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培訓學分、考評獎懲制度附得分項目細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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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0507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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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員工培訓學分、考評獎懲制度附得分項目細則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培訓獎懲制度1 目的為了進一步調動員工參與培訓的積極性,增強內外部培訓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組織的所有培訓,適用于公司內部所有員工。3 具體規定3.1學分的產生 3.1.1每次培訓按照分類(見附表)確定相應分值,積極參與培訓并通過培訓 考核著,可積累該次培訓積分; 3.1.2如果已報名該次培訓,但因工作原因無法參與著,需提前在OA上填寫“請假單”,并通過部門經理、分管副總批準。該次培訓分值無法累計; 3.1.3如2、無故缺席培訓(未請假),按該次培訓分值的雙倍扣除培訓積分; 3.1.4如培訓期間出現遲到早退,按該次培訓分值的一倍扣除培訓積分; 3.1.5如培訓中途接聽電話、無故離場超過三次著,該次培訓積分無法累計; 3.1.6培訓考核未通過者,如外部培訓考試未通過、證書未取得、培訓心得未提交等,該次培訓積分同樣無法累計,。3.2學分效果的影響 3.2.1采用培訓學分累計制。可根據員工參與培訓的次數及培訓考核效果來積分,員工學分將應用到員工個人的晉級、評優、調薪、年終獎及星級評定中; 3.2.2在員工晉級時,在同等條件下(都修完規定的學分,下同),所修學分更高者優先晉級; 3.2.3在年度優秀員工評選時,培3、訓所修學分較低著,不得參與優秀員工的評選,在同等條件下,所修學分更高者優先; 3.2.4在季度員工星級評定中,沒有修完規定學分者不得參加星級晉升評比(對于已取得的星級也自動向下降一級),在同等條件下,所修學分更高者優先升級; 3.2.5 培訓學分中,扣分現象嚴重或者未修滿規定學分著,原則上不得有加薪資格3.3學分的結果應用績效工資掛鉤管理層(副經理級別以上),每個月培訓學分有扣分者,每扣1分扣除工資10元的管理津貼作為處罰;普通員工,每月培訓學分有扣分者,每扣1分扣除5元績效工資作為處罰; 3.3.2嘉獎中、高層管理人員及普通員工按兩個層次進行年度的學分累計,年度學分累計達到優秀且分別位列該層4、次第一名的可分別獲得公司授予的“學分優秀獎”的獎狀和獎金。員工的業績評估業績評估受學分高低的間接影響晉升員工晉升需要參加晉升崗位培訓相關課程,并修滿崗位學分,沒有達到規定標準學分的不予晉升;超過規定標準學分的,在晉升時給予優先考慮;員工的業績評估業績評估受學分高低的間接影響。員工當年度學分未達標者取消其第二年度的外訓機會。3.4考評與獎懲措施3.1 公司人力資源部將每月對各部門的學分制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指導。3.2 人力資源部將通過抽查試卷、學分表和現場問答方式進行考評核實。3.3 對于檢查結果將進行公布,并張貼于公示看板。3.5 公司對學分制實施中的優秀組織者和學分完成突出的集體及個人給予305、0-1000元的獎勵;學分當年累計超出部分,不予累計到下一年度。3.6 培訓學分達成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參考依據,作為轉正和晉升的一個重要指標。附表: 得分項目與分值細則 (每課時按1小時計算)序號項目得分條件分值附加分獲得條件分值1公司內部安排的各項培訓全程參加5分次結合本職工所撰寫的培訓心得體會(不少于300字)2分篇2外派培訓參加外界的各類培訓,提交總結,利用公司資源的還需開設課程和提交完整的學習報告、培訓教材及培訓證書3分次學習報告或總結被企業期刊刊登1分篇3職業資格參加國家許可機構或公司內部的職業資格培訓或考核,與職業提升相關,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5分次利用公司資源提交完整的學習報告6、1分證書4外部培訓每年參加國家規定的認證再教育(會計證、審計證、五大員證、安全員證、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證)3分次提出工作中的合理化建議并被重視、采納的1分次5撰寫文章并向其他報刊或艾隆企業期刊、艾隆科技網站投稿撰寫文章投稿被外界報刊征用刊登3分篇注:不包括摘錄文章、網絡拷貝撰寫文章投稿被艾隆期刊、網站征用2分篇采編簡訊,被綜合管理部征用1分篇6擔任內部培訓師(1小時以上)為公司內部培訓擔任培訓師且提供新教案、講義、試卷及答案10分課被評為年度優秀講師5分次傳授重復課程5分課使用現有標準教材為公司內部培訓擔任講師3分課7傳幫帶擔任新員工或調崗員工導師(技術師傅),且合格轉正,由主管出示證明2分人對7、新員工進行崗位技能操作培訓2分人8各類組織活動活動內容應積極向上,有利于促進團隊建設,企業文化發展1分次活動發起人附加1分次自發參加提高業務技能的學習并有書面記錄(1小時以上并確認)1分次任每次活動主持人或發起人可附加1分次9提交案例編寫業務、生產、管理等培訓案例,并被培訓部采用2分篇備注:(1)各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應以自主開發課程,擔任導師等途徑累積學分為主。 (2)當年度入職的新員工,其學分要求從入職的次月開始計算,相應層次的學分標準折成月份進行計算執行。大學畢業生實習期間不記錄學分,實習結束后次月開始記錄學分。 (3)開展新員工入職培訓是人力資源部職責所在,講師不計學分。 (4)在培訓/會議簽到表中簽字潦草無法辨認的,不計學分。 (5)各部門管理者組織培訓屬職責所在,組織者不再另外記學分。 (6)員工在利用公司資源參加素質教育/職業資格證書培訓/外部培訓/研討會時,需在回公司后一個月內進行反教學,反教學的學分計算方法同“擔任內部培訓講師”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