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項目部營地、環境衛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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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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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項目部營地、環境衛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項目部生活營地的管理,建立整潔的辦公、生活環境,以樹立基礎工區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項目部營地管理系指項目部所屬范圍內辦公、生活、娛樂等場所的管理。包含營地消防管理、環境衛生、公共娛樂以及食堂和人員等,項目部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照執行。第三條 綜合部是營地管理的主管責任部門。第二章 營地的規劃管理 第四條 營地規劃工作由綜合部統一完成,營地規劃中必須合理考慮供水、供電、環境衛生、消防設施以及宣傳設施等。嚴禁任何個人私2、自搭建或拆除臨時建筑以及張貼標語等。第五條 營地的供水、供電等布置必須整齊、規范,達到橫平豎直的要求。任何個人不得私搭亂接。第六條 營地內設置用電設備,由項目部統一規劃管理。嚴禁個人私自增設用電器具,以保證供電負荷。第三章 環境衛生管理第七條 環境衛生的優劣反映了一個集體的人員素質狀況,保持環境整潔是項目部每一個員工的責任和義務。項目部員工應尊重項目部保潔人員的勞動成果,共同創造一個清潔、優美、舒心的工作和生活環境。第八條 對營地的衛生標準要求如下:1、室內應做到干凈整潔,各種物件須擺放有序,嚴禁亂丟亂放。門、窗、玻璃、門框等應定期擦洗,做到干凈無浮塵。2、墻壁應干凈,墻角應無灰塵,墻壁上釘掛3、張貼必須整齊有序,不得亂接鐵絲、繩索,亂掛雜物。3、在營地各場所合理布置垃圾箱,場內任何角落不得堆放垃圾、不得隨地丟棄廢物和煙頭。應及時清理垃圾箱,嚴禁出現垃圾箱溢出現象。4、對供水進行管理,嚴禁出現長流水現象。5、員工必須重視衛生間、浴室的清潔衛生,做到無異味、無積水、無雜物。第九條 對營地衛生難點、死角,如:公共衛生間、屋后、下水溝、垃圾箱、職工就餐場所等,應經常組織進行消毒(灑石灰粉、噴灑消毒藥水等)措施。消毒所需用品由項目部綜合部統一管理。第十條 項目部設置有環衛工作人員,環衛工作人員主要負責營地的公共衛生,其人員由綜合部統一管理。環衛人員工作范圍:1、項目部辦公室區域的清掃工作。24、公共活動場所的衛生清潔工作(包括、娛樂場所、公共衛生間、食堂等),做到無污垢,無塵土、窗明幾凈。3、在項目部營地內發現污物應及時清理,對破壞環境衛生的現象要及時制止,并向綜合部報告。做到及時發現,及時交涉,及時監督清理。4、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各項衛生清潔工作。第十一條 項目部綜合部每月定期組織環境衛生檢查評比工作,對表現出色的宿舍和個人進行表彰(表彰獎勵辦法另行發文規定)。對檢查中出現的問題以“整改通知單”的形式下發。各人及各個宿舍應認真組織整改。第四章 項目部食堂管理第十二條 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5、1、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食堂的工作。2、食堂從業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第十三條 食堂工作人員在工作時,穿戴必須整齊、清潔,工作期間不得吸煙、吃東西和穿戴金銀首飾等。第十四條 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得有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留長指甲和涂指甲油等有違飲食行業衛生的不良行為和嗜好。第十五條 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6、蟲及其孳生條件。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及用餐場所。第十六條 食堂管理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食堂的安全和衛生工作,要保證房間、用具、人員的清潔衛生。需要消毒的用具如:刀、案板、洗涮用具、盛裝食品的用具等,應定期進行消毒處理,對食品采購、下料、制作、配送等各個環節進行監督。第十七條 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準或要求。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并有明顯的標記。第十八條 對于采購食品,盡量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索證,同時,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禁止采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7、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制品;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第十九條 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墻、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柜存放。第二十條用于食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第二十一條食堂炊事員必須采用新鮮潔凈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食品不8、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第二十二條食堂剩余食品必須冷藏,但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后,方可食用。第二十三條 所有項目部人員就餐時,必須自覺維護公共衛生和秩序,不得有剩飯菜隨處亂扔等有違公共衛生的行為。第二十四條 管理與監督1、項目部應建立主管領導負責制,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食堂應當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用餐的安全與衛生。2、項目部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9、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應及時采取下列緊急措施:(1) 立即停止食堂一切經營活動,封閉食堂操作間及儲藏室,及時聯系當地中資企業管理機構、當地中資醫療機構、當地政府衛生行政主管部門,重大情況須及時向國內公司總部相關部門報告;(2) 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4) 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3、要建立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員工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10、食源性疾患后,隱瞞實情不上報的責任人,由項目部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本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第五章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職工宿舍的分配由綜合部統一管理,項目部所屬各單位應認真管理職工宿舍。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負有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屋結構。員工不得將宿舍的部分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隨意留宿外來人員。若遇員工親屬探親則必須報告項目部,由項目部統一安排住宿,不得自行調整。否則將視情況給予一定得經濟處罰。第二十六條 項目部領導及相關負責人應經常視察員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宿舍現有11、的器具設備(如空調、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恢復費用,并視情況給予一定得經濟處罰。第二十七條 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相關管理人員的管理與監督。2、室內禁止明火照明、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4、室內物品擺放必須整潔,嚴禁亂釘亂掛。5、不得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電視音響設備的使用不得妨礙他人休息。6、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不得隨意丟棄。7、水、電的使用,應做到隨完隨關,不得有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對于違反本條員工,給予口頭警告;屢教不改的,項目部將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及行政處分;情12、節嚴重的,項目部將向國內公司通報,并直至勸退回國,報公司處理。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條 消防及防盜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為項目部綜合部。綜合部在項目部的領導下認真履行其職責,項目部建立一支兼職消防隊,消防隊由綜合部統一管理。第二十九條 項目部所有營地必須按照消防安全的要求設置消防設施,如:消防管路、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必須按要求進行定期檢查和檢驗,保證設施的有效性。第三十條 重點防火部位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和材料,同時要加強消防安全檢查、監督和管理。重點防火部位必須張貼專項防火管理制度,以約束工作人員及到達重點部位聯系工作的其他人員,閑雜人員不得進入重點防火部位。第三十一條 項目部各單位在綜13、合部的統一組織下,通過各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體員工每年必須經過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消防隊員和重點防火部位的工作人員,每年必須定期進行兩到三次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1、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2、項目部以及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3、有關消防設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第三十二條 項目部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必須建立巡查制度,綜合部應確定巡查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檢查內容主要包括: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14、應急照明是否完好等。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4、消防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以及員工掌握消防知識的情況。5、火險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第三十三條 防火檢查(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理火災隱患,無法當場處理的,應當立即報告主管部門或相應責任人。第三十四條 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采購必須嚴格按照項目部物資管理規定實施對供方的評價、采購及驗證,供方應具備銷售許可證。第三十五條 各種消防設施、器材要分布合理,擺放便于取用、通風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設施、器材應擺放在防雨、防曬的箱、架、柜內,嚴禁與油類、酸、堿等腐蝕性的化學物品接觸。第七章 獎勵和處罰第三十六條 項目部營地的管理以劃分的責任區對責任人進行考核并實施獎懲,具體考核及獎懲標準另行發文。第三十七條 違反上述條款的行為,項目部將視情況給予一定處罰;釀成安全事故者,按項目部各類事故處理辦法執行。第八章 附則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