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煤礦生產專業隱患排查管理制度(2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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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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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鄉鎮煤礦生產專業隱患排查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 防治水隱患排查制度1、水害隱患排查,必須采取嚴肅慎重和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堅持“全面分析,逐頭逐面排查,“多找疑點,有疑必探”的基本原則。2、認真調查分析,指出疑點和問題,依靠資料的可靠程度,本著“留有余地,以防萬一”的原則,制定合理有效的防治對策。3、嚴密組織探水,探放水設計必須符合規程規定,對探水眼的方位、傾角、深度要驗收,保證準確無誤,探水地點有安全撤人的避災路線。4、探水設計方案必須提前3-5天交給施工單位。5、開工以后,技術人員,安監人2、員必須跟班檢查,當場指揮施工隊作業。6、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上報礦領導 或調度室。二、 防治水水害預測預報制度1、每年年初,根據每年的采掘銜接計劃,全面分析水害隱患,需提出水害分析預測表及水害預測圖。2、在采掘過程中,對預測圖、表逐月進行檢查,不斷補充和修正。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預測資料要及時報送總工及生產安全部門。4、堅持水害隱患定期排查,每月對重點水害問題組織會審,會審結果要有正規記錄,內容要做到齊全、規范。5、對確實有水害險情的工作面要及時下發停掘、停采通知單。6、要有水害臨時預報,根據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質變化隨時提出。7、各種水患預報要詳實、具體、圖表相符,要有超前性,措施要有針3、對性,可操作性要強,經礦總工審查批準后,發至設計施工、調度、生產、安監等單位。8、水害隱患級別確定遵照礦內規定分A、B、C(或一、二、三)三級。9、對查出的隱患問題,根據級別確定責任人,提出整改意見。10、C級隱患由地測部門指定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并負責實施。11、A、B級隱患上報有關領導和部門,由礦內指定責任人,負責組織整改。 12、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記錄,在下次隱患排查時,由部門負責人檢查整改措施落實情況。13、水害預測預報人員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質情況,收集齊全的水文地質資料,對周邊礦井水文地質情況進行調查摸底。14、當井下水文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出現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區和可疑老空區4、時,必須及時發出臨時水文地質預報,提出處理措施,并且必須有文字和圖紙。15、對水患險情應發出水害通知單,立即報告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16、預報內容應包括地點、范圍、對生產的影響應采取的措施等,預報結果應保證礦井正常安全生產,無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17、若當月生產計劃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提前56天發水害通知單。18、預測預報要準確詳細。向領導和有關部門提供可靠資料,確保安全生產。三、 探放水管理制度(一)、探水線的規定1、井下各類積水必須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按煤礦安全規程和煤礦防治水工作條例規定標出積水線和探水線位置,井下探放水必須從探水線開始,探水前5、進。2、探水線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范圍、水文地質條件及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采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破壞的情況等因素確定。3、對本礦井開采的老空、老巷、水窩等積水區,其邊界位置準確,水壓不超過1MPa,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距離為:在煤層中不得少于30m,在巖層中不得少于20m。4、對雖有圖紙資料,但不能確定積水區邊界位置時,探水線至推斷的積水區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0m。5、對有臺帳資料可查的老窯,探水線至老窯邊界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60m;對沒有臺帳資料可查的老窯,可根據已了解到的小窯開采最低水平,作為預測的可疑區,必要時可先進行鉆探控制可疑區,由可疑區向外推100m,作為探水線。6、對已知斷層6、的探水線,由斷層所留設的防水煤柱至少向外推20m作為探水線。7、石門將揭露含水層時,探水線至含水層的水平最小距離不得小于20m,垂直距離應根據水壓和隔水層的巖性等資料綜合分析確定其最小距離。(二)、探放水設計要求1 、說明探放水地區的積水范圍、積水量和水壓,并確定探水線。2 、介紹探放水地區的地質和水文地質情況。3 、說明探放水巷道的位置、斷面規格、支護形式、水溝及巷道坡度等情況 。4 、確定探水鉆孔的超前距離。5 、確定探水鉆孔的孔數;各個鉆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孔徑;6、水量較大時,鉆孔要在鉆進10m之前,按上靈活可靠的抗壓能力在1MPa以上的水閘門,防止出水后水量難以控制。7、孔口套管必7、須用水泥注獎固孔,而且必須進行耐壓試驗。耐壓試驗不小于4MPa,穩定時間大于30分鐘。8、提供積水區平面圖、探水鉆孔布置圖、探放水鉆孔結構圖、通風系統圖和避災路線圖。(三)、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1、探水前的安全準備工作 (1)、探水前對排水設備進行徹底檢查,探水過程中要有專人維護、保證正常排水。(2)、探水前對水溝、沉淀池進行徹底清理,保持水流暢通。(3)、要有專人對鉆場附近的頂板進行檢查維護,避免發生冒頂事故。(4)、探水鉆場后方必須有安全躲避峒室。(5)、保證鉆場的正常通風,并制定專項檢查措施。(6)、鉆場附近要安裝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7)、明確水害避災路線,并認真貫徹至施工人員。2、鉆8、機運輸、安裝的安全措施(1)、運輸、安裝鉆機人員,要互相配合好,防止鉆機反倒傷人和擠傷手腳事故發生。(2)、鉆場在穩鉆前,應清凈浮煤。鉆場巷道支護要符合質量要求,禁止有空幫、空頂現象。鉆機要穩牢、穩平,底座墊上底木梁,鉆機穩固在底木梁上,四角要大好四根立柱,并用鐵絲聯在一起。將鉆機穩定牢固后,方準開鉆。(3)鉆具應統一放在鉆場內,禁止在巷道內亂放。3、鉆機操作的安全措施。(1)、鉆工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學習作業規程并持證上崗。(2)、鉆孔必須嚴格按設計的方位、角度、深度施工,嚴禁私自變更鉆孔參數。(3)、鉆孔施工期間,必須有專職瓦斯檢查員隨時檢查鉆孔、鉆場瓦斯,若瓦斯達到1 %,應立即通知停9、鉆撤人。 (4)、操作鉆機人員,要由班組長或有經驗的工人擔任,另一人跟前監護。鉆機操作按扭,應設在距司機工作處不超過0.5m的地方,確保能及時停送電。 (5)每班開鉆前,鉆機要先試正、反轉。鉆機開始運轉后,任何人不準觸摸鉆桿及機器旋轉部位,防止鉆機絞人。(6)、操作鉆機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在鉆進中,掌握好鉆進速度,壓力要適當,注意孔內水循環,禁止干鉆,避免損壞鉆機和發生卡鉆事故。(7)打鉆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現場交清孔內情況和鉆機運轉情況。(8)、鉆孔透水后,要詳細觀測和記錄水情變化。起鉆時,工作人員禁止站在鉆桿的正后方向。鉆桿全部起出后,立即關閉閥門,并向調度室匯報透水情況。(10、9)打鉆出水后,若水量較大,威脅到巷道內人員安全時,要通知巷道內所有人員和受威脅的其他人員,一并撤出,并迅速向調度室匯報。四、探放水工程設計審批制度(一)探放水工程設計必須具備以下內容:1、探放水工程的施工目的;2、探放水工程的施工地點; 3、探放水地點的水文地質概況;4、探放水各鉆孔的技術參數和要求;5、附圖等。(二)探放水工程設計必須經過以下程序審批后方可施工:1、探放水工程設計由技術部編制,技術部長長審核,礦總工程師審批。 2、地面大型的探放水工程,由礦長或礦總工程師審批,并報務局備案。3、井下大型的探放水工程設計,由礦務局審批,并報省煤炭管理部門備案。4、探放水工程設計,未經過合理的審11、批程序,不得施工。六、采掘工程“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管理制度1、巷道掘進之前,必須采用物探或鉆探的手段查清水文地質條件。2、在受水害威脅的地區,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3、遇到以下情況時必須采用物探、鉆探或探巷等方法查清工作面構造及水文地質情況。(1)井巷開拓延深之前;(2)巷道掘進之前;(3)工作面回采之前;(4)沿斷層防水煤柱邊緣布置工作面之前或在煤柱附近開切眼時;(5)遇到老窯、老空區、充水巷道、導水斷層、強含水層、陷落柱、封閉不良鉆孔等含水區域時。4、在探放水之前,必須先編制探放水工程設計; 5、探放水工程設計由技術科編制,礦總工程師審批。未經礦總工程師審批12、的設計,不準施工。五、周邊小煤礦調查制度 為了加強煤礦防治水管理,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因此必須定期收集、調查和核查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特制定周邊煤礦監控監管制度。1、煤礦成立專職防治水工作管理隊伍,由礦總工程師領導,具體工作由防治水主管安排。2、針對主要含水層建立地下水動態觀測系統,進行地下水動態觀測、水害預報。3、對含水層、以及在接近礦區邊界的開采中要加探水工作,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針。4、定期每月與周邊煤礦交換圖紙,了解雙方開采情況,以及相鄰煤礦水文變化情況。5、特殊情況下的開采,以及重大水患要與周邊煤礦建立情報暢通通道。及時制定措施防止水患。6、特別13、要加強對煤層底板高于我礦的煤礦的監控,要及時了解該礦每天的礦井涌水量。作為我礦防水患依據。7、加強對礦界防水煤柱尺寸的監管,根據相鄰礦井的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圍巖性質、開采方法以及巖層移動規律等因素,留設防水煤柱。8、及時對周邊煤礦的監測數據整理,并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明確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9、每年在雨季前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組織搶險隊伍,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六、 雨季水害重點部位巡回檢查制度(一)、雨季水害重點部位檢查的主要內容:1、對礦井周圍老空的檢查老空位置及開采情況。包括:井筒位置、地面標高、井深、井徑,開采煤層層數,各煤層14、開采情況。巷道布置情況、巷道規格,產量,與相鄰老空的關系,開采起止時間,停采原因。老空的地質情況。包括:煤層厚度及其變化、層間距、產狀,煤的軟硬程度,頂底板巖性,斷層的位置、方向,斷層之間的充填物、膠結性,斷層是否出水等。水文地質情況。包括:開采期間的排水情況,是否發生過透水事故,出水地點、原因、水的來源,廢棄小煤窯的積水水位,地面河流、湖泊、泉水和水溝等水體與老空的關系,雨季是否向老空灌水。地表塌陷深度、范圍和塌陷裂縫的分布情況,雨季積水情況。2、地面工業廣場防治水工程措施的檢查地面工業廣場(包括風井)是否選擇在不受洪水威脅的地點。當地面工業廣場標高低于歷年最高洪水位時,其井口(包括風道,管15、子道及人行道)及主要建筑物(如變電所絞車房等)是否加高于洪水位之上。工業廣場坡面匯集水是否修建防洪堤壩、截水溝是否牢固并經常檢查修理。工業廣場及居民區沿河流布置時,是否修筑防洪堤壩,防洪堤壩是否按最大洪水水位建筑,其質量是否合乎要求,是否在雨季前修筑好。矸石、爐灰及工業施工的廢土石及雜物是否棄于河中,廢物排棄場地、矸石山等是否設在山洪暴發的方向,是否有避免淤塞河床、溝渠而造成洪水泛濫的措施。(二)、巡回檢查管理制度1、要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配備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備200米專用探放水設備。2、每年要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同時要有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3、每年雨季前,領導組組織有關16、單位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查出的問題,由技術科制定專門的雨季“三防”措施,進行整改。4、生產地質每年二月份提出全年水情預報,六月份提出雨季水情預報,及地面河道、裂縫情況、周邊小煤礦調查資料。5、綜合科要備足防洪、防汛所需的各類物資,做到有險情發生時有充分的應急準備。6、經營部要做好防治水工作的資金落實工作。7、地面防治水:(1)對于可能漏水的地面裂縫、老窯及影響行洪的河道雜物,“三防”辦必須組織專門隊伍在雨季前進行封堵、清淤工作,保證礦井雨季安全。(2)在雨季,礦當日值班長為“三防”搶險總指揮,負責組織協調工作。當發出險情警報時,總調、公司的領導及有關人員要立即到位上崗待命。(3)公司17、在雨季要組織30名搶險隊員,并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隨時準備搶險救災。(4)機電隊要準備好二臺防洪水泵,并配有專職安裝操作人員,沒有防治水領導組的命令,任何人不得隨意調動。(5)水倉沉淀池每年至少清理兩次淤泥。(6)非常倉庫的應急器材和設備要按照災害預防處理計劃的規定配備。雨季前要檢查核查一次,使用消耗后要及時補充。8、井下防治水:(1)每年雨季前,機電隊必須對井下主排水泵、水管、閘閥等排水機電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檢修,并組織一次聯合排水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2)各單位負責所轄區域水溝、水倉的清淤工作,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3)井下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則,并在18、掘進或回采前12個月,由生產科編制提供專門的探放水設計,報礦總工程師審查。(4)每次探放水,技術部必須編制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危害等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5)井下生產地點如發現有透水預兆時,現場兩長一員必須立即組織人員撤離險區,并指派人員通知受水害威脅區域人員迅速撤離,同時及時匯報礦調度室,當險情排除后方可恢復生產。9、生產技術科必須收集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建立相關檔案。10、每年要組織一次水文地質調查工作。查明礦區內報廢小井充水情況與礦區開采關系,查明地表水體、含水層與隔水層、小井老窖、各類導水構造等對礦井影響情況,并制定措施。11、生產技術部要進行水文地質觀測工作,建立觀測臺帳。12、生產19、技術部在設計時,凡煤層露頭風化帶,含水、導水、與富水層相接觸的斷層,礦井水淹區,受保護的地表水體、井田技術邊界等地段必須留設防水煤柱,各類防水煤柱必須按煤礦防治水規定進行設計、計算,確定尺寸大小和留設方法,并經礦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監等有關單位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采掘。13、要建立水害預測預報上報制度,礦生產技術科每月向公司匯報一次。重大水患情況隨時直接上報。14、每月要進行一次水害隱患排查,并進行排查分析,提出整改辦法。15、如本制度與上級規定相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七、 探放水探掘分離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煤礦防治水規定,深刻吸取王家嶺煤礦3.28透水事故的教訓,進一步強化煤礦探放水工作20、,規范探放水行為,有效防范煤礦水害事故的發生,實現煤礦探放水探掘分離、現場驗收閉合管理工作規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礦專門成立防治水領導組及探放水隊伍,配備不少于3名專職技術人員,配備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和完善防治水各項管理制度,編制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編制礦井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2、在實際操作中嚴格執行“有掘必探”的原則,實行探掘分離,探水使用專用的探放水鉆機,探水隊要在接到地質科鉆探通知書后方可進行作業,掘進隊要根據地質科所允許的掘進進尺進行作業。3、探放水隊歸地質科管理。4、探放水隊員工在探放水前必須認真學習探放水制度、探放水設計、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5、探放水隊21、員工必須經過專業的技術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必須做到持證上崗。6、技術部要組織相關人員對探放水隊每個作業工作面的鉆探進尺進行驗收,建立探放水記錄牌板。7、探放水隊必須按時將當日、當班鉆探進尺日報,報送技術科經技術科審查滿足設計要求、達到探水目的后,下達允許掘進通知單,才能將探水巷道移交掘進隊施工。8、探放水隊員工要不斷加強設備使用與維修知識的學習,熟練掌握鉆探設備的結構、性能及操作要領,發現異常及時處理。9、鉆機必須安設在頂板完好、支護齊全、斷面達到設計要求的地點。八、 防治水事故隱患責任追究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防治水規定等相關規定,為貫徹上級部門文件精神,進一步22、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保障煤礦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訂中耀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將金龍川煤礦防治水事故隱患責任追究制度。一、安全生產目標煤礦企業是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主體,本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經營方針。本礦生產經營必須遵守煤炭法、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煤礦負責人(法人)和經營管理人(礦長)對預防煤礦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1各科、隊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單位業務職責范圍內的隱患處23、理負全面責任。2各科隊負責人必須按照本單位職責分工對所有員工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責任到人,做到責、權、利相結合。3.各科、隊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日常安全管理,負責制訂完善單位業務范圍內的隱患排查及整改的管理制度,按閉環模式及時有效地處理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4在每周礦組織的檢查中,各科隊責任范圍內的事故隱患,由安監科當天按照“三定”原則制定整改方案;逾期未制定的,每推遲一天,對安監科負責人罰款100元;職能科隊未按照“三定”原則進行整改的,對該科隊負責人每條隱患罰款100元。5.礦以外各級機關來礦進行檢查,每個科室允許出現兩條隱患,超出兩條以上部分,按照每條500元的標準對單位負責24、人罰款。罰款上限不超過月工資總額的70%。6專業系統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力,致使重大隱患不斷出現,追究分管礦長及相應領導的責任。九、 災害性天氣預警和預防制度1總則1.1編制目的加強和規范礦重大氣象災害應急工作,提高應對重大氣象災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或者避免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1.2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貴州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辦法、中國氣象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貴州省省氣象部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等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制度。1.3工作原則1.3.1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原則。1.3.25、2各有關小組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1.3.3堅持預防為主、防災與救災并舉、以防為主的原則。1.3.4堅持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則,避免重復建設和信息浪費,形成應急合力。1.4適用范圍1.4.1本預案中的重大氣象災害,是指由于暴雨、下擊暴流、暴雪、寒潮、大風、低溫、高溫、干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龍卷風等天氣氣候事件的影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涉及公共安全的氣象災害。1.4.2與氣象條件相關的有毒大氣成分擴散、傳染病流行等公共安全事件。1.4.3本制度適用于礦內重大氣象災害(含與氣象條件相關的公共安全事件,下同)的監測、預26、報預測、警報等應急工作。2組織機構與職責2.1 組織機構礦成立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礦長擔任,下設氣象災害監測組、后勤保障組、對外聯絡組,各成員單位的組長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組長: 尤香甫 副組長:陳彬 組 員:尤發舉、畢小甫、高吉榮、彭康、張春、萬春平、黃河港、包重慶第一小組: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組 長:尤香甫 第二小組:后勤保障:組 長:黃河港 第三小組:對外聯絡:組 長:包重慶 2.2職責負責啟動礦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組織極大、特大氣象災害的預警應急工作,向上級氣象局和中耀公司提供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2.3各成員單位職責(1)27、領導小組:重大氣象災害發生前后負責總協調;做好應急撥款的準備;負責向向上級氣象局和中耀公司報告災情;負責組織做好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中的宣傳報道;承擔上級氣象局和中耀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2)、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組:具體負責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發布等氣象服務工作;各組員按照業務分工各司其職;及時向領導小組提供氣象服務信息;承擔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3)、后勤保障小組:確保儀器、通訊正常,及時做好汽車維護,確保車輛及時出動、氣象信息準確暢通;承擔領導小組安排的其它工作。(4)、外事聯絡組:負責氣象災害現場氣象預報和服務;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及災情的收集工作等;承擔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3預警預28、防機制3.1信息監測、預警與報告3.1.1氣象災害信息來源和內容(1)來源災害性天氣氣候、氣象災害情況收集;省、市氣象臺的氣象信息。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和個人提供的氣象災害情況。(2)內容災害性天氣預報和災害性天氣可能造成的影響。災害性天氣實況,災害性天氣過程實況,以及災害性天氣可能造成的影響。氣象災害災情,包括氣象災害災情、因氣象服務而減少損失情況等。3.1.2氣象災害信息審核和報送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可以采用業務化網絡、辦公自動化系統、傳真等方式傳遞,并通過電話確認。氣象災害信息接收處理要24小時值班,收到災情信息后及時調查處理。3.2預警預防行動根據氣象部門預報預測、警報信息,對可能發生重大29、氣象災害的情況,立即進行相關工作部署。3.3預警級別的確定按照災害性天氣氣候強度標準和重大氣象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為四級預警。與氣象條件相關的公共安全事件預警級別按照該事件國務院主管部門確定的級別執行。 級預警市、縣氣象臺經過會商,預報預測本行政區域內出現暴雨、暴雪、沙塵暴、氣象干旱、寒潮(含低溫凍害、大風)、高溫熱浪、雷電災害、龍卷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中國氣象局制定的極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或預計熱帶氣旋在24小時以內影響我縣,或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5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5級。 級預警 市、縣氣象臺經過會商,預報預測本行政區域內出現暴雨、暴雪、沙塵暴、30、氣象干旱、寒潮(含低溫凍害、大風)、高溫熱浪、雷電災害、龍卷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中國氣象局制定的特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預計熱帶氣旋在36小時以內影響我縣,或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4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4級。 級預警 市、縣氣象臺經過會商,預報預測本行政區域內出現暴雨、暴雪、沙塵暴、氣象干旱、寒潮(含低溫凍害、大風)、高溫熱浪、雷電災害、龍卷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中國氣象局制定的重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3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3級。 級預警 市、縣氣象臺經過會商,預報預測本行政區域內出現暴雨、暴雪、沙塵暴、氣象干旱、寒潮(含低溫31、凍害、大風)、高溫熱浪、雷電災害、龍卷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過程,其強度達到中國氣象局制定的較大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的,或地質災害氣象等級達2級、森林(草原)火險氣象等級達2級。4應急預案啟動和響應4.1應急預案啟動4.1.1三級啟動 發生或可能發生級以上氣象災害,發生或可能發生地所在縣氣象局啟動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縣氣象局局長向本級氣象業務單位發布啟動內部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報縣人民政府和省、市氣象局。4.1.2 二級啟動 接到市氣象局局長發布啟動內部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報縣人民政府。4.1.3 一級啟動 接到市氣象局局長發布啟動內部相關應急程序的命令,并報縣人民政府。4.1.4 與氣象32、條件相關的公共安全事件根據該事件國務院主管部門確定的級別啟動。4.2應急響應縣氣象局發布三級啟動命令后,或接到上級領導發布一、二級啟動命令后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程序: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組各崗位應急人員全部到位,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領班制度,全程跟蹤災害性天氣的發展、變化情況;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氣象災害監測預警組,各業務崗位按照職責做好實時監測、加密觀測;領導小組要及時向中耀公司報告氣象災害的發生、發展及其服務情況;要及時將本地重大氣象災害信息向上下游縣氣象局通報。4.3信息處理重大氣象災害信息的報送和處理,要快速、準確、詳實,重要信息要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要及時報告基本情33、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4.4應急通信方式各部門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并將值守電話和輔助通信方式向上級部門報告。4.5應急結束縣級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終止,由縣氣象局領導小組根據災害性天氣發生、發展趨勢信息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是否終止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案。5應急保障5.1通信與裝備保障以現有的氣象通信網為主題,建立跨部門、跨地區,有線和無線、地面和衛星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穩定可靠的氣象信息通信系統。建立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的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通信系統,確保應急期間通信暢通。有關單位應當加強對重要通信設施、傳輸線路和技術裝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養護,配置備份系統,建立健全緊急保障34、措施。5.2技術儲備與保障依托相應的上級氣象業務機構,建立相關的氣象災害應急技術支持系統。做好氣象災害應急技術儲備。5.3 宣傳、培訓和演習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加大對防御重大氣象災害的宣傳。對本級應急工作人員進行應急管理等方面的培訓,組織本部門人員開展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預演。6附則6.1獎勵與責任追究6.1.1獎勵對在參加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重大氣象災害預警應急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處理。6.1.2責任追究有關工作人員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國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第四十條規定追究相應的責任。6.2解釋災害性天氣氣候標準分為較大、重大、特大、極大四級,具體標準由中國氣象局另行制定。本預案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