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標段項目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制度(2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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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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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速公路標段項目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橋梁養護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XX高速公路東段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確保高速公路暢通和橋梁安全運行,依據山西省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結合XX高速東段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管理應貫徹“預防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針,努力提高橋梁結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第三條 各養護單位(養護工區)應高度重視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嚴格執行橋梁養護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采取科學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術2、措施,對所管轄的高速公路橋梁及時組織實施檢查、檢測和養護維修等,確保高速公路暢通和橋梁安全運行。第四條 各橋梁養護管理有關技術人員應按照公路橋涵養護規范的要求和規定,及時、全面掌握橋梁技術狀況,保障橋梁安全運行。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XX高速公路東段的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第二章 管理職責第六條 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事權一致,責任清晰”的原則。(一)省高管局是全省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的監管單位,負責對全省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行業監管責任。(二)建設管理處是高速公路橋梁(含主線橋、匝道橋、跨線橋等)養護管理工作的管養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所管轄高速公路的3、橋梁養護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三)養護工區是高速公路運營管理單位的派出機構,負責按照公路橋涵養護規范具體組織所管轄高速公路的橋梁養護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第七條 建管處第一行政負責人同時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的行政負責人,對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管理負總責;分管養護工程副處長為橋梁養護工程師,對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管理負技術管理責任。第八條 橋梁養護工程師實行定期培訓考核和持證上崗制度。具體事項按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山西省交通運輸廳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建管處橋梁養護工程師主要職責: (一)主持所管轄橋梁的經常檢查與評定,負責組織橋梁定期檢查與評定。并根據檢查結果編制、上報養護維修建議計劃,提出4、須進行特殊檢查的橋梁的申請報告,組織編制橋梁養護、維修、改建方案和對策措施。 (二)主持所管轄橋梁的小修保養和抗災搶險工作,考核橋梁養護質量,并及時上報轄區橋梁受自然災害和其他因素損壞的情況。組織實施超重車輛通過的有關技術工作。 (三)監督、組織所管轄橋梁養護大、中修的改建工程,組織并參與橋梁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中間檢查和交(峻)工驗收。 (四)負責所管轄橋梁技術檔案的建立、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橋梁技術狀況進行綜合評價與分析;負責橋梁管理系統的數據更新、系統維護、系統進行以及橋梁養護報告編寫等工作。 (五)負責對養護工區橋梁養護技術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考核。第十條 各養護工區分別設橋梁養5、護技術管理人員,工區主任、副主任為各管轄路段的橋梁養護技術管理人員,在建管處橋梁養護工程師的指導下,負責所轄路段橋梁的養護工作。第十一條 橋梁養護技術管理人員主要職責:(一)負責管養橋梁的經常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并于規定日期向橋梁養護工程師報告。(二)負責管養橋梁的日常巡查工作,及時向橋梁養護工程師報告橋梁突發性病害。(三)協助橋梁養護工程師執行橋梁檢查和觀測工作。第三章 信息公開制度第十二條 公路橋梁需統一設置橋梁信息公開牌,中橋及以上橋梁應做到“一橋一牌”。橋梁信息公開內容應包括橋名、路線編號、路線名稱、橋型、養護單位、管理單位、監管單位、聯系電話等主要信息。橋梁信息公開牌按照橋梁信息公示6、牌設置要求設置。新改建公路的橋梁信息公開牌要在橋梁建設時同步設置。 第四章 橋梁檢查與評定第十三條 建管處養護工程部或各養護工區根據各自的職責須做好橋梁的檢查與評定工作。橋梁檢查和評定應符合公路橋涵養護規范的規定。 第十四條 橋梁檢查分為日常檢查、經常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一)日常檢查是指對橋梁及其附屬設施構造物進行的巡視和檢查。日常檢查由各養護工區橋梁養護技術管理人員結合路況日常巡查實施,周期為每日不少于一次,其目的是為了及時發現橋梁及其附屬設施構造物的病害及損壞情況,及時養護。 (二)經常檢查是指對橋面設施、上部結構、下部結構和附屬設施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經常檢查由各養護工區7、橋梁養護技術管理人員實施,周期為每月不少于一次,汛期應增加檢查頻率,其目的是為了編制小修保養計劃提供依據。 (三)定期檢查是對橋梁主體結構及其附屬設施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的全面檢查。定期檢查是由建管處橋梁養護工程師組織實施,周期為最長不超過三年,特大橋、大橋和特殊結構橋梁一般為每年一次;經常檢查中發現重要部(構)件缺損明顯達到三類及以上技術狀況和新建橋梁交付使用一年后,應立即進行定期檢查。定期檢查目的是為了評定橋梁使用功能、制定橋梁管理養護計劃提供基本數據。 (四)特殊檢查指為查清橋梁病害原因、破損程度、承載能力、抗災能力等進行的專門檢查或應急檢查。特殊檢查由建管處委托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單位承8、擔,周期為一、二類橋每五年至少特殊檢查一次,三類橋每三年至少特殊檢查一次,四、五類橋應立即安排特殊檢測。 第十五條 橋梁評定分為一般評定和適應性評定。 (一)橋梁一般評定是依據橋梁定期檢查資料,通過對橋梁各部件技術狀況的綜合評定,確定橋梁的技術狀況等級,提出各類橋梁的養護措施。一般評定由橋梁養護工程師負責。橋梁技術狀況等級評定分為一類、二類、三類、四類、五類。 (二)橋梁適應性評定是依據橋梁定期及特殊檢查資料,結合試驗和結構受力分析,評定橋梁的實際承載能力、通行能力、抗洪能力,提出橋梁養護、改造方案。評定周期一般為三至六年。適應性評定應委托有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單位承擔。 第十六條 特大橋、特殊結9、構橋梁和單孔跨徑60米及以上大橋的觀測、監測工作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一、二、三類橋每年定期至少觀測一次,四、五類橋每季度定期至少觀測一次,特殊情況時應加大觀測密度;(二)對特別重要的特大橋,各養護工區要建立符合自身特點的養護管理系統和健康監測系統。 第十七條 橋梁檢查結束及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結果確定后,要及時更新橋梁管理系統數據,并將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結果及時報送建管處及省高管局。第十八條 特大橋和評定等級在二類以下的橋梁要納入省高管局監管范圍。每季度報送的高速公路養護質量評定報告中,要包括特大橋和評定等級在二類以下的橋梁養護質量情況。第十九條 加強所轄路段橋梁的安全保護區管理。各養護工區要對10、所轄路段橋梁進行嚴密監控。主要監控以下內容:特大橋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大橋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橋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圍內的采砂活動;擅自在中橋及以上公路橋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圍內抽取地下水、架設浮橋以及修建其它危及高速公路橋梁安全的設施;在中橋及以上高速公路橋梁200米周圍內從事采礦、采石、取土、爆破作業等危及高速公路橋梁安全的活動;在中橋及以上高速公路橋梁200米周圍內設立生產、儲存、銷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設施。如發現以上或危及高速公路橋梁安全的要積極協調相應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水行11、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海事管理機構等有關單位,并要求其按照職責堅決查處。第五章 橋梁養護工程管理 第二十條 高速公路橋梁養護工程分為小修保養、中修、大修、改建和專項(搶修、修復)工程五類。 第二十一條 根據橋梁養護技術狀況評定等級,采取分類處置制度: 一類橋:需進行正常保養; 二類橋:需進行小修,及時修復輕微病害; 三類橋:需進行中修,酌情進行交通管制,及時修復或更換較大損壞構件; 四類橋:需進行大修或改造,及時進行交通管制,如限載、限速通過,當缺損較嚴重時應關閉交通;五類橋:需進行改建或重建,及時關閉交通。 第二十二條 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管理要求力爭消除三類橋,堅決杜絕四、五類橋梁出現。 12、第二十三條 各養護工區在橋梁檢查中發現橋梁病害需要進行維修加固的,應及時制訂維修方案和預算,并報建管處養護工程部。養護工程部必要時委托有資質和能力的設計單位編制橋梁加固設計文件,報請省高管局批復后實施。 第二十四條 根據橋梁檢查、橋梁使用狀況和交通量等情況,認為高速公路橋梁需要進行改建時,應先安排特殊檢查,提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省高管局。省高管局橋梁養護工程師組織全省高速公路橋梁技術狀況咨詢專家機構進行工可初步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后上報省交通運輸廳審批。 橋梁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一般分為二個以上方案,以便對經濟、技術合理性進行科學比較。 第二十五條 高速公路橋梁維修加固、改建工程應優先安13、排計劃和資金。 第二十六條 高速公路橋梁維修加固、改建工程實行項目負責制,由建管處負責。 第二十七條 對橋梁技術狀況復核、工可批復或維修加固設計批復期間,各養護工區要加強橋梁管理,加大觀測力度,必要時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確保高速公路安全暢通。 第二十八條 高速公路橋梁大修、改建工程應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施工單位,并視工程具體情況進行招投標。 情況特殊不進行招標投標項目,應對委托人的資質、業績和信譽等有關情況進行審查。 第二十九條 橋梁中修、大修、改建或專項工程完工后,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驗收,并要達到設計標準。工程實施后的橋梁技術狀況必須恢復至一類或二類。 第三十條 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橋梁養護的施工管14、理。對需要封閉交通或長時間占用行車道施工的橋梁養護工程,除緊急情況外應在項目開工前15天,發布相關信息。高速公路上的中斷交通施工信息應及時報省高管局和省交通廳備案。第三十一條 橋梁養護工程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規定,合理布施工作業區,設置標志和安全防護設施,保證施工車輛、人員和過往車輛的安全,必要時還應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交通疏導工作。第三十二條 各養護工區須針對自然災害和其它原因可能造成的高速公路橋梁安全運行事故,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針對冰凍雨雪天氣,要加強橋面防水、排水和除冰雪、防滑等工作,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嚴禁采取橋面撒鹽或鹵水等破壞結構耐久性的除冰雪措施;對特大、特殊結構、特別重要橋梁和15、危舊橋梁,應單獨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應急和交通組織工作井然有序。第六章 技術檔案管理 第三十三條 做好高速公路橋梁技術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高速公路橋梁技術檔案資料,確保高速公路橋梁技術檔案真實完整,并盡可能實現電子化管理。 第三十四條 高速公路橋梁技術檔案應包括橋梁基礎資料、管理資料、檢查資料、養護維修資料、特殊情況資料等。(一)橋梁基礎資料包括以下內容:1、設計施工圖及竣工圖,結構計算分析報告(建管處檔案室);2、橋梁施工過程中的試驗檢測、科研資料,結構位移或變形測試資料,事故處理資料等(建管處檔案室);3、橋梁觀測點(部位)資料(各養護工區);4、橋梁基本狀況卡片(各養護工16、區);5、橋梁情況分類(包括按主線橋、匝道橋、跨線橋位置分類;特大橋、大橋、中橋、小橋跨徑及其長度分類;梁橋、拱橋、剛架橋、斜拉橋、懸索橋受力分類)統計表(各養護工區)。 (二)橋梁管理資料應包括橋梁管養單位、監管單位及分管領導、橋梁養護工程師等基本資料。 (三)橋梁檢查資料包括橋梁技術狀況評定分類統計表,橋梁經常檢查、定期檢查、特殊檢查結果及其養護對策建議,以及檢查的時間、實施人員等基本資料。 特殊檢查還應包括檢測(試驗)方案、檢測(試驗)報告、照片及多媒體材料,檢測(試驗)方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業績證明(復印件)以及主要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等。 (四)橋梁養護維修資料包括以下內容17、: 1、小修保養工程的實施技術資料和養護質量評定結果,以及工程實施的時間、組織實施人員等;2、橋梁的中修、大修、改建或專項工程的設計圖紙、竣工圖紙、施工資料、監理資料、監控(監測)資料、質量事故處理報告、交(竣)工驗收等技術資料,以及設計、施工、監理和監控(監測)等各方的資質證書(復印件)、業績證明(復印件)及其主要檢測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等。(五)橋梁特殊情況資料主要包括地質災害、氣象災害、超限運輸、管線架設等特殊事件的具體情況、損害程度、處治方案等。第三十五條 各養護工區應根據橋梁經常性檢查情況,準確掌握轄區內橋梁運行情況,并于每年11月中旬前將橋梁技術狀況報告(含橋梁技術狀況統計表)18、橋梁檢查情況報告、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報告以文件形式報回建管處養護工程部。養護工程部結合橋梁定期檢查報告上報省局。第七章 應急處置管理第三十六條 高速公路橋梁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在建管處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養護工區具體負責。第三十七條 各養護工區須結合建管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以預防和處置橋梁坍塌事故為重點的相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還應單獨制定針對重要和特大型橋梁的應急預案。明確信息上報、分級響應、交通保障與恢復、事故調查等工作的職責和程序。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組織工作井然有序。各養護工區須對由于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等導致大型超重車輛可能長時間怠、滯留橋面的情況,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采取有力措施進行19、疏導,確保橋梁的安全運營。第三十八條 接到、獲得高速公路橋梁突發事件信息后,各養護工區應立即逐級上報,并啟動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過程中,要按相關規定向上級相關部門續報有關情況。第三十九條 發生以下突發事件,各相關單位應在接到、獲得有關信息后立即上報建管處,建管處根據情況逐級上報:(一)高速公路橋梁損毀中斷交通的;(二)高速公路大型、特大型橋梁出現嚴重病害危及橋梁安全的;(三)車輛或船舶與高速公路橋梁設施相撞,造成嚴重后果的;(四)其他突發事件,危及橋梁安全道路暢通的。第八章 責任追究 第四十條 對疏于養護管理,不按相應規定及時安排橋梁檢查,或橋梁檢查工作不認真,沒有20、及時發現橋梁病害、準確掌握橋梁技術狀況,或未及時采取相關措施,而導致橋梁出現安全事故的,按其職責追究相應責任。 第四十一條 高速公路橋梁維修加固或改建沒有及時采取交通管制或交通管制措施不力而造成橋梁安全事故的,按其職責追究相應責任。 第四十二條 負責高速公路橋梁養護經費的投資決策單位未根據橋梁技術狀況和管養要求安排相應投資而造成的橋梁安全事故,由投資決策單位和具體管養單位共同承擔主要責任,監管單位承擔監管責任。 第四十三條 對重點保障橋梁各養護工區應常年派人觀測,并建立健全橋梁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和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預案,對沒有明確責任、疏于管理而導致橋梁安全事故的,按其職責追究相應責任。第四十四21、條 對發生橋梁安全事故,不報、隱報或不按規定時間上報造成長時間中斷交通、社會反映強烈的,按其職責追究相應責任。第四十五條 橋梁責任劃分見附表。第四十六條 每座橋梁直接負責人由以下人員組成: (一)養護工區主任為第一負責人,負責所轄路段橋梁日常檢查、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特殊檢查的組織,負責組織對發現橋梁病害的觀察,負責組織橋梁數據的匯總、分析、上報工作,負責組織對橋梁維修施工,負責組織對橋梁施工的監督檢查。 (二)養護工區其他管理技術人員為第二負責人(各單位逐橋負責人),負責所轄路段橋梁日常檢查、經常寫檢查,負責對橋梁病害的觀測,負責對橋梁數據的匯總、上報,負責對橋梁施工的技術監督。 第九章 22、附則 第四十七條 各養護工區及各相關人員必須遵照本制度檢討自己的工作,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責任明確,違反必究。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橋梁檢查主要內容A、外觀是否整潔,有無雜物堆積,雜草蔓生。構件表面的涂層是否完好,有無損壞,老化變色、開裂、起皮、剝落、銹跡。B、橋面鋪裝是否平整,有無裂縫、局部坑槽、積水、沉陷、波浪、碎邊;混凝土橋面是否有剝離、滲漏、鋼筋是否露筋、銹蝕、縫料是否老化、損壞,橋頭有無跳車;縱、橫坡是否順適。C、排水設施是否良好,橋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損,排水功能是否完好。D、伸縮縫是否堵塞卡死;砼有無裂縫、破損;有無漏水;有無橡膠開裂;是否有異常變形;有無下沉、23、是否造成明顯跳車;連接部件有無松動、脫落、局部破損。E、橋頭有無下沉;錐坡、護坡等構造物有無沖刷、塌陷、溝縫脫落等病害。 F、支座、墊石各部件是否完好、清潔,有無斷裂、錯位、脫空、有無銹蝕等明顯缺陷;橡膠支座是否老化、有無明顯變形;活動支座是否靈活,位移量是否正常;支承墊石是否有裂縫等。支座的經常檢查一般以每季度一次。G、橋梁的梁端頭、底面是否損壞;梁板混凝土有無裂縫、滲水、表面風化;有無剝落、露筋和鋼筋銹蝕;有無堿集料反應病害;有無嚴重碳化等。H、橋梁的蓋梁、墩臺、基礎、翼墻(側墻、耳墻)等部件混凝土表面有無損壞、裂縫、表面風化;有無下沉、傾斜、沉降、滑動、風化剝落和異常變形;墩臺頂面是否清24、潔;墩臺是否受到船只或漂浮物撞擊而受損;基礎在干濕交替變化處有無磨損、頸縮、凍裂;基礎有無沖刷掏空、外露、懸空、下沉等現象;基礎是否受污水、咸水或生物水腐蝕。I、觀察橋梁結構有無異常變形,異常的豎向振動、橫向擺動等情況,然后檢查各部件的技術狀況,查找異常原因。J、橋位區段河床沖淤變化情況。K、人行道、緣石、欄桿、扶手、防撞護欄和引道護欄(柱)有無撞壞、斷裂、松動、錯位、缺件、剝落、銹蝕以及橋梁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照明設施等其它附屬設施是否完好。L、其它顯而易見的損壞或病害。橋梁重要病害動態管理制度在橋梁出現下列情況時,進入橋梁重要病害動態管理監測防治體系中:1、通過定期檢查評定為三類以下的橋25、梁;2、橋梁遇洪水、流水、滑坡、地震、風災、漂流物和船舶撞擊時;3、因超重車輛通過或其它異常情況影響造成損壞時;發生上述情況后或橋梁發生異常、損壞時要做好以下工作:一、報告制度各養護工區養護巡查人員發現上述情況后或橋梁有異常情況、損壞時,須立即報告養護工區主任,養護工區主任接到信息后須立即向分管領導報告,同時應及時通知路段信息值班室、路政、交警等相關部門,并根據情況做好交通管制和信息報送工作。二、會診制度養護工程部應及時組織專家對橋梁病害進行會診,分析橋梁病害損壞原因,檢查部位的損壞程度和橋梁整體的技術狀況,并提出結構部件和總體的維修、加固或改建的建議方案。三、觀測制度對發現病害的橋梁各養護工26、區須設置橋梁病例卡,通過每日巡查,觀測病害的發展情況,準確掌握病害的發展變化程度。四、工程管理維修、加固或改建方案通過審批后,組織力量實施維修、加固或改建。工程嚴格按設計施工,施工過程遵照工程程序實施,實行法人制、招投標制、合同制、監理制及工程驗收制度。五、跟蹤觀察對維修加固后的橋梁,由養護工區負責繼續實施跟蹤觀察,在確定橋梁已恢復為正常運行狀態后,解除病例期觀測,恢復為日常運行狀態。橋梁基本狀況卡片A.行政識別數據1路線編號2路線名稱3路線等級4橋梁編號5橋梁名稱6橋位樁號7功能類型8下穿通道名9下穿通道樁號10設計荷載11通行載重12彎斜坡度13橋面鋪裝14管養單位15建成年限B.結構技術27、數據16橋長(m)17橋面寬(m)18車行寬(m)19橋面標高(m)20橋下凈高(m)21橋上凈高(m)22引道總寬(m)23引道路面寬(m)24引道線形上部結構25孔號下部結構29墩臺26形式30形式27跨徑(m)31材料28材料32基礎形式33伸縮縫類型34支座形式35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系數36橋臺護坡37護墩體38調治構造物39常水位40設計水位41歷史洪水位C.檔案資料(全、不全或無)42設計圖紙43設計文件44施工文件45竣工圖紙46驗收文件47行政文件48定期檢查報告49特殊檢查報告50歷次維修資料51檔案號52存檔案53建檔年/月D.最近技術狀況評定545556575859606128、626364檢查年月定期或特殊檢查全橋評定等級橋臺與基礎橋墩與基礎地基沖刷上部結構支座經常保養小修處治對策下次檢查年份(橋梁基本狀況卡片正頁) 續上表E.修建工程記錄65施工日期66修建類別67修建原因68工程范圍69工程費用萬元70經費來源71質量評定72建設單位73設計單位74施工單位75監理單位開工竣工76 備注:F橋梁照片立面照78橋面正面照79主管領導80填卡人81填卡日期年 月 日橋梁經常檢查記錄表管理單位:路線編碼路線名稱橋位樁號橋梁編碼橋梁名稱養護單位部位名稱翼墻錐坡、護坡橋臺及基礎橋墩及基礎地基沖刷支座上部機構異常變形橋與路連接伸縮縫橋面鋪裝人行道、緣石欄桿、護欄標志、標線排水設施照明系統橋面清潔調治構造物(其他)負責人:記錄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