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業有限公司行政項目管理制度(25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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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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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鞋業有限公司行政項目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第一章 總 則第1條 為規范公司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公司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2條 本制度適用于與本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全體員工,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生產人員;也包括試用工、正式工、臨時工。第3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等勞動權利,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2、任務、遵守本制度和職業道德等義務。第4條 公司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第二章 工作時間與考勤管理第5條 工作時間(1) 公司實行8小時為基礎的輪班或綜合計時工作制。(2)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20-11:40,下午14:00-17:00,特殊情況下,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作息時間。(3)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可以延長日工作時間,但每周延長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20小時。(4) 任何部門因工作需要、突發事件或其它原因要求員工延長工作時間,員工必須以3、服從工作需要為原則,服從公司安排。第6條 打卡管理(1) 公司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并扣除相應工資。(2) 任何員工不得代為其他員工打卡,否則將被視為較重違紀行為。(3) 員工應對考勤卡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應立即前往行政人事部申請補辦。(4) 員工發生漏、忘打卡時,須于次日持補卡申請單和考勤卡至部門主管和行政人事部簽核。批準:審核:編制: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3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5) 員工每月簽卡累計補卡不得超過3次,超出者給予5元/次罰款。(6) 員工若不慎遺失考勤卡應該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否則因此而造成無4、考勤記錄的將視作缺勤處理。(7) 如因打卡機出現故障或停電不能打卡的,應在保安室登記姓名、上、下班時間,由保安統一交行政人事部。第7條 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管理:(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2) 單次遲到60分鐘,視為曠工半日。(3) 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擅自離崗者即為早退。(4) 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5) 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五次,即使累計時間不超過60分鐘,從第6次起每次均以缺勤半日論處。第8條 曠工管理:(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即為曠工。(2) 員工出現曠工行為按以下規定處理: 曠工不到半天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不到一天按一天5、處理。 月累計曠工超過5天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0日者,給予解除合同及開除處理。 曠工者曠工當天工資不予結算,另處以50元/半天的罰款處理。第9條 公司因生產、工作需要,組織員工進行培訓及其他活動,考勤管理等同正常工作時間管理。第三章 請假管理第10條 員工請假共分四類:公假、事假、病假、工傷假。第11條 公假:(1) 因工外出執行公務,需離開工作崗位者,即屬公假。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2) 員工公假期間視為正常出勤。(3) 業務部門公假由員工填寫請假單,直接交行政人事部門登記備案;非業務部門員公假,由部門經理批6、準后交行政人事部門登記備案。(4) 員工公假期間無需打卡。第12條 事假:(1) 員工因私事須外出親自處理,可請事假,事假期間不予計薪。(2) 月度內,請假不得超過3次,年度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0天,超過即視為曠工,但經經理級以上人員特批者不在此例。(3) 員工事假應提前辦理,特殊工種及關鍵崗位或請假時間超過3天以上者,至少需提前13個工作日辦理。(4) 事假審批按以下權限辦理: 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車間主管/主任核準。 請假1天以上,3天以內,由部門/車間主管/主任初核,部門經理批準。 主管/主任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超過一天需總經理批準。第13條 病假:(1) 員工因患急、重病需住7、院治療或在家休養,即屬病假。(2) 病假1天以內須于假后出具當日就醫的資料或指定醫院證明;超過1天者應提交鎮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休假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3) 偽造或涂改醫院證明者,一經發現,公司將解除勞動合同并開除處理。(4) 員工病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15天,但經公司特批者不在此例。(5) 病假超期可辦理停薪留職手續,但停薪留職以半年為限。第14條 工傷假:(1) 因執行公務而致殘廢、傷害或符合工傷確認條件,且憑保險公司認可醫院證明,確不能出勤者,應給予工傷假。(2) 工傷假期工資按國家相關規定支付。(3) 如因嚴重違章操作造成工傷,致使不能出勤者,按事假處理,不得享受工傷假期待遇。(4) 8、工傷假期期限以鎮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休假證明為依據。(5) 工傷假期由休假人員提出,部門經理審核,行政人事部批準。第15條 請假辦理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1) 除急病或緊急事故不能親自請假可由同事或家屬代辦之外,應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論。(2) 請假在1日內均以小時計算,不足1小時的按1小時計算。(3) 除病假外,請假超過7日的至少提前3日辦理,并做好工作交接。(4) 獲批許可的請假申請,應于離廠前將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5) 請假2天以上者,應于返回當日到行政部報到銷9、假,(6) 因突發事件或其它原因未能事先請假的,應在第一時間電話知會上級主管并獲批準,同時于返廠后半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并提交相關證明。無相關證明或未按以上述程序辦理的一律按曠工處理;(7) 假期屆滿因故需延期續假的,應首先與所屬部門主管電話溝通,并獲批準后方可延期,但延期天數仍應遵循公司有關假期期限的規定,同時應于返廠后及時辦理補假手續。(8) 假期屆滿未續假或續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除因疾病或臨時發生意外事故,一律以曠工處理。(9)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請假時,如發現有虛構事實及隱瞞欺騙者除以曠工論處外,并依情節輕重予以處罰。第四章 門禁管理規定第16條 廠證是公司員工進出廠區及在廠區內10、通行的唯一憑證,員工進出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相片朝外)。第17條 對未按規定佩戴廠證者,保安人員有權予以糾正,對違紀且態度惡劣者,保安有權記下其姓名、部門、交行政部按相關管理規定處理。第18條 員工進入廠區應自覺維護環境衛生,有違規現象保安有權應加以制止,嚴禁有亂扔果皮紙屑以及在廠區內邊走邊吃邊扔的行為。第19條 人員、車輛、物品出廠管制:(1) 公司員工工作時間離開廠區應持部門主管核準的放行條或請假單,無放行條時,保安有權限制其外出(特殊情況應解釋清楚并備案)。(2) 非機動車輛出入廠區大門,應下車推行。(3) 攜帶公司物品出廠應由相關部門權責人員或其職務代理人簽署的放行條方可放行。XX11、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4) 所有出廠物品,保安人員均應認真核對物品的名稱、數量、型號與放行條或訪客出入登記表中特別注明項是否相符,無誤后方可放行。第20條 入廠管制(1)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進入廠區。(2) 嚴禁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進入廠區。(3) 嚴禁推銷產品及收廢品的人員及車輛進入廠區。(4) 嚴禁非洽談公務人員與車輛,或是洽談公務但拒絕登記檢查者進入廠區。(5) 嚴禁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者進入廠區。(6) 嚴禁來訪人員不能出示有效證件者進入廠區。(7) 嚴禁攜帶違禁物品進入廠區(12、8) 嚴禁不戴廠證者進入廠區。(9) 嚴禁公司員工未經批準,擅自帶客人參觀者進入廠區。(10) 嚴禁已離職者進入廠區。第21條 出廠管制(1) 嚴禁人員與車輛出廠時拒絕檢查者出廠。(2) 嚴禁貨物出廠無放行條或裝貨物與放行條不相符者出廠。(3) 嚴禁雖有放行條,但放行條上未經相部門經理或主管簽核者出廠。(4) 嚴禁員工出廠時,攜帶物品,放行條上無相關人員、主管簽名者出廠。(5) 嚴禁員工攜帶物品出廠,但物與單不相符者出廠。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第五章 會議室管理第22條 為規范公司各類會議的召開程序,加強會議的嚴13、謹性及高效性,特制定本規定。第23條 公司重要會議分類:公司重要會議分為年度、季度、月、周會議,其中有定期會議、不定期會議、及臨時會議,具體如下表:會議名稱 類 型 召開時間組織單位董事會會議定期/不定期按董事會章程/必要時總經辦經理常務會議不定期必要時總經辦管理例會定期/不定期每月1日-5日/必要時總經辦季度經營工作匯報會定期次季度第一個月內總經辦年度總結、計劃會議定期次年元月份總經辦各部門不定期專業工作會議由各部門決定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 第24條 會議的召開由會議組織單位召集,凡需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的會議,14、組織單位在確定會議時間前,可以電話或其他形式知會行政人事前臺,落實能使用會議室的時間,避免時間安排上的沖突;對于公司有重大緊急會議需臨時召開的,行政人事部有權重新調整會議室使用安排。第25條 組織單位應于會議召開前下達會議通知。會議通知應由會議組織單位負責人簽字;凡被通知的與會者,必須在會議記錄薄上簽名確認,若因故確實不能參加會議者,應在會議召開前向組織單位請假,可委托代理人參加會議。第26條 與會者應提前5分鐘進入會場,并在會議簽到薄上簽到,簽名必須為中文并保證字跡清晰、可辨認,“會議簽到”由會議組織單位負責保管。第27條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必須遵守以下會議紀律:(1) 禁止手機發出振鈴聲,15、禁止用手機接聽或打出電話;(2) 禁止與會人員瞌睡或從事任何與會議議題無關的事情;(3) 任何與會人員必須尊重發言人的發言權,不得中途打斷其發言;(4) 禁止出現互相吵架、攻擊等不良現象;(5) 與會人員不得無故退出會場。第28條 參加會議人員必須如實、客觀地記錄會議內容,并在會后將會議記錄整理成文。重要會議應由組織單位指定專人記錄,并整理形成會議紀要,經會議主持人簽名審核后,于會議結束后三天內發給該次會議與會者。第六章 保密制度第29條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特制訂本保密制度,公司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第30條 本規定所稱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16、有實用性并經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以及公司依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第31條 商業秘密特指,但不完全包括以下內容: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技術信息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制造方法、配方、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1) 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模型、模具、技術文檔、操作手冊等。(2) 可能成為公司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包括客戶名單、客戶訂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經營目標、經營項目、管理訣竅、貨源情報、內部文件、17、會議紀要、經濟合同、合作協議等。(3) 上述須保密信息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文件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屬商業秘密。第32條 保密規則:(1) 嚴格遵守公司秘密文件、資料、檔案的登記、借用和保密制度,秘密文件應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文件柜中;(2) 借用秘密文件、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3) 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事項和交接秘密文件。(4) 秘密文件、資料、檔案不得私自復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復印時,應按有關規定經總經理或辦公室主任批準。(5) 員工調職或離職時,必須將自己保管的秘密文件、資料、檔案或其他東西,按規定移交給公司總經理或指定人員,不得隨意移交給其18、他人員。(6) 未經公司同意,員工在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業務。(7) 應在接待處或會議室接待來訪,嚴格禁止客戶、親友進入各部門辦公區,如遇客戶參觀,須事先經公司批準,必要時由行政人事部事先通知員工將室內及桌面的機密文件收好;(8) 下班后,桌面、影印機、打印機、公用電腦等處不得留有客戶資料,尤其是有關策略、推廣、媒介計劃、收款、報價等文件,包括草稿,不再有用時要及時銷毀或送飯堂燒毀;(9) 特別機密文件必須在文件上加以注明。特別機密文件不再使用時,應歸還客戶或予以銷毀。特別機密文件之傳送,須事前通知收件方,事后向收件方確認其確已收到;(10)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與知悉或19、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保密的內容、范圍、權利、義務、期限、保密費和違約責任等事(11)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可與知悉或可能知悉公司商業秘密的員工另行簽訂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競業限制協議,約定員工在離開公司后一定期限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系的產品的其他公司內任職。第七章 勞動安全與工傷第33條 公司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主任對全公司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廠長(部門經理)對本廠(部門)生產安全負全面責任,各車間班組長(負責人)對本班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第34條 部門經20、理、機修員和班組長要做好機械設備的保養、維修和使用前檢查工作,確保機械設備處于安全使用狀態。第35條 公司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向有關人員報告潛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時發現和排除潛在的危險。第36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1) 嚴禁在禁煙區域吸煙,不準亂動消防器材,未經同意,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公司。(2)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及各種設備、電器安全操作規定,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3) 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經培訓、考試合格后憑證上崗,新員工必須按受“三級安全教育”(即廠級、車間級、班組級三個層次的安全培訓)。(4) 非電工人員嚴禁私自安裝、拆、接駁電源電路。未經同意21、,非專業維修人員不得隨便裝拆機械、電氣設備。維修機械、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關機、掛安全標志。(5) 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及公司內限速規定(每小時10公里),駕駛車輛要按章行駛,不得逆向行車。(6) 認真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和上報。(7) 未經公司主管部門同意或非發生事故時,擅自動用消防器材者,每次罰款100元。(8) 進入車間、維修、設備等現場工作人員,不得穿著裙子、拖鞋、高跟鞋,長發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女工應將頭發盤起。違者:每次每例罰款30元,并責令其立即更換。(922、) 一切的電源、電線、電路、電器及各種機械、電氣設備,必須由公司主管部門指定專業電工或維修人員負責安裝或維修,其它人員一律不得私自亂動。違者:輕則罰款50元,重則罰款100至200元。(10) 操作人員離開轉動設備后沒有及時切斷電源者,每次罰款30元。(11) 設備操作人員在開始工作前必須檢查設備各項性能是否正常,發現設備有故障時,必須馬上通知維修人員檢修,未經本公司同意,嚴禁操作有故障的設備。違者:輕則罰款50元,重則罰款100至200元。(12) 操作沖壓設備在使用腳踏開關時,當滑塊啟動后,腳必須立即離開踏板,嚴禁將腳長期停留在踏板上。違者:每次罰款50元。(13) 沖壓操作人員在沖壓過程23、,必須使用合適的專用夾具送取材料件,嚴禁把手伸入模區內。違者:每次罰款50元。必須把手伸入模區內作業的應有安全防范措施。(14) 凡屬有圓周運動的轉動機械設備,其操作人員(包括進入現場的其它工作人員)不得留長頭發,如留長頭發者,必須將頭發盤入安全布帽內。違者:每次罰款50元。(15) 碰焊工、氬弧焊、電焊、車工、銑工、刨工、鉆工、磨工等凡屬機械有硬物及火花飛出的設備操作人員,作業時必須配戴安全保護眼鏡、面罩及焊工手套。違者:每次每例罰款30元。(16) 下班后未經車間主任安排,任何人等不準私自在車間工作、睡覺、閑談等,如有發現每次處罰100元整。(17) 車工、刨工、鉆工、銑工、磨工等在操作設24、備時,不得配戴手襪。違者:每例罰款50元。(18) 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并做好相應安全措施。違者:罰款200元。(19) 將公司的機動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者,每次罰款200元;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公司機動車輛,每次罰款200元。因此而發生事故時,違章者必須負經濟賠償及事故責任。(20) 一切因違反規定或人為因素而造成工傷、設備或其他事故者、以及瞞報安全事故者,必須負責事故所引起公司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造成重大事故時,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21) 操作機械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設備技術操25、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保障人身安全和維護設備安全。(22) 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進行操作。(23) 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將情況向班(組)長、技術人員和部門經理報告。(24) 工作場所和倉庫安全通道、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禁止放置任何物品。(25) 對消防設備、衛生設備及其他危險防止設備,嚴禁隨意移動、拆走和損壞。(26) 非機械設備和辦公設備的操作人員,不得操作該機械設備和辦公設備。(27) 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28) 下班時要整理好機械、器具、物料及文件、辦公26、用具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第37條 工作期間造成的傷害事故應立即處理。在場員工應協助維護現場,保持鎮定并立即通知上級領導及行政部門,嚴重情況的及時送醫院救治。第38條 工傷發生后20個小時之內,員工所在部門主管人應填寫工傷事故報告,并組織相關人對工傷事故進行分析,提出針對事故原因的改善對策及相關責任人處罰建議,交行政人事部備案。第39條 受傷員工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將本人身份證原件及一張1寸的彩色相片交行政人事部辦理工傷申報;三個工作日內將醫院主治醫生開具的診斷意見書或就診證明、收費收據等原件交行政人事部辦理工傷認定。第40條 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工傷申報或工傷認定資料欠缺,27、致使工傷不能認定者,治療費用由員工個人承擔。第41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1) 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 醉酒導致傷亡的;(3) 自殘或者自殺的。第42條 工傷考核責任劃分:(1) 因設備維護、保修或安全防護問題,以及未進行崗前培訓等原因造成員工工傷的,員工直接主管(班/組/線長)為第一責任人。間接主管為第二責任人。(2) 因員工個人違規操作或操作不當造成工傷的,當事員工承擔直接責任,為第一責任人;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員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共同承擔次要責任,為第二責28、任人。第43條 考核處罰(1) 門診工傷:第一責任人罰款50元;第二責任人罰款30元;年度門診工傷總數超過部門總人數5%,部門最高主管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2) 住院工傷:第一責任人罰款100元;第二責任人罰款50元;年度門診工傷總數超過部門總人數3%,部門最高主管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3) 達到評殘的工傷:第一責任罰款200元;第二責任人罰款100元;年度評殘超過部門總人數1%,部門最高主管按上述標準加倍處罰。(4) 同一員工連續兩次因個人違規操作或操作不當造成工傷的,除按上述標準處罰外,調離該崗位或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直接無薪開除。第八章 服務、懲戒第44條 服務原則(1) 恪盡職守,29、勤奮工作,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任務。(2) 不僅從語言上,更從行動上向客戶(公司外部及內部)表明:客戶的需求就是我們的需求。(3) 認真聽從上級主管人員的工作指示和教導。對于職務報告,應遵循逐級向上報告的原則,不宜越級呈報,但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不在此限。上下級之間應誠意相待,彼此尊重。(4) 正確、有效、及時地與同事、與其它部門溝通意見看法。遇到問題不推卸責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團隊合作關系(5) 專精業務知識和技能,開發自身潛力,表現出主動參與、積極進取的精神。第45條 遵循商業道德(1) 公司永續健康的經營發展,取決于每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符合公司的期望。每位員工緊記自己代表公司,在任何地點、時30、間都注意維護公司的形象和聲譽。(2) 不論是銷售公司產品或提供服務,或是向供應商購買產品或服務,應完全以品質、價格與服務為決策的依據,不得給予或接受個別客戶或客戶代表相關的報酬、贈品或其他特殊待遇。第46條 日常行為規范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1) 員工應禮貌待客、舉止得體: 禮貌地對待客戶及來訪者; 與客人交談應態度和藹,注意使用禮貌用語,禁止工作時言語粗魯; 對客人提出的詢問和要求要耐心的解答,解答不了的問題,應及時請示匯報; 與客人相遇,要主動讓路;與客人同行,應禮讓客人先行;(2) 員工應注重儀表整潔: 31、員工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穿廠服和佩戴廠證,做到儀表大方得體,整潔干凈。 員工的指甲必須修理好并保持清潔,女性除淡色指甲油外,不得涂指甲油; 男員工不得染發、留胡須、留長發(前不及眉,后不及領); 男員工不得佩帶耳環,女員工佩帶的耳環兩側須一致; 儀表不整的員工,不得進入工作現場,并做缺勤處理;(3) 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廠證: 廠證被視為制服的一部分,上班時必須佩帶在制服的左上方; 如員工丟失廠證,必須立即向行政人事部報告; 員工不得佩帶他人的廠證,否則立即受到違紀處分; 廠證是公司的財產,員工在結束雇傭時,必須交還行政人事部,否則將賠償30元人民幣;(4)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安全規程和崗位責任3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第47條 一般違紀行為(1) 以下行為為一般違紀行為 無故遲到、早退一次;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情節較輕; 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攜帶公司規定不得帶入工作場所之物品進入工作場所情節輕微; 因個人過失致工作發生錯誤,情節輕微; 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導,情節輕微; 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情節較輕;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 上下班無故不打考勤卡; 未經允許在工作時間內做私事; 隨便吐痰、亂扔雜物破壞環境衛生; 未經批準33、使用不屬自己使用之機器設備; 工作態度不認真,發生輕微責任事故; 有浪費公司財物行為,未造成損失或損失較少者; 下班后不按規定切斷電源; 著裝、儀表、禮儀、言行不符合員工行為規范; 不保持工具柜、工作臺整潔; 不按工作時間表或分派的任務進行工作; 對客戶或其他員工無禮; 違反公司其它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其他行為;(2) 員工如犯有一般違紀行為行為一次,將受到口頭或書面警告及罰款10-30元,并要求其簽收警告記錄。第48條 較重違紀行為(1) 以下行為為較重違紀行為: 無故連續遲到、早退兩次以上; 托人打卡或代人打卡; 在公司上班時間內串崗、戲鬧、干私活情節嚴重; 未經許可曠職半天; 對上級指示34、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處理嚴重不當且未申報正當理由; 因疏忽致使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傷及他人或造成其他損失; 在工作時間內未經主管許可,擅離工作崗位,情節較重; 未經申請許可擅自安排外人進入倉庫或辦公區; 在嚴禁吸煙地區吸煙者; 遺失經管的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 未經上級主管同意,擅自換班、調班; 工作時間喝酒; 未經允許,動用公司機器設備及材料;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 未經批準,無證啟動、駕駛公司機動車輛; 動用公司車輛辦私事; 違反生產操作規程,造35、成產品質量事故或損壞機器設備; 陽奉陰違,故意消極怠工; 擅配或私配公司的各種鑰匙,即使未造成損失; 因個人原因被客戶投訴并經查實; 向客戶索取物品及小費; 未經許可將任何商品帶出公司,即使是破碎的或損壞的或過期的; 故意不服從上級的指示; 提供虛假的醫療證明; 在工作時間持有或企圖帶入公司烈性酒或麻醉劑; 未經許可在布告欄內張貼或移動通知; 在半年內,員工如犯有二次一般違紀行為;(2) 員工如犯有較重違紀行為將受到書面警告及罰款30-100元,并要求其簽收書面警告記錄第49條 嚴重違紀行為(1) 以下行為為嚴重違紀行為: 散布謠言,致使公司蒙受嚴重不利而有事證者; 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36、七天者。 制造謠言、惡言中傷其他員工、在公司范圍內爭吵、罵架的; 拒絕主管人員合理調遣、指揮并有嚴重侮辱或恐嚇之行為者; 違反重大安全衛生規定致使公司蒙受嚴重損失者; 聚眾鬧事,在公司范圍內動手打人或互相毆斗的; 在公司內聚賭者; 無故毀損重要公物或攜帶違禁品如兇器進入公司者; 利用本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泄露或偷竊公司的機密,情節嚴重者; 在明示禁煙區內吸煙引起火災,致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工作時飲酒滋事,攜帶毒品者; 在公司內有傷風化行為情節嚴重者;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 營私舞弊,侵吞公有財物者; 其他37、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影響公司聲譽或利益,導致嚴重不良后果者; 擅離工作崗位,滋生變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害者; 隱瞞或偽造履歷者,致公司誤信而受損者; 對公司同仁暴力威脅、恐嚇,擾亂秩序者;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被公安司法部門拘留審查有罪或被判有期徒刑者; 偽造、編造或盜用公司印章者; 在外從事于公司利益沖突工作者;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做任何有損公司權益者,情節嚴重者; 有貪污、挪用公款或收受賄賂,經查明屬實者; 散播有損本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蓄意策劃及參與罷工的; 把公司財物私藏于宿舍內; 偷竊或非法占有客戶、公司或其他員工的財物,無論價值多少; 向公司的競爭者或其他任何機構泄漏38、保密信息; 未經許可在公司內攜帶槍支、炸藥或其它危險物品; 偷竊、涂改、偽造公司檔案、資料、各種原始憑證、原始記錄及重要文件; 污辱、襲擊顧客,工作態度惡劣; 污辱、誹謗、毆打、恐嚇、威脅、危害上級、同事; 故意損壞公司財物、客人財物或他人財物; 聚眾怠工、造謠生事、影響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情節嚴重者; 在社會上違法亂紀,被收容審查或追究刑事責任; 在一年內員工犯有至少二次一般違紀行為和一次以上較重違紀行為; 在一年內員工犯有二次以上較重違紀行為; 曾被本公司辭退、開除或未經批準擅自離崗者; 因失職行為造成公司損失額達到1000元或以上,構成重大損失; 有欺騙、隱瞞行為,提交的個人證明資料不全或39、不實者(如造成公司損失的并追究其賠償責任); 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本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本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嚴重違紀的情形;XX省XX有限責任公司制定日期XX-11-15行政管理制度編 號版本/版次A-1歸口部門行政人事部頁 數 其它依法不宜被雇用之情形。(2) 如犯有嚴重違紀行為,員工將被勒令暫停工作二日,在此期間工資不發,公司將于調查后作出最終決定(3) 如經過公司調查,員工的嚴重違紀行為無正當理由,公司將立即辭退員工,并不支付任何賠償金,同時酌情處以100-300元處罰。(4) 嚴重違紀行為造成公司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公司對其除予以辭退外,并保留進一步追究責任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第50條 公司對員工進行處罰時,由各部門提出,行政人事部審核批準。第51條 員工對公司處罰決定不服的,享有申辯權利。申訴程序為: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辯書、并說明事實與理由;由行政人事部復核判定,行政人事部判定為本公司最終處理決定。第九章 附 則第52條 公司依法制定的其它管理制度屬于本制度的特別規定,經向員工公示后生效,其內容與本制度相沖突的,以后發行制度為準。第53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或法律規定更新時,公司有權依法補充或更新。第54條 本制度由員工代表大會成員討論會簽通過,在公司宣傳欄張貼公示。第55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