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公司人員定位系統系統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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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2943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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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業公司人員定位系統系統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安全監控人員崗位責任制1、負責按照標準規定對監控系統進行巡檢、維護、調校工作,以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同時認真填寫各種紀錄。2、負責按要求安裝各類傳感器。3、負責對停采回采面、停掘掘進面的系統回收工作。4、負責井下監控系統電纜的標準化吊掛,設備完好工作。5、負責系統巡檢、瓦斯探頭每7天調校一次。6、中心站要24小時值班,負責機房衛生、整潔、安全工作。7、按時打印瓦斯監測報表,并對超值作以說明。8、對各類臺帳、資料要及時填寫,字跡工整,內容準確。9、完成領導2、交辦的臨時任務。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監控機構建立以下臺帳及報表:(1)人員定位系統設備臺帳;(2)人員定位設備故障登記表;(3)檢修紀錄;(4)巡檢紀錄;(5)中心站運行記錄;(6)礦井監測日報;(7)礦井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表。 2、安全監控機構必須繪制安全監控設備布置圖和斷電控制接線圖,圖上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分站等設備的位置、斷電范圍、傳輸電纜及有關通風設施、風流方向、風量等,該圖應按季繪制,按月修改,由監控機構保存,每季度報礦通風管理部門。3、檢測技術資料均需定期保存,對井下事故紀錄應長期保存。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定期檢修制度1、安全監控儀器在井下連續用行6-12個月,3、必須升井檢修。2、安全監控儀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測試、調校合格,并在地面試運行24-48小時方能下井。3、井下安全監測工必須24h值班,每天檢查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電纜的運行情況。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4、安全測控儀器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校。系統值班制度1、地面中心站必須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監視器所顯示的各種信息,詳細記錄系統各部分的運行狀態,接收上一級網絡中心下達的指令并及時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志,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報礦主要負責人和礦井主要技術負責人審閱。2、系統發出警報、斷電、饋電異常信息后,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立即通知礦井調度部門,4、查明原因,并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上一級網絡中心,處理結果應記錄備案。3、調度值班人員接到報警、斷電信息后,應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同時按規定指揮現場人員停止工作,斷電時撤出人員,處理過程應記錄備案。4、當系統顯示井下某一區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區域時,中心站值班員應按瓦斯事故應急預案來指揮協調。煤礦安全監控系統聯網實行分級管理。網絡中心對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運行進行監督和指導。5、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中心站值班人員接到網絡中心發出的報警處理指令后,要立即處理落實,并將處理結果向網絡中心反饋。6、網絡中心值班人員發現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訊中斷或出現無記錄情況,必須查明原因,并根據具體情況下達處理意見5、,處理情況記錄備案,上報值班領導。系統網絡運行管理制度1、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實行分級管理。網絡中心對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運行進行監督和指導。2、網絡中心必須24h有人值班。值班人員應認真監視測控數據,發現異常情況要詳細查詢,按規定進行處理。填寫運行日志,打印報警信息日報表,報值班領導審閱。3、網絡中心值班人員發現煤礦瓦斯超限報警、饋電狀態異常情況等必須通知礦調度室核查情況,按應急預按進行處理。4、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中心站值班人員接到網絡中心發出的報警處理指令后,要立即處理落實,并將處理結果向網絡中心反饋。5、網絡中心值班人員發現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訊中斷或出現無記錄情況,必須查明原因,并根據具體情況下6、達處理意見,處理情況應記錄備案,上報值班領導。系統故障報告制度1、監控系統發生故障時,當班值機人員首先要填寫故障情況,并做好相應記錄,及時打印,并向調度主任匯報情況,調度主任應及時作出處理,處理情況報礦總工程師,礦長做分析審閱。2、監控系統發生故障后,監控系統維護人員要針對故障做深刻分析后,及時解決存在的故障,處理故障后應及時填寫相關記錄。3、當監控系統主機發生故障無法啟動時時,要立即起用備用主機,并確保數據及時進行存儲。4、監控系統發生故障后,調度指揮中心立即作出第一反應,反映故障要有準確性,要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處理。5、監控系統出現故障時,礦調度指揮中心應通知通風科長,坑下檢修人員隨時掌7、握生產工作面各類有害氣體實際情況,并及時向調度指揮中心匯報。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1、監控系統設備要按型號編排,安放要整齊,設備要定期清理灰塵。設備要安放在無雜物和積水的位置。2、系統設備要建立臺帳,登記要清楚,對更新的淘汰設備要及時填報,并做到臺臺完好,完好率要達到100%。系統設備設施安裝要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安放地點要及時填寫記錄。3、系統設備設施的領用,要由主管負責人、礦總工程師、礦長審批簽字后,方可出庫。4、監控系統設備設施不得隨意亂放,應由專人進行管理。5、監控系統設備設施要有組織按標準,定期進行檢查,臺臺上架,掛牌管理。監控員交接班制度一、 提前30分鐘到達工作崗位進行交接班。8、二、 交班時要認真檢查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上級領導匯報。三、 交接班時要認真檢查各項記錄是否完善、設備是否干凈整潔、網絡是否暢通。四、 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五、 對于酒后上崗者不予交接。監控儀器調校制度1、 礦井在儀器檢查瓦斯,必須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校正維修。2、 煤礦使用的安全儀器都屬法定校正的計量器具,必須定期送交計量部門校正,合格后方可使用。3、 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檢測設備,每7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調校1次。4、 必須每天檢查安全監控設備及電纜是夠正常,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和檢查9、結果報檢測值班員,當兩者讀數誤差不大于允許誤差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必須在8小時內對工作設備調校完畢。5、 配制甲烷校準氣樣的裝置和方法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相對誤差必須小于5%,制備所用原料應選用濃度不低于99.9%的高純度甲烷氣體。6、 對不能使用的瓦斯檢查儀器必須及時送交法定部門維修,合格后方可使用。7、 對沒有定期校正或沒經法定部門檢修的安全檢查儀器,決不允許入井使用。8、 對已校正過的儀器校正證明,必須妥善保管,存入檔案。 監控儀表計量檢驗制度 1、對所使用各種安全儀器必須由專人負責校驗,對校驗合格的各種儀器必須登記造冊存檔備案。 2、對光學瓦斯檢定器每半年到有儀器資格單位校驗所進行10、校驗1次,并取得校驗合格證書。 3、對監控系統各類傳感器(CH4、PPm、Co)每半年校驗1次,并必須取得校驗合格證書。 4、對便攜式瓦斯報警儀每7天必須校驗1次,并做好校驗記錄。 5、對避雷裝置和絕緣工具、手套、膠鞋每年要到資職單位進行校驗1次,并取安全合格證書。6、對消防器材(滅火器)6個月要檢查1次,每年要進行實驗防止藥物失效過期。 管理規章制度1、值班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感,上班時思想人集中,精力充沛、嚴肅認真。2、所有參觀學習檢查人員進入監控室內,嚴禁操作設備,禁止吸煙。3、上班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準睡覺,違例一次罰款30元。4、認真填寫各種記錄,無記錄或漏記者,一次罰款20元,及時打印所需的各種報表,沒有按時,罰款30元。5、非操作人員禁止使用微機,發現有人操作罰款值班人員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