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項目大型臨時結構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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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正***
編號:840253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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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各項目大型臨時結構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大型臨時結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條 總則為保證公司各項目大型臨時結構施工安全,避免因大型臨時結構在方案編制、施工工藝與方案的制定以及在制造、拼裝、驗收、使用及拆除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管理不善導致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避免給施工造成各種損失,也為降低工程成本創造一個有效途徑,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1、 大型臨時結構主要是指在保證安全質量的前提條件下,為按設計、規范、技術標準的要求完成施工任務、采用專門設計、用于承受結構自重和施工荷載的一種受力構件,2、在工程完工后需要拆除的一種臨時設施或結構。主要包含下列幾項:(1)圍堰:高度1.5米以上的土圍堰、鋼圍堰、鋼吊箱等等。(2)鉆孔平臺:水中墩樁基礎施工的鋼管鉆孔平臺。(3)高大模板:墩柱施工的模板、翻模及提升系統、梁體模板、隧道二襯模板。(4)支架:滿堂支架、鋼管貝雷梁支架,連續梁0#塊施工支架、其他承重托架系統等等。(5)掛籃:(6)移動模架:(7)襯砌臺車:(8)施工便橋:(9)架橋機:(10)基坑支護:地鐵車站施工的基坑支撐、其他基坑支撐。 2、臨時結構安全管理是指在上述大型臨時結構施工過程中,明確相關管理責任及分工,制定管理制度,分析和研究其各種不安全因素,采取有力的措施,解決和消除各3、種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第三條 管理組織機構及有關責任 1、公司成立以公司主要負責人(總經理)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安質、工程、技術、設備等等)為組員的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大型臨時結構的審批、登記、銷號、檢查及督促指導及大型臨時結構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質量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2、項目部設置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總工或分管副經理為副組長、各部門(工程、物資、安質、設備等等)的領導小組,組要負責大型臨時結構的報審、設計、施工方案編制、委外制作或租賃單位的資質審查、合同的簽訂、培訓、驗收及施工過程中的檢查、指導、監管等責任。3、作業隊設置以作業隊長為組長、技術主管為副組長、副4、隊長、技術員、領工員、班組長為組員的小組,主要負責現場的安全質量技術交底、施工安全日常檢查、崗前培訓、安全問題的整改落實等工作。第三條 大型臨時結構方案的管理1、方案的設計要遵循安全、經濟、適用的原則進行,方案設計時要對多個方案進行比選,方案要保證施工安全、保證方便施工,在此兩個前提條件下最大限度降低其成本。2、臨時結構使用的材料質量要合格、價格要合理、數量要避免浪費。對于不合格材料、影響結構安全的材料不能使用,價格上要進行詢價。3、臨時結構的設計要盡量采用標準化設計,各構件之間的連接盡量避免采用焊接而是用栓接或插銷連接,以便可以反復使用,從而達到方便組裝、拆除、降低成本的目的。4、各構件的設5、計應有足夠的安全儲備系數。5、對于需要委外制作或在外單位租賃、購買的大型臨時結構,如移動模架、架橋機、高大模板、施工電梯等等,委外制作或租賃前應按公司有關文件規定向主管部門申報。經公司批準后,項目部大型臨時結構領導小組要組織對委外制作單位和租賃、購買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資質審查合格之后再簽訂合同并組織評審。6、對于采用淘汰的施工工藝、淘汰的設備及材料的大型臨時結構,極有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嚴重危及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損失,對此類臨時結構各項目不得使用,也不得轉與他人。7、對于大型臨時結構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驗算結果,經技術負責人(項目總工程師、公司總工程師)、監理方負責人批準后實施,由6、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現場進行監管。對于涉及高大模板、深基坑支護、地下暗挖等還要組織專家論證、審查。8、施工方案的編制的內容主要包括:工程概況、編制依據、施工計劃(時間及資源計劃)、施工技術方案及工藝、檢查驗收、安全保證措施、文明施工要求、結構驗算書等等。第四條 大型臨時結構的驗收1、大型臨時結構的驗收指的是進場時的驗收、安裝完成后投入使用前的檢查驗收及拆除后對各種部件的檢查驗收。2、大型臨時結構如支架、模板、掛籃、移動模架、架橋機、基坑支撐等等在進場時,項目部大型臨時結構領導小組要組織對進場的構件或結構進行驗收,驗收具體一般由物資、設備部會同工程部等其他相關部門進行。驗收的依據是:雙方簽認設計方案7、經過批準的施工方案、雙方簽訂的供貨合同、設計圖紙、技術規范、技術標準。驗收的主要內容有:(1)驗收產品的質量合格證書、出廠合格證、設計圖紙、使用說明書、產品構配件清單等等。(2)根據產品構配件清單對進場的構件數量逐一進行清點,做好標識和分類堆放。(3)根據設計圖紙和技術標準,對產品的尺寸、質量進行檢查驗收,對于質量不合格嚴重影響施工質量和危及施工安全的構配件或產品不予驗收。(4)對于模板、支架等產品除進行以上驗收之外,還要對產品進行現場試拼,以驗證其制作質量是否合格。(5)驗收完畢之后雙方簽字確認。3、大型臨時結構在拼裝完成之后,要經過項目部大型臨時結構領導小組的驗收方可投入使用,如高墩施工8、的翻模、支架、移動模架、掛籃、架橋機、襯砌臺車等等,檢查由項目總工會同各個部門共同進行,各部門要根據產品設計圖紙、使用說明書、施工方案等驗收的項目,明確指標,并報項目部項目部大型臨時結構領導小組審核,經審核批準之后按統一的表格格式進行驗收。驗收依據:設計圖紙、施工方案、經批準的驗收表格、相關規范和技術標準。驗收主要內容:結構尺寸、各系統的可靠性、安全防護措施等等。4、大型臨時結構在使用完畢拆除時,要對各個部件進行歸集集中堆放,避免損壞丟失,并制定專人保管。第五條 大型臨時結構的施工管理1、培訓(1)大型臨時結構在使用前,要對管理人員、技術干部、作業人員及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2)安9、全教育按“三級安全教育”有關規定進行, 內容主要有: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工程的基本概況、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項、預防工傷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的案例分析、工序銜接安全注意事項及個人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方法等等。(3)技術培訓的主要內容是:構造原理、操作方法、施工工藝、拼裝方法、安全質量注意事項等等。2、交底大型臨時結構在使用前,項目總工要組織對作業隊進行技術交底,作業隊要對班組進行技術交底,班組長在班前對作業工人進行技術交底。3、拼裝大型臨時結構在拼裝前要按要求編制拼裝方案,并經技術負責人等相關單位批準后再進行拼裝工作。拼裝要制定現場技術負責人、專10、職安全員負責現場的技術和安全工作。4、檢查(1)某些大型臨時構件如掛籃、移動模架在拼裝完成之后,要采取相應的驗證措施(如堆載預壓)以驗證其安全的可靠性。(2)在施工過程中,專職安全員要對大型臨時結構進行日常巡檢,發現問題按照程序進行原因分析、采取相應的整改措施、并組織進行整改。所有的檢查均要按程序文件做好相關記錄。5、登記大型臨時構件實行兩級登記制度,即公司安質部及各項目部安質部均應對在用的大型臨時結構進行登記,使用完畢后要進行銷號。第六條 大型臨時結構的拆除1、大型臨時結構的拆除前要編制專項拆除方案,經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并組織進行培訓和交底工作。2、拆除的順序一般與結構安裝的順序相反,先拆附屬部分、再拆非承重構件、最后拆除承重構件。3、拆除后要對各種拆除的構部件進行分類堆放、集中管理,防止損壞遺失,并組織專人驗收保管。4、拆除時要制定專職安全員、技術員負責現場的安全與技術工作。第七條 附則本辦法自發布之后實施,其解釋、修訂等工作由公司大型臨時結構安全領導小組組織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