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保障項目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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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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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生產保障項目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定1目的根據勞動法及國家勞動及社會保障部、國家經貿委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和廣東省職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本公司。 3職責權限3.1安環部是勞動防護用品的主管部門,負責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并監督各部門執行落實。 3.1.1負責審核分、子公司、各部門提交的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及備檔工作。3.1.2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驗收和采購費用監管。3.1.2負責監督分、子公司、各部門的勞動防護用品的2、發放、簽領和使用情況。 3.2物流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廠家咨詢、比價、采購、質量把關、出入庫管理。3.3財務部負責對經安環部驗收確認、主管安全負責人簽批的勞動保護用品給予付款。3.4工會應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放執行落實情況,不定期咨詢員工有關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意見,與安環部及時將勞動防護用品存在的問題進行反饋和糾正。3.5分、子公司、各部門負責按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做好每月本部門內勞動防護用品采購計劃及報批工作。在使用過程中,及時將存在問題反饋安環部,聯系物流部處理完善; 4工作內容及要求4.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4.1.1質量必須符合勞動防護用品選用原則(GB113、65189)國家標準,價格合理公道。 4.1.2特種防護用品中的防毒、防高溫、各類呼吸式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必須經安環部審核、主管安全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定點采購。 4.1.3勞動防護用品生產與供貨單位必須具備如下條件,否則不得采購。 4.1.3.1必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質量安全檢驗手段,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4.1.3.2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必須有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合格證、安全鑒定證。 4.1.3.3產品售價不得超出工商物價管理標準,有售后服務能力。4.2監督、發放、使用4.2.1遵照“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4、用品”的法律規定,凡在公司生產崗位上工作的員工、勞務工均享受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4.2.2勞動防護用品采購回來后,物流部應通知和協助安環部做好勞動防護用品入庫前的質量驗收工作,對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安環部有權下令禁入庫、禁發、禁用。由此造成配備不及時引發后果的,追究采購部門的責任。4.2.3勞動防護用品是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安全的一種輔助性、預防性措施。它不能代替設備的安全防護和對塵毒物質的治理,更不是生活福利用品。 4.2.4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依據安全生產、防范職業病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的工種、崗位、勞動條件向員工發放。 4.2.5勞動防護用品由公司提供,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5、應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4.2.6凡取得報酬的外來人員(包括科研、設計、勞務、承包工程等),勞動防護用品開支已包括在支出費用之內,用人部門一律不用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現場臨時使用的安全帽由聯系部門負責借用。 4.2.7不在崗員工不應享受當月勞動防護用品待遇,員工因事(含學習、駐外工作、長期外借、出國等)、病、產假等原因離崗第一個月開始應停發各類勞動防護用品。在規定期限(一般為一年內)恢復原崗位工作的人員,可經安全部門批準補發部分勞動防護用品(如工作皮鞋、工作服等),其他勞動防護用品不再補發。 4.2.8分、子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員工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6、凡經過教育仍不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者為蓄意違章,除給予考核外,因蓄意違章發生傷害者責任自負。 5配備和著裝標準 5.1配備標準 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GB1165189)的規定,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必備勞動防護用品如下: 序號護品名稱使用年限備 注1防砸防刺穿工作鞋一年根據標準發放2電氣人員絕緣鞋一年根據標準發放3工作服(長、短袖)一年根據標準及要求發4高溫防護服 (800度)按使用情況燒成2套、電站1套5高溫戰斗服(300度)按使用情況燒成8套、電站2套高溫面擋(300度)按使用情況燒成10個、電站3個高溫手套(300度)按使用情況燒成10對、電站3對高溫鞋(300度)按使用7、情況燒成10對、電站3對6雨衣五年根據需要配備7雨靴五年根據需要配備8安全帽二年半根據年限更換9手套、口罩根據標準發放每月發放10耳塞按職業環境監測情況發放每半年發一次11特種作業勞保用品根據標準使用根據標準發放5.2著裝標準 5.2.1進入裝置、生產現場著裝必須穿工作服(長袖)、工作鞋和戴安全帽。在操作室、休息室、辦公室、值班室內可不戴安全帽。巡檢(包括在機泵房內巡檢)和室內現場作業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須系緊帽帶,長袖工作服卷袖需嚴密。 5.2.2進入生產現場必須穿合格的工作鞋。任何人不得穿高跟鞋、網眼鞋、釘子鞋、涼鞋、拖鞋等進入生產現場。 在不涉及生產現場的各主干道行走(包括上下班)可不8、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勞保鞋。5.2.3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必須按國家標準和有關規定正確著裝。易燃易爆場所禁穿化纖服裝。 5.2.4在有機械轉動環境中工作的人員不許戴手套、系領帶和圍巾。 5.2.5外單位人員不穿長袖衣和長褲、不戴安全帽者,不得帶其進入各運行裝置和生產現場。 6洗理用品的管理 6.1洗理用品原則上不屬必備的防護用品,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情況向公司安環部或本單位自行提出計劃,經批準后進行采購和發放,其管理和監督辦法與勞動防護用品相同。 6.2按公司勞保發放標準發放。 7附則本制度由安環部負責解釋修改。如與國家相關法規、制度不符時,從其規定。如違反本規定的按相關管理制度考核。8記錄8.19、勞保用品登記表 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部門: 公司高管、綜合部、財務部、技術部、物流部 品種發放標準工種工作服(套)安全鞋(雙)保安專用工作鞋服(雙套)安全帽(頂)耳塞(副)防塵口罩3M8210(個)紗布防塵口罩(個)帆布手套(對)紗手套(對)工礦雨鞋(雙)毛巾(條)雨衣(件)防塵帽(頂)防塵眼鏡(副)肥皂(塊)布袖套(雙)洗衣粉(袋)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10、使用周期董事長12412413011216總經理12412413011216副總經理、總工程師12412413011216財務總監、副總監12412413011216副總工程師12412413011216部門正、副部長12412413011216綜合部行政主管12412413011216綜合部人事主管12412413011216綜合部總務主管12412413011216綜合部司機124124130111313綜合部保安員112413011216財務部會計員12412413011216財務部出納員12412413011216各類工程師112124130131211216物流部采購主管12412411、13011216物流部統計員12412413011216物流部庫管員124124130131211216物流礦山管理員124124130131211216備注注: 1、表中使用周期單位為“月”,即每一個品種應使用的時間;2、各部門根據本標準并結合實際需要,于當月20日前提交下月“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計劃表”到安全部門審核、匯總、申購。3、新入職員工在上崗前,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安全操作規程等領用手續,其它防護用品的領用須在上崗后根據從事的工作崗位由所在部門辦理領用手續。4、個人常用勞動防護用品(如防塵口罩、帆布手套/紗手套、毛巾等)統一由部門辦理領用手續。安全帽在更換周期12、內因工作正常使用損壞需更換的,由使用者到安全管理部門辦理更換/領用審批手續,核實通過的,可予以更換,并交舊領新。(倉庫將損壞的勞動防護用品收集,定期處理)。5、保安人員根據管理要求配發統一服裝,使用期納入公司勞保標準統一管理。6、洗衣粉按各部門實際核定發放。各部門衛生清潔用的洗衣粉不列入勞保用品審核發放,由使用部門專項申購。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部門: 生產部、安環部、化驗室 品種發放標準工種工作服(套)安全鞋(雙)絕緣安全鞋(雙)安全帽(頂)防塵帽(頂)防 塵口 罩3M8210(個)紗 布防 塵口 罩(個)帆 布手 套(對)紗手套(對)工 礦雨 鞋(雙)毛巾(條)雨衣(件)布袖套(雙)洗衣粉(13、袋)白大衣(件)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部長/副部長112112130112111111111313安全環保主管112112130112111111111313調度組長112112130112111111111313調度員112112130112111111111313司磅員124124130118131323161616統計員1241241301181616161616堆場驗料員14、13011811211616清潔工1301181321311616化驗室正副主任、助理1121121301212121616技術員112112130131312121616質量控制員112112130136111121121613化學分析員112124130131113111613124物理檢驗員112112130136131113211613統計員12412413016161616備注注: 1、表中使用周期單位為“月”,即每一個品種應使用的時間;2、各部門根據本標準并結合實際需要,于當月20日前提交下月“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計劃表”到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匯總、申購。3、新入職員工在上崗前,由安全管15、理部門負責辦理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安全操作規程等領用手續,其它防護用品的領用須在上崗后根據從事的工作崗位由所在部門辦理領用手續。4、個人常用勞動防護用品(如防塵口罩、帆布手套/紗手套、毛巾等)統一由部門辦理領用手續。安全帽在更換周期內因工作正常使用損壞需更換的,由使用者到安全管理部門辦理更換/領用審批手續,核實通過的,可予以更換,并交舊領新。(倉庫將損壞的勞動防護用品收集,定期處理)5、因檢修(指大、中修)需增加手套、口罩等勞動防護用品的由使用部門提出計劃報批后額外領用。6、洗衣粉按各部門實際核定發放。各部門衛生清潔用的洗衣粉不列入勞保用品審核發放,由使用部門專項申購。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16、部門: 機電車間、燒成車間、制成車間、原料車間 品種發放標準工種工作服(套)安全鞋(雙)絕緣安全鞋(雙)安全帽(頂)耳塞(副)防塵口罩3M8210(個)紗布防塵口罩(個)帆布手套(對)紗手套(對)工礦雨鞋(雙)毛巾(條)雨衣(件)防塵帽(頂)防塵眼鏡(副)氣焊(割)眼鏡(副)洗衣粉(袋)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機電正副主任、助理1121121301217、1212121613技術員112112130111112121312413電氣人員1121121302121211311812413機修人員(潤滑工)112112130212131131181241612燒成正副主任、助理1121121301212121613技術員1121121301111231311213中控操作員1121241301111131611213崗位巡檢員1121121302131411311212412機修人員112112130212131131121241612原、制正副主任、助理1121121301212121613技術員1121121301111231311213中控操18、作員1121241301111131611213崗位巡檢員1121121302121411311212412機修人員112112130212131131121241612各車間臨時工1301121211611216備注注: 1、表中使用周期單位為“月”,即每一個品種應使用的時間;2、各部門根據本標準并結合實際需要,于當月20日前提交下月“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計劃表”到安全部門審核、匯總、申購。3、新入職員工在上崗前,由人事部門負責辦理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安全操作規程等領用手續,其它防護用品的領用須在上崗后根據從事的工作崗位由所在部門辦理領用手續。4、個人常用勞動防護用品(如防塵口罩、帆布手套/19、紗手套、毛巾等)統一由部門辦理領用手續。安全帽在更換周期內因工作正常使用損壞需更換的,由使用者到安全管理部門辦理更換/領用審批手續,核實通過的,可予以更換,并交舊領新。(倉庫將損壞的勞動防護用品收集,定期處理)5、因檢修(指大、中修)需增加手套、口罩等防護用品的由使用部門提出計劃報批后額外領用。6、洗衣粉按各部門實際核定發放。各部門衛生清潔用的洗衣粉不列入勞保用品審核發放,由使用部門專項申購。 公用/備用勞動防護用品發放標準部門: 機電車間、燒成車間、制成車間、原料車間、化驗室 品種發放標準工種電 焊手 套(雙)絕緣鞋(雙)絕 緣雨 鞋(雙)耐高溫手 套(副)耐高溫防護服(套)防 護面 檔(個20、)高 溫防護靴(對)窯 爐護目鏡(副)耐 酸手 套(雙)膠手套(雙)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發放數量使用周期部長/主任生料系統巡檢按人12窯系統巡檢6備6備6備按人12煤磨巡檢按人12中控室操作按人12電氣人員按人備按人12各部門機修人員按人備按人備按人12各部門設備潤滑按人備質量控制熒光分析化學分析按人備按人備礦山化驗物理檢驗按人備材料員按人12調度員按人12司磅員自動化控制技術管理安全環保按人12備注注: 1、表中使用周期單位為“月”,即每一個品種應使用的時間;2、公用(備用)勞動防護用品屬崗位專用,不列入個人發放標準,由使用部門計劃、領用、管理。3、安全帶、安全繩及防護配件(如:安全帽襯、鏡片)由使用部門統一計劃、領用、管理。4、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雨鞋可由部門領取后發放到個人保管,作為特殊情況下使用的防護用品,使用者須保持經常性的檢查和妥善保管,正常情況使用期為24個月/副(雙)。在正常使用到規定的更換周期,由使用部門辦理審批更換/領用手續,并交舊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