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銷售項目及工作考核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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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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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銷售項目及工作考核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加強公司銷售管理,達成銷售目標,提升經營績效,增加銷售回款,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現將銷售部具體管理制度制訂如下:一、銷售管理1、銷售任務、范圍: 1.1、公司下達銷售任務總任務銷售總監銷售總經理銷售經理銷售人員備注1.2億1.2億3600萬1000萬720萬 1.2、銷售范圍為公司所有開發生產及公司代銷的電氣產品。 2、銷售價格: 2.1、公司參與的項目報價由公司掌握。 2.2、個人獨立完成的項目公司與個人協商報價。 3、銷售項目管理: 2、3.1、銷售人員跟蹤到項目信息后到客服人員處登記,由公司統一安排調度,未登記的項目銷售人員不得參與提成,不算入銷售人員業績。 3.2、銷售副總管理區域內其他人員簽定的銷售合同不算銷售副總業績。 3.3、如遇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公司申請協商處理。 4、銷售業務費用管理 4.1、業務費用根據個人銷售額包干使用業務費用,業務費用總開支不得超出銷售額的0.4%,銷售人員根據市場開發情況酌情合理使用業務費用,盡量使之得到最合理的支配。不得虛報、謊報并未支出的業務費用,需要支出業務費用的銷售人員應向銷售副總、銷售部總監申請同意,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業務費。 4.2、支出的業務費用應憑正規發票由銷售人員簽名,銷3、售部經理、總經理批準方予以報銷。銷售人員專帳超支部分從銷售人員薪資中扣除。 5、售后服務: 5.1、銷售人員如果接到產品安裝、調試及檢修電話,應讓客戶出具一份書面通知單,如果客戶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出具,那么銷售人員可代為填寫,并交客服人員,客服人員接到通知后寫出書面通知,通知質檢部安排售后服務人員。 5.2、銷售人員所負責項目客戶需要更換設備或主要配件的以銷售為主,易損件應遵照以舊換新原則,新品發出后,該區域內的銷售人員負責收回舊設備。對于無回收價值以及回收價值小于因為回收所發生費用時,報部門主管批準后可以就地銷毀,但可用于質量分析、責任追究、產品索賠等情況的舊件不屬于此范圍。 5.3、銷售人員4、有責任協調好公司派到其負責區域內的售后服務人員與客戶之間的關系。 6、貨款回收: 6.1、銷售人員與客戶簽訂合同后,需負責收回貨款,每份合同需讓客戶付給公司30%以上的預付款。貨物發出后需收回90%的貨款;資金回收均由銷售部銷售當事人負責,貨款需在貨物發出一年內全部收回,如招標單位另有規定時,按招投標合同執行。 6.2、銷售人員應完成上年度十二月底以前的所有貨款回收工作,保證貨款回收率達100%;當年所簽訂合同的貨款回收率應為90%以上。 6.3、如果銷售人員在催要貨款過程中不積極、不主動、不與公司配合,導致貨款不能及時收回,公司可安排其他人員收回,收回的貨款該銷售人員不再參與提成,但可作為該5、銷售人員的銷售業績。 6.4、銷售人員辭職、辭退時,該銷售人員應做好市場交接工作,未收回的貨款,由銷售總監負責余款的回收工作,收回的余額該銷售人員不再參與提成。 7、出差期間管理 7.1、銷售人員出差前應作好出差準備工作,帶齊全出差所需一切物品。銷售人員出差1個月內,公司不再給銷售人員郵寄任何物品(招標工作所需物品、客戶要求及其他特殊情況除外)。若銷售人員需要公司郵寄物品,所需郵資從銷售人員當月工資中扣除。 7.2、銷售人員根據自身市場開發情況,每周需寫出一份詳細的下周工作計劃其中包括計劃拜訪人姓名、電話、拜訪目的,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每周六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發給客服人員,由客服人員核實銷售6、人員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填寫銷售人員市場開發進程表,對于近期招標項目及時督促落實工作。 7.3、銷售人員有責任通過各種途徑搜集、匯總公司產品在其銷售區域內的市場運作狀況,形成書面報告定期交到公司客服人員;需搜集其銷售區域內同類廠家盡可能詳盡的信息,并上報銷售部經理,定期向客戶發放顧客滿意度調查表,并按時回收上交銷售部經理;定期收集用戶運行報告,及時交回公司客服人員。 7.4、銷售人員在外工作時,要注意人身財產安全,如遭受意外傷害,應在24小時內通知公司,并按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向相關部門申報、處理。 7.5、銷售人員不得以出差名義辦私事或到其他地區辦理非本職工作事務、私自回。 7.67、銷售人員不經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在其銷售區域內租房居住。 7.7、銷售人員應忠于職守,不得從事第二職業或銷售公司產品以外的產品,應遵守本行職業道德。 7.8、銷售人員在外工作時,應當遵紀守法,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人員,公司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7.9、銷售人員出差期間手機需24小時保持暢通。并在每個月底配合公司查詢通話記錄明細。 7.10、銷售人員每次出差、回需向領導申請批準并辦理出差、回手續。 8、返司期間 8.1、銷售人員返鄭期間在公司正常上班,服從公司領導的統一安排;并保證其負責區域內的銷售工作不受影響。 8.2、銷售人員連續出差15天以內的,以車票到的當天可以休息,第二天需到公司上班,8、連續出差15天以上的以車票到的時間算起調休一天,連續出差30天以上的可調休2天。 8.3、銷售人員除法定節假日外,銷售人員應以開展業務為重周末出差、招待客戶屬正常業務公司不發放加班費,周末加班協助辦理公司銷售以外的事務的公司在適當時候給予調休。 9、人員調動 9.1、新員工入職參加公司安排的學習培訓,培訓結束參加公司考核,考核合格,公司劃分區域從進入市場的日期為入職日期,上半月入職的當月起計算崗位工資,下半月入職的從下月起計算崗位工資。 9.2、銷售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到其他部門工作的,自調動之日起,不再參與該市場的銷售提成。未回收的貨款或其他未處理的事項交由新任市場負責人處理,并有責任協助處理9、相關事宜。 9.3、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目前各銷售市場屬于初期開發階段,公司需要按照公司制定的銷售計劃逐步開發市場,銷售人員如由個人或家庭原因不能在銷售區域繼續從事銷售工作的需至少提前半年通知公司并有責任協助公司及新任銷售人員交接好市場工作,應以公司發展為重,不能因人員調動對公司造成業務影響。 10、其他 10.1、客戶來公司參觀、考察、指導工作,公司按一定的標準統一安排。 10.2、保密:公司商業秘密及技術秘密按公司保密合同執行。10.3、銷售人員及管理人員每年向公司簽定一次崗位人員目標責任書,年終根據目標責任條款考核發放薪資。二、考核辦法考核采用日常工作考核與定期考核相結合的綜合考核辦法。由10、客服人員負責日常工作考核,日常工作考核對銷售人員的日常工作表現、銷售任務工作完成情況、個人綜合素質等進行考核,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成績與本人薪資掛鉤。定期考核分季度由銷售部統一安排考核,根據銷售完成情況、考核成績制定本人崗位工資。三、考核內容1、日常工作考核1.1、每月由行政部對出勤率、打卡率、按照公司考勤制度進行考核。1.2、出差回公司正常上班期間按照公司規定輪流值日負責衛生區域的打掃工作,一次檢查衛生不合格者每次罰款20元。1.3、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私活、網上私人聊天、打游戲一次罰款20元。1.4、未通過正當途徑提合理化建議,在公眾場合損壞公司聲譽,在公司吵架、制造矛盾,發現一次罰款1011、0元并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公司除名。1.5、銷售人員應認真安排每周工作計劃。寫出書面工作計劃及完成落實情況,要求字跡清晰、內容詳細、具體,并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到公司指定信箱中,未如期發送的,給予扣款20元處理,不符合標準者罰款20元。1.6、銷售人員參加投標,每次定標后,銷售人員均應對當次投標工作進行綜合分析。將中標或落標的主、客觀原因,公司產品的優勢和劣勢,競標廠家價格、運營情況、市場占有率,以書面形式報給銷售部內勤,進行詳細分析,找出我們需要改進或跟進的事宜,然后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少匯報一次從薪資中扣除20元。1.7、銷售人員的信息反饋,填寫信息反饋表,包括競爭對手動態、市場上同類強勢品牌12、產品信息,市場消費者需求(什么樣的產品對銷售者是有價值的)。信息反饋表每半年交一次,每少匯報一次從工資中扣除20元。1.8、產品售出已安裝運行半年后向客戶發放用戶運行報告,以便及時了解產品運行狀況。定期向顧客發放顧客滿意度調查表了解顧客滿意度,并及時回收,并確保回收率不低于100%,每少收回一份罰款20元。1.9、公司年底對各銷售市場業務費用支出情況進行考核。業務費用超支部分有銷售人員承擔。1.10、銷售人員在公司期間應服從公司領導按排的工作,有客觀理由的應向主管說明,主管無法協調院的需服從主管安排,如不服從給予罰款50元。1.11、銷售人員在工作期間需使用公司配備的手機卡,發現向客戶發放其他13、聯系方式的全年話費不予報銷。1.12、銷售人員應確保手機24小時暢通,發現停機一次給予扣款10元的處理,如手機接通后無人接聽,應在一個小時內給予回復電話,否則給予扣款10元處理。 1.13、銷售人員出差一個月內需要公司郵寄說明書,郵費由銷售人員本人承擔。1.14、銷售人員擅自在銷售區域租房居住,取消所有補助。1.15、銷售人員不得代銷其他公司電氣產品或在其他公司兼職,發現違反此規定者,公司取消所有薪資、提成、并按保密合同追究當事人責任。1.16、每月5日前寄回上月報銷票據、報銷清單合同原件,5日前收不到報銷票據罰款20元。(日志、月工作總結及計劃、項目信息、產品運行報告等)1.17、由于自身、14、家庭原因調換崗位或離職人員,不按照規定提前半年通知公司協助交接工作的,取消所有崗位工資、績效浮動獎及銷售提成。1.18、客戶需要更換的設備新品發出半年內收不回舊設備的罰款100元。1.19、銷售人員每次出差時間不足兩周回者,差旅費用不予報銷。1.20、銷售人員出差、回不向領導申請批準辦理出差手續者差旅費用不予報銷。1.21、銷售人員嚴重違反公司紀律被公司除名者按開除人員管理規定執行。1.22、客服人員每月需以書面形式將部門工作數據向公司匯報一次內容包括工作總結報告、銷售人員出差考核、費用考核、通話考核、出勤考核、銷售任務、發貨情況、項目信息登記、出差日志等,每月審核與實際不浮一次扣除20元;115、.23、銷售人員出現一次項目跟蹤丟失罰款100元、因個人原因耽誤投標一次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并視情加倍追究領導責任,如在投標客服人員應統一安排投標人員及車輛、如遇安排不合理耽誤投標每次扣除客服人員當月崗位工資及浮動獎金。2、定期考核2.1、崗位技能考核2.2.1、公司每半年對銷售人員的業務技能進行綜合考核,業務技能包括產品技術知識、商務能力及公關能力、銷售完成情況等。 2.2.2、銷售部考核成績第一名下半年獎勵100元崗位工資。2.2.3、客服人員工作態度不認真,對銷售人員工作考核失誤一次罰款20元,對銷售人員工作計劃登記落實不清楚一次罰款20元。2.2.4、銷售部總監、銷售副總考核按照簽定的目16、標責任條款執行。2.2、崗位績效考核 2.2.1、年終公司對銷售人員銷售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全年銷售完成情況達不到銷售任務80%者,個人提成總額乘以0.8的系數,完成任務80%(含80%)到100%者銷售提成全額發放。2.2.2、完成任務100%(含100%)以上者,個人提成總額乘以1.2的系數(此條僅適用于銷售提成為1%的產品)。2.2.3、銷售人員連續3個月內無業績者崗位工資下浮100元,連續5個月銷售額不滿10萬元者崗位工資下浮200元。2.2.4、全年度100%完成任務者下年度崗位工資增加100元,超額完成任務者下年度崗位工資增加200元。2.2.5、年終銷售部評出一名先進工作者公司頒發獎品、證書。2.2.6、每年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年度獎勵政策獎勵業績突出的銷售人員。四、附則: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2、本規則由銷售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