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生產公司繼電保護裝置定值管理制度.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42383
2023-12-15
7頁
32.04KB
1、電力生產公司繼電保護裝置定值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范圍本標準規定了供電公司繼電保護整定計算的職責,并針對變電站的設備制定了繼電保護定值的管理內容與方法,是繼電保護定值工作的基本依據和管理標準,各級與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相關的調度、生產、基建等部門應遵守執行。2 規范性引用文件水電生字第11號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運行管理規程調繼46號 省網縣級公司繼電保護定值計算和定值管理規定3 整定計算職責3.1 調度所職責3.1.1 調度所為市電網繼電保護整定計算技術管理歸口單位。負責監督執行上級有關2、整定計算規程、規定。3.1.2 負責調度管轄范圍內的繼電保護整定計算及定值管理工作,保證所管轄范圍內繼電保護整定計算及定值執行的及時、完整和正確,并與電網運行要求相適應。不因自身原因造成新建、擴建、技改等工程工期滯后。3.1.3 每年按時下達公司所屬各變電站各電壓等級母線年度最大、最小短路容量。3.l.4 根據地調下發的年度系統綜合阻抗及邊界定值限額,及時校核管轄范圍內的定值;向地調報備與福州電網整定分界點上的110kV變壓器保護定值及分界點的邊界阻抗。3.1.5 負責審核整定范圍分界點的下級保護整定值配合。3.l.6 按時上報繼電保護動作月報、年報及動作評價等繼電保護動作相關報表。3.l.73、 收集、整理、健全定值整定有關的繼電保護圖紙、資料及電氣設備的參數。3.l.8 每年一季度編制所轄電網繼電保護年度整定方案及運行方式說明,經相關部門會審、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3.l.9 每年或結合基建工程、電網接線變化、負荷性質變化、小電源情況變化等,向調度所報備本側歸算至整定分界點的綜合阻抗、主設備、線路參數,向調度所報備分界點上的保護定值。4 定值管理內容與方法4.1 定值整定范圍劃分4. 1.1調度所負責管轄范圍內的110kV主變及以下母線、線路、電容器、接地變、站用變、低頻低壓減載等保護裝置的整定計算,負責公司所屬變電站備用電源自投(含0.4kV站用變備用電源自投)裝置的整定計算。其中4、:4.1.1.1 站用變0.4kV母線配有備自投保護裝置的,投切方式的整定方案由變電部負責提供,調度所負責審定后統一下發定值單。4.1.1.2 變壓器非電量保護由生產計劃部負責按省電力有限公司生產運行部下達的關于印發省變壓器非電量保護定值單的通知 (閩電生便(2006)0162號) 的要求整定簽字并蓋部門公章后轉調度所,由調度所負責編制定值單號后,將其與主變壓器的電量保護定值單一并發布至相關部門。另外,主變啟動風冷定值由生產技術部負責提供電流定值大小,具體對應保護裝置的定值單由調度所負責整定下達。4.2定值整定4.2.1繼電保護的定值整定應符合相關的整定計算規程、規定及反措要求。應以經領導審核5、的地區系統運行方式及運行參數為依據,按照電網繼電保護年度整定方案及運行方式說明所確定的各項原則、變壓器中性點接地方式以及整定范圍分界點上的邊界阻抗和邊界限額的要求進行整定。年度電網繼電保護方案及運行方式說明的編制內容包括如下:4.2.1.1 系統運行方式的有關說明。4.2.1.2 各變電站變壓器中性點接地方式。4.2.1.3 各種保護裝置的整定原則及為防止系統瓦解,或保證重點用戶用電作特殊考慮的整定原則。4.2.1.4 繼電保護運行注意事項或規定事項,正常檢修方式或特殊方式下繼電保護的安排以及可能出現的問題說明。4.2.1.5 正序及零序阻抗參數圖、繼電保護配置表。4.2.1.6 整定方案對系6、統近期發展的考慮及保護配置缺陷說明、定值失配說明等其他遺留的問題和改進意見。4.2.2 工程項目籌建單位應按調度規程的規定,將有關的電氣設備的參數、圖紙、資料等提交繼電保護整定部門,整定部門應于投產前二天提供正式的保護定值單。4.2.3定值整定管轄范圍變更時,應同時移交有關圖紙、資料,一個月內由接管單位復核定值。若運行方式有變化,接管單位應在變化前重新計算定值,保證裝置的定值與運行方式相適應。 采用計算機定值計算專家系統計算的整定值結果,應經過人工校核或經不同廠家的計算機定值計算專家系統校核。當系統發生變化時,應及時更新專家系統的電網參數數據庫。4.3定值單管理4.3.1定值單實行統一編號,更7、改定值的定值單應注明被替代的定值單編號。定值單內容應填寫完整,除裝置全部整定值內容外,還應標明保護或自動裝置型號、被保護設備雙重編號、主設備容量、限荷,CT、PT變比、定值單簽發的日期、要求執行定值的時間、實際執行時間等詳細內容,并加蓋整定部門公章;根據一次系統運行方式變化需更改運行中保護定值的,與相鄰線路有配合關系的也應在說明欄中說明清楚。4.3.2 如遇臨時性運行方式或事故搶修運行,需要變更保護定值時,可由調度員直接下達調度指令進行更改,如上述特殊方式運行時間超過三個工作日,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補發正式定值單。4.3.3 保護裝置的定值單及整定計算底稿需整理成冊,妥善保存。4.3.4 定值單的8、管理4.3.4.1 為維護定值單的嚴肅性,各單位需妥善保存紙質定值單定值本,嚴禁因折疊、破損、缺角、骯臟、復印不明等原因導致誤整定或保護誤投退。4.3.4.2 要求每年8月進行保護定值單的核對。變電部門、檢修部門根據定值整定部門提供的定值清單進行詳細核對后將結果報定值整定部門;定值整定部門再根據核對結果進行最終確認后將現運行的定值清單通知變電部門、檢修部門,并配合各部門將不全的定值單補齊,同時將本次核對情況報備設備所屬生產技術部門。4.4 定值單審批4.4.1 保護定值單應有“計算、審核、批準”三欄;其中“計算” 欄由整定部門保護整定人員簽字,“審核”欄由生產技術部門保護專責簽字,“批準”欄由9、或整定部門領導簽字。4.4.2 站用變高壓側不帶有斷路器而采用其它方式保護(例熔絲、負荷開關等)的,參照廠家出廠定值選配,由變電運行部門運行專工負責確認,定值選配表應編入該站設備運行維護規程。4.4.3 對有定值失配等不符合有關規程規定的問題,整定部門保護整定專責應編寫整定方案,經整定部門內部集體討論確定后,報設備所屬的生產技術部門審核,并經本單位總工程師或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4.5定值單執行4.5.1 繼電保護定值單是現場繼電保護設備調試、運行的依據,現場保護裝置定值整定應嚴格按定值單的內容完整執行,包括核對定值單中的全部文字說明項的內容;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或因設備、運行等因素不能完全滿足定10、值單的要求時,應及時反饋整定專責并征得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或者不執行其中某一部分內容,同時現場調試人員應做好記錄并在OMS系統調試意見欄中詳細注明;上述定值變動,整定專責通過當班調度員下達調度指令執行,整定專責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補發正式定值單。4.5.2定值單執行完成后,調試人員應向運行人員做書面交代,在二次記錄簿上詳細寫明定值單執行情況,變電運行人員應與值班調度員核對定值單編號并匯報執行情況(包括定值單編號,執行時間,定值偏差或存在問題等),經核對無誤后方許可投運。對于書面定值單,調試人員、應在定值單相應欄上簽名(當由外單位人員調試時,本單位保護驗收人員應在“驗收人員”欄簽名;由本單位繼電保護人11、員調試時,“驗收人員”“調試人員”欄應由本項工作不同的調試人員簽名),變電運行人員及調度員在各自的定值單上簽名及對方的姓名并簽注執行時間;若定值單是通過OMS系統流轉,則應在OMS系統上完成相應確認流程。 現場定值單應按照定值單要求的期限執行,對于暫時無法執行的定值,有關執行部門應向整定專責說明原因,并需征得整定專責同意。4.6調試定值單執行4.6.1 新建、擴建、技改工程,負責定值計算的繼電保護部門應配合工程進度及時提供所有保護裝置的調試定值單。調試定值單以OA或書面形式或OMS系統調試定值單流程傳送給籌建單位,調試定值單僅有署名,無審核、無編號,也不加蓋公章。調試定值不得用于保護設備的正式12、投產。4.6.2 工程籌建單位應督促調試單位認真核對調試定值單全部內容,并在設備啟動前的五個工作日內將核對結果簽注在調試定值單上并將調試定值回執整定專責,同時在調試定值單上簽署調試人員和籌建人員姓名,或在OMS系統上注明并完成確認流程。若調試定值單定值內容與現場保護裝置定值清單有出入時,要求調試單位打印一份定值清單,附在調試定值單后面,同時反饋于整定專責,以確保正式通知單與現場實際情況一致。4.7 OMS系統定值單管理4.7.1 定值單通過OMS系統的定值單工作流程下發后,對于原先下發的書面定值單,將結合基建、技改及定值調整逐步取消,在該定值未被替代前仍然有效。4.7.2 定值單通過OMS系統13、的定值單工作流程傳送時,應嚴格按照整定、審核、運行驗收等有關的預設流程執行。定值單流程所涉及到的各角色應及時完成相應工作,并將姓名、時間及意見等內容填寫完整。4.7.3 為保證OMS系統中定值單執行流程能順利及時的完成,要求定值單調試人員在定值單執行完畢后應立即在現場完成定值單流程的相應的工作(由外單位人員進行保護調試時,此內容由本單位參加驗收的繼電保護人員負責填寫,并在備注欄備注:此定值單由XX單位的XX人執行),保證變電運行人員能及時與調度員進行定值核對匯報工作。4.7.4 若因特殊情況或其他原因確實無法現場及時完成OMS系統定值執行流程的確認工作,在征得調度部門領導或本單位相關領導同意后14、,可以先用書面或電話方式完成定值單核對工作,但必須在24小時內補充完成OMS系統流程的確認工作。4.7.5 考慮現場計算機網絡的可靠性,在現場網絡不通,無法正常進行定值單執行流程的情況下,現場調試、運行人員應及時通知整定專責,取得相應定值單的清晰傳真件(該傳真件上應有公章),調試人員據此執行后,運行人員應與調度員進行核對并記錄,之后調試、運行雙方應在各自的傳真件上簽字并在二次本上詳細記錄。定值單流程所涉及到的各角色在網絡恢復正常后應及時完成相應工作。4.7.6 考慮計算機網絡的可靠性,整定部門、變電站及調試班組應保留一份書面保護定值單。變電站及調試班組保留的書面定值單應有調試人員、運行人員雙方簽字。5 檢查與考核本標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按市供電有限公司職工獎懲管理辦法(供標24號)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