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財務項目制度規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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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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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財務項目制度規范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財務管理制度政策編號XX001版本編號XX-第1版政策名稱財務管理規定(試行)生效日期XX年8月1日政策頁數第1頁,共6頁1. 目的為促進公司業務健康發展,規范公司財務運作,保證公司利益,降低財務風險,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特制訂本制度。2. 適用范圍XX發展商體系各個部門。3. 制度3.1財務管理原則:利益最大化原則:公司所有財務運作中,應在充分考慮效率、風險的基礎上,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分級管理原則:公司財務管理分為分管副總、財務副總經理、總經理三2、個級層,不同的級層有不同的管理內容及財務決策權限;兩條線管理原則:業務操作部門依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主辦各種業務事項,提出財務運作要求;財務管理部作為財務服務與監督部門,依據公司管理規定、合同、協議及市場判斷等,對業務部門的財務運做進行專業審核及監督;所有業務操作帶來的財務運作,均需經過操作及審核兩條線進行平行管理; 事前管理原則;除例常性的日常費用外,其他財務事項均需事前通過合同、協議、專項報告等方式,按業務、財務兩條線原則進行事前管理。3.2各級層職責3.2.1業務部門負責人:在部門業務運作中主動進行財務管理,控制財務風險;對本部門業務運作所帶來的財務運作的真實性、必要性、合理性負責;財務3、管理部負責人: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對所有財務事項進行專業審核,并對此承擔負責;對業務部門財務事項的真實性、必要性、合理性承擔連帶責任;分管財務、業務副總級領導:組織、指導財務部門及業務部門的財務工作,對較重大的財務事項進行決策,維護本規定的正常執行;并分別對財務、業務部門負責人的工作責任承擔領導責任;總經理:審定重大的非例常性財務事項,除明確規定應報董事會審批事項外,對費用及付款具有最終決定權。3.3解釋:財務管理部負責對本規定的解釋,現特指財務經理;本制度中的“部門”定義為公司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各級層人員可以視具體情況,就全部或部分業務的管理權限,臨時或長期向下一級管理或業4、務人員授權,但仍應承擔相應責任;并在公司內部通報及向財務管理部備案。3.4貨幣資金管理現金管理(1)財務管理部出納負責庫存現金的日常管理,并不得兼管或臨時代理憑證錄入、收入、成本、費用臺帳(合同)管理、不監管任何購、銷業務和實物收發、不兼管財務稽核和不抄寄結算帳戶的對帳單;(2)庫存現金限額為10,000元,當日結余超出10,000元時,出納應在當天存入銀行賬戶;(3)出納每日下班前,必須按現金收支臺帳結出當日現金余額,盤點庫存現金進行核對,出現差異,出納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財務部負責人進行處理;次日尚不能查明原因、彌補差異的,應及時通報財務副總進行處理;(4)財務管理部負責人(或授權人)應每月5、最后一天、并在當月任意確定一天,監督出納進行庫存現金的盤點,形成盤點記錄,相關人員簽字后將盤點與核對記錄報主管財務副總。(5)對外單位(公司、政府機構等)付款超過500元必須通過銀行進行結算,不得支付現金;特殊情況支付現金超出500元的,必須報財務副總批準,超過1萬元,需報總經理批準后執行;(6)對外部個人退款,除支付客戶已還的按揭退樓款外,原來以銀行結算方式進帳的,必須以銀行結算方式退款,不得支付現金;原來以現金方式支付的退款以及其他正常業務付款,1萬元以上的,必須通過現金存折或匯兌方式支付;客戶購房后,以所在公司房改補貼等名義通過銀行重復支付購房款并要求公司以現金方式退還已交樓款的,公司原6、則上不予受理;(7)出差人員攜帶現金數量不得超出按差旅費報銷標準中規定的往返交通費、住宿費、預計出差補助等費用;異地隨機采購攜帶現金量不得超過2萬元并需財務副總經理批準,超過2萬元的,需報總經理批準后方能辦理;(8)在公司業務活動中所有正常業務現金收入及其他回扣、好處費等非正常現金收入,都必須及時上交公司財務管理部,公司任何個人及部門都不得不上繳財務而自行支配用于任何開支;XX財務管理制度政策編號XX001版本編號XX-第1版政策名稱財務管理規定(試行)生效日期XX年8月1日政策頁數第2頁,共6頁出納不得接受公司任何級別人員的授意,將現金收入不入公司賬而另外設帳管理;嚴禁部門或個人設立“小金庫7、”;(9)除零星現金收入可以補充庫存外,所有現金收入應當天送存銀行,在銀行停止收款后所收進的大額現金,應暫時存入財務管理部開立得存折中,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時交回財務管理部,禁止在辦公區域存放大額現金過夜;(10)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必須檢查收付款憑證是否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及程序經過審批,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收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內外部憑證,并視情況報告財務負責人;(11)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時,應堅持“當面點清”制度,每筆現金收付后,須加蓋“現金收訖”或“現金付訖”戳記;(12)公司不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任何人不得用白條抵充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銀行帳戶管理(18、)新開銀行帳戶財務管理部必須出具專項報告,說明開戶理由、帳戶用途,報主管財務副總經理、總經理均批準后方可開戶,并嚴格按照當初開戶的用途使用;若新開立共管帳戶,還須事先經得財務副總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審批后,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才能辦理;共管帳戶完成特定用途后,須及時銷戶并知會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2)出納每月終了后5個工作日內, 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報財務管理部負責人及分管副總;財務管理部負責人(或授權人)要對調節表中銀行對帳單余額及銀行銀行明細賬余額進行復核,對未達帳項的原因要進行核實;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9、年裝訂成冊歸檔。(3)對存在必要性不強的銀行賬戶要按月及時清理;清理前必須做余額核對清楚、收付單據齊全;(4)節假日銷售現場收款確有必要使用個人銀行存折的,由財務管理部開設并設置取款密碼,銀行存折交現場使用;節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內現場必須存折交出納將全部金額轉入公司帳戶,嚴禁銷售現場用銀行存折直接提取現金或對外付款; (5)財務管理部不得將以本公司名義開立的銀行賬戶預留印鑒轉交別人使用,除客戶購房后退房及正常業務中的保證金、定金等收退外,不得對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生代收代付、先收后付行為;若確需發生,財務管理部應出專項報告,報財務主管副總批準;超過10萬元的,還需總經理批準;(6)出納在簽發支票時10、,必須注明日期、收款人、金額、用途等,并設立專用登記簿,由支票領取人簽字登記;嚴禁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特殊情況簽發支票不能明確金額或收款人時,必須經財務管理部負責人及財務副總批準;(7)辦理各類承兌匯票必須出具專項報告,報財務副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簽發;(8)出納員須提高技能鑒別客戶出具的銀行票據、現金等的真偽能力,不確定時,可向有關銀行咨詢、求助;(9)對外付款、內部轉帳、銀行間資金調配必須嚴格按海貿公司費用及財務付款管理制度中規定的審批程序經過審批,出納應嚴格把關,確保每筆款項支付單據齊全、審批手續完備、合乎規章,有關領導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間,應有授權。財務印鑒及票據管理(1)財11、務專用章應當由財務經理妥善保管,人名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出納員不得保管或臨時代管財務專用章;保管財務專用章的財務經理不得臨時代管支票及人名章;(2)原則上財務印鑒不得帶出公司,如有需要,需經財務總經理審批同意后方可辦理;(3)銀行結算票據、財務收款收據等財務票據統一由出納員保管,不得將財務印鑒預留在空白票據上,財務管理部負責人應定期對此進行抽查;(4)支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等銀行結算票據應設立登記簿,實行登記領用制度,詳細登記金額、號碼、收款單位等內容,并由領用人簽字;(5)如遇銀行結算票據遺失,直接責任人應立即通知出納員,并去銀行辦理掛失手續;逾期未用的銀行結算票據,領用人應及時交回出納員12、,辦理注銷手續 ;對填寫錯誤、過期失效的銀行結算票據, 出納員應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并保存,不得銷毀;(6)簽發各類承兌匯票必須得到財務副總經理、總經理同意后方可辦理;XX財務管理制度政策編號XX001版本編號XX-第1版政策名稱財務管理規定(試行)生效日期XX年8月1日政策頁數第3頁,共6頁(7)收到外單位簽發的即期結算票據,應立即向銀行申請兌付,并堅持收妥確認原則,未經確認,原則上不得開具收據等確認收款票據;(8)財務管理部負責人應安排定期對銀行結算票據的使用情況予以查核;(9)辦理外匯業務必須請示財務副總經理、總經理批準后逐步辦理,不得擅自與外單位和個人辦理調匯業務,在境內不得用13、外匯計價結算。備用金管理 (1)備用金借支應嚴格按海貿公司費用及財務付款管理制度中規定的審批程序經過審批;(2)備用金借支額度由財務管理部依據有關規定及實際情況掌握;(3)任務完成后一周內備用金借支人應到財務管理部辦理報銷清還手續。對借款未還清者,不得再借支備用金;對任務完成后超過一個月未歸還的備用金,從備用金借支職員下月工資中扣還;(4)職員非公務事項不得從公司借支備用金;(5)職員調離公司時,應還清各種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部門不得予以辦理調離手續;(6)財務管理部應逐月清理并將備用金結欠情況通報各有關部門和本人。網絡結算管理(1)網上銀行付款,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經辦授權,負責付款的出納14、員、負責審核的財務經理均為操作人員,嚴禁設置同一名操作員同時具有經辦、審核(授權)之權限;(2)金額在50萬元以下的付款由出納員、財務經理經辦和審核;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付款還須財務副總經理審核;(3)操作員應妥善保管個人登錄名、登錄卡及密碼。操作員長時間外出,須在財務部負責人監督下書面移交個人登錄名、登錄卡及密碼給指定人員,并由指定人員變更密碼后使用;(4)由公司指定專人維護網上銀行電腦,禁止操作員以外的任何人使用;3.5應收款項管理3.5.1業務部門為應收款項催收的直接責任部門,主要負責客戶信用的審查、應收款項的催收等;財務部為應收款項催收的監督部門及連帶責任部門,主要負責應收款項的收取及15、核算、單據的開立、應收情況分析等動態跟蹤;3.5.2業務部門在確定銷售信用政策、銷售付款方式方面充分考慮資金回收風險,盡量減少應收帳款的發生和占壓的時間:(1)盡可能鼓勵客戶采用一次性交清或按揭的付款方式;(2)限制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即使采用,銷售部必須按銀行按揭審查的標準對其進行嚴格的資信調查,付款期限也應限制在樓宇交工前,并報銷售特例由公司批準;(3)禁止采用發展商按揭及發展商代墊首期款按揭的付款方式,若必須采用,需報總經理批準;業務部門在確定合同條款方面充分考慮資金回收風險,明確以下條款,防范非正常應收款項的發生 (1)按揭客戶如因客戶本身原因造成按揭辦理延遲的,客戶應承擔違約責任,公司16、可向其收取一定金額的違約金,造成公司損失的,還應當負賠償責任;(2)公司擔保的按揭客戶在公司擔保期內未按期還款使公司遭受經濟損失的,逾期未超過一定期限(通常為三個月),應向公司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超過一定期限(通常為三個月),公司有權配合銀行收回其房產;(3)如客戶未按合同規定按期給付首期款或分期收款房款的,逾期未超過一定期限(通常為三個月)的,應向公司支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超過該一定期限,公司有權與客戶解除合同,并收取違約金;(4)分期付款的客戶在辦理入伙手續或房產證之前發生拖欠款項的,各單位有權不為其辦理直至其給付全部到期應付款和相應的違約金;3.5.4對認購未履約催收無效、逾期一周的,17、銷售部應在公司有關法律人員配合下,采用特快專遞形式發出催款通知書;逾期兩周,按樓宇認購書約定收取滯納金,再發罰款通知書;若仍收不回,銷售部應在公司律師的配合下,電話通知客戶后,根據樓宇認購書約定相應采取沒收定金、將房屋另行出售;3.5.5在各種應收款項(包括按揭欠款)到期前一日,業務經辦部門應及時向客戶聯系付款,積極催收;超過三個月仍無法收回的,業務部門應將其及時移交法律部門,由公司律師采用特快專遞形式發催款書面函;若仍收不回的,則按合同中相應條款追究法律責任;3.5.6房產銷售業務客戶應收款項未收齊的(包括補產權面積款),不得為客戶辦理入住手續或房產征;XX財務管理制度政策編號XX001版本18、編號XX-第1版政策名稱財務管理規定(試行)生效日期XX年8月1日政策頁數第4頁,共6頁3.5.7 財務管理部應加強應收款項的動態分析與通報,督促有關業務部門解決應收款問題: (1)按月向公司反應按揭擔保量、按揭客戶逾期情況等動態情況,通報公司總監級以上領導; (2)半月向公司通報一次認購未履約情況、逾期應收款情況;逾期應收款情況應按1個月內、1-3 個月、3-6個月、6-12個月、1-2年、兩年以上進行帳齡分析;3.5.8超過1年的應收款項,應列為遺留問題,并由行政部門(法律事務人員)參與催收;對逾期超過十八個月、單個客戶欠款或由于同個項目同種原因欠款累計超過100萬元的,應成立由行政、銷售19、業務、財務部門有關人員組成的清欠小組專門負責催收;3.5.9財務管理部應按季度對應收帳款進行全面清查,對帳齡過長(一般為3年以上)已采取多種措施,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應由業務部門確認、行政部門(法律事務人員)出具詳細說明、本單位總經理簽字,報董事會及當地稅務主管部門批準后作壞帳損失處理,并設置壞帳登記簿對其進行登記。3.5.10業務部門有關人員辭職或調動工作,須收回自己經手的責任債權,如有特殊情況未收回,須經總經理批準,在取得客戶承付聲明并將情況交接清楚后,人事部門才可予以辦理調離手續;3.6實物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1)使用年限超過1年、單位價值2,000元以上的有形資產,均列為固定資產管理20、;固定資產分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運輸設備、電子設備、其他5類;(2)購置與驗收(A)固定資產的購置原則上采取招標或詢價的方式購置,一般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按規定的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后,由行政部門負責購買、使用部門驗收;驗收后填寫驗收單,并由實物管理部門明細登記且明確實物責任人后投入使用;(B)固定資產購置的經辦人應在購置完成后持“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及有效稅務發票到財務部辦理報帳手續,財務部門須查驗上述手續是否完備并核對購入資產的內容、附(備)件、價格等與合同、發票、單據一致后方能入帳;(C)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資產驗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發票時,財務部門應21、依據“購置固定資產審批報告”,“驗收合格單”,并注明暫時未取得發票的原因,預計取得發票時間,回收發票責任人等,辦理報銷入帳手續;已完工的在建工程,應及時辦理結算及驗收手續,轉入固定資產。(D)購置固定資產,不得以個人名義定購、辦理產權登記、注冊等;(3)購置計劃與審批權限(A)行政部門應在每年初統計、編制當年公司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報財務管理部、主管副總審批后,報總經理批準,計劃應詳細列示所購資產的名稱、單價、金額、增購原因等;(B)固定資產購置時,使用部門應出具專項報告,報財務管理部、財務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購置;其中,購置房產、汽車、辦公室裝修、電腦、軟件還需報總經理批準;(C)自建物業轉為固22、定資產的,不論價值大小視同外購,按規定程序報請審批后轉賬;(D)報廢、轉讓固定資產,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的,由行政部門、財務管理部、財務副總經理審批;超過10萬元以上的,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處理;(4)日常管理(A)財務管理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分類帳,行政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卡片,詳細記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使用單位責任人、投入使用日期、原始金額、維修記錄等情況;使用部門應指定責任人,負責使用管理及日常維修、保養;財務、實物、使用部門應至少半年核對一次,做到帳、卡、物相一致。(B)固定資產每年至少盤點清理一次,由行政部門組織、財務管理部配合,檢查資產使用情況,編制固定資產清查盤點明細表,并23、寫出書面報告,對盤盈、盤虧的資產要找出原因和責任人等,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和權限,報有關領導和部門批準后處理;(C)對長期閑置的固定資產,行政部門、財務管理部應通過置換、出售等方式尋求變現;對暫時不能變現的閑置房屋等固定資產,應積極尋求出租;(D) 對不能正常使用,無修復價值的固定資產,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固定資產的報廢、轉讓,均需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審批后方能辦理。(E) 對因使用、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固定資產損壞或丟失,由有關責任人員按責任大小以重置價值進行賠償;(F) 財務管理部應按規定正確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對已提足折舊仍有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不得辦理報廢手續;已無使用和修復價值但尚未提足折舊的固定24、資產,可按規定的權限審批后報廢; XX財務管理制度政策編號XX001版本編號XX-第1版政策名稱財務管理規定(試行)生效日期XX年8月1日政策頁數第5頁,共6頁(G)企業房屋類和運輸類固定資產應辦理財產保險;存貨及其他資產管理(1)財務管理部應正確進行存貨的分類及核算;對地產項目在建、完工等存貨,要建立輔助臺帳,同時進行面積、金額核算,并詳細記錄房號、面積、合同號、銷售單價、回款情況及銷售成本結轉情況;及時與有關帳戶核對,不得產生帳外存貨或面積差。(2)視同存貨管理的配套資產,應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委托物業公司或第三方經營時必須按法定程序簽定合同或委托書,以明確管理責任和收益權;(3)非地產項25、目存貨必須建立收、發、存臺帳,取得或編制原始憑證和記錄,原則上,使用部門提出購置審請并驗收,工程管理部或行政部門負責購置,財務管理部負責監督審核;(4)存貨的實物管理部門應每半年一次,會同財務管理部門組織存貨的全面清查、盤點,按最小單元分別紀錄存貨的位置、使用狀況等情況;(5)對于長期積壓的存貨,有關業務部門應采取積極盤活措施,對于長期積壓的住宅商業辦公樓宇,在盤活前應積極組織出租;(6)對于在存貨清查盤點中發現盈、虧或毀損情況,應查明原因和明確責任,保管部門應出具專項報告,報財務管理部、副總經理審批,金額超過5萬元,還應報總經理審批;(7)已計入公司各項費用的樣板間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用品26、(用具)等,購入時,原則上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按公司費用及付款管理制度報批后,由行政部門購置,使用部門驗收,行政部門、財務管理部應設置臺帳進行管理,并定期盤點;(8)項目開發、處理客戶投訴等業務中,因特殊原因形成的歸公司所有的資產,經辦部門在確定資產歸屬公司時,應及時向財務管理部申報,并視同公司資產設臺帳進行管理;(9)所有屬于公司的資產,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處置;對暫時公司經營中不需要的資產,有關業務部門要積極提出處理意見,報公司批準后才能處理;(10)員工調離公司,單價超過50元的辦公用品(用具)、所經管的公司資產需交接清楚后,人事部門才能予以辦理調離手續;3.7銷售管理3.7.1項目開27、盤前,銷售管理部應根據經營計劃和市場情況及樓盤位置、景觀、朝向等,逐套提出銷售樓盤定價建議及一般性折扣比例,報財務管理部審核,并經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后報財務備案執行;3.7.2除符合公司銷售定價及一般性折扣比例的銷售業務外,特殊折扣、退換房、更名、變更合同內容等,銷售部必須按公司有關銷售管理規定,向財務管理部申報特例,嚴格按照公司有關管理程序審批后方可執行;銷售業務中的認購合約、銷售合同、有關特例審批等,銷售部應及時向財務管理部備案3.7.3原則上,除符合有關法律及合同規定、公司有過失及在按揭銷售方式下因客戶原因不能辦理按揭、客戶又拒絕更改付款條件的情況外,不予辦理退房;暢銷的單元換成滯銷的28、單元,不予辦理調房;客戶按合同約定時間有逾期的款項未清、未在“認購書”約定的日期內簽訂銷售合同、有其他違反“認購書”規定的行為之一的,不予辦理換房;3.7.4屬客戶意愿的退換房原則上不予辦理。確實無法規避時,在不違背有關法律及合同規定的條件下實行有償辦理,視情況收取違約金、手續費或沒收定金;在公司資源許可并確保公司利益的條件下,可接受客戶的委托代售,但須簽訂“委托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法律關系和手續費比例并報公司批準,嚴禁現場銷售人員私下代理客戶售房,或利用工作之便,違背規定的程序辦理退換房或更名,協助客戶或個人謀取非法利益。換房后的退款按原客戶交款方式退還,屬客戶委托代售的退房必須再次售出后方可29、退款;退房時如果尚未簽訂銷售合同,屬公司責任的退還全部定金,屬客戶責任的沒收全部定金(認購書中另有約定除外);退房時如果已經簽訂銷售合同,屬公司責任的不收取任何費用;屬客戶責任的公司折價回購,公司與客戶商談確定折價比例,但最少不低于總房價的10%;在簽訂銷售合同之后,因客戶的特殊情況不得不必須換房時,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條件下,收取不低于總房價3%的手續費;在簽訂銷售合同之前,客戶非直系親屬之間的更名,收取總房價1%的手續費;關系客戶購房的折扣比例,可比一般折扣比例增加最多3個百分點;集團購買或客戶一次性批量購房(至少3套),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予適當優惠,具體折扣比例可根據成交數量按“利益最30、大原則”審慎擬定;銷售部門應按月向財務管理部和總經理書面報送銷售退換房統計表;應按月編制銷售特例統計表并報財務管理部、副總經理、總經理;財務管理部應加強銷售業務的監控與分析:XX財務管理制度政策編號XX001版本編號XX-第1版政策名稱財務管理規定(試行)生效日期XX年8月1日政策頁數第6頁,共6頁(1)每天向公司提交銷售統計表;(2)在月、季度、年末的第2個工作日內,提交月(季度、年)銷售統計表,并提交銷售情況分析簡報,對銷售成交情況、可售資源情況按組團、戶型等進行分析,并對銷售部執行公司定價及折扣等銷售政策、執行銷售管理規定等情況進行總結。3.8計劃管理公司整體經營計劃管理:(1)財務管理31、部應綜合考慮公司利潤要求、公司現有資源情況、新項目發展計劃、遺留問題情況等,編制公司滾動的、動態的三年經營計劃;并在每年11月份初報公司高管層討論批準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2)財務管理部應按月分析、檢討長、短期經營計劃的執行情況,編制經營計劃執行情況通報,從項目銷售、成本、工程進度、新項目進展、費用計劃等方面,分析長短期經營計劃執行情況偏差,通報公司高管層;(3)在經營計劃出現較大偏差、利潤缺口超出當年利潤總額10%時,財務管理部要組織相關專題會議,調整經營計劃,在得到公司高管層同意后,正式向總經理提出申請;資金計劃管理(1)財務管理部應依據銷售、項目開發計劃及其他資金情況,按收支細目,詳細32、編制公司兩年內資金計劃,其中最近3個月按月反應,第2年按年反應,其余按季度反應,并以月為最小單位,滾動調整,動態反應;(2)年度及最近三個月的滾動資金計劃應報財務副總經理批準后,按要求報總經理;年度資金計劃發生較大調整時,要及時通報公司總經理;(3)每月末、季度末、年末5日內,要對當月(季、年)的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向公司高管層進行通報分析,說明資金運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建議;費用計劃(1)財務管理部應在每月初,與各個部門確定當月費用計劃,并報財務副總經理審批后執行;(2)財務管理部應加強計劃執行情況的分析,按月編制費用情況通報公司高管層;3.9其他財務管理3.9.1公司資金出現缺口時,可向有關銀行辦理借款工作,借款到位后,財務管理部嚴格按借款用途投放使用資金,嚴禁挪為它用;3.9.2財務管理部應以維護公司信譽為首要原則,及時辦理銀行借款到期歸還、展期,避免罰息、拖欠借款事件的發生。3.10附 則本制度未涉及或未盡的財務管理事項,按天津海貿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或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制度自XX年8月1日試行,由財務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