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制造項目氨區規范操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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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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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制造項目氨區規范操作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某某公司企業標準征求意見表標準名稱安全管理制度標準編號Q/BCFD XXXXXXX-XX標準編制部門發電部標準會簽目的:1. 確認本標準的內容符合國標、行標和上級公司的要求;2. 確認本標準的內容能夠規范某某公司氨區管理制度,確保氨區工作生產運營安全穩定;3. 確認本標準的內容與本企業的其他標準不沖突、不矛盾,能夠有效執行;4. 確認本標準管理職責明確、管理流程清晰;5. 其他需確認的內容。公司員工意見前 言 為規范某某公司( 簡稱“公司” )氨區生產2、管理,確保氨區連續穩定的運行,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由發電部提出、組織起草、歸口管理。本標準主要起草人:XX本標準首次發布。氨區管理制度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氨區管理范圍、職責與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某某公司氨區管理工作。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HJ 562-2010火電廠煙氣脫硝工程技術規范:選擇性催化還原法GB/T 1.1-2009 標準化工作導則 GB/T 15498-2003 企業標準體系 DL/T 800-2012 電力企業標3、準編制規則Q/BCFD 2010100-XX 企業標準編制規則3 職責氨區運行人員要熟練掌握制氫設備運行規程;熟知氨區工作的安全常識;做好氨區安全管理、生產運行管理和防火工作,嚴格按照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實施導則檢查表,定期檢查保證氨區安全穩定運行。4 管理要求4.1 氨區出入管理4.1.1 氨區是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未經發電部領導許可,與工作無關人員嚴禁入內。4.1.2 出入氨區人員必須認真履行登記手續。4.1.3 氨區的大門必須上鎖,有工作時與氨區人員聯系,經許可后并在其帶領下方可進入。4.1.4 進入氨區人員必須觸摸靜電裝置,釋放靜電。4.1.5 進入氨區人員嚴禁攜帶4、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4.1.6 進入氨區人員不準穿鞋底帶有鐵釘的鞋。4.1.7 進入氨區人員嚴禁使用手機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4.1.8 進入氨區進行檢修或其他工作者,必須辦理工作票或辦理工作聯系單,工作時應使用銅制工具,需動火時應嚴格辦理一級動火工作票。4.1.9 外包工在進入氨區施工前必須進行防中毒、防火安全培訓,進行安全交底,履行許可手續后方可進入。4.1.10 所有出入氨區的人員應自覺遵守和執行本制度,各級人員應履行職責,嚴格按規定執行,如因氨區人員過失造成后果的,按公司考核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考核。4.2 氨區防火管理4.2.1 氨區是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氨區周圍應設5、有“嚴禁煙火”的明顯警示牌。4.2.2 氨區人員應熟悉掌握操作技術和嚴格執行安全規定和防火制度。4.2.3 凡進入氨區人員嚴禁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不準穿鞋底帶有鐵釘的鞋;嚴禁使用手機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認真履行出入登記手續。4.2.4 氨區院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雜物,不準搭建臨時建筑物和亂拉電線。不準用明火烘烤凍結的管道、閥門。4.2.5 氨區內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處于完好備用狀態。消防人員必須定期檢查試驗并做好記錄。4.2.6 氨區人員必須能熟練使用配置的各類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熟悉廠內外火警電話和一般消防常識。4.2.7 嚴禁電瓶車進入氨區。其它機動車輛進入氨區應裝好防火6、罩,并進行登記。4.2.8 在卸液氨時汽車槽車必須關閉汽車引擎,裝好防火罩、接好地線、設置圍欄,以防其它車輛通行或無關人員靠近。卸載工作完畢,靜置10分鐘后方可拆除接地線。雷雨天氣立即停止卸氨,汽車槽車須立即駛離氨區。4.2.9 在氨區工作時應使用銅制工具,如使用鐵制工具時,應涂抹黃油、加銅墊等。4.2.10 氨區的照明燈具和控制開關應采用防爆型。4.2.11 液氨儲存、制備系統的所屬金屬裝置、設備、管道、儲罐等都必須有可靠的接地。4.2.12 進入氨區進行檢修或其他工作者,必須辦理工作票或工作聯系單,需動火時應嚴格按程序辦理動火工作票。4.2.13 在檢修或動火工作前必須用氮氣吹掃系統將檢修7、的設備、管道內的留存的液氨吹掃徹底,以避免氨和空氣混合產生爆炸,當測定該地空氣中的氨氣含量25mg/m3時方可進行檢修工作。4.2.14 氨區應通風良好,保證空氣中氨氣最高含量不超過25mg/m3。4.2.15 氨區如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在撲救火災的同時,要立即采取措施對近鄰區域加裝隔火墻,防止引發事故。4.3 氨區防泄漏管理4.3.1 加強對氨區值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工作,并持證上崗,熟悉掌握液氨的特性和防控知識,對一旦出現的事故危機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人身事故的發生。4.3.2 嚴格執行氨區操作規程,不得超溫、超壓、超負荷運行。倒罐作業時,防止誤操作發生事故。4.3.3 氨區人員必須按時8、認真對氨區所屬設備進行巡回檢查,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如發生事故要果斷正確處理,及時、如實向上級報告,并做好詳細記錄。4.3.4 建立液氨危險化學品檔案,定期檢查液氨在卸氨、存儲、使用情況,并做好記錄。4.3.5 在卸液氨時氨區人員必須落實好安全措施,并進行全過程監護,隨時嚴格監控液氨罐液位不得超過罐內總容積的85%。4.3.6 在卸液氨時應對卸氨密閉系統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泄漏。汽車槽車禁止使用軟管進行對接。4.3.7 在卸液氨時,兩儲罐液位均達到“高”位報警,但卸載管道中仍充滿液氨,必須在液氨氣化完之后松開連接。4.3.8 液氨罐及罐上安全閥、壓力表按照特種設備安全9、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規定定期全面檢測,并留存檢驗、檢測報告。4.3.9 定期對氨泄漏檢測儀、聲光報警器、事故噴淋裝置、洗眼淋浴裝置、應急水池、水泵、水管、防護圍堤等應急設施進行檢查,保證完好,做好記錄。緊急泄氨裝置的放空管應接入水池。4.3.10 液氨系統上各類管道、設備部件必須是符合安全規定的標準件。所有管道必須定期檢查,及時更換老化、滲漏、腐蝕嚴重的管道、閥門,防止因磨損、腐蝕等原因發生破裂、泄漏。4.3.11 液氨罐、管道、閥門應符合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的材質要求,并應設置靈敏可靠的溫度計、壓力計、液位計、安全閥及高低液位報警。并應將信號引至控制室(值班室)。4.310、.12 液氨管道嚴禁穿過生活間、辦公室、控制室及與其無關的房間。4.3.13 在夏季時,氨區人員要隨時監控室外溫度,要根據室外液氨罐等容器外壁受熱情況,隨時開啟噴淋裝置進行噴淋冷卻降溫,并做好記錄。4.3.14 冬季溫度較低時,應開啟伴熱系統向氨氣吸收罐供應蒸汽,以防止儲水凍結,防止無法及時吸收泄漏的氨氣。4.3.15 由于氨對銅有腐蝕作用,凡有氨存在的設備、管道,系統不得有銅材質的配件。4.3.16 嚴禁在氨區院內進食和飲水。4.4 氨區液氨泄露搶險管理4.4.1 氨區應在明顯易拿處設置事故搶救物品專用柜,柜內應存有:正壓呼吸器、防化服、防毒面具、化學防護眼鏡、橡膠防護手套、膠皮水管、急救藥11、品(2%硼酸溶液、0.5%檸檬酸)、生理鹽水等防護用具,并指派專人管理,定期檢查與更換。4.4.2 發現液氨泄漏事故后,應立即向值長報告。4.4.3 液氨發生泄露事故時,所有進入氨區搶險人員必須全身防護,穿戴防化服、正壓呼吸器和防護手套。 4.4.4 迅速疏散撤離氨泄漏區域一切無關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警戒隔離150米,嚴格限制出入。搶險人員進入現場,首先搜救中毒人員脫離現場急救。4.4.5 發生泄漏立即開噴淋裝置進行噴淋,水源不足時,可同時采用消防水槍向地面和空中噴霧進行稀釋、溶解。切勿用直流水槍沖擊泄漏的液氨或泄漏源,防止產生冰凍。4.4.6 事故現場禁絕火源,視情況斷電。現場人員不得攜12、帶火種,要關閉手機等無線通訊工具。4.4.7 發生泄漏應盡快切斷泄漏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正在燃燒的氣體。4.4.8 發生泄漏應迅速通知停止一切可能危及范圍內的動火作業,應注意避免過猛、過急、敲打等不規范的動作,防止電器開停可能引發的火種。4.4.9 發生泄漏應在在噴霧水槍的掩護下立即關閉有關進、出口閥門,切斷液氨來源。4.4.10 搶險人員盡可能在上風向,同時判斷液氨泄漏的壓力和泄漏口的大小及其形狀,用準備好堵漏的材料或采取臨時打管卡的辦法進行堵漏。搶險時必須兩人以上,一人監護一人搶險。4.4.11 氨儲罐發生泄漏而無法堵漏時,應將液氨盡快倒入其它氨儲罐。倒罐轉移必須在噴霧水槍的13、掩護下進行。4.4.12 事故現場如發生火災和爆炸事故,在撲救火災的同時,要立即采取措施對近鄰區域進行加裝隔火墻,防止引發近鄰區域發生事故。4.4.13 在卸氨的過程中發生泄漏,在噴霧水槍的掩護下,立即關閉其進、出液閥,將汽車槽車立即駛離氨區。4.4.14 液氨系統發生火災,若遇到火勢難以熄滅,著火處火焰變亮耀眼,伴有尖叫、安全閥打開、罐體晃動等爆裂征兆時,現場人員應迅速撤退至安全地帶。4.4.15 堅持防御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合理實施救援,必要時可尋求社會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4.5 氨區人員中毒搶救管理4.5.1 氨區內設有洗眼淋浴裝置。工作人員不慎接觸到液氨,應馬上開啟洗14、眼淋浴裝置,用大量清水長時間沖洗,以免液氨對人體組織器官造成嚴重傷害。4.5.2 液氨發生大量泄漏,救援人員進入事故區搶救受傷人員時,首先要做好個人防護,佩戴好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防化衣、防護手套。4.5.3 救護人員進入事故區迅速將氨中毒人員移至空氣新鮮處,脫離事故現場,解開領口,保持呼吸道通暢,并注意保暖,注意傷員身體安全,不能強施硬拉,防止給中毒人員造成外傷。4.5.4 如皮膚接觸液氨,立即脫去被污染的衣著,先用大量清水及時沖洗,再用2%硼酸液洗滌,之后就醫檢查治療。4.5.5 如眼睛接觸液氨,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15min,之后就醫檢查治療。4.5.6 若吸入氨15、氣,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予輸氧,若呼吸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之后就醫檢查治療。4.6 氨區巡回檢查管理4.6.1 運行人員每班對氨區設備全面檢查一次,查閱值班日志,對氨區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氨區巡檢路線為:控制室配電室空壓機室雨淋閥室氣化間緩存區卸載區存儲區控制室。4.6.2 氨區設備存在缺陷或異常工況下應增加檢查次數。4.6.3 氨區巡檢要求做到“四到”即:看、聽、摸、嗅。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GB26164.1-2010的有關規定,及時、細致地對氨區的設備進行檢查,掌握設備運行狀況。4.6.4 氨區巡檢時,要配備防爆手電筒、聽針、測溫儀和測漏儀等必要的檢查工16、器具,當測漏儀發出報警信息時,及時查找到漏點,并匯報當班值長聯系檢修處理缺陷。4.6.5 巡檢結束后,檢查人員將設備狀態及時匯報當班值長,明確設備正常或異常。4.6.6 如因末按規定進行檢查而發生事故時,經分析確認是檢查失職造成,應由檢查人負事故責任。4.6.7 部門對巡回檢查的情況將不定期進行抽查,若發現未執行定期巡檢制度者,將按發電部經濟責任制考核細則進行考核。4.6.8 特殊情況下應加強巡回檢查次數,重點內容有:4.6.8.1 運行方式變更、設備操作后,應重點檢查是否正常。4.6.8.2 設備存在缺陷,新投入的設備、主要設備失去備用時,要進行不定期巡回檢查,至少每1小時對其巡回檢查一次。17、4.6.8.3 雷雨、大風、大雪等惡劣天氣到來前后,要對室外設備重點加強檢查。4.6.8.4 在夏季高負荷、高溫天氣時,要重點加強氨儲罐壓力、溫度的檢查。4.6.8.5 在冬季遇有寒流時,要對室外設備、管道保溫、室內外開關柜等重點加強巡回檢查。4.6.8.6 新投運設備、大修或改進后的設備初次投運時。4.6.8.7 在氨系統啟停過程中,特別是在設備啟動過程中,必須進行就地檢查監視,待設備運行穩定后方可離開。4.6.9 巡回檢查中缺陷處理4.6.9.1 在巡檢過程中,如發現設備異常,應仔細研究分析,找出原因,能消除的,相關人員應立即按本崗位職責進行事故處理,采取措施,防止擴大。4.6.9.2 在18、巡檢中,若發生事故或嚴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異常,如來不及匯報,必須進行緊急處理時巡回檢查人員有緊急處理權,但必須對自己處理的正確性負完全責任,不具備獨立處理能力的值班人員要盡一切辦法立即上報,絕不可盲目處理。4.6.9.3 在巡檢過程中,如發現一般缺陷, 能消除的予以消除,不能消除的可在檢查任務完成后匯報,并填寫設備缺陷記錄。4.6.9.4 在巡檢中,如發現有威脅氨區設備安全運行及人身安全重大缺陷,應立即匯報當班值長進行處理。當班值長應迅速到現場復檢,根據情況采取適當安全措施,防止發生和擴大事故,必要時應逐級上報。4.6.9.5 設備參數達到報警值,執行設備異常處理流程和逐級匯報制度。檢查結束,根據設備異常情況及時記入值長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