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色金屬礦山殘礦回采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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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1984
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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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有色金屬礦山殘礦回采安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殘礦回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為實現對殘難礦體回收規范化、制度化的安全管理,確保殘難礦體回收安全生產。2 范圍適用于*公司井下殘難礦體的回采。3 術語殘難礦體:以正常的回采方法和作業程序難于達到工業技術指標的部分采場,主要是指采場安全狀況差、地質條件復雜、礦體分支復合現象嚴重,礦體面積極小,周邊環境復雜的部分礦體,以及采掘邊殘、零星礦脈,已采礦塊頂、底、間柱,淘汰老礦、帳外礦等。4 主要職責4.1地測部:提供較為可靠的地質資料和較為完整的周邊環境測量2、資料。4.2生產部:回收方案設計。4.3安全部:檢查、監督回采過程中的安全。4.4生產工區:負責回收方案的實施。5 工作程序5.1殘難礦體回收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和爆破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5.2回收工作在組織上、技術上、管理上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講效益必須將安全的工作原則,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采取多方面的預防措施,確保殘難礦體回收的安全。5.3對殘難礦體回收要嚴格按照有色金屬礦山生產技術規程中的有關技術要求,井下單體設計或制定回收實施方案,由總工程師牽頭,會同生產、安全、地測等部門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會審。3、待方案批復簽字正式出圖后,方可施工。5.4單體設計或回收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5.4.1當時未被回收的原因和圖文記載記錄。5.4.2周邊關系和所處的空間位置。5.4.3地質情況、回收條件、安全狀況等。5.4.4地壓管理和采空區管理工作。5.4.5回收的可行性分析。5.4.6作業過程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5.5設計或方案批復后,設計人員應到現場將詳細情況向回收作業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5.6技術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應對殘難礦體回收進行現場技術指導,作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設計要求施工,如確需改變作業地點或過程做法,必須經原設計審批部門同意。5.7對殘難礦體回收,應成立專項小組,回收作業人員4、應保持相對固定。5.8采礦回收作業面,應保持兩個安全出口。作業地點應有良好的照明和通風條件。5.9殘礦回收應遵循自上而下、從里向外,后退式回收原則。不具備回收條件而采取前進式回收,需征得有關部門同意,管理好頂底板和兩幫松石采取強采快出方式回收。5.10嚴禁在以下區域和地點進行殘礦回收:5.10.1地壓活動明顯區。5.10.2永久保安礦柱和間柱。5.10.3圍巖嚴重破碎,危及現有采場的正常生產。5.10.4通風條件不好,粉塵濃度高。5.10.5無法建立可靠的安全出口;可能激發和導致大規模地壓等區域。5.10.6其它規定禁止殘難礦體回收的區域。5.10加強殘難礦體回收地壓和采空區頂板管理工作,應指5、派專人負責,及時做好地壓預報預測工作。如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撤離人員。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5.11凡危及作業人員安全的廢井、廢巷道、采空區、地壓活動嚴重區域,都應封堵、隔離、圈定危險區域或者設置醒目警示標志,禁止人員進入。5.12殘難礦體回收作業人員必須嚴格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勤檢查現場安全,及時處理安全隱患。5.13爆破作業應有關遵守爆破安全規程的規定。工程貫穿,必須事先測量準確位置,并在相鄰井巷布置警戒。5.14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地點,首先要檢查周邊環境,敲幫問頂,看有無異常變化,在處理好松石、加固支護,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作業。5.15公司、工區對殘難礦體回收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和不定期的專業檢查,安全管理和其他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現場檢查、監督工作,發現有違章行為和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作業和提出處理意見。5.16搞好場地文明生產。6 相關文件6.1礦山安全生產法。6.2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6.3有色金屬礦山生產技術規程。7 相關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排除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