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公司員工考勤及各類假期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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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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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業公司員工考勤及各類假期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xx礦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為進一步加強公司全體人員組織紀律管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請大家遵照執行。第二章考勤登記第一條公司員工上下班必須進行考勤登記,公司領導的考勤由辦公室負責登記,其他員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過簽到、簽退本(考勤機)進行登記。第二條非輪班制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輪班制員工的工作時間根據具體2、排班確定。第三條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無法登記考勤,必須經部門批準,以部門批準的出差申請單作為考勤依據。第四條各部門設專人(兼)負責考勤工作,按月匯總考勤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核后上報人力資源部。第五條當月考勤統計結束后,不予辦理補登考勤手續,未有考勤記錄的一律視為缺勤處理。第六條考勤統計以自然月為周期,是核發薪酬及各類補貼的依據。第三章遲到、早退、xx及處理第七條員工超過指定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15分鐘以內到崗的視為遲到,當月遲到累計超過兩次的超過部分每次罰款30元。第八條員工未達指定下班時間離崗在15分鐘以內的視為早退,早退每次罰款30元。第九條當月遲到、早退合并累計超過3次的給3、予通報批評并罰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第十條下列情況視為xx:一、超過30分鐘以上到崗或離崗;二、未經批準擅離工作崗位。第十一條員工曠工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并按曠工天數扣除崗位工資,連續曠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開除處理。第四章加班及補休規定第十二條員工加班前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并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作為日后申請補休或核算加班費的依據。第十三條在正常工作時間無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長工作時間以及在非工作時間內參加的培訓,不作加班處理。第十四條每月加班累計原則上不超過36小時。第十五條員工加班后各部門經理應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補休,如確因特殊原4、因不能安排補休,按以下標準支付加班費: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二、公休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100%核算加班費;三、法定節假日加班,以崗位工資為基數按200%核算加班費。四、員工申請補休必須填寫補休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加班待休時間并按審批程序報批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五、普通員工申請補休在3天以內(含3天)由本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分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申請補休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申請補休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申請補休由董事長審批。六、加班時間每季度沖銷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記錄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規定核發加班費。七、加班待休時間原則5、上不能跨年度使用。第五章各類假期規定第十六條月休假一、因公司辦公地點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級職工每月享受4天帶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職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二、職工因路途遙遠,可雙月攢假,但不得超過10天。第十七條公假下列情況按公假處理:一、因公負傷;二、公派參加各類學習、培訓。第十八條年休假一、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二、員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計算: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年未滿5年5天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5年未滿10年7天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10年未滿20年10天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滿20年14天三、年休假可分兩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積。第十九條病假一、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可以核給6、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須有區以上醫院證明。二、連續請病假3個月以上,病愈申請復工須有市以上醫院證明,并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批準,復工后給予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舊病復發的,應立即停止試工,前后病假合并計算。三、病假可用加班沖銷,但必須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病假處理。第二十條事假一、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可以告請事假。二、事假可用休假沖銷,但必須由本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如當月未能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并辦理審批手續,則仍按事假處理。三、事假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請事假不得超過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7、條婚假一、轉正后登記結婚的員工可以申請休婚假。二、婚假假期為3天,晚婚(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增加10天(再婚除外)。三、請婚假在登記結婚之日起半年內有效,須提供結婚證明。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二條喪假一、已轉正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請5天以內(含5天)帶薪喪假。二、喪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三條產假一、女員工在懷孕生育期間可享受產假。二、正常產假計算方法(工齡滿兩年以上享受以下規定,不滿兩年另行議定)1、正常產假98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2、晚育(女方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增加18、5天;3、難產屬剖腹等的增加15天;4、雙胞胎,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5、產后三個月內辦理獨生子女優待證增加35天。三、流產假計算方法:(必須領取了同意生育通知書或生育證)懷孕2個月以下(不含2個月)15天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不含4個月)30天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不含7個月)42天懷孕7個月以上75天四、申請休產假須提供相關證明。五、產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四條護理假一、女方生育期間核給男方10天護理假。二、申請休護理假須提供相關證明。三、護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五條計劃生育假一、女員工生育后施行計劃生育手術,9、憑區以上醫院證明按下列情況核給計劃生育假:宮內放環3天輸卵管結扎21天第一次人流14天人流同時放環17天二、計劃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第二十六條xx一、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按規定享有探親假,但申請休探親假的員工不再享有當年的年休假,當年已休年休假的員工不能再休探親假。二、未婚員工xx計算: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2、探望父母,兩年一次,假期45天。三、已婚員工xx計算: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四、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探親假自雙方結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五10、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員工的父母與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親假。六、探親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只能一次連續使用。七、請xx須提供相關證明。第六章請假審批程序第二十七條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必須在當天上班后兩小時內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個工作日內補辦審批手續。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審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護理假、哺乳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須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申請獲批準后報人力資源部登記、存檔。第二十九條普通員工請假在3天以內(含311、天)由三級部門經理審批、超過3天由二級部門經理審批,二、三級部門經理請假由業務分管領導審批,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第三十條連續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須提前7天提出申請,休婚假必須提前10天提出申請,休產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休探親假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第八章假期與薪酬的關系第三十一條公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護理假、計劃生育假按出勤處理。第三十二條病假一年內累計在六個月以內(含六個月)按以下比例發放工資:當月病假累計在15天以內(不含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80%計發工資;當月病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期間每天按60%計發工資。第三十三條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滿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內累計超過六個月,超出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當地最低社會保障金。第三十四條事假按天數扣除當月工資。第三十五條探親假按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第九章附則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第三十七條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有變更或新規定的,按國家、地方規定執行。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公布xx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