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有限公司“三鐵”材料使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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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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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業有限公司“三鐵”材料使用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三鐵”管理,提高材料復用率,減少投入和丟失,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同時,為明確責任,嚴明獎罰,調動廣大職工群眾對“三鐵”管理工作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2 適用范圍2.1“三鐵”范圍界定“三鐵”材料包括單體液壓支柱、型梁、鉸接頂梁、鐵鞋、工字鋼、U型鋼及附件。2.1制度適用單位公司生產技術部、機運部、調度室、營銷部及“三鐵”涉及到的相關區隊。3 組織及工作職責 3.1 成立“三鐵”管理領導小組,“三鐵”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2、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組長:副組長:成員:xx及生產技術部相關人員。3.2工作職責“三鐵”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礦“三鐵”的使用、回收和修理工作進行監督指導。3.2.2生產技術部是“三鐵”管理職能單位,負責“三鐵”材料的審批和跟蹤管理;負責組織營銷部、生產區隊對“三鐵”回收修舊、復用及報廢的認定;負責對采面及各掘進工作面“三鐵”建賬、考核工作。3.2.3調度室負責組織營銷部、機運部、生產技術部、安環部及相關單位到現場對“三鐵”管理的責任轉移、回收率及回收主體的確定等進行認定。其中金屬支架(單體)不允許丟失,特殊情況經生產技術部或分管領導確認后方可丟失。3.2.4公司每月對各單位三鐵使用管理情況進行3、一次檢查驗收,由生產技術部考核部門組成檢查組,對各單位井上下三鐵進行清查,待整形的支架、單體按規格碼放整齊,對井下在用的三鐵要有使用地點及架數,圖、帳、卡要齊全準確,并相互對應,如丟失率超過下達指標,對使用單位按丟失數量的成本價的80%進行罰款,即每多丟失一根單體1000元/根,鋼梁500元/根,鉸接頂梁200元/根。3.2.5對無故損壞三鐵的單位要按價賠償。3.2.6各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加強三鐵的使用管理,提高回收、復用率,減少丟失率。3.2.7對報廢的三鐵,生產技術部門會同考核小組、營銷部、調度室等部門商定后,報公司領導復查后予以報廢,報廢的支架要有實物,否則按丟失處理,并有報廢單備案。34、.2.8生產技術部每月填報三鐵使用和管理報表,上報公司領導,做到數據準確無誤。3.2.9生產區隊是“三鐵”材料的使用單位,負責本單位 “三鐵”的使用、管理、碼放及回收工作。3.2.10營銷部負責“三鐵”采購、發放的數目統計,統計結果及時提供給生產技術部。3.2.11 機運工區主要負責“三鐵”材料及配件接收、加工及施工區隊發放,施工區隊升井材料堆碼安排等工作,相關數據及時報生產技術部。4 管理規定4.1 材料計劃下達4.1.1投入計劃:生產工區需根據現場工作情況,及時與生產管理部門聯系,由生產管理部門確定“三鐵”材料的規格、數量。施工單位使用材料時,必須經生產技術部、機運部及分管副總審批,機運工5、區依據審批的規格數量,安排加工、發放,發放要有發放(接收)清單并有相關人員簽字以便月底匯總考核,機運工區發放材料數量應以審批數量為準,出現超額部分,需重新辦理審批程序方準核發。4.1.2回收計劃:每月底,機運部根據生產技術部提供的回采進度計劃向各采區下達回收金屬支架、螺母、托板、軌道及配件等材料數量計劃。回采過程中,確因地質條件或安全因素不能回收的,需經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安環部現場鑒定,分管領導同意后,由生產技術部變更回收考核計劃。4.2 工作規定4.2.1井下“三鐵”施工現場材料,以“誰施工、誰負責”為原則,要求做到材料碼放整齊,若發現現場擺放不整齊,將按材料數量以小件每件10元,大件每件6、50元進行罰款;工程竣工后,施工區隊需將“三鐵”材料及時回收升井,升井材料需按照完好、待修、報廢材料分類運送到指定地點堆碼好,然后由機運工區通知調度室、生產技術部點驗,出具材料接收單以便月底考核結算。單項工程施工完畢后,剩余材料需及時轉運到指定地點,如發現有剩余工字鋼、錨桿、“W”鋼帶、單體、鋼梁、鉸接頂梁、鐵鞋等未轉走堆碼好的,仍按上述規定對施工單位進行罰款。4.2.2使用單位使用三鐵材料要提出書面申請,經生產技術部、公司領導同意簽字后,由營銷部發給使用單位。4.2.3使用單位領取鐵料要成套領用,經使用單位材料員、營銷部發料員確認后,由調度室安排運往所用單位料場。4.2.4三鐵的各部件如有損7、壞應及時更換,并提至料場補焊加固后再使用,決不允許將殘次品用于支護,一經發現對使用單位進行處罰。4.2.5金屬棚(單體)進入料場要分類碼放,以便使用與驗收。扣件上架,不得亂堆亂放。4.2.6井下同一單位不同地點調用三鐵必須提出書面申請,經生產技術部、及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調用。4.2.7生產技術部、營銷部對整形扣件聯合驗收并分別建帳,每月進行一次對帳驗庫。4.2.8采煤工作面形成后,由調度室牽頭,組織生產技術部、機運部、綜采工區對回采工作面區域“三鐵”材料進行統一清點,確定回收量,要求參與單位現場簽字并與綜采工區形成回收合同。生產技術部負責工作面“三鐵”材料建賬工作。掘進施工巷道如遇特殊情況,多8、掘或錯掘巷道應由掘進區負責回收,回收前應提前通知生產技術部到現場清點編號,否則按丟失論處。4.2.9金屬棚(單體)及扣件的回收4.2.9.1各單位對工程結束或被替下金屬棚(單體)要及時回收,回收時要保證其完好,不得生拉硬拽損壞金屬棚(單體)及構件結構,回收的金屬棚(單體)要分類碼放在料場以備調用或升井(待修或報廢的金屬棚(單體)。4.2.9.2回收的金屬棚(單體)配件要成套回收,能復用的成套裝箱裝袋,單件或變形的另箱裝好以備整型或配套。回收結束三天后必須升井交庫以備整形。4.2.9.3升井的配件由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運工區聯合驗收,生產技術部建帳;機運工區加工、整形部件時,變形大不能整形的另9、行存放,以便生產技術部驗收報廢并及時交營銷部,任何人不得私自處理變形配件,否則按盜竊處理。4.2.9.4各單位必須建立金屬棚(單體)升井報告單,由生產技術部、機運工區簽字方可升井。4.2.9.5各單位回收金屬棚(單體)必須由跟班區長或指定負責人負責,運至本工區料場,分質別、類別碼放好,質別、類別不同混放者每根罰回收單位10元,責任人5元。4.2.9.6機運工區按生產技術部要求升井變形鐵棚配件,升井前后的數量必須相符,由生產技術部驗收,否則按價賠償或移交保衛部門處理。4.2.9.7金屬棚(單體)扣件必須上架保管,對扣件不上架的單位區長、分管區長每人每次罰款50元,金屬棚(單體)構件要碼放在料場或10、不影響行人、通風的順槽內。4.2.9.8對嚴重損壞不能使用的金屬棚(單體)要經有關領導、部門查驗后,準許方可升井,工區無權自行處理。4.2.9.9工區必須安全回收金屬棚(單體),回收每架金屬棚(單體)礦支付相應工資費用,否則給予罰款。4.2.9.10工區做好鐵鞋、鉸接頂梁回收工作,采煤范圍內鐵鞋、鉸接頂梁回收率不得低于95%,回收后及時交營銷部,回收后鐵鞋、鉸接頂梁碼放整齊以備驗收。4.2.9.11工區做好錨桿回收工作,采煤范圍內錨桿回收率不得低于50%,回收后及時交營銷部,對回收的小件予以獎勵,錨桿螺母0.5元/個,錨桿托盤0.5元/個,錨索托盤3.0元/個,回收后錨桿螺母、托盤用鐵線串好,11、錨索托盤碼放整齊以備驗收。4.2.10 構件允許丟失指標:卡箍3%,卡栓5%,螺母20%。丟失率超過上述指標,對使用單位按丟失數量的成本價的80%進行罰款,即卡箍40元/個,三用閥50元/個,卡栓10元/個,鐵鞋100元/個。4.2.11綜采工區必須設專職“三鐵”管理員,負責“三鐵”現場管理,監督“三鐵”回收,建立健全“三鐵”管理臺賬,做到賬物相符。4.2.12機運工區必須對掘進頭及工作面的金屬支架(單體)發放量建立出入臺賬,保證臺賬與領料單或井下金屬支架回收交接單相符。4.2.13綜采工區回收的工字鋼等應及時運出工作面并升井,且兩巷內閑置工字鋼總數不準超過40根,否則按規定處罰。生產技術部定12、期監督落實“三鐵”回收升井情況,發現不按規定回收“三鐵”的單位,下達業務聯系書通知回收單位,限期回收,否則按業務聯系書要求予以處罰。4.2.14對于正常回采工作面兩巷工字鋼回收按100%考核。對于工作面兩巷回收條件差,工字鋼棚替換困難,不利于安全回收的,由調度室牽頭組織生產技術部、安環部、營銷部、機運工區和生產單位共同現場確定回收率。4.2.15凡施工刷寬工作面切眼的掘進區(隊),只要使用單體液壓支架、鐵鞋等支護品,必須配備臨時專職“三鐵”管理員,并交生產技術部備案。負責“三鐵”現場管理,責任落實。待工作面移交后自行解除。4.2.16機運工區要加強對金屬支架的使用管理,地面車間要分規格碼放整齊13、,并做到帳、物、牌相符。對彎工字鋼要及時整形、修復再利用。4.2.17對于正常生產的掘進頭金屬支架的備用量每頭不能超過40根,并按規定分類碼放整齊,超過及閑置的金屬支架應及時升井或轉用,生產技術部管理人員要及時下達聯系書,明確規定升井時間,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故意刁難,對無故拖延升井的,每天給與50100元處罰,直至升井移交辦理好移交手續為止,處罰由生產技術部執行。4.2.18為保證支護場地支護品移交或發放順暢,對于升井支護品到機運工區移交,當日內必須交清辦理交接手續并將車皮推出,下班后或休息日升井的必須將支護品推進料場派人看管,次日安排人員移交,否則滯留不交接按每天每車罰升井單位50元。凡入井14、支護品必須當日推出機運工區支護場地,否則處罰同上。4.2.19每月2224日,生產技術部組織相關單位到現場對本月井上、井下的“三鐵”材料按照在用、剩余、待修、報廢分類進行統一清點,清點完畢后由生產技術部出具清點臺賬。4.2.20金屬棚、單體、鋼的制做與整形4.2.20.1營銷部要對金屬棚(單體)、鋼原材料進行數量核實并妥善保管。加工單位必須有生產技術部審批,營銷部才能發放,做到料、帳、成品三統一。4.2.20.2機運工區加工單位領取原材料后,必須按設計要求加工,加工的金屬棚(單體)構件要精確合理,焊接堅固,達到支護強度,保證質量,否則對加工單位每架罰款100元。4.2.20.3合理利用原材料,15、使用經公司核準報廢的相同規格鐵料做配件料,對下廢料應做妥善保管,定期上交營銷部,運料時綜合部(保衛科)現場監督下廢料。4.2.20.4加工單位完成加工任務后,將金屬棚(單體)構件分類碼放,經生產技術部、分管領導驗收,否則不得使用。4.2.20.5驗收人員要對是否按設計加工整形、焊接質量、原材料消耗進行驗收,不合格金屬棚(單體)不予驗收并及時返工,對浪費原材料給予重罰。4.2.20.6驗收人員要仔細核對成品數量,與加工單位共同簽字,方可交使用單位使用。4.2.20.7對待修整形報廢的金屬棚(單體)扣件、鋼生產技術部、加工單位要共同核對,能修復的盡量修復,決不能輕意報廢。4.2.20.8待修鐵料整16、形后,要檢查各焊點是否開焊、開裂或變形,如有以上情況加工單位要一并修補。4.2.20.9整形所有升井料件的整形、焊接、碼放工作,整形前后的鐵料要分類碼放,以便驗收及使用。4.2.21整形工加工費用4.2.21.1新制做29U金屬棚(單體)30元/架。4.2.21.2整型金屬棚梁、腿:5元/根4.2.21.3焊梁:兩邊擋板均損壞5元/根(一邊損壞不給予費用)4.2.21.4生產中需要改制焊接一切規格尺寸鐵料及構件均5元/根。4.2.21.5升井鐵料卸車后,損壞嚴重不能使用的鐵料挑出,完好鐵料碼垛。4.2.21.6扣件整形加工費為:卡箍3元/套,卡栓2元/套,螺母1元/個。4.2.21.7修復U型17、鋼棚:10元/架4.2.21.8加工鐵鞋3元/個4.2.21.9加工制作一根鉸接頂梁15元/根4.2.21.10整形錨桿:1.5元/根5 工作考核5.1 每月25日前,各單位必須將“三鐵”材料交接清單及統計數據提供給生產技術部匯總以便兌現獎懲,逾期不辦理的,將考核相關責任人500元/次。5.2巷道施工竣工后,由生產技術部組織機運工區、調度室、施工單位對巷道使用金屬支架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并與機運工區臺賬相對照,剩余金屬支架由掘進區兩天內升井,并辦理交接手續。5.3隨著采煤工作面向前推進,回采出來的金屬支架由采煤施工單位負責回收升井、若回收數等于應回收數,按照定額單價核算,若回收數小于應回收數,則對丟失金屬支架(單體)進行追查,單體按每根1000元,工字鋼按每根600元,U型鋼按每根700元,鋼梁按每根500元,鉸接頂梁按200元對責任單位進行罰款。6 其它6.1 以上規定解釋權歸xxxx礦業有限公司。6.2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望有關部門、各生產單位遵照執行。6.3 附件 6.3.1 xx煤礦“三鐵”材料交接清單6.3.2 xx煤礦“三鐵”回收單價及獎罰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