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設備管理制度(電氣試驗、阻燃膠帶等)(36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42726
2023-12-18
31頁
55.04KB
1、煤礦機電設備管理制度(電氣試驗、阻燃膠帶等)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電氣試驗制度1機電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3電氣設備檢修制度4干部上崗檢查制度5設備管理制度6安全活動制度7事故分析追查制度8設備包機制度9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10小型電氣設備管理制度13油脂管理制度15配件管理制度16阻燃膠帶管理制度17雜散電流管理制度20礦燈管理制度22電纜管理制度24鋼絲繩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25巡回檢查制度26要害場所管理制度27交換班制度28電氣試驗制度一、變電所及各場所主要電氣設備的絕緣,電工儀表,繼2、電保護裝置實行定時定期進行檢驗。二、工作范圍:(1)礦井運行中電氣設備的絕緣,特性試驗及繼電保護裝置整定和盤用電工儀表的檢驗。(2)電氣設備檢修前后的試驗。(3)規程規定的電氣設備的試驗。(4)電氣試驗必須編制切實可行的電氣設備試驗計劃,報機電礦長審批后執行。三、井下試驗的安全措施應按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執行。四、長期井下超過3個月,井上超過6個月停止運行設備投入運行前,必須按運行中設備的試驗項目和標準進行試驗。五、新裝和大修后充油設備進行交流耐壓時,油質必須經試驗合格,否則不準進行試驗。六、老舊設備應根據運行狀態,相應增加試驗項目和縮短試驗周期。七、春季預防性電氣試驗要在每年1至4月完成。試驗3、項目包括全礦10KV系統繼電保護整定、高壓電耐壓、架空線路登桿檢查、接地電阻測試和避雷器試驗。試驗要嚴格執行電業安全規程和原煤炭部煤礦電氣試驗規程。試驗中發現的缺陷在在四月底之前全部整改合格。八、電氣設備檢修后要按照檢修質量標準和前述煤礦安全規程進行試驗驗收,不得私自降低試驗標準。九、千伏級以及橡套電纜熱補接頭后必須進行浸油耐壓試驗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操作規程之標準進行操作及試驗。十、大型固定設備的技術測定,每年進行1次,按照不同的周期具體安排。機電設備運行、維修、保養制度一、認真執行預防為主,實行有計劃的檢修,反對不壞不修,壞了也不修的不良作風,對設備要進行強制性的檢修,逐步實現大、中、小修周4、期表規定,搞好月檢修和日檢修。二、主要固定設備每月不少于25小時的檢修時間,每月進行檢修一次,檢修前做好準備工作,并做到項目、人員、材料、配件、工具、措施六落實。三、隊每年末提出下一年度的設備大修、檢修計劃,向礦、機運部匯報。四、機修班要樹立為生產第一線服務的思想,保障隊設備的檢修、備用和配件的供應,使設備安全運轉,為完成礦生產計劃創造良好條件。電氣設備檢修制度一、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電氣設備長期可靠的安全運行,必須堅持進行設備的定期檢修。二、電氣檢修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嚴肅認真地做好各項定期檢修工作,并將執行情況認真詳細的記錄在運行日志和檢修臺賬上,以備核查。三、各班5、組應對檢修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做到有檢查,有考核。四、防爆電氣設備每工作15天,檢查防爆面油脂情況,油質不合格者,必須進行更換。五、防爆電氣設備每工作30天,檢查設備機構是否靈活可靠,螺絲是否緊固,松動、靜觸頭是否合乎要求,保護裝置是否安全可靠,接線是否合格。六、變壓器及高壓開關、絕緣油每工作一次,必須進行簡化分析試驗,不合格必須更換。七、每臺機電設備均按要求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預防性計劃檢修。八、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按計劃在檢修班或生產間隙進行,保養的方法和質量必須符合操作工藝和質量標準的要求。九、制定檢修計劃時,技術人員要廣泛聽取司機的意見,分析研究使之結合實際。干部上崗檢查制度一、礦領6、導每月組織對本崗位三次安全檢查,機電科每月組織對本崗位三次安全檢查。二、機電正、負科長定期或不定期對本崗位上崗檢查,夜間檢查不得少于6次。三、主管各井的修理工每天對本崗位的檢查或指導不得少于一次。四、在檢查中發現問題一律填寫記錄,并填寫檢查時間和姓名,在礦人員必須簽名。五、對查出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及時匯報。六、嚴格執行制度,不徇私情,更不得違章指揮。設備管理制度一、各礦應建立健全以設備管理為中心的設備安裝移交驗收制度、設備發放回收制度、設備改造更新制度、設備大修管理制度、入井設備驗收制度、防爆設備管理制度、設備維修保養制度、設備檢修制度、油脂管理制度等。二、大型關健設備必須有完善的技術資料和技7、術檔案。對井下小型設備及特殊器材,為保證安全生產和經濟運行,各礦要建立各種管、修合一的專業化小組,負責小型器材的統一領取、回收、修理、安全 檢查和信息資料收集。三、各礦要建設與設備擁有量相適應的設備庫房及存放場所。庫房面積(m2)=停用設備臺數*2.5 m2/臺,嚴禁設備露天存放。四、礦井必須有專人負責設備管理。所有設備必須登帳、建卡,每月進行一次設備狀態檢查,每季進行一次帳、卡、物校對,每半年與礦財務部門固定資產臺賬核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年組織一次設備大清查。五、礦井主要設備(如提升機、液壓支架、主扇風機、主水泵、膠帶機、空壓機、主變壓器、高爆開關、鍋爐等)要建立設備履歷薄和設備技術特征8、卡片,并繪制提升、運輸、通風、壓風、排水、通訊、供電、供熱、供水等系統圖。以后如有變動,應及時修改。六、機電設備如發生丟失、損壞,必須分析原因、追查責任。 安全活動制度一、礦井必須制定有安全會議制度,每月召開安全辦公會議不少于2次,對當月安全隱患整改情況進行通報,并對下月安全工作進行安排。二、礦井必須定期開展安全活動,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向職工及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素質。三、安全活動要由礦安全礦長親自組織,目的要明確,措施的得力,氣氛要活躍,內容要豐富。四、安全活動要普及全礦井,動員到每位職工,要通過活動,使全礦職工都能受到教育。五、每次活動結束,要進行總結,要取得良好效果,并安排好下一次活動9、內容。事故分析追查制度一、對“三違”現象必須做到“三不放過”的原則。二、對一般的機電事故由機電科負責組織追查分析,并對事故者寫出書面處罰意見,報安檢科。三、對重大惡性未遂事故(性質較嚴重的),由安檢科組織責任單位的領導及其相關人員進行追查、分析,并將事故分析處理報告,報礦主要領導。四、對事故當事者,除處以經濟上的處罰外,必須再進行安全技術培訓。五、機電科必須定期地對各要害場所崗位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勞動組織教育以及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每年至少進行1-2次的安全技術培訓,由分管的技術員負責。六、凡礦屬各單位,在生產、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機電、運輸設備事故,應按本辦法有關規定進行登記、調查、分析、處理10、統計和報告。因機電、運輸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時,應按有關規定處理、上報,因其它災害事故造成的機電、運輸設備損壞,不作為機電、運輸事故統計。設備包機制度一、固定設備的操作、維護必須固定人員,實行包機制管理。設備包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二、包機人員要愛護設備,經常保持設備和工作地點的清潔衛生。三、包機人負責保管室內一切設施、工具、圖紙資料等。有權參加設備的檢修和驗收工作。四、熟悉設備性能,按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嚴格按規程操作和檢修設備,保證設備正常運轉。五、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巡回檢查記錄、事故記錄、交接班記錄和檢修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六、對所包設備加強維護和保養,保持11、設備的完好狀態。如設備發生不正常情況,自己不能及時處理時,應立即向調度室和機電科匯報。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為強化防爆設備管理,杜絕井下電氣設備的失爆,搞好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一、機電科的防爆檢查組,要配有專職的防爆檢查人員,各單位也要設專職或兼職的防爆檢查員,負責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后的驗收,負責簽發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合格證和入井安裝許可證,負責入井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的驗收,負責井下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二、防爆電氣設備在檢修過程中和檢修結束后,檢修人員要認真填寫檢修記錄,特別是裝配后不能測試的防爆間隙和隱蔽件的技術數據,在檢修過程中就應首先做好測試和記錄。三、防爆電氣設備檢修12、完畢后,檢修人員要通知機電科防爆檢查人員根據標準要求,進行核實,復查和通電試驗,驗收合格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小型電器)由機電科防爆檢查人員填寫簽發防爆電氣設備檢查合格證并填寫驗收記錄臺帳。四、凡是新購或調入以及初次使用的設備,都必須附有廠家的出廠合格證,由機電科組織人員進行(抽測主要指標)防爆檢查。五、機電科防爆檢查員和各單位防爆檢查員,要對自己簽發不合格證或入井安裝許可證負責,凡在驗收或檢查中發現該設備失爆或有重大隱患問題,有權隨時收回合格證,并要求檢修或限期處理。六、對于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實行“三三制”管理制度。(1)井區到機電業務管理部門領取防爆電氣設備實行“三不領”。即經檢修的設備沒有13、合格證和驗收單不領,沒有設備編號或設備編號與合格證的驗收單號不符不領,防爆檢驗不細,記錄不符或不符合實際情況不領。(2)安裝人員實行“三不入井安裝”制。即沒有檢修合格證不入井安裝,沒有防爆檢查員簽發的入井安裝許可證不入井安裝,防爆電氣設備零件損壞、附件不齊不準入井安裝。(3)使用單位對于新安裝的防爆電氣設備實行“三不收”制。即沒有防爆檢驗合格證不收,防爆電氣設備安裝后,不經防爆檢查員驗收簽單不收,安裝遺留的隱患不處理不收。七、防爆電氣設備入井時,使用單位須向井口把鉤工出示入井安裝許可證,并留存一份防爆電氣設備驗收單,使用單位不出示證明,井口把鉤工值班人員有權制止該設備入井,井口把鉤工要盡職盡責14、,把好防爆電氣設備入井關。八、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安裝時,安裝人員要嚴格按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中電氣設備部分的規定執行,嚴禁失爆。九、防爆電氣設備包括防爆燈具,瓦斯斷電儀,電話等,安裝完畢,需經機電科業務管理部門防爆檢查員驗收,驗收時要現場簽發驗收單移交承包使用單位;如驗收時發現問題時,安裝人員處理合格后再行驗收。十、安裝完的防爆電氣設備不經防爆檢查員驗收合格,一律不準投入使用,誰使用誰負責。十一、井下安裝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如檢查發現失爆,除追究責任者責任外,所在單位的當月機電設備質量標準化等級評定將視為不合格。小型電氣設備管理制度一、全礦所有小型電氣設備,2.5mm2以下的電纜,由小型電氣15、管理人員負責,統一領取、發放、回收。二、小型電氣及2.5mm2以下的電纜,在安裝結束后,由機電科組織使用單位、小型電氣設備管理人員、防爆檢查員統一檢查、驗收,同時填寫安裝竣工驗收單,由三方統一簽字,小型電氣管理人員方可入帳、入卡。三、小型電氣的領取、安裝由使用單位負責,并實行交舊領新制度。四、全礦所有小型電氣設備的修理工作,由小型電氣管理人員負責進行。五、小型電氣入井前,必須檢查二證一標志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并簽發合格后方準入井,無證或安全性能不合格嚴禁入井。六、工程結束后,小型電氣設備和2.5mm2以下電纜回收工作,必須由小型電氣管理組、使用單位、回收單位共同查清驗收后,由回收單位負責入庫。16、七、小型電氣及2.5mm2以下的電纜回收工作,由各使用單位負責完成。八、運行中的小型電氣檢查工作由防爆員、小型電氣管理人員及使用單位共同負責,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上報機電科及有關領導。九、各類運輸巷道兩臺以上小型電氣匯集處必須實行上板集中管理。十、對于丟失、無故損壞的各種小型電氣及小電纜按礦井有關規定,根據丟失及損壞情況,分別給予50%-100%的罰款處理。油脂管理制度一、固定設備所用的油脂要按照說明書或設計要求,選用正規廠家的產品,不準任意代換。確需代用的油脂必須經礦機電副總工程師批準。二、油脂必須有單獨的存放倉庫,不得與其它物品同庫保存,倉庫內嚴禁有火源。三、使用單位領17、用油脂時要注意觀察,必須是出廠原始包裝,并索要油脂化驗合格證,嚴禁領用不合格油脂。四、采購人員必須按設備所需采購油脂,不得隨意購買不符合要要求的油脂。五、主要設備在用潤滑油要定期取樣化驗,開展鐵譜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合理制定設備檢修方案和檢修計劃。配件管理制度一、各礦應建立健全設備配件計劃、購置、發放、加工等制度。二、礦井必須建立專門的設備配件倉庫,有專人看管和發放配件。三、對礦井機電設備必須在配件庫內存放有充足的易損配件,確保設備的持續運轉。四、能夠在本礦加工的配件,必須由技術人員繪制配件加工圖紙,按圖紙進行制作。五、對安全技術性能要求較高的標準配件,嚴禁在本礦私自加工,必須進行外購。六、需18、要外購的配件,必須向采購人員提供正確人配件規格參數、圖紙或樣品,保證其準確進購。阻燃膠帶管理制度為加強阻燃膠帶的管理,提高膠帶的使用壽命,降低生產成本,結合礦實際情況,特制定鑫鑫礦膠帶使用管理制度:一、機電科根據生產情況,每季度編制膠帶使用計劃,報供應科,計劃應注明膠帶規格、型號、帶強、每卷長度等。二、供應科根據計劃向供應部進貨、催貨,如因使用周期變化及時通知供應部確保急需。三、供應部門購置的膠帶必須為阻燃帶,供應部門要認真負責、嚴格按MT1471995、MT4501995標準采購膠帶,不得購進無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志、無產品合格證的膠帶,對無兩證的膠帶,領用單位可以拒絕使用。四、膠帶到貨后,由19、供應科組織,機電科有關人員參加進行驗收。驗收時,應先檢查資料是否齊全(煤安標志證書、阻燃試驗報告、合格證書),資料不齊全,不得辦理入庫手續,然后按照計劃型號對膠帶進行外觀檢查是否符合要求,確認無問題后,方可辦理入庫手續,對其阻燃性,可抽樣檢驗試驗。五、膠帶的領用、發放、回收:1、膠帶審批由機電科負責,各單位未經審批私下膠帶按每米10元處罰。2、安裝皮帶機延長或更換膠帶時,安裝單位、使用單位持領料單到機電科設備組簽字記帳后到設備組領取,領料單上應標示清楚膠帶機使用地點、安裝、延長、更換等字樣到機電科設備庫領取膠帶。3、各單位更換膠帶時,一律實行交舊領新制度。4、機電科設備組對綜采隊、采煤隊使用的20、膠帶機,按工作面每月推進長度,確定回收膠帶長度,對掘進隊根據生產計劃確定每月下膠帶長度。5、對回收或更換下來的膠帶要在5天以內交設備庫,拖欠一天不交按每天每米1元收取計劃外租賃費。6、入庫的膠帶要按機電科設備組管理人員的要求捆好,放到指定地點,否則,每卷罰款100元。7、機電科對入庫的膠帶要分類存放,妥善保護,不得亂堆亂放。8、正常使用的膠帶,不經機電科同意割成短節,發現一次罰款500元。工作面回收或更換的膠帶,每割一個頭罰款500元,(以皮帶兩端是否有皮帶扣為準),對責任人罰款100元。9、隨意截割外單位皮帶的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200元。10、回收皮帶,以及移動皮帶在一處使21、用結束后,皮帶寬度、長度磨損均不得超過5%,否則,按膠帶使用租賃管理辦法執行。11、在皮帶機交接時,對皮帶寬度、長度尺寸進行量取,超過第九條規定指標對交方處罰,以量取的尺寸做為基準,對接方以后考核。12、應對下井使用的膠帶量取尺寸,做為以后考核的依據。13、對于撕裂膠帶按以下幾種情況進行處罰:a)經濟損失1萬元以下者,對責任單位按規定收取租賃費,對有關責任人罰款200元。b)經濟損失13萬元者,對責任單位按規定收取租賃費,對主管隊長、機電隊長罰款2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0元。c)經濟損失310萬元者,對責任者單位按規定收取租賃費對主管隊長、機電隊長罰款300元,對責任人罰款800元。d)經濟22、損失10萬元以上,對責任單位按規定收取租賃費,對主管隊長、機電隊長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0元。六、膠帶現場管理:機電科分管人員要對分管范圍的皮帶機運行狀況認真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督促整改。現場檢查發現皮帶跑偏(以上皮帶邊緣超過上托輥邊緣為準,下皮帶以磨支腿為準)每跑偏一處罰50元,膠帶在滾筒處跑偏一處罰款100元,用圓木或鋼管等物體塞在皮帶架子或機尾處防跑偏,一處罰款300元。膠帶在工作現場亂扔亂放,按每米1元處罰。現場隨意截割皮帶做擋煤皮子或它用,按截一個頭罰款500元,每米按膠帶原值處罰。七、對井下升井入庫的舊膠帶,機電科要根據情況進行分類存放,對能繼續使用的單獨分類存放,對有修23、復價值的組織進行修復,無法修復使用按規定程序向有關部門報告處理。雜散電流管理制度為確保井下電器設備安全可靠運行,杜絕電氣災害事故發生,針對井下雜散電流難以測定的特點,制定本制度:一、加強井下各饋電開關保護的繼電保護整定工作,嚴格執行礦井低壓電網短路裝置的整定細則,確保井下各饋電開關保護裝置安全、靈敏、可靠,饋電開關各技術參數要與所饋負荷相匹配。二、加強井下各供電電纜的運行維護工作,本電纜運行前的絕緣泄露的測試工作,杜絕電纜有擠、碰的外部隱患,要求電纜條條上鉤,電纜的彎曲半徑要符合電纜的彎曲規定。三、井下電器設備電纜連接器要臺臺接地,接地線,接地電阻要符合礦井保護接地裝置的安裝、檢查、測定工作細24、則規定。四、嚴格執行煤礦井下檢漏繼電器安裝運行維護與檢修細則,確保檢漏繼電器動作靈敏、可靠。要求檢漏繼電器每天試驗一次。煤電鉆綜保要每班試驗一次,在瓦檢員的配合下應每月至少對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遠方人工漏電試驗,每臺漏電繼電器應每年升井進行一次檢修。五、做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要求各運行電器設備要臺臺完好,杜絕設備帶病運行。六、加強入井職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訓工作,強化職工的自主保安意識,堅決杜絕職工的違章操作。要持證上崗,要求檢修設備要停電的管理制度,嚴禁帶電設備檢修。七、加強巷道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測工作,確保巷道的甲烷濃度低于煤礦安全規程中的規定值。八、做好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的測試和25、整改工作,確保高壓單相接地電容電流不超過規定值。九、井下軌道接地要符合煤礦安全規程中規定。礦燈管理制度為適應現階段礦燈使用的實際情況,規范全礦職工的礦燈正常使用,特制訂以下制度:一、礦燈一經投入使用,礦燈收發工要先對礦燈進行標號、登記,并配備相應的礦燈燈牌。二、下井人員應憑燈牌領燈,否則充燈工不予發放礦燈,嚴格執行“入井掛牌,出井取牌”制度。三、若不慎將燈牌丟失,應立即向燈房掛失,礦燈收發工對所丟失燈牌礦燈停止發放。四、各隊組應定期核實燈牌的持有情況,并提交機電科。五、充燈工必須在當班后將礦燈全部收回,若無人取牌應立即進行登記,并報告值班領導及礦調度室。六、損壞礦燈后,無論什么原因,充燈工應按26、照損壞的原因、損壞程度進行登記,并匯報機電科,礦燈收發工應嚴格檢查把關,嚴禁將不完好或者失爆礦燈帶入井下,否則,考核當班收發工和失爆礦燈持有人元各100元/盞。七、職工丟失礦燈或燈牌,重新領取時,需向機電科打申請,并向財務部交費用:礦燈300元/盞、燈牌20元塊。八、新到員工要領取礦燈時,必須向機電科申請。九、到礦領導、參觀人員等領取礦燈時。應有主管部門人員陪同、登記,礦燈收發工發放臨時礦燈,否則不予發放。十、如有特殊原因,礦燈發生不可避免的損壞時,礦燈持有人應及時將損壞情況及緣由匯報給礦燈收發工,礦燈收發工要如數向機電科匯報,并做好記錄。十一、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機電科,自發下之日起執行。電纜27、管理制度一、高壓電纜由機電科統一管理使用。由電纜管理組驗收入庫(新進電纜及回收電纜),回收的電纜若有損壞時,給予修補。二、電纜管理組對全礦燈、信號,電力電纜統一管理,供應部不得向任何單位發放16平方毫米以上電纜,要統一壓號。三、電纜管理組人員要對電纜使用情況作到心中有數(即帳、卡、物對照)。 四、使用單位需要電纜時,應提前兩天寫出申請(注明使用地點,電纜規格,使用長度)經電管組批準,給予發放。需要入井的電纜,電纜組負責開“入井證”。五、電纜管理組監督各使用單位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管好、用好電纜。作到敷設合理,懸掛整齊,嚴禁拖地。六、使用單位的電纜若有丟失損壞,由領用單位負責人填寫丟失、損失報28、告書,電纜組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處罰規定給予罰款處理。七、停用的電纜,使用單位必須及時交回電纜組消帳,若經電纜組查出應限期交回。八、各種電纜出庫一律由電纜組統一領登帳,按需要借用。鋼絲繩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提升鋼絲繩、各種絞車牽引或提升用鋼絲繩必須由主管技術人員或工程師經過計算選用合格產品。二、無出廠合格證或試驗不合格的鋼絲繩,不準使用。主管技術人員要嚴格把關。三、1.6米以上的提升絞車卷筒上纏繞的鋼絲繩每季度必須串調四分之一繩圈,主管段長必須嚴格把關。 四、提升絞車、運人絞車鋼絲繩必須設專人進行檢測并做好日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斷絲、銹蝕、直徑變化和其他損傷。五、驗繩員發現鋼絲繩損壞加劇,29、必須及時向上級匯報,組長每周檢查一次鋼絲繩記錄并簽字,主管隊長每月查閱一次鋼絲繩記錄。六、提升鋼絲繩每月進行一次防腐涂油處理。七、司機必須做到操作平穩,隨時觀察鋼絲繩運動及排列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八、斜井信號工、把鉤工每班檢查牽引鋼絲繩鉤頭、鋼絲繩直徑磨損情況。九、換下的舊鋼絲繩如能繼續使用的,必須纏繞盤放到不受雨淋的地方,必要時作防銹安全處理。巡回檢查制度一、值班人員每兩小時對設備的運行進行巡回檢查一次。二、值班人員,按規定的巡回路線對所有設備進行全面詳細檢查。三、值班人員,要每天對設備的完好情況、運行情況進行巡回檢查一次。四、值班人員每天詳細的檢查系統接地是否完好無損。五、值班人員30、將每天每次檢查的情況做好詳細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要害場所管理制度一、門口要懸掛“要害場所,謝絕參觀”標牌。二、外來參觀人員及上級領導檢查工作時,必須由公司領導陪同,否則不準入內。三、檢查和參觀人員要認真填寫外來人員記錄薄并填寫帶領人及出入時間。四、工作時要有可靠地安全措施。五、機房內要保持清潔,光線充足,使用備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齊,禁止機房放置其他物品。六、機房內要配備消防用具,滅火器沙箱等消防工具要充足,使用靈敏可靠。七、值班人員要嚴守崗位,不得脫崗。交換班制度一、值班人員應提前半小時在變電所現場交接班。二、交班人員應在交班之前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及設備衛生整潔,并認真填寫好當天的運行記錄,交接班必須做到手交手,口交口,交接不清,人員不走。三、接班時,若發現工具損壞、外借、丟失等,必須由交班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并及時匯報主管部門。四、因接班不認真,交班后若發現工具損壞、丟失等,由接班人負責。五、在交接班時,若設備發生故障,應配合接班及維修工修好后再走,嚴禁交壞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