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電子產品研發項目獎勵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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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1017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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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電子產品研發項目獎勵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獎金發放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強化電子所產品研發的戰略導向和市場導向的開發理念,培養開發人員的開拓創新精神,調動開發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辦法;項目獎勵堅持按貢獻取酬、多勞多得的原則。第二條 項目獎金重點獎勵按時(或提前)完成開發任務、具有創造性工作成果的、具有團隊協作精神的開發人員和支持人員第三條 根據項目的資源投入、技術難度、重要性和與公司戰略符合程度的不同,研發項目分為一級、二級、三級3個等級,項目經理可以項目部經2、理,也可以是開發項目組的組長。第四條 本辦法適用于進入項目開發組的開發人員和支持人員第二章 項目獎金的構成第二條 浮動工資:開發人員固定工資的30%為浮動工資部分。第三條 項目提成:開發獎金和市場獎金二部分組成。在項目計劃階段,由事業部總經理、電子所所長、綜合技術主管、市場部經理及財務人員根據項目級別和市場預測情況等各項因素綜合確定項目提成數額。其中開發獎金和市場獎金分開計算,開發獎金提成依據是項目開發級別,市場獎金的提成依據是新產品投放市場實現的贏利情況。第四條 項目獎金數額向項目開發人員公布。第三章 項目獎金的分配第一條 各項目部經理、專業組、總體組和電子所管理平臺人員享有項目開發過程中開3、發獎金分配的權利,但不參與市場獎金的分享。他們的績效獎金總額度為項目開發獎金累計總額的40%,年終根據他們績效評價結果進行具體獎金的分配發放。第二條 各項目組項目開發獎金的分配分任務獎金和激勵獎金兩部分:任務獎金=開發人員浮動工資總額+項目開發獎金60%70%激勵獎金=項目開發獎金60%30%第三條 任務獎金的分配1、任務獎金中的浮動工資部分,由項目經理根據下屬開發人員的月度考評結果進行發放。項目組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kihigiki電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項目組月度考核得分% gi員工30%崗位月薪工資項目開發人員月度浮動工資=項目組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開發人員月度考評得分/各開發人員月4、度考評得分2、任務獎金中的開發獎金部分,根據項目開發的里程碑時間點分段發放,發放比例如下表所示。序號里程碑時間點開發獎金累計發放比例1樣機試制評審通過20%2設計定型評審通過50%3工藝定型評審通過80%4非產品項目評審通過100%5上市產品質量風險期(一年)結束市場獎金中相當于總開發獎金的10%的額度作為質量風險金。3、開發獎金在項目里程碑評審通過后在一周內開始發放,從中提取40%納入支持部門人員的年終獎勵基金池,作為他們的年終獎勵。其余部分的70%其余部分納入任務獎金。30%作為激勵獎金。4、項目組開發人員的開發獎金分配根據項目組所承接開發的項目難易程度不同,項目經理在開發獎金中的分享比例5、項目開發獎金中任務獎金部分的2540%,其余部分由項目經理根據各模塊開發難度系數不同分配給下屬開發人員作為任務獎金。分配方案須逐級上報,經電子所所長批準后實施。5、項目進行過程中,如果項目經理需要對任務模塊和任務獎金數額或比例進行調整,調整方案須逐級上報,經電子所長批準后實施。6、項目結束時,對按時(或提前)完成任務的開發人員按原承諾比例分配開發獎金;對未按時完成任務的開發人員根據完成情況扣除部分開發獎金。扣除比例=(1計劃完成率);或者,扣除比例=延遲天數5%。第四條激勵獎金的分配1、如果項目開發進度拖延,酌情減少激勵獎金的總額。2、項目經理負責對激勵獎金進行分配,分配方案須經電子所所長批準6、后實施。3、激勵獎金主要用于以下獎勵:1)獎勵提前完成工作任務的開發人員;2)獎勵具有團隊協作精神的開發人員;3)項目經理認為需要的其他獎勵。4、如果項目組提前完成任務,電子所所長根據具體情況,酌情提高最終獎金數額。第五條市場獎金的分配為強化電子所產品開發的市場導向策略和保持優秀開發人員,項目開發設立市場獎金,新產品開發人員參與市場利潤分享。1、市場獎金的提成依據是新產品投放市場實現的贏利情況,市場獎金提成年限為兩年,提成比例以產品上市后第一年及第二年實現的銷售毛利的0.5-1%為限,且提成比例逐年遞減,第一年市場獎金為新產品銷售毛利的1%,第二年為新產品銷售毛利的0.5%。2、市場獎金每半年7、計發一次,由財務根據該新產品半年來的銷售羸利情況計算項目組市場獎金額。3、電子所項目組除外的支持部門和人員不參與該項目的市場獎金的分享。項目組開發人員的市場獎金分配比例同開發獎金中任務獎金部分的分配比例相同。4、市場獎金中相當于總開發獎金的10%的額度作為質量風險金,在每半年的市場提成中提取,并在第三個半年末和第三個半年的市場獎金一起發放第四章 電子所項目開發支持部門和人員獎金分配第一條 支持部門和人員范圍界定電子所項目開發支持部門和人員包括:管理平臺主管及下屬部門和人員,結構組、總體組經理及下屬、各終端產品項目部經理、系統產品項目部經理、網絡產品項目部經理。技術支持組不適用該辦法。第二條 電8、子所項目開發支持部門和人員月度浮動工資發放1、電子所項目開發支持部門員工(部門經理除外)月度浮動工資比例為本人月度工資的30%,由各部門經理根據下屬人員的月度考評結果進行發放。支持部門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kihigiki電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所在部門月度考核得分% gi員工30%崗位月薪工資支持部門人員月度浮動工資=支持部門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開發人員月度考評得分/各開發人員月度考評得分2、支持部門經理月度浮動工資比例為本人月度工資的40%,由電子所長根據月度考評結果進行發放。電子所各部門經理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kihigiki電子所月度考核得分% hi所在部門月度考核得分% gi各部9、門經理40%崗位月薪工資支持部門經理人員月度浮動工資=部門經理實發月度浮動工資總額部門經理月度考評得分/各部門經理月度考評得分第三條電子所項目開發支持部門和人員年終項目開發獎金分配1、為獎勵電子所支持部門和人員在項目組產品開發過程中的價值貢獻,電子所在每一個通過立項評審并通過階段技術驗收的開發項目所獲得的開發獎金中劃出其總額40%納入支持部門年終獎勵基金池。2、結構組是專業支持部門,負責對各項目組產品開發結構設計支持功能,為獎勵在價值創造中的重要貢獻,電子所在支持部門年終獎金池總額中劃出40%,作為結構組年度貢獻獎金。3、支持部門年終獎勵基金池其余60%作其他部門的年度貢獻獎金。第四條 年終開10、發獎金分配比例1、結構組年終開發獎金分配比例結構組組長的獎金比例系數為結構組成員平均獎金的150%。結構組成員年終獎勵系數根據年終考評得分確定。結構組成員獎勵系數=成員年終考評得分/各結構組成員(組長除外)月度考評得分結構組成員獎金=獎金總額(11.5/n)結構組成員獎勵系數n-部門人數2、管理平臺及下屬機構、總體組、項目部經理獎勵分配參照結構組分配辦法進行。管理平臺主管、總體組組長、項目部經理的獎金比例系數為普通職員平均獎金的150%。支持部門普通職員年終獎勵系數根據年終考評得分確定。管理平臺作人員獎勵系數=成員年終考評得分/各成員(主管、經理除外)月度考評得分成員獎金=獎金總額1m1.5/(m1.5+n)成員獎勵系數n-普通員工人數,m-主管或經理的人數第五章項目的非正常終止第一條 由于外界條件的變化,可能會造成項目的非正常終止。第二條 項目的非正常終止情況發生時,在項目通過內部驗收后,根據任務的完成進度按比例發放開發獎金和激勵獎金。第六章附則第一條本辦法解釋說明權歸事業部辦公室,其有關未盡事宜由事業部和電子所共同補充。第二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第一條 項目獎金由浮動工資和項目提成兩部分構成。第二條 浮動工資:開發人員固定工資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