可用大量冷水淋澆鋼瓶降溫,以防高溫引起鋼瓶10、爆炸,消防人員應站在上風處。16) 物資倉庫、各部門班組儲存氣瓶的數量按化學品危險管理制度執行。5.3.2 氣瓶的搬運1) 搬運氣瓶的人員工作服和裝卸工具不得沾染油脂、瀝青等,易燃氣體嚴禁接觸火種。運送氧氣瓶時,必須保證氣瓶不致沾染油脂、瀝青等。2) 搬運氣瓶時要帶好防震圈和瓶帽,輕拿輕放,防止震動和撞擊;不得相互磕、碰和倒置;裝卸時,不得拖拉,不得把瓶閥對準人體,不得使用叉車裝卸。注意防止氣瓶安全帽跌落;禁止拋裝、滑放、滾動。3) 氣瓶搬運應使用專門的抬架或手推車,氣瓶放置應整齊,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全部氣瓶的氣門都應朝向一面。4) 運輸氣瓶時應將氣瓶進行可靠的固定,以防11、止搬運過程中氣瓶滾動。如安放在特制半圓形的承窩木架內;如沒有承窩木架時,可以在每一氣瓶上套以厚度不少于25毫米的繩圈或橡皮圈兩個,以免互相撞擊。5) 不論是重瓶還是或空瓶,都應將瓶頸上的保險帽和氣門側面連接頭的螺帽蓋蓋好后才允許運送,嚴禁混運,也不準與可燃物品或裝有可燃氣體的容器一起運送。6) 用汽車運輸氣瓶時,氣瓶不準順汽車縱向放置,應橫向放置;氣瓶押運人員應坐在司機駕駛室內,不準坐在車廂內;運輸中不得長期在日光下曝曬,應用帆布等遮蓋,防止烈日曝曬;氧氣瓶不得和可燃氣體氣瓶、其它易燃物資及油脂同車運輸,要注意防止受壓和著火,搬運人員不得在車上抽煙。乙炔瓶運輸中,汽車裝運:橫向排放,頭朝向一方12、,不得超過車廂高度;直立排放,車廂高度不得小于瓶高的2/3。運輸、儲存和使用乙炔瓶時,應避免烘烤和曝曬,環境溫度一般不超過40。不能保證時,應采取遮陽或噴淋措施降溫。5.3.3 氣瓶的使用1) 領取氣瓶時要驗收檢查。氣瓶字體清晰,涂色完整正確,無油脂等污濁物;氣門完整、擰緊,無泄漏;瓶體上保護墊圈完整齊全、無鼓包、凹陷等缺陷;氣瓶上有有效的試驗日期及試驗機構鑒定的標簽。2) 運送到現場的氣瓶,使用前必須進行認真的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如有油脂痕跡應立即擦拭干凈;如缺少保險帽或氣門上缺少封口螺絲或有其它缺陷,應在瓶上注明“重瓶”,并退回物資管理部門。3) 氧氣瓶滿瓶壓力不大于15 M13、pa;乙炔瓶充裝壓力不大于1.55 Mpa。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4) 要防止受熱升溫,不要把氣瓶放在烈日下曝曬,不要把氣瓶靠近火爐或其它高溫熱源;盛裝易起聚合反應或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應避開放射性射線源;夏季露天使用氣瓶,應用帳棚或輕便的板棚遮護,以免受到陽光曝曬。氣瓶閥結凍,嚴禁用火烤,也不得用高壓蒸汽直接噴射氣瓶,可用溫水解凍,水溫不大于40。嚴禁用溫度超過40的熱源對氣瓶加熱;嚴禁敲擊、碰撞;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弧。5) 使用中的氧氣瓶和乙炔氣瓶應垂直放置并固定起來,防止傾倒;氧氣瓶和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得小于8米。6) 瓶閥出口處必須配置專用的減壓器和回火防止14、器。在連接減壓器前,應將氧氣瓶的輸氣閥門開啟四分之一轉,吹洗12秒鐘,然后用專用的扳手安上減壓器;減壓器螺母在瓶嘴上擰扣數不小于5扣;工作人員應站在閥門連接頭的側方。7) 要正確操作,合理使用。開閥動作要緩慢,以防加壓過速產生高溫,對于盛裝可燃氣體的氣瓶更需注意,禁止用鋼制工具敲擊氣瓶瓶閥,以防產生火花。氧氣瓶閥門只準使用專門扳手開啟,要特別注意避免沾污油脂,不要將氧氣瓶和可燃氣瓶的減壓閥混用,瓶閥或減壓器泄漏時不得繼續使用,氣瓶用到最后應留有余氣,防止空氣或其它氣體進入氣瓶引起事故。乙炔瓶使用過程中,乙炔瓶閥門必須用特殊的鍵開啟;開閉乙炔瓶瓶閥的專用搬手應始終裝在閥上;暫時中斷使用時,必須關15、閉焊、割工具的閥門和乙炔瓶瓶閥,嚴禁手持點燃的焊、割工具調節減壓器或開、閉乙炔瓶瓶閥;不準使用鑿子、錘子開啟。8) 乙塊瓶正常使用時,減壓器指示的放氣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速度不超過1.52m3/h瓶;如需較大流量時,應采用多只乙炔瓶匯流供氣;乙炔瓶在使用過程中必須直立;環境溫度不大于40;與明火距離不小于10米;9) 在工作地點,一般只許有兩個氣瓶,一個工作,一個備用。對工作現場用氣量較大、運送又不方便時,最多存放量不得超過20瓶,存放地點要設置明顯的圍欄;對于可燃氣體,還必須設置“嚴禁煙火”的標志。10) 氣瓶內的氣體不得全部用盡。氧氣瓶內的壓力降到0.196kpa,不準再使用。16、乙炔瓶內氣體剩余壓力為:環境溫度0時,瓶內剩余壓力不得低于0.05 Mpa;環境溫度為015時,瓶內剩余壓力不得低于0.1 Mpa;環境溫度1525時,瓶內剩余壓力不得低于0.2 Mpa;環境溫度2540時,瓶內剩余壓力不得低于0.3 Mpa。用過的氣瓶體上應注明“空瓶”。11) 無論是空瓶還是重瓶,工作結束后都必須及時從現場清走,退回物資管理部門或存放在部門、班組專用倉庫中。12) 焊割中禁止將帶有油跡的衣服、手套或其它沾有油脂的工具、物品與氧氣瓶軟管及接頭相接觸。13) 嚴禁使用沒有減壓器的氧氣瓶,禁止裝有氣體的氣瓶與電線相接觸。14) 乙炔瓶使用過程中,發現泄漏要及時處理,嚴禁在泄漏的情17、況下使用。15) 加強氣瓶的維護。瓶外油漆作為氣瓶標志和保護層,要經常保持完好,要防止氣瓶進入水分造成腐蝕;使用中任何人不得自行對瓶閥、易熔合金塞等附件進行修理或更換,嚴禁對在用乙炔瓶瓶體和底座等進行焊接修理。5.3 起重機械運維部負責監督起重機械在檢測合格期內的安全使用,負責聯系起重機械的按期檢測。5.4.1 起重設備購置 1) 購置起重機械必須在國家指定的專業制造廠家中選購,其產品須經國家主管部門生產許可及檢驗合格。2) 進口起重機械必須持商檢合格證并由省技術監督局備案。5.4.2 起重設備安裝與修理1) BOT的起重機械安裝、修理和維護統一由公司招標的外委單位負責,各專責部門按照承包合同18、規定配合承包單位的安裝、修理和維護工作。2) 承包BOT起重機械維修的外委單位,須持有地方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安裝許可證和安全資質證,并到岳陽市主管部門備案。3) 起重機械安裝或大修結束,安裝、修理單位自檢合格后,通過運維部向岳陽市技術監督局申請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取得起重機械使用許可證方準投入使用。以后每兩年向地方主管部門申請復檢換證(吊車每年一次)。4) 安裝、修理起重機械的技術文件和施工質量資料,在竣工驗收后,一式兩份交由本廠檔案室和使用部門存放。5) 起重機械一般不允許隨意改動。在特殊情況下,對需改造的起重機械,應先提出設計方案、圖紙、計算書、所依據的質量標準和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上報19、策劃部審核后實施。5.4.3 起重機械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 起重設備出廠技術文件。2) 安裝、修理記錄和驗收資料。3) 使用、維護、保養、檢查和試驗記錄。4) 安全技術檢測檢驗報告。5) 設備及人身事故記錄。6) 設備缺陷整改報告。5.4.4 所有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地方主管部門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吊車操作人員還必須持有準駕證。5.4.5 起重機械操作室內應鋪設絕緣膠墊,配備滅火器材,嚴禁存放易燃物。5.4.6 起重機械使用部門和維修承包單位須定期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保證起重機械處于完好、安全狀態。5.4.7 每年至少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一次全面檢查,20、其中載荷試驗可以結合吊運相當于額定重兩的重物進行,并按額定的速度進行起升、運行、回轉、變幅等機械安全性能檢查。5.4.8 停用1年及以上的起重機械,使用前必須作全面檢查。5.4.9 起重機械發生故障進行修理后,使用前必須作全面檢查和試驗。5.4.10 每月至少檢查下列項目: 1) 安全裝置、制動器、離合器等有無異常情況。 2) 吊鉤、抓斗等吊具有無損傷。3) 鋼絲繩、滑輪組、索道、吊鏈等有無損傷。4) 配電線路、集成裝置、配電盤、開關、控制器等有無異常情況。5) 液壓保護裝置、管道連接是否正常。5.4.11 每次使用前應檢查下列項目:1) 各類極限位置限制器、制動器、離合器、控制器、升降機的安全鉤和其它防止斷繩裝置的安全性能等。2) 大小車行走、軌道、鋼絲繩的安全狀況。5.4.12 發現起重機械有異常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使用。5.4.13 起重機械正常試驗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的有關規定。5 檢查和考核運維部安全監察員負責對此項工作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按電廠經濟責任制考核制度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