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煙廠生產經營項目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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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0712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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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卷煙廠生產經營項目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卷煙廠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為貫徹落實新會計法的實施,按照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根據我廠業務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一、公務出差報銷的規定公務出差指本單位職工派往外地從事公務工作,參加會議及短期培訓、考察等。二、差旅費報銷基本標準項等級 目職 標 準 務交通費標準住宿費限額標準(元)特殊地區一般地區火車輪船飛機汽車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海南.廈門省會城市其它地區廠領導及已聘高級職稱人員軟臥二等艙經濟艙普通客車200180150中層2、及已聘中級職稱人員硬臥三等艙180150120一般人員150120100(一)住宿費報銷的規定1、住宿費指包括房費、服務費及相關附加費等費用。2、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標準內憑據報銷,節約不補,超支部分由個人負擔20%。3、由接待單位免費提供住宿或住在親友家,不得報銷住宿費。4、參加會議等統一組織活動和協助工作期間,住宿費憑據按實報銷。5、離開住宿地,啟程時間為14點以后的,可加報半天住宿費;啟程時間在20點以后的,可加報一天住宿費(必須提供依據)。6、專職外勤業務員長期出差固定地區的,有廠設辦事處能提供住宿的,必須在辦事處住宿;無廠辦事處提供住宿的,應由部門個別申報分管廠領導審批住宿標準。7、廠3、領導可按雙倍基本標準限額。8、出差人員逢單數時,其中一人可按雙倍基本標準限額;男女同時分別逢單數時,其中二人可按雙倍基本標準限額。(二)交通費:1、交通費指出差途中乘坐飛機、車、船等的費用。2、中層以下(含中層)人員出差途中航空里程600公里或鐵路里程1000公里以上的,可乘坐飛機。本省至廣州和深圳等地往返出差或中轉的,不得乘坐飛機。3、出差省外及乘坐飛機的,須經分管廠領導批準;中層以下人員乘坐飛機的,應同時報經正廠級領導批準。4、隨行廠級領導出差一人按同標準報銷交通費。5、從事專職外勤一年以上的人員,單趟出差時間(不含路途)滿30天的,可乘坐雙程飛機。在分管的片區范圍內,不得乘坐飛機。特殊情4、況可由分管廠領導批準。(三)市內交通費及電話費1、在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和電話費二項合并標準按每人20元/天,在限額內憑據按實報銷,超支自負。2、經批準乘坐飛機的人員,從機場到住宿地的往返市內交通費憑據按實報銷。3、有廠固定機構場所的人員不得報銷電話費,已配備汽車的,所屬人員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四)出差補貼1、出差補貼標準分別為:特殊地區每天補貼30元/人;一般地區每天補貼20元/人;本地區(指住所行政地區)內,距市中心(XX市指街心花園)10公里以上的,每天補貼10元/人。2、出差單趟連續時間15天以上的期間,出差補貼每天增加12元/人。3、出差省外住辦事處自辦伙食且沒報銷住宿發票的,按其5、住宿時間計算,出差補貼每天增加10元/人。4、乘坐普通客運火車硬席的,按其座位票價的60%補貼;乘坐空調客運火車硬席的,按其硬席座位票價的30%補貼。5、乘坐客運汽車(票價在0.25元/公里內)的,按每公里補貼0.05元。6、夜間乘坐長途汽車,且無報銷當天住宿發票的,每夜補貼20元/人。7、當天由一般地區往返特區出差,不在特區住宿的,按特區出差補貼標準計發一天補貼。8、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已由主辦單位統一辦伙食(包括收取會務費)的,會議期間不計發出差補貼。9、臨時借調和派駐外辦事處的人員(家在辦事處當地的人員除外),按實際在外天數每天補貼20元/人。10、派駐坎市打葉復烤分廠(含坎市庫區)的人員6、,按實際出勤天數每天報補貼8元/人。(由勞工科提供月考勤審核表)。三、外出學習人員差旅費報銷的規定1、外出學習人員指由廠公費外派脫產或半脫產等學習的人員。2、住宿費按每天100元/人標準以內憑據按實報銷。3、往返交通費按火車硬臥或普通客運汽車標準以內憑據按實報銷。4、出差補貼按每天10元/人標準計發。5、學習期間,除以上三項及廠部有關規定報銷項目外,不得報銷市交費、電話費等其他費用。6、經批準參加大中專院校全脫產學習在一個學年以上的(含一個學年),每學期只能按以上規定標準報銷一次往返交通費,并按每個學期1500元標準計發補貼。7、學習期間需到外地實習的,憑據可另加報銷一次學校至實習地往返火車硬7、臥或普通客運汽車票和住宿費,其他費用自理。四、其他規定:1、職工趁出差之便,經分管廠領導批準就近回家的,停留及繞道期間,憑車船票按單程直線車船費折算給予報銷,其他費用不得報銷,不發出差補貼。2、調動工作等待分配期間和到外地療養、探親等國家有規定非公務期間,按規定標準報銷車船費,不發補貼。3、特殊情況、任務緊急造成費用超規定標準要求報銷的,應由有關部門領導提請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并報正廠級領導批準后,超標部分可給予適當報銷。4、報銷人員須如實向審核人員提供報銷憑據,如有虛報,一經發現,除扣回所領取的虛報數額外,再按虛報數額的10倍加以處罰。5、本規定由廠財務科負責解釋、修改。6、本規定自XX年3月1日起實施,原有關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