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公司非煤項目員工職業衛生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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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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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山公司非煤項目員工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礦山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制度(非煤礦山)目 錄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2(二)職業危害告知制度;-4(三)職業危害申報制度;-5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6(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8(六)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10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12 (八)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13 (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14 (十)職業危害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15 (十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制2、度;-16 (十二)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17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一、管理目的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員工依法享有職業衛生健康保護的權利,加強有毒、有害作業場所的職業病防治管理,預防、控制,消除職業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制定本制度。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二、術語、定義 1、職業病:是指企業員工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引起的疾病,并列入國家公布的職業病范圍的疾病。2、職業危害:是指對職業活動的企業員工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物理、化學、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3、3、職業禁忌癥:是指企業員工從事特定職業、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及個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狀態。4、有害作業:是指在施工生產環境和過程中存在的可能影響身體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學因素、生物因素等)。三、管理職責1、安全科負責全礦職業病預防、統計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危害因素的辨識、評價,開展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定期每年與疾病防治控制中心取得聯系,對各施工生產單位的粉塵、噪聲等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進行檢測,對現場存在的不合格檢測項目,及時通知相關單位落實整改。2、綜合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職業衛生健康檔案,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4、實施方案,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職工進行體檢。 3、勞資科負責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工資待遇如實告知員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患者入廠,不得安排未經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入廠;對在職業健康體檢中發現的職業病患者,應當及時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職工,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4、各基層單位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對職業病防治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和檢測,保持正常運轉,并按規定發給員工個人衛生防護用品;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的員工,從事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建立、健全員工職業衛生健5、康管理檔案。5、員工在施工生產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職業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并享有職業病預防、治療和康復的權利。四、一般規定1、安全科及各基層單位應對員工進行崗前職業病防治的宣傳教育,每年要定期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防治的培訓工作。對從事有害作業的員工每年進行一次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告知員工本人。2、各基層單位應在可能發生急性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有害作業場所,配備醫療急救藥品和急救設施。3、各基層單位要嚴格管理有毒化學品、放射源以及其他對人體有害的物品,并在醒目位置設置安全標志。4、各基層單位應當主動采取綜合防治的措施,采用先進技術、先進工藝、先進設備和無毒6、材料,控制、消除職業危害的發生,降低施工生產成本。五、報告程序1、凡發現職業病患者或疑似職業病患者時,應當及時向安全科報告,當確診為職業病的,由安全科及時向礦部領導匯報,同時向市勞動保障部門報告。2、職業病的診斷鑒定,由市疾病防控中心診斷。3、急性職業中毒和其他急性職業病診治終結,疑有后遺癥或者慢性職業病的,應當由市級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予以確認。4、當安全科接到市職業病診斷鑒定組織的結論定為職業病后,填寫職業病登記表,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職業病報告,建立員工職業病健康檔案。5、各單位應當及時通知本單位的疑似職業患者進行診斷;在疑似職業患者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六、本制度從x年x月7、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科。 二、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切實保護我礦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1. 鐵礦所屬各基層單位應當為員工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2. 勞資科與已進、新進鐵礦的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職工,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未與在崗員工簽訂職業病危害勞動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應按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與員工進8、行補簽。3. 鐵礦員工在已訂立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時,勞資科、安全科應向員工如實告知現從事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所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并簽訂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變更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補充合同。4. 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5、對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對作業人員進行告知。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6. 公司9、安全科應定期或不定期的對各二級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實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確保告知制度的落實。7. 公司職業衛生管理部門每年對員工進行職業病危害預防控制的培訓、考核,使每位員工掌握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和控制技能。8、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公司安全科。 三、職業危害申報制度為了規范我礦職業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鐵礦下屬各基層單位在工藝改造或采用新工藝后,新產生的職業危害因素的申報均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一、各基層單位申報職業危害時,應當提交10、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和下列有關資料:(一)單位基本情況;(二)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施工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情況;(三)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布情況。二、鐵礦安全科在接到報送資料后,認真組織對所報職業危害因素場所監測,如需監測機構配合,由鐵礦安全科負責協調。通過監測,掌握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情況,并分析危害程度。鐵礦安全科根據監測、分析結果,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及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向鐵礦綜合辦公室匯報,提出相應措施和建議,并按照指示監督落實。三、鐵礦安全科應及時整理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及相關材料,報送市安監局職業安11、全科備案。四、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科。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結合本鐵礦實際,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衛生知識、操作規程、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的培訓,特制定本制度。一、鐵礦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和勞資科負責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監督管理工作,并指定專業的職業衛生培訓人員,負責本鐵礦的職業衛生知識教育培訓。二、教育培訓內容:1、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與標準;2、職業衛生基本知識;3、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4、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5、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措施;612、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三、教育培訓的對象與方式:1、新員工入廠結合安全“三級教育”,介紹鐵礦作業現場、崗位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員工在崗期間通過定期培訓或公告欄宣傳,學習職業健康崗位操作規程、相關制度、法律法規及鐵礦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的有關性能、可能產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了解工作環境檢測結果及個人身體檢查結果;2、員工在調動崗位時,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培訓后進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3、外來臨時工人,應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確保其從事勞動時不受到危害。4、鐵礦定期邀請衛生、疾控等部門職業衛生專業人員對各基層單位職業衛生負責人、管理人員,進行全面的13、職業衛生培訓,提高職業衛生管理業務能力。5、所有的培訓資料要設立職業衛生培訓臺賬,并有專人保管,各基層單位培訓情況應每年1112月報礦部職業衛生管理部門備案。6、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四、各基層單位應每年制定職業衛生培訓計劃,落實培訓經費。鐵礦年度職業衛生培訓計劃需得到礦長的批準后實施。五、每年按鐵礦流程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六、有關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職業衛生標準和鐵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七、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科。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為使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備經常保持良好工作狀態,14、及時消除設備缺陷,保證檢修質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節約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1.設備檢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和事后維修。大修理費用由大修理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費用由施工生產費用支付;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的費用按項目及檢修分類分別支付。 2.實行科學文明檢修,認真執行檢修技術規程,公司設備管理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大修理基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設備使用周期。 3.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設備大、中、小修計劃,設備檢修計劃與施工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任何檢修項目都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415、.設備檢修計劃由車間編制。基層單位設備動力組織平衡,報公司設備管理部批準后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計劃。 5.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要做到: (1)由鐵礦設備科全面負責大檢修工作。 (2)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大檢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搞好檢修項目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勞動力的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3)組織和指揮大檢修的人員要統一計劃、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要做到“三個面向”(即面向群眾、面向基層、面向施工生產)和“五到現場”(即思想工作到現場、施工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修、試壓開車“16、四個環節”。 (4)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車成功。檢修完后,應進行總結評比。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6.嚴格認真執行設備檢修計劃,若確實需要調整,必須辦理批準手續。設備中、小修計劃調整由鐵礦設備科批準;大修計劃調整,每年六月份由鐵礦設備科組織進行,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7.結合設備大、中修實現技術革新的(如改革結構、使用新材料配件)應由車間向鐵礦設備動力科提出報告并附圖紙說明,批準后方可執行。重大革新由鐵礦設備動力科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8.設備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復雜工程,需要繪制網絡圖。大修方案包17、括:檢查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備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設備的大修方案確定后,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備品配件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設備動力科組織落實,確保大修工作順利完成。 9.設備檢修必須嚴格辦理設備交接手續,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單位在檢修前按規定辦理簽證檢修任務書及動火證等手續。施工生產車間負責對停車的設備進行處理,合格后交施工單位,并派專人幫助施工人員聯系處理有關安全事宜。施工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桿或標記,以確保安全檢修。 10.設備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項目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車間或機18、電設備科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11.設備檢修要把好質量關,采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并貫徹于施工的始終。主要承壓承載部件要有鑒定合格證。主要設備大修竣工驗收由機電設備科組織;一般設備的大修及所有設備的中修竣工驗收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12.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13.設備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資料,并記入設備檔案。 14.施工單位要按計劃節約使用材料、配件,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須按項目退庫,不得轉移使用,盡力節約檢修費用。 15.檢修人員必須做到科學19、檢修、文明施工、采用專用工具,現場要清潔,擺放要整齊,對工程質量,要一絲不茍。 16.各車間每月必須做好設備檢修執行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17. 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部。 六、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總 則1、為貫徹黨和國家關于保護勞動者在勞動施工生產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避免和減少職業危害,給企業員工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簡勞保用品),特制訂本管理辦法,以規范工作工作標準化。2、勞保用品不是福利待遇,各級領導要充分認識它的重要意義,除了個人帶頭外,要教育員工在施工生產勞動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并做到合理、正確使用。3、對勞保用品的配發,各基層單位要認真掌握,不得任20、意擴大范圍和擅自提高發放標準,對貫徹本辦法執行情況納入經濟責任考核內容,由施工生產技術部總調度實施檢查監督。二、 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1、勞動保護用品的配發標準由施工生產技術部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本著加強防護、節約實用的原則,按照員工崗位的工作環境、勞動強度和工作性質的不同編制,總經理批準后實施。2、勞保用品的采購、庫存和發放由材料部組織實施。采購的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其數量根據各基層單位的需用計劃、結合資金情況和適當庫存嚴格控制。庫存用品應妥善保管,防止損壞變質。3、勞保用品分長期使用和日常消耗兩大類,日常消耗用品(如肥皂、洗衣粉、毛巾、手套等)每月5日領取、直21、接發給個人;長期使用的由個人保管,集體使用的上單位確定專人負責和保管,對長期使用的勞保用品要建立登記卡,由領用人或負責人簽字確認。登記卡保存在勞保用品庫,由保管員管理。4、員工在公司內部工作調動,卡物隨崗位轉移,待用品到期時按所在崗位新標準發放;員工調出公司(或離職),勞保用品按領用時間折舊,從結算工資扣除,不再交回,同時注銷登記卡。5、婚、事假或其它原因,停止工作一個月以上的(含一個月),停發季度性用品。三、幾種勞保用品發放的特別規定1、安全帽(1)根據所在崗位的特點,發給本人,但離開崗位,必須交回單位,否則按價扣款。(2)安全帽在使用期限內經耐壓沖擊試驗,合格的方可繼續使用。(3)從事高溫22、作業的人員配發柳條帽,其它人員配發塑料帽。(4)非因工私自損壞者、按折舊年限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按原價兩倍處罰。2、雨衣、雨靴屬季節時間性備用品,根據實際需要發給單位、集中保管。(1)雨衣使用期為五年,雨靴三年,在此期間如使用人崗位變動,但雨衣雨鞋不得帶走,留給所在單位。(2)非因工私自損壞者,按折舊年限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按原價兩倍處罰。3、特殊用品,如電焊、耐酸、耐高溫手套等,按材料領取,并實行交舊領新制度,非因工損壞的照折舊價賠償,發現與鐵礦外進行交換的按原價三倍處罰。四、其它規定1、保安人員服裝按有關規定配發,日常消耗品按鐵礦機關人員標準發放。2、外線電工配發安全帶,集中保管。五、23、附 則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科。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一、總則1、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職業健康,防止職業危害,依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施工生產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職業健康監督檢查職責調整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2、安全施工生產中涉及職業危害的場所和工作地點必須嚴格執行本制度。3、本規定適用于鐵礦下屬各基層單位。4、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二、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1、各級領導要將防塵、防噪音、防砼氣中毒,防物理傷害工作列入主要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施工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職業危害監測工作。2、24、監測工作依據鐵礦安全科監測管理辦法和上年度統計數據,結合工藝變化,寫申請提交監測部門監測。3、基層單位作業場所的粉塵,每年申請監測一次,呼吸性粉塵建議每季度監測一次,其他職業危害按照鐵礦相關規定執行。4、施工生產監督單位健康監督員要堅持每天檢查粉塵、噪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上報。5、基層單位要定期分析粉塵、化學毒品濃度升高或降低的原因,如果超過國家規定標準,應及時采取有效降溫措施。6、要加強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濃度數據及技術檔案管理。7、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科。八、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建設25、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一、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等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安全科將在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做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提交衛生行政部門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核。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設計單位提交的建設項目預案應有職業衛生的內容,初步設計中應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的內容。四、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設計單位應按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要求在初步設計中編制職業病防護設施26、設計專篇,安全科將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交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進行衛生審查,經審查同意后方可施工。五、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批的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和審查批復的要求,在設計圖紙中落實各項職業病防護措施,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職業病防護設施質量可靠。六、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安全科將委托具有資質的評價單位在12個月內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規定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對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護要求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項目部必須整改直至符合規定,否則不得投入生產。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安27、全科應委托取得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資質認證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八、安全科按照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規定和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防護設施設計專篇審查、竣工驗收中提交相應的申請材料。九、安全科應組織相關部門參加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評審,并建立相應的“三同時”審批檔案。十、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審查、控制效果評價、防護設施竣工驗收報告書、批復文件或函等原件由安全科移交給設計單位和項目部,并做好相關交接手續。十一、本規定解釋權歸鐵礦安全科。每年按鐵礦規定對其合規性進行評估修訂。十二、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關職業衛生“三同時”的其他規定按照國28、家現行的法規、標準和鐵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 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廠必須到規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要將體檢情況存入個人健康檔案。2、對接觸粉塵、噪音等危害職業的人員必須要進行上崗前、在崗時、離崗前的健康檢查。3、從事職業危害的人員,公司每兩年組織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健康體檢。4、生產單位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癥的人員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5、生產單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對本人和胎兒有危害的作業。6、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人員不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7、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單位必須如實、無償提供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8、生產單位發現疑似作業病、職業病人29、時要及時向公司職業健康管理部門報告。9、生產單位要根據公司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給予適當的崗位津貼和保健措施。10、公司、分公司職業衛生檔案設專人負責管理,不得隨意損壞、丟失、傳播,永久保存。11、 各種記錄材料要按規定及時存檔,并進行分檔歸類管理。12、檔案的調閱應經單位負責人或職業衛生管理人員的批準。13、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科。 十、職業危害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各分公司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害的生產作業場所,設置通信報警裝置,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2、生產單位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生產作業場所要配置滿足需要的現場救援設施。3、發生職業危害事故30、時,現場人員要立即向班組長匯報,班組長要向車間匯報,車間要向分公司值班經理匯報,值班經理要向公司指揮中心或者值班經理匯報。4、發生事故后,生產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或者消除職業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擴大。5、對在事故中遭受職業危害的人員,要及時組織救治。6、公司、分公司要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施行分級管理,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一般職業危害事故由分公司安全科調查處理,嚴重職業危害事故由公司安全部調查處理。7、對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單位,公司要根據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8、各單位要建立職業危害事故臺賬,事故調查的有關資料要存檔保存。9、如發生重大職業31、病事故,公司要及時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上報。10、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科。 十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制度 1、公司職業健康管理科負責對各單位進行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檢查。2、對各單位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檢查指導,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項職業健康管理制度。3、定期對生產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4、每月要對井下生產作業場所進行兩次粉塵監測,對選場車間每月進行一次粉塵監測。5、分公司要對作業場所衛生環境不定時巡回檢查,保證作業場所清潔、干凈。6、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員定期對作業現場職業危害因素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要求現場作業人員整改。7、班32、組長要經常對作業崗位防護設施情況進行巡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處理。8、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督促崗位職工正確佩戴和使用個體勞動防護用品。9、生產單位要對勞動防護設施、設備進行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行。10、各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方案或措施進行整改。11、本制度從x年x月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鐵礦安全科。 十二、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1、總則為了保證職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安全開展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護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施工生產發展,制定本操作規程。施工生產工作中存在的職業危害有:粉塵、噪聲。在施工生產中凡涉及職業危33、害的場所和工作地點必須嚴格執行本規程,本規程適用于公司所屬部門、班組。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職業病的分類和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調整并公布。2、制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職業病危害因素與目錄;高溫作業允許持續接觸熱時間限值;噪聲作業分級;施工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3、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分布、危害程度及衛生標準3.1粉塵3.1.1產生的原因:粉塵主要是破碎系統在破碎礦34、石及皮帶傳送過程中出現,如在破碎機附近及皮帶運輸各運轉點,其影響程度與工藝設計、破碎設備及通風除塵設施等的條件有關。3.1.2危害程度:粉塵進入人體后主要可引起職業性呼吸系統疾病,長期接觸高濃度粉塵可引起肺組織纖維化為主的全身性疾病塵肺病,如:塵肺、呼吸系統腫瘤、粉塵性炎癥等;對上呼吸道粘膜、皮膚等部位產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應疾病。3.1.3 職業健康衛生標準產生粉塵濃度衛生標準為:1mgm33.1.4 主要涉及崗位:破碎崗位、皮帶崗位。3.2噪聲3.2.1 產生原因:主要來源于各設備在運轉過程中由于振動、碰撞而產生的機械聲和由風管、氣管中介質的擴容、節流、排汽、漏汽而產生的氣體動力噪聲以及35、磁場交變運動產生的電磁性噪聲。主要有球磨機、破碎機、振篩機、發電機等。3.2.2 危害程度:給人帶來煩惱,影響人們工作、學習、休息。長期接觸強噪聲會引起聽力下降、神經性衰弱綜合癥等病癥。3.2.3 衛生限值職業接觸8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85dB(A)職業接觸4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88dB(A)職業接觸2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1dB(A)職業接觸1小時,工作地點噪聲允許標準為94dB(A)3.2.4 主要涉及崗位:破碎機崗位、球磨機崗位、振篩崗位。4職業病防護措施4.1 防塵措施4.1.1 粉塵制造設備應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塵。4.1.2 各除塵器應有效備用,在輸料設36、備、破碎設備運行時,其相應配置的除塵設備應投入使用。4.1.3輸料皮帶每隔若干米裝一噴頭,根據粉塵揚起情況噴水防塵。4.1.4 各輸料皮帶運轉站設置緩沖鎖氣器、密閉裝置和除塵系統,皮帶、地面設水沖洗設施,及時清洗地面灰塵。4.1.5在粉塵較多區域佩戴防塵口罩等防護用品。4.1.6對長時間在粉塵環境中工作的職工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4.2 防噪聲措施4.2.1設置消音器。4.2.2各值班室應采用適當的隔音措施。4.2.3進入噪音區域佩戴耳塞。4.2.4在噪聲較大區域連續工作時,宜分批輪換作業。4.2.5對長時間在噪聲環境中工作的職工應定期進行身體檢查。5職業病危害應急措施5.1粉塵5.1.1 粉塵污染較為嚴重時應迅速撤離至通風良好的地方,用清水沖洗口、鼻。5.1.2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人員出入。5.1.3 聯系相關崗位調整運行方式,控制粉塵產生。開啟通風換氣設備,降低空氣中的粉塵濃度。必要時采用霧化水進行降塵處理(但必須滿足電氣設備的防潮規定)。5.1.4 參與處置人員應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據粉塵的性質,選戴相應的防塵口罩。參與處置人員若發生頭暈、胸悶等不適反應,應及時撤離到空氣清新區域休息,有條件給予吸氧。5.2 噪聲5.2.1發生噪聲危害癥狀者,迅速撤離至安靜的地方休息。5.2.2造成耳朵聽力下降、身體不適等情況到醫院接受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