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公司防滅火管理制度附檢查記錄表(30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42996
2023-12-18
28頁
116.50KB
1、礦業公司防滅火管理制度附檢查記錄表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防火責任制2一、 礦井下防滅火工作領導小組:2二、各部門職責2三、礦級領導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4四、礦各基層單位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8五、礦各職能部門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8六、通滅部工作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0七、通防隊工作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2第二章 防滅火措施14一、礦井防火措施14二、礦井滅火措施15第四章 防滅火管理制度19第五章 預防采空區自然發火措施21第六章 公司煤礦防滅火檢查記錄24 本礦井2、所開采煤層具有自燃發火傾向性,煤層屬自燃煤層。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及礦井開拓、開采布置情況,設計采用以灌漿、注氮防滅火為主,噴灑阻化劑為輔的綜合防滅火方法對本礦井自燃發火采取綜合防治。在井上、下建立相應的防滅火安全監測、監控系統,隨時掌握發火傾向,采取預防措施。井田內可采煤層煤二-2煤為黑色,條痕棕黑色,塊狀,線理狀結構,以半亮型及半暗型為主,含鏡煤及絲炭條帶,內生節理不發育,燃燒煙小。原煤發熱量(QrGW)平均為27.59MJ/kg,原煤揮發分(Vdaf) 平均為24.45%。井田內可采煤層煤5-2煤為光亮型煤,顏色呈黑色,條痕深棕帶黑色,具玻璃光澤。煤質松軟,易呈碎塊及粉狀,線理狀結構,3、以亮型為主,含鏡煤及絲炭條帶,內生節理不發育。燃燒煙濃,焰長,焦渣強膨脹,強熔融。原煤發熱量(QrGW)平均為24.25MJ/kg,精煤揮發分(Vr)平均為25.77%。兩層可采煤層均屬自燃煤層。根據甘肅西部煤炭工業科學技術研究中心提交的自燃傾向性報告可知,該礦煤層屬自燃煤層,自然發火期為46個月。礦井火災與地面火災不同,它有自己的特點:井下空間小,工作場所狹窄;電氣設備多,坑木等易燃物多,煤本身就可以引燃,再加上防火設施不健全,滅火器材不齊全,井下又有新鮮風流,一旦發生火災,不像地面火災那樣容易撲救。而且各種火災(如電氣失火、油料起火、瓦斯爆炸形成的火災及煤炭自燃等)都會發生,撲救方法也各不4、相同。如果滅火不及時或處理不當,就會蔓延發展,往往釀成大火,這就使得滅火工作更加困難。同時,井下工作人員集中,遇有火災,不知道發生在何處,難于躲避和疏散,這都會加重火災造成的損失。煤層自燃火災多發生在回采工作面及采空區上部的氧化帶、煤巷掘進的高冒區,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及高冒區,沒有明顯火焰,燃燒過程緩慢,不易被人們發現,也不容易找到火源的準確位置,一經察覺,已成火災,只好進行封閉。所以這種火災延續時間長,可達幾個月、幾年甚至幾十年。自燃火災還生成大量的一氧化碳,以致造成人員中毒傷亡。針對礦井火災的特殊性,每個工作人員不但要提高警惕,嚴加防范,認真執行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而且還要針對井下特殊情5、況,采取專門的防滅火措施,掌握滅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災就能有效加以撲救。一、 礦井下防滅火工作領導小組:礦成立井下防滅火工作領導小組組 長:副組長:成 員:二、各部門職責1、總經理為井下防滅火工作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工作,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2、礦總工程師全面負責井下防滅火技術業務工作,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方案、措施的實施,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資金的安排使用。3、機電總經理負責井下各機電硐室、皮帶機道等機電設備的防滅火工作。4、生產副總經理負責分管范圍內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情況的落實和監督情況,在分管范圍內優先安排井下防滅火工作所需人、財、物的落實,對在實6、際工作中對井下防滅火工作存在的問題會同總工程師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案。5、工會主席負責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對廣大職工進行通滅部、瓦斯、防火等井下防滅火知識教育,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提高自主保安能力。6、安全副總經理負責全礦井的井下防滅火技術工作;負責組織制定井下防滅火工作規劃、計劃實施辦法等,提交礦務會研究決定后組織實施。組織審查井下防滅火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檢查落實情況。7、通滅部為井下防滅火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技術工作及礦井井下防滅火各業務部門的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礦井防滅火設計的編制。負責井下防滅火設計和相關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井下防7、滅火工作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負責井下防滅火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究、推廣與應用;負責根據礦井生產,及時對礦井通滅部系統的合理性進行評估。 8、生產技術部負責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集團公司有關井下防滅火規定編制生產設計,滿足井下防滅火工作的需要。9、通防隊既是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單位,又是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業務主體部門,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負責井下生產單位井下防滅火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井下防滅火專業知識進行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并不斷完善井下防滅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10、各生產單位為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單位,負責本單位管轄范圍內的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實施;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井8、下防滅火專業知識進行培訓,提高職工對井下防滅火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并自覺遵守礦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11、調度室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落實的協調工作,負責安排施工單位進行井下防滅火工程的施工,并對井下防滅火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井下防滅火工作施工完畢后,生產單位應通知調度室,由調度室組織通滅部、安全管理部和施工生產單位對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施工進行驗收,只有確認施工符合設計要求,方可簽發驗收合格證,否則必須重新進行施工,直至驗收合格;生產單位必須愛護通滅部設施,對損壞通滅部設施的由調度室組織進行處理。12、安全管理部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實施作業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嚴格落實技術設計和措施。9、13、工會負責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宣傳和對職工進行培訓工作;負責對基層單位井下防滅火培訓工作的檢查和考核。三、礦級領導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一)、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礦井的井下防滅火工作負第一責任。2、按照上級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有經驗的,工作能力強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員保證礦井通防隊伍的穩定。3、保證礦井井下防滅火工作所必須資金的投入,并在公司財力所允許的條件下盡量籌措資金應用井下防滅火的新技術、新手段,促進礦井井下防滅火治理工作裝備現代化。4、負責組織領導井下火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及時組織追10、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制定今后應采取的預防措施。(二)、總工程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直接對井下防滅火工作行使技術管理責任,并向總經理負責。2、負責組織領導井下防滅火技術措施的編審工作。3、按時參加由總經理組織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及時處理井下防滅火工作中出現的技術問題。4、負責領導礦井井下防滅火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工作。5、參加和組織礦井重大井下防滅火事故的搶救以及善后處理追查、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等工作。(三)、安全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堅持1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直接對井下防滅火的安全工作負責,并向總經理負責。2、負責監督安全規程、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處理好井下防滅火與安全生產的關系。3、按時參加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會議,及時處理井下防滅火工作中出現的安全隱患。4、充分發揮安全監督檢查的領導職能,及時發現井下防滅火中出現的安全問題,并監督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嚴肅處理井下防滅火中出現的“三違”現象。5、負責每月組織一次井下防滅火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處理。6、負責監督檢查井下防滅火資金的落實情況。7、負責主持和領導重大井下防滅火事故的分析、處理工作。8、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下防滅火例會。(四)、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12、位責任制1、負責所管方面的井下防滅火工作落實到實處。2、按時參加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3、對所管方面井下防滅火存在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并組織落實。4、嚴格按井下防滅火的規定組織生產,加強管理,杜絕井下防滅火事故發生,負責保證采掘專業規程措施必須符合井下防滅火專項措施要求。5、在安排和布置生產地區的同時必須考慮井下防滅火工作需要。6、負責全礦主要巷道維修管理工作,對嚴重失修巷道及時組織整修,確保礦井主要巷道斷面滿足通防要求和巷道完好可靠。(五)、機電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負責全礦電器設備的管理,保證井下電器設備臺臺合格,杜絕失爆和電器設備失火事故。2、定期組織檢查電器13、設備和電纜的安全情況,保證安全用電。負責井下電焊、氣焊工作技術措施的審批應按煤礦安全規程嚴格把關。3、按時參加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4、負責對井下防滅火方面設備到貨催辦落實。5、加強對礦井主要通風機的管理,保證其安全正常運轉。(六)、通防副總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政策、標準、指令,抓好井下防滅火工作的技術革新及時推廣先進技術,總結先進經驗。2、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井下防滅火的技術業務管理工作具體負責。3、負責組織井下防滅火技術方案、通防系統改造及工作計劃、技術措施編制審批工作,通滅部技術人員的技術業務領導工作。4、按時參加由總經理主持召14、開的井下防滅火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其中的技術問題,重大問題向總工程師、總經理匯報。5、負責督促井下防滅火資金落實,保證資金合理使用。6、參加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下防滅火例會。7、參加井下防滅火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處理工作,從技術上吸取教訓,改進技術管理。四、礦各基層單位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負責對本單位職工井下防滅火的教育和培訓,要讓職工認識到井下防滅火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性,要求職工愛護好通滅部設施,嚴禁同時打開兩道風門。2、負責本單位認真貫徹執行落實有關井下防滅火的政策、法規、安全技術措施以及上級對本單位的指示。3、技術員在編制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必須優先考慮井15、下防滅火的需要,措施中必須注明各種避災路線。4、各單位正職對本單位落實井下防滅火專項措施和規定負直接責任。5、各單位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礦井各項井下防滅火管理制度,愛護井下通滅部設施和設備;生產過程中要按規定使用好各項通防設施和設備。五、礦各職能部門井下防滅火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一)、調度室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準確認真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命令、決定、指示等。2、認真學習和掌握規程和措施,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3、當生產中發生重大井下火災事故時,要迅速掌握有關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并通知有關部門和救護隊,盡快16、組織搶救。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追查和處理工作。(二)、安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礦井井下防滅火安全工作負責。2、負責監督檢查井下防滅火的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3、充分發揮安全檢查員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及時發現井下防滅火中存在的重大問題,并大膽制止井下防滅火中的違章行為。4、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和處理工作。(三)生產技術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礦井井下防滅火安全工作負責。2、認真學習和掌握規程和措施17、,編制生產設計,要滿足井下防滅火工作的需要;。3、負責編制礦井主要巷道的整修計劃,滿足礦井通風需要。4、負責巷道貫通、交叉巷道間距、透老空、透老巷、石門揭煤、過斷層等特殊地點的生產情況提前告知,并及時下達安全聯系單;負責在設計和生產地區安排時保證應抽盡抽、先抽后采的井下防滅火有關規定的落實。5、參加每周一次的全礦井下防滅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以聯系單的形式下發各單位及時處理,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6、按時參加由總經理主持和召開的井下防滅火會議,和每月一次的井下防滅火例會。(四)、職工培訓科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規,對全礦職工安全教育和技術18、培訓負責。2、負責編制全礦年、季、月全員安全教育計劃和安全技術培訓計劃。3、負責全礦各崗位各工種的技術培訓、考試、發證工作,并負責建立職工技術培訓檔案。4、負責監督檢查各單位技術員,組織井下防滅火知識技術培訓的情況,要有記錄,組織全礦技術培訓工作的全年和季度考核。5、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井下防滅火例會。六、通滅部工作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一)、通滅部職責:1、在總經理、總工程師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技術工作及礦井井下防滅火各業務部門的技術業務指導、監督和管理。2、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工程設計(包括瓦斯抽采和防突設計等)。3、負責礦井防滅火、綜合防塵設計的編制;4、負責礦井井下防滅火規19、劃和井下防滅火安技措工程計劃的編制;5、負責礦井瓦斯地質圖、防突預測圖的繪制;6、負責井下防滅火設計和相關安全技術措施落實情況的監督和檢查;7、負責井下防滅火相關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8、負責井下防滅火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究、推廣和應用。9、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井下防滅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礦井井下防滅火安全工作負責。10、負責監督檢查井下防滅火的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11、參加每周一次的全礦井下防滅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以聯系單的形式下發各單位及時處理,確保礦井的安全生產。12、參加重大事故的搶救、追查、分析和處理工作。13、按時參加20、由總經理主持和召開的井下防滅火會議,和每月一次的井下防滅火例會。(二)、通滅部長崗位責任制1、在總經理和總工程師直接領導下完成礦井井下防滅火工作。(三)、通滅部技術員崗位責任制1、負責收集、審批和整理井下防滅火的措施及通滅部有關資料,并存檔備案。2、經常深入現場檢查技術措施執行是否到位,施工是否符合設計要求。3、要不斷創新推廣使用先進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指導基層單位搞好井下防滅火管理。七、通防隊工作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一)、通防隊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負責監督井下各項防滅火工作的落實情況。2、負責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形式等教育工作,組織好職工會,以多種形勢開展安全活動。(二)、瓦斯員安全21、生產崗位責任制 1、負責本地區的瓦斯檢查,檢查次數和點數符合要求,檢查結果及時記入原始記錄,填寫記錄牌,升坑后填寫瓦斯檢查日志。瓦斯檢查做到“三對口”,杜絕空班、漏檢、假檢。 2、負責對本地區的密閉墻和輕放工作面的一氧化碳、溫度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三)、放炮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1、必須依照規程和爆破說明書進行裝藥放炮工作,有權拒絕違章放炮。2、按規定使用瓦斯檢定器和放炮工具。3、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按規定職責執行好“三人連鎖放炮制”制度。 4、負責本地區的爆破材料的使用和管理,攜帶,存放要符合規定要求,領退、使用、存放帳目清楚,帳物對口,杜絕丟失浪費。第二章 防滅火措施一、礦井防22、火措施(一)、礦井防火的一般措施1、礦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場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2、防止火煙入井。矸石山、木料場距進風井的距離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滅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3、井口附近和每一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都應設置消防材料庫。4、地面設置消防水池,井下設置消防管路系統。5、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二)外因火災的預防措施1、防止明火點燃。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口及井下進行上述作業時,每次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執行。2、防止失控的高溫熱源引燃(1)、預防電氣設備失控引23、火,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選擇、安裝與使用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正確運用過負荷繼電器與熔斷器。(2)、預防機械摩擦引火,對機械設備要安裝良好,經常檢查維修,保證設備不“帶病”運行。(3)、防止爆破引火,嚴禁明火放炮。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三)、煤炭自燃的預防措施 開拓煤礦礦井煤層雖不屬于自燃煤層,為了安全起見按照自燃煤層進行管理。1、開采技術措施(1)、選擇合理的煤柱尺寸,盡量少留煤柱。(2)、選擇后退式開采順序,提高采出率。(3)、提高開采速度,在自燃發火期內將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時封閉采空區。(4)、選擇合理的通滅部系統。防止漏風,主要通滅部機與風網匹配,通24、滅部設施布置合理,質量可靠。2、采用惰性氣體防火我礦投產后,計劃采用注氮防滅火技術,特別是要向放頂煤工作面注入氮氣,預防煤炭自燃發火。3、巷道局部充填在巷道局部地區,如片幫、冒頂地點、煤柱受壓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紅磚、砂漿等材料構筑封閉墻,然后在墻內用砂子、黃土或泥漿充填密實。二、礦井滅火措施(一)、發生火災時采取的措施1、最先發現火災的人員,設法弄清火災情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迅速報告調度室。2、調度室在接到火災報告后,立即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實施滅火方案,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的人員撤離。3、公司領導接到火警報告后,立即成立以總經理為首的救災指揮部,調整風流25、控制火勢,組織人員偵查火區、確定火源,果斷決定滅火方案并組織實施。4、處于危險區域的人員,要服從領導,迎著新鮮風流沿著災害預防計劃規定的避災路線,有序撤離危險區域。5、采取相應的風流控制方法,控制風流并符合以下要求:(1)、有效控制火勢,防止擴大災情。(2)、創造接近火源、采取直接滅火的條件。(3)、不會造成瓦斯積聚和煤塵飛揚。(4)、防治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6、礦井發生火災的避災線路當井下回采工作面發生火災時:201綜采工作面運輸巷2115井底車場副井地面。當井下掘進工作面發生火災時:2215東回風巷2115井底車場副井地面。(二)、滅火方法1、直接滅火用水滅火(1)、在火源明確(非電氣設備26、和油類火災),火勢不大,滅火地點頂板穩定,通風系統正常,風路暢通無阻的情況下采用。(2)、用水滅火采取的措施:、滅火前要首先切斷電源、滅火人員站在上風側,防止有害氣體傷人、保證水量充足。、保持正常通滅部,瓦檢員在現場隨時檢查瓦斯含量。用砂子或巖粉滅火、當發生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當發生電氣設備火災和油類火災時,使用砂子或巖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挖出火源直接滅火、在火災初期,火勢范圍不大,無瓦斯積聚、無煤塵爆炸危險。、挖出火源前,先用壓力水噴澆,待火源冷卻后再挖出。、瓦檢員在現場隨時檢查瓦斯濃度和空氣溫度,災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溫度不高時才能挖出。使用滅火器滅火對井下從業人員進行救災演27、練,確保所有入井作業人員都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存放地點。2、封閉滅火在礦井火災不能用直接法撲滅時,采用防火墻將火源或發火區域嚴密封閉,切斷火區的空氣源。3、聯合滅火為了使礦井滅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聯合滅火方法滅火,即在使用防火墻隔絕滅火的同時,采取向火區注入惰性氣體(氮氣)的方法來滅火,通過注入氮氣,降低氧氣濃度,降低火源溫度。 第四章 防滅火管理制度 礦井防滅火主要是外因火災,井下電器設備、運輸皮帶在操作不當時有可能造成礦井火災,給煤礦安全生產造成危險。現特制定以下防滅火管理制度。一、嚴禁攜帶明火下井。二、工業廣場內的進、回風井口20米內嚴禁煙火。三、井下嚴禁使用燈泡取暖和使用電爐。四28、井口和井下電氣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和防短路的保護裝置。五、井下和井口房電焊、氣焊作業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進行。井下電氣焊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六、嚴禁使用產生火焰的爆炸材料和爆破工藝。七、嚴格限制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確屬井下需要者,必須符合規定,并辦理手續。八、井下和峒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和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布頭和紙等,必須存放在蓋嚴的鐵桶內,嚴禁扔、灑在井巷、峒室和采空區內。九、井下皮帶運輸機應用不延燃皮帶。十、所有井下工作人員都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職工作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十一、任何人發現井下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滅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29、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報告公司調度室。在現場的區、隊、班組長應依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規定,將所有可能受火災威脅地區(由于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和可能發生瓦斯爆炸的地區等)的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組織人員利用現場的一切工具和器材進行滅火。十二、電氣設備著火時,應首先切斷其電源。在電源切斷前,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礦調度室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后,立即按照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通知有關人員。十三、在搶救人員和滅火過程中,必須指定專人檢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塵和其它有害氣體和風流、風量的變化,還必須采取防止瓦斯、煤塵和人員中毒的安全措施。十四、用水滅火時應先從外圍滅火,后滅火源。禁止30、向高溫火源直接用水滅火。用水滅火時注意發生水煤氣爆炸。十五、井口附近20m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進風井口應裝設防火鐵門。如果不設防火鐵門,必須有防止煙火進入礦井的安全措施。井下機電峒室清洗峒室的出口裝設向外開的防火鐵門。十六、皮帶運輸機應裝設皮帶火災報警裝置和自動灑水裝置。十七、井下機電峒室、檢修峒室、材料庫、井底車場、使用膠帶輸送機或液力偶合器的地點,都應配備合格的、數量齊全可靠的消防設施,并在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明確規定。十八、必須在井上、下設置消防材料庫。消防材料庫儲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種和數量應符合礦井防滅火規范的有關規定,并每季進行檢查和更換;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第五31、章 預防采空區自然發火措施1、采煤工作面生產前,必須編制防滅火設計。設計中要包括:監測手段、監測方法、監測內容、均壓防滅火等內容,并嚴格按設計施工。2、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防止自燃發火的專項措施,并嚴格按措施執行。3、按設計或作業規程要求向采煤工作面供風,必須定期進行測定和調節工作面風量,防止因風量過大造成采空區漏風。4、提高回采工作面煤炭回采率,減少采空區的可燃物。5、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時,必須采取措施,使開采線、停采線的頂板冒落嚴實。6、減少向采空區的供氧量,及時封閉通向采空區的巷道。7、通滅部設施的位置選擇必須合理,防止出現漏風,有利于預防自燃發火。8、為了提高防火墻、密閉墻的嚴32、密性,必須進行掏槽和用不燃性材料構筑,使其起到有效的作用。9、施工防火墻時,必須留有觀測孔和措施孔,以便于觀測密閉內的氣體成份和氣溫,了解其變化情況。10、按照監測制度每七天檢查一次封閉區,每天檢查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氣體濃度,若發現CO、氣溫增加,氧氣濃度發生變化或出現其它異常現象,應立即向礦總工程師匯報,進行處理。11.201回采工作面及采空區作為防火管理重點,必須加強檢查,通滅部領導要經常性對各個采空區密閉進行檢查,利用儀器儀表監測CO、溫度等情況,以便及時采取措施。必要時研究采用噴漿、注氮、注膠特殊的措施堵塞裂隙,隔斷漏風通道,降低采空區氧含量。12工作面采用上隅角掛擋風簾,采空區噴灑阻化33、劑、減少工作面浮煤等針對性措施防止自然發火,工作面日推進速度不得小于作業規程中防滅火規定的日推進速度,做好工作面的防火工作。13、 通滅部要指定專人充填地表裂隙情況,防止地表裂隙漏風。14、通滅部要嚴格執行自燃發火預測預報制度,通滅部技術人員必須認真審閱并報礦總工程師審批。15、通滅部、調度中心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監測系統,及時準確監測井下各地點的溫度、CH4及CO濃度,嚴格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制度,努力做到超前預防,防火于未燃。對安全監測系統安排專人用標氣定期調校,保證監測準確。對井下監測線路、接頭等加強巡查和維護,保證系統完好。16、總工負責組織定期召開防火專題會,經常研究、討論防火對策,分析解決34、防火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通滅部隊要制定專門的防止自然發火的措施,并嚴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到現場。17、不得任意留設設計外煤柱。采煤工作面留頂煤開采時,必須制定專項防滅火措施,并嚴格執行。 18、工作面開采或收尾期間,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區每隔60m預埋一趟管路,以便對采空區采取預防性灌漿措施。第六章 開拓公司煤礦防滅火檢查記錄年 月 日礦井防滅火檢查記錄表(每周)檢查人: 檢查內容發現具體問題 存在問題的部位或人員一般規定礦井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規程要求,采掘面安全出是否暢通 ( )井口檢身房要嚴格職工入井檢身制度,防止職工攜帶煙火入井。( )矸石山、木料場距進風井的距離不得小于80米,井35、口房和通滅部機房附近20米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 )地面設置消防水池,井下設置消防管路系統。 ( ) 井口附近和每一生產水平的井底車場或主要運輸大巷都應設置消防材料庫,且材料配置齊全有效。 ( ) 井下防火管理機電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消防器材齊全有效 ( ) 防止爆破引火,嚴禁放明炮、糊炮、禁止使用明接頭或裸露的放炮母線,雷管腳線、母線和放炮器的連接要牢固,同時使用水炮泥。 ( ) 皮帶運輸機轉載點設置滅火器材及沙箱,滅火器材齊全有效。 ( ) 井下所有電氣設備的選擇、安裝與使用都必須遵守有關規定,正確運用過負荷繼電器與熔斷器。 ( ) 防滅火束管監測系統運行正常 ( )井下采掘面36、消防管路系統設置符合要求,水量、水壓能夠滿足要求 ( )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護。 ( )是否按期維修、檢測、保養滅火器 。 ( )用火用電安全是否存在違章使用電器設備 ( )是否存在亂拉亂接用電線路、電氣線路是否破損、老化、連接松動、電器失爆 ( )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從事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進行上述作業時,每次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并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執行。 ( ) 是否存在違章抽煙 ( )消防安全管理防滅火巡查人員巡查記錄是否詳實 ( )職工是否有故意制造或不積極消除火災隱患的行為 ( )單位職工是否嚴格按照滅火應急和疏散預案要求履行各自職責( ) 年度是否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并按照計劃進行演練。 ( )對地面自救器定期進行檢查、稱重,確保完好 ( )職工消防知識提問職工是否懂滅火器使用方法 ( )職工是否知道最近的疏散路線 ( )職工是否知道本崗位火災危險性 ( )職工是否知道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 ( )職工是否知道疏散人員的基本方法 ( )職工是否知道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并能熟練操作 ( )其他問題說明1、 對檢查中的問題在后面的條框中填寫是與否。 2、 對于條目中沒有的問題,在“其它問題”一欄中寫清檢查人: 通滅部長: 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