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項目隱患排查獎勵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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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840202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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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安全生產項目隱患排查獎勵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隱患排查舉報獎勵制度一、目的和依據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杜絕“三違”,減少事故,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穩定有序的進行,保障企業和廣大員工的財產、生命安全,實現安全生產,按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安監總局第16號令)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指南(安辦發201228號)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一般規2、定。三、事故隱患分類(一)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二)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四、事故隱患的范圍(一)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二)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三)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四)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五)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六)在敏感地區進行作業活動可能導致的重大污染;(七)丟棄、廢氣、拆3、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八)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活動過程產品和服務;(九)以往生產活動中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五、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內容(一)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應組織有關人員和部門對每季、每年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按照國家安監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形成書面統計分析表及時報送當地安監部門。(二)發現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應及時上報,并及時制定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方案上報當地安監部門。報告內容包括: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的原因、隱患的危害程度和4、整改難易程度分析、隱患的治理方案。(三)單位職工一經發現事故隱患,立即報告,為及時排除隱患,保障全體員工和企業的生命財產安全爭取主動。各班組在所轄范圍內要堅持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記錄在案并及上報。任何班組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對所報告的事故隱患不排除的,員工有權拒絕上崗。公開舉報電話。事故隱患舉報內容包括:隱患的現狀、存在隱患的地點、發現時間、整改難易程度分析。六、資金來源獎勵資金在安全經費中列支,加上各類安全事故、違章違紀的罰款,一并作為安全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的基金,專款專用。七、獎勵和懲罰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舉報管理實行獎勵和懲罰制度。(一)對在安全生產工作成績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發生、隱患報告和舉報的有功人員,要給予榮譽表彰和物質獎勵100500元。(二)對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議、及時制止違章避免重大險肇事故或人身傷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隱患、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職工或單位,經安全部門調查屬實并簽認,都可以報公司請功、或一次性重點獎勵5003000元。并在評先、晉級、提職時予以此職工優先考慮。(三)對一般事故隱患未及時進行報告和整改的有關責任人和部門處100500元罰款并在公司進行通報。(四)對不及時報告、隱報、瞞報重大事故隱患繼續生產的責任人和部門處5003000元罰款并在公司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