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生產項目電廠規章制度管理規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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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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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生產項目電廠規章制度管理規范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規 章 制 度 管 理 標 準QG/HNSTDC-01-0103-XX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本標準規定了規章制度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本標準適用于現場規程及生產、經營、行政等方面的制度、規定等(以下簡稱規章制度)的管理。2 術語2.1 規程是標準的一種形式。它是對工藝、操作、安裝、檢驗、安全、管理等具體技術要求和實施程序的統一規定,是指導職工進行生產技術等活動的規范和準則。2.2 規定是處理某種事項制定的辦法。2.3 規則是對某一事項2、制定的規定。2.4 條例是國家機關制定批準的,規定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某種事項或者規定某一機關的組織、職權等項的法律文件。2.5 制度是要求職工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辦事的規程。2.6 辦法是對某些具體事務、單一事項進行處理,加以解決所規定的方法。2.7 標準是對生產、行政等方面長期重復性的事務和概念所作的統一規定。2.8 程序是按時間的前后、事物的規律、規章制度的規定、工作標準依次安排的工作步驟。2.9 章程是政黨、團體對本組織的性質、宗旨等內部事務和活動規則做出的明文規定。2.10 規章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學校對行政管理、生產操作、學習和生活等方面制定的各種規則、章程和制度3、的總稱。3 管理職能3.1 行政部是全廠規章制度的綜合管理部門,其職責是: 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負責全廠各種規章制度的分類編號。 負責主辦或會簽、頒發及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文件。 負責協調各種規章制度之間的相互銜接關系,確保規章制度在體系及內容上不斷完善。 負責編制規章制度年度修編計劃,并組織實施。 有權代表廠部解釋有關規章制度。3.2 有關職能部門是本專業規章制度的具體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廠有關規章制度修編計劃。負責審核有關本專業的規章制度及會審、會簽其它部門有關規章制度。 負責草擬頒發或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文件。 有權監督所屬部門及職工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4、的情況。3.3 規章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印制、發放、歸檔。4 管理內容與要求4.1 規章制度的制定或修編 現場設備運行、檢修的每項工作,都應有相應的規程制度,使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有章可循。新增設備及重大設備改造等項目,都應在試運前制定相應的規程或措施,并組織人員學習或考試,否則不應投入運行。.1 規程制度修訂時,應廣泛收集和研究有關材料,進行必要的分析和論證,凡是修訂規程制度必須符合國家及專業技術標準的要求,符合現場實際,便于學習和執行。.2所有規程制度的編寫,應做到“符合實際、指導生產”,達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的目的,應根據生產的發展、設備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隨時補充修訂。.3 編寫或修訂5、規程要語句精練,措辭得當,簡明易懂。.4 現場規程制度應在每年10月-11月份,根據一年實際執行情況,由策劃部及有關部門組織全面檢查,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補充意見,上報分管廠長批準后執行。每三年進行一次復查,視情況分別予以確認、修編或廢止。.5 編制或修編規程制度的依據a.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部頒典型規程及上級有關部門指示、通知等;b. 制造廠家的設備資料;c. 本廠及兄弟單位的經驗;d. 上級有關事故通報、本廠及外廠的事故教訓;e. 新技術的推廣應用;f. 有關人員對規程制度的正確意見和建議;g. 規程制度在執行中發現的問題。 管理制度的編制或修編.1管理制度(包括規定、辦法等)在編制修訂前6、應廣泛收集上級有關的法令、法規、政策、條例等資料,結合本廠實際進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級規定在本廠制度具體化。.2編制或修編的管理制度,應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律等,符合本廠實際,簡化、合理、便于執行。.3全廠管理制度定期修編工作由行政部負責組織,歸口職能部門負責修編的具體工作。.4為適應生產、管理、服務的需要,補充和完善的制度,由歸口職能部門負責提出并編制,報行政部備案,以便再版時修編。.5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進行一次審查,第2-3年進行一次復查,分別予以確認、修訂或廢止。對不適應的制度和內容應及時修改和補充,原已有制度,在執行中若發現不夠完善或部分條文需作修改時,按修改部分予以頒發7、,不得將原合理的制度廢止。若重新修編原有制度,由歸口職能部門提出,經批準后執行,同時須將原制度予以廢止,不得同時存在兩個及以上同類型制度,以免造成執行困難。4.2規章制度編寫格式要求 規程的層次與劃分。 .1 規程應按內容分成若干層次進行敘述。層次的序號應采用阿拉伯數碼書寫,層次之間加園點,園點加上兩個數碼之間的右下角。.2 第一層次為“章”,這是規程的基本劃分單元,“章”的序號自始自終連續編寫。“章”以下統稱為“條”,“條”的序號只在所屬“章”的范圍內連續編寫。例如第一章的第一條可寫為第1.1條(或寫成1.1),依次類推但一般不宜超過四節。.3 如果“章”“條”較多,為了層次清晰,敘述方便,8、可以組合若干“章”為一篇,篇的編號使用中文大寫數字,如第一篇、第二篇。 規程條文的排列格式.1 “章”一般沒有標題,特別是章數較多,印刷頁碼超過15頁需編目次時,“章”必須有標題。在無須編制目次的情況下,各章也可以不設標題。.2 “條”可有標題也可沒有標題,但在同一章內有否標題,原則上應一致。.3 當規程中的內容適合于分行并列并且順序號已達四位敘述時,其編號可用小寫英文字母右下角加園點,例如a. b. c.順序表示。.4 “章”“條”的編寫順序號應左起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順序號后空一個字的位置再寫具體內容,具體內容前不加順序號時,其每段的第一行均左起空兩個字的位置后再寫內容,自第二行起,以下9、各行均左起頂格書寫。.5 設篇時,每一篇一般均有標題。 制度編寫的層次及劃分: 管理制度的層次劃分及排列格式原則上按、4.2.2條內容執行,但書寫章、條除采用上述辦法外,也可用中文一、二、三或阿拉伯數字,但同一制度應統一。4.3 規章制度的審批與頒布。4.3.1 生產規程制度的審批與頒布。.1 生產規程、制度的修編應在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寫出初稿。由修編部門組織技術熟練,書寫表達能力較強的生產工人、技術人員和部門領導人員參加,采用集中討論、審核,最后由修編部門主任進行初審。.2 將初審稿送交策劃部,由工程技術人員及部門負責人進行復審。.3 將復審稿送交分管副廠長進行審定批準后頒布執行。 10、其他管理制度的審批和頒布 管理制度經有關職能部門修編起草后,可采用相關部門會簽,集體討論,最后經分管廠領導審閱廠長批準后頒布執行。 一般專業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關部門或人員進行修編起草,部門領導審核審定,由分管該項工作的廠領導審核廠長批準后頒布執行。對涉及面較廣、政策性較強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關部門或專業人員會議進行討論審核,由分管廠領導審定,最后由廠長審閱批準后頒布執行。4.4 規章制度的印刷及發放 規程及管理制度必須經過審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應符合標準要求,采用A4 圖幅或787mm1092規格紙張的16開(190mm260mm),幅面允許偏差為1mm,圖樣表格不易縮小時,其11、幅面允許按翻開方向二分之一的倍數延伸。 印刷采用字號及字體參照GB 1.2-88的有關規定執行。 所有規程制度的發放應編號有序,由行政部負責管理,承辦部門具體發放。 人員調離本廠時,應及時收回所有規程制度,外單位索取規程制度時,由行政部按有關規定辦理。4.5 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我廠執行的規章制度可分為四個級別,即國家頒布,部、局專業頒布,各級地方政府機關頒布和本廠自行頒布。凡是根據上級頒布而結合我廠實際修編的規章制度,執行中允許代替上級頒布的規章制度,但在執行中遇到問題與上級規定有沖突時,應以上級規定為準,并對本廠的規章制度做必要的修改和補充。規章制度一經頒布,即為本廠的技術法規和管理法規,全12、廠職工必須貫徹執行,不得違反,違者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對已確定的規章制度,在沒有正式修訂之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搞“靈活變通”,不得借故不執行,對確實不能執行的規章制度應立即報告廠部說明不能執行的理由。各級領導干部在學習貫徹,并掌握規章制度中不僅要以身作則,而且要監督所屬人員學習貫徹,并掌握實際執行情況。每個生產工作人員、業務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都應認真學習各種規章制度,定期參加各類人員的學習和考試,并達到合格。5 檢查與考核5.1對違反現場規程、制度的人和現象,每個工作人員都有權提出意見,使其糾正,對堅持違章作業人員,應停止其工作,向有關職能部門報告,由有關職能部門在經濟責任制考核中予以經濟處罰。構成事故的按有關規定處理。5.2 對違反規章制度而影響辦事效益和效率的要嚴格考核,接受教訓,制訂防范措施,做到“三不放過”。5.3對自覺執行規章制度,為我廠安全生產、完成各項任務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要給予表揚和獎勵。5.4本標準所列管理事項應分解列入有關人員的工作標準內,并與廠有關考核制度掛鉤考核獎懲,實行逐級考核。全廠規章制度的執行,由行政部按照綜合責任承包書的規定,進行檢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