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有限公司員工請休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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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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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礦業有限公司員工請休假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為了適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保障員工合法權益,規范員工請假和休假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地方相關規定,股份公司員工考勤、休假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公司員工須嚴格執行本制度。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請假休假,是指員工事假、病假、婚假、生育假、陪護假、喪假、公休假、年休假。第二章 工作時間第四條 根據公司生產工藝特點和集體合同的約定,工作時間實行常白班和運轉班兩種2、工作制度。第五條 常白班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度,工作時間為:上午8:00 12:00,下午14:0017:30。運轉班實行四班二運轉制度,工作時間為:早7:00晚7:00,晚7:00早7:00(包含就餐時間)。原則上運轉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到達工作地點,參加班前會并進行交接班。第六條 因交通、季節變化或其他原因須調整工作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另行通知。第三章 員工請假管理第七條 事假:一、事假天數以員工實際未出勤天數為準,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為事假;事假不滿1日者,以鐘點累計,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計滿8小時為1日;四班兩運轉員工每請1個工作班假期,按照1.5個常白班工作日計算。 二、員工3、事假每月不得超過7天、全年(自然年度)累計不得超過21天。(如因特殊情況確須延長者需申述充足理由,呈請公司分管領導特批后方可休假。)三、員工因事請假,需填寫請假條,履行請假審批程序方可。遇特殊情況時,可先電話請假,征得同意后及時補辦審批手續。四、事假審批權限: 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事假7天(含)內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7天以上的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審批。2.中層副職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正職審批(車間副職請假由生產部審批),3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3.中層正職請假3天(含)內由分管副總審批,3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4.總助、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5.所有人員的請假條需在當月4、報人力資源部備案。五、事假待遇:事假按實際休假天數扣發崗位工資。日扣工資=月崗位工資5%(7.5%)。第八條病假:一、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就診,可向公司申請病假。1.病假天數以員工實際未出勤天數為準,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病假的假期。2.病假不滿1天的,以鐘點累計,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累計滿8小時為一天。3.病假跨月份的,累計計算。二、因病、傷需要休息的超過半天的員工,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休建議證明,事先填寫請假條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履行請假審批程序方可。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時,可以電話按照審批權限進行請假,征得同意后及時補辦審批手續。三、病假審批權限:1.工段長(主管5、)及普通員工病假10天(含)內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批;10天至20天(含)生產系統的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部門的由人力資源部審批;20天以上的需醫務室審查認定后,報請分管副總審批。2.中層副職請假5天(含)內由部門正職審批(車間副職請假由生產部審批),5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3.中層正職請假5天(含)由分管副總審批,5天以上由總經理審批。4.總助、副總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5.所有人員的請假條需在當月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四、醫療期規定醫療期規定參照國家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執行。五、病假待遇:1.一個月以內的病假,日扣工資=月崗位工資3%(四班二運轉班為4.5%);2.6、一個月及以上三個月以內的按馬鞍山市當年度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發放;3.三個月及以上的按馬鞍山市當年度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4.全年累計病假在三個月及以上的,不享受年終獎金。第九條 婚假:一、員工結婚,享受婚假3天;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年齡(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的初婚者,另各給獎勵假20天(包括法定節假日在內)。婚假原則上一次性休完,若特殊情況自請假之日起六個月內休完,過期作廢。二、婚假審批權限: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婚假經車間、部門審核后報公司工會、人力資源部審批后生效。2.中層及以上人員的婚假須經工會、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三、婚假待遇:在規定婚假期限7、內,享受原崗位工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 第十條 產假:一、是指女職工生育子女時所享受的特殊假期,產假為9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滿24周歲及以上)初產假期增加30天,在產假期內辦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再增加產假30天。二、女職工第一次人流給予15天產假,在規定產假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工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人力資源部、各部門(車間)負責建立女職工人流臺帳。三、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晚育規定的,給予男職工5天假期護理,女方在外地工作且在外地休產假的,假期為10天,路程時間含在其中。四、產假審批權限: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產假經車間、部門審核8、后報公司工會、人力資源部審批后生效。2. 中層及以上人員的產假須經工會、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3.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員工產假臺帳。五、產假待遇:1.公司為在崗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符合享受條件的員工在休假期間,每月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按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核定的標準,發放生育津貼;不符合生育保險報銷條件的,參照生育保險補充辦法執行。2.男職工符合享受條件,在規定休假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工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第十一條 喪假:1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依法可請喪假3天,直系親屬包括員工本人的配偶、子女、雙方父母。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時可請喪假2天。3在外地辦理喪事者,可根據實際情況9、酌情另給路程假。4喪假審批權限同婚假。喪假待遇在規定婚假期限內,享受原崗位工資。超出部分按事假處理。第十二條 公休假:一、由股份公司派遣到本公司工作,且家住蚌埠市及固鎮、懷遠、五河三縣的人員,已婚員工每月享受一次公休假,單身員工三個月享受一次公休假,期限均為三天(常白班人員可利用周末時間,含路途時間)。二、公休假審批權限: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人力資源部審批后生效,批件報送公司辦備案;2. 中層及以上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三、公休假待遇:公休假在規定期間的工資、獎金按照各自崗位的出勤標準計發。四、獲得股份公司、本公司“年度雙先”稱號,或者因10、其他獎勵而享受外出培訓、外出旅游或帶薪休假的員工,其在外培訓、旅游或休假期間視同正常上班,其工資、獎金均按各自所在崗位的出勤標準發放。第十三條各車間、部門在審核員工請假申請時,須視實際情況而定,應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核批假期。第四章 員工年休假管理第十四條年休假假期:1.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休假5天;2.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休假10天;3.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休假15天;4.累計工作年限指國家規定的檔案工齡時間;5.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十五條年休假享受范圍:一、員工必須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連續工作滿一年方可享受年休假。二、員工有以下情況,不11、享受年休假:1.當年度請事假累計20天及以上的員工;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當年度請病假累計2個月及以上的;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當年度請病假累計3個月及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當年度請病假累計4個月及以上的;三、進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簽訂勞動合同后)以上的員工,當年的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后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四、若員工當年已享受年休假,但此后請假太多,符合十五條(二)款四種情形之一者,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五、根據員工自愿的原則,未休的年休假可以沖抵當月的病事假(病事假一天沖抵年休假一天)。第十六12、條年休假審批程序及權限: 一、員工申請年休假,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豐原馬鞍山公司年休假審批表。二、每月25日之前,各車間、部門負責擬訂下月員工年休假計劃匯總表(車間計劃由生產部審核),將計劃表報送人力資源部核查,以確定年休假假期。車間、部門以及人力資源部須建立員工年休假臺帳,二級臺帳應保持一致。三、審批權限:1.工段長(主管)及普通員工由車間主任或部門經理審核,車間人員生產部簽署意見,人力資源部審批后生效;2.中層及以上人員(車間人員生產部簽署意見)由人力資源部審核,分管副總或總經理批準。第十七條年休假待遇:一、在規定的年休假期內,享受原崗位工資待遇;超出假期部分按照事假處理;二、13、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或只享受部分年休假的員工,未享受的年休假按相關規定核定相關待遇;三、鑒于工作原因,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原則上集中安排,無特殊情況不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第五章 員工請假休假管理第十八條 各類假期期滿時,請假人必須及時到本車間、部門或人力資源部銷假,逾期銷假者按曠工處理。第十九條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請假手續以及請假未經批準而擅自缺勤的,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缺勤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并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因違法違紀行為致使不能上班工作者,不上班期間停發工資和一切待遇,并酌情予以處理。第二十條 員工如因小病大養,辦理虛假病歷和其它病假證明或借助病假名義在14、公司外面從事工作的,一經查實,按曠工論處并追究其責任。第二十一條 除公休假、年休假外的所有假期內,績效獎金(工資)依照公司績效考核方案規定執行。第二十二條 各車間、部門在審核員工請休假申請時,須視實際情況而定,應在保證正常生產經營的前提下核批假期。第二十三條 員工請假休假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得任何人弄虛作假,各車間、部門及審核部門負責人應嚴格把關,認真依照本制度規定履行職責。第二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將根據公司規定,對請假休假制度的執行情況行使檢查和處罰權。第六章 考勤管理第二十五條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常白班員工二次,時間分別為8:00和17:25;運轉班員工二次,時間分別為白班15、7:00和18:55,夜班19:00和6:55。第二十六條 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原因請假,須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部門統計分析員、車間統計分析員和班組長為考勤員,各單位考勤員負責在考勤表上逐日如實記錄員工出勤情況。第二十七條 員工當班期間外出有事,須填寫出門證,一般員工經車間或部門負責人、中層管理人員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廠。第二十八條 員工因工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一般員工由部門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審批;中層及以上管理人員由分管領導審核,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的出差申請表交部門考勤員作為考勤依據。第二十九條 車間、部門應經常檢查下屬工段、班組的出勤、考勤情況,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人力資16、源部負責全公司的考勤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對車間、部門的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糾正,情節嚴重的予以嚴肅處理。第三十條 考勤表每月月底由車間、部門考勤員統一收回匯總,作為核算工資和發放績效獎的依據。考勤表一式二份,一份本部門留存,一份在每月5日前報人力資源部。第三十一條公司的考勤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核和匯總。考勤表應妥善保存,嚴禁涂改和弄虛作假,考勤表的保存期為兩年。第三十二條 違紀界定 一、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等。1.遲到。指未按規定時間到達工作崗位的。1小時以內為遲到,每月遲到三次按曠工1個工作日處理;遲到1小時以上(包括1小時)按曠工處理。2.早退。指未按規定當班時17、間終止前離開工作崗位的人員和行為。工作時間終止前30分鐘內(包括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早退,每月早退三次按曠工半個工作日處理;工作時間終止前30分鐘以上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曠工,超過30分鐘至一小時按曠工一小時處理;超過一小時以上按曠工半個工作日處理。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讓別人代替考勤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代為別人考勤或弄虛作假者視為嚴重違紀。第三十三條 員工到市內辦理業務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視為外出辦私事。第三十四條 員工因工出差未按規定程序辦理手續視為違紀。第三十五條 違紀考核與獎懲1.員工應按規定上下班,考勤員應如實考勤,凡屬本制度第三十二條違紀界定范疇的員工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處罰;2.違紀員工的經濟處罰依照豐原生化員工十二條禁令、公司績效管理方案、員工獎懲規定及相關制度規定條款執行。第七章 附則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經公司二屆四次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原請假休假管理制度同時廢止。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的,執行國家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