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防治水工作責任及隱患排查報告制度(2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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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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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防治水工作責任及隱患排查報告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企業負責人防治水工作責任制(1塊)一、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正確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辨證關系,把防治水的作為安全工作的前提來抓。二、 為本煤礦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防治水的工作負管理責任。三、 搞好煤礦防治水的人、財、物的調配工作。確保防治水的所需的人員、資金,和材料。四、 本著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督促礦長搞好防治水的安全隱患排查和處理。五、 積極響應上級號召2、,實行科技辦礦,科技興礦,推行先進科學辦礦原則。六、 定時召開礦級管理人員會議,對礦級管理人員提出的各類安全隱患要認真對待,督促整改。七、 親臨現場,每周下井不少于一天,督查防治水的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八、 及時傳達上級下發的安全生產文件。礦長(組長)防治水工作責任制(1塊)一、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以 “安全為天,以人為本”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把防治水的作為煤礦工作的首要工作來抓。二、 礦為本煤礦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防治水的工作負管理責任。三、 及時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防治水的文件精神,制定防治水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3、循,違章必糾。四、 認真審查防治水的各項措施,并及時安排落實到位。五、 及時召開安全辦公會,督促防治水的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六、 搞好防治水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并將查出的隱患及時安排整改。七、 定時召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會議,對礦級管理人員提出的各類安全隱患要認真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八、 親臨現場,每周下井不少于四天,督查防治水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和完成情況。九、 狠反“三違”對防治水的違章違紀人員要加倍從嚴從重處罰。安全副礦長(副組長)防治水工作責任制(1塊)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二、 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以人為本”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把防4、治水的工作作為。三、 安全副礦長為本煤礦的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對防治水的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四、 及時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防治水的文件精神,制定防治水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五、 認真貫徹落實防治水的各項措施,并及時安排、落實整改。六、 及時召開防治水的安全辦公會,對防治水的安全隱患進行認真分析、逐條落實、責任到人。七、 搞好防治水的自查自糾工作,并將查出的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八、 親臨現場,每周下井不少于五天,督查防治水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和完成情況。九、 搞好防治水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安全施工。十、 狠反“三違”對防治水的違章違紀人員要加倍從嚴從重處罰。十一、 對上級和本礦查出的5、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安排落實整改。十二、 搞好井下探放水記錄和允掘允采記錄。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防治水工作責任制(1塊)一、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二、 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以人為本”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把防治水的工作作為工程技術的前提條件。三、 工程師為本煤礦的安全生產技術負責人,對防治水的工作負技術責任。四、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有關防治水的各項規定,結合本礦實際,制定防治水的管理措施。并及時將措施報礦長審批,送安全礦長安排落實。五、 作好防治水的工作的技術指導,認真督促防治水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執行。六、 若6、遇防治水的技術難題,必須及時召開防治水的安全技術辦公會,對防治水的技術難題進行認真分析、制定有效的技術措施。七、 搞好防治水的自查自糾工作,并將查出的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八、 親臨現場,每周下井不少于三天,督查防治水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和完成情況。九、 搞好防治水的工程統計管理工作,為防治水的工作提供可靠數據。十、 加強防治水的資料管理工作,及時收集和繪制防治水的所需的圖紙資料。后勤總管(地面防治水副組長)防治水的工作責任制(1塊)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二、 對地面防治水的工作負直接責任。三、 每周要對礦區范圍內地7、表水水害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危及安全時,必須先通知井下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四、 在瀑雨來臨時要組織本小組人員對地面的水害和地質災害易發地點進行檢跟蹤巡察,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必須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重大隱患必須組織全礦人員或附近村民撤離到安全地點。五、督促本組人員搞好防治水管理工作。實施防治水施工時,禁止違章蠻干,確保安全施工。六、及時向礦長、安全礦長、技術負責人反饋地災信息,匯報地災隱患,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安全生產。五、 搞好地災巡察記錄。技術科長防治水的工作責任制(1塊)一、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8、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以人為本”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二、 技術科長對防治水的工作負技術管理。三、 根據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爭對 防治水的隱患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將措施報總工程師審閱,報礦長審批,送安全礦長安排落實。四、 認真落實整改上級主管部門或本礦檢查出的防治水的各項隱患。五、 搞好防治水的自查自糾工作,并將查出的隱患及時制定措施報礦長安排落實整改。六、 親臨現場,每月下井不少于24天,檢查防治水的各項措施的落實和完成情況。七、 收集整理安全隱患檢查、整改資料,存檔備查。搞好隱患整改記錄并按月上報煤礦辦公室。機電科長防治水的工作責任制(1塊)一、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9、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二、 機電科長對防治水的機電管理工作負安全管理責任。三、 根據安全生產實際和防治水的需要制定機電管理安全技術措施。并及時將措施報總工程師審閱,報礦長審批,送機電礦長安排落實。四、 認真落實整改上級主管部門或本礦檢查出的機電管理方面的安全隱患。五、 搞好本礦機電系統管理工作,每次下井必須認真檢查機電系統和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隱患及時落實整改。六、 搞好機電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正常運轉。搞好電器設備防爆管理工作,失爆設備禁止使用。七、 親臨現場,每月下井不少于24天,發現機電方面的各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八10、 按時組織召開機電辦公會議,及時解決機電方面的問題。九、 收集整理機電設備的各類資料,存檔備查。搞好值班記錄和維修記錄。安全員防治水的工作責任制(1塊)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六、 安全員對當班防治水的工作負直接責任。七、 每天下井時要對防治水的工作作一次全面的檢查。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危及安全時,必須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八、 認真完成礦領導交辦的的各項工作。九、 對全礦井進行跟蹤巡察,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必須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重大隱患必須先停產、后撤人、再匯報。11、十、 “狠反三違”,對違章違紀人員必須從重處罰。十一、 督促瓦斯員搞好防治水管理工作,督促采掘班長搞好防治水管理工作,督促電工搞好水泵管理工作。保證水泵正常運轉十二、 禁止違章指揮。十三、 及時向礦長、安全礦長、技術負責人反饋安全生產信息,匯報安全生產隱患,以便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確保安全生產。十四、 搞好交接班工作,并作好值班記錄。瓦檢員防治水的工作責任制(1塊)一、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二、 瓦檢員對當班工作防治水工作負現場管理責任。三、 每天下井時對各工作地點的通風、瓦斯情況檢查的同時要檢查各工作面的突12、水情況一并檢查。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理。危及安全時,必須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做到不安全不生產。四、 對各工作面跟蹤巡察,發現有透水預兆必須停止作業,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重大隱患必須先停產、后撤人、再匯報。五、對各探水點的探水鉆孔必須認真險收,不符合規定的不準施工.采掘班長防治水工作責任制(1塊)一、 認真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二、 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為天,以人為本”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三、 采掘班長對當班各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工作負直接責任。四、 每天下井時要對人行通道和各自工作地點及的水害情況作一次全面的檢查。發現隱患必須及時處13、理好后再行工作,重大隱患必須撤出人員,進行處理。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五、 上班期間進行跟蹤巡察,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必須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重大隱患必須先停產、后撤人、再匯報。六、 各掘進工作面必須采取“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則七、禁止違章蠻干,帶水作業。電工防治水工作責任制(1塊)一、 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二、 電工對當班防治水的機電設備管理工作負直接責任。三、 根據安全生產實際和防治水的需要按規定安裝、移動電器設備。四、 認真完成礦領導安排的各項工作。五、 搞14、好本礦機電系統管理和設備的管理工作,每次下井必須認真檢查機電系統和電器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六、 搞好機電設備和水泵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水泵正常運轉。搞好電器設備防爆管理工作,失爆設備禁止使用。七、 井下水泵按規定安裝,電纜必須按規定進行懸掛。八、 對水泵經常檢查,及時維修,必須保證有備用水泵。以備探放水時應急之用。九、 搞好交接班工作,并作好值班記錄。防治水小組成員防治水工作責任制(1塊)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為安全生產的指導思想。二、服從領導小組長的安排,聽從現場領導的指揮,三、地面防治水成員在地面防治水領導小15、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四、隨時待命,一但按到災情命令,必須火速趕赴救災地點,積極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四、搶險救災時,要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確保人身安全。五、井下探放水成員在井下防治水領導小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六、嚴格按照各采掘工作面的探放安全技術措施的有關規定參數進行施工作業。七、搞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做到不安全不施工。八、搞好施鉆記錄。防治水隱患排查及報告制度(1塊)為了及時發現井下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防治水方面安全隱患,及時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因此特制定本制度。一、防治水隱患的排查:1、定期排查:(1)、成立以礦長為首的防治水領導小組;(2)、防治水領導小組每周星期一對全礦井進行一次防16、治水隱患排查工作。同時對上一次查出的隱患進行復查。(3)、自查工作完成后,立刻召開安全工作自查總結會,對上一次的安全隱患整改情況作出總結,對本次自查的安全隱患按定人、定時、定措施的“三定”原則逐條落實整改。(5)、作好自查記錄,下達整改通知書。2、不定期排查:(1)、防治水領導小組要根據實際情況隨時進行不定期的檢查。(2)、現場指定落實整改。作好記錄。3、日常檢查:(1)、值班礦長,每天對當班的防治水工作進行日常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現場指定落實整改。(2)、安全員:對當班井下的防治水工作進行日常檢查。(3)、電工:對井下水泵進行日常檢查,保證水泵正常運轉。(5)、采掘班長:當班重點對各自作業17、地點進行檢查。發現透水,預兆必須立即停止作業,采取措施并及時報告。(6)、安全員、瓦檢員、電工、運輸班長、采掘班長、維修班長對各自當天日常檢查出的一般安全隱患必須立即整改。重大隱患必須及時向當班值班安全員、值班礦領導、或向礦長、安全礦長、技術負責人匯報。二、防治水隱患的報告1、凡井下作業人員,一旦發現防治水方面的各類隱患,必須立即向當班班長、瓦檢員、安全員、值班礦長報告。不得隱瞞。2、如不能短時間內處理的隱患,必須報告井下值班安全員或礦領導,由值班安全員或礦領導安排處理。3、如危及安全的隱患,必須立刻停止作業,報礦長、安全礦長、或技術負責人研究方案進行整改。4、停產整改期限在3天以上的,報業主18、審批,停產整改期限在7天以上的,報鎮企業辦公室和煤管站審批。5、如發現隱患不及時報告者必須嚴肅處理。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1塊)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為了確保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的可行性,使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能夠有效消除各類安全隱患。因此,特制定本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審批制度。一、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1、技術負責人根據本礦井實際情況負責編制煤礦中、長期防治水規劃,年度防治水計劃,和煤礦水害應急救援預案。2、地表防治水方案,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由地面防治水領導小組副組長和井下防治水領導小組副組長提供資料,理出初步方案報技術負責人編制水害預防處理計劃,探防19、水安全技術措施。二、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1、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的各類技術措施由礦長組織企業法人、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礦總工程師、安全科長、生產科長、機電科長召開專題會議進行會審,由礦總工程師審批。2、各科室編制的隱患整改技術措施由技術負責人審批。三、各類計劃、措施必須先審批,后貫徹,再施工。四、不準無措施施工和邊施工邊報審。五、作好措施的審批和貫徹學習記錄。 防治水資金保障制度(1塊)為了及時消除防治水隱患,按時完成隱患整改工作, 確保安全資金的投入,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確保職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因此,必須制定防治水資金保障制度。、 安全資金來源:()、來源:按煤礦生產原煤產值提取。20、()、提取金額:按總產值提取。()、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由企業法人和礦長直接操作管理。、安全資金的使用:()、用于防治水設備的購置。()、用于防治水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的引進,推廣工作。()、用于防治水系統的改造工作。()、用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經費。()、用于安全生產獎勵資金。、其他規定:()、未按規定提取防治水安全經費而拖延安全隱患整改,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由財務負責人和企業法人代表和礦長承擔責任。()、防治水安全經費不準挪作他用,若防治水安全經費投入不及時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財務負責人和挪用人員負責。鳳岡縣土溪鎮聯合煤礦防治水工作職責(1塊)為了搞好本礦防治水工作,21、確保煤礦安全生產,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為此,特制定防治水領導小組工作職責。組長:主要負責人負責礦井防治水工作的統籌安排,人員設置,保證防治水工程所需的資金、設備、儀表到位。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面安全管理責任。防治水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煤礦中長期防治水規劃、煤礦年度防治水計劃、水害應急救援預案和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安全技術措施的編制和審核。對防治水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地面防治水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本礦采區范圍內地面的水害觀測工作和危及礦區開采的地表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對本礦地表防治水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井下防治水領導小組副組長:負責本礦井下各采掘工作面水害觀測點的水文觀測工作和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探放22、水工作。對本礦井下防治水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地面防治水小組成員:在地面防治水領導小組長的直接領導下,按照防水設計和防治水規劃實施地表水防治水工作。井下防治水小組成員:在井下防治水領導小組長的直接領導下,按照防水設計和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安全措施實施井下探放水工作。礦井防治水實施細(1塊)一、為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杜絕重大水害事故,保證煤礦生產能持續穩定地發展,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水防治水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我礦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二、礦成立防治水領導小組,組長由礦長擔任,成員由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及生產、安全、機電、供應、財務、計劃處(科)長等人員組成,并配備一名水文專業技23、術人員。領導小組由總工程師負責具體工作,建立水文地質人員一地質負責人生產(地測)處(科)長總工程師礦長逐級負責制度。三、防治水領導小組必須在當年11月召開專門會議總結本年度防治水工作,研究布置下年度的防止治水工作。每年雨季期間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門會議,檢查落實解決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有記錄備查。四、礦必須在每年3月底以前對本礦礦井范圍內現有開采小井和廢棄老窯的開采和積水情況進行一次重新調查核對,并將有關資料匯入臺帳,且在“大、小井關系對照圖”上標出。五、所有探水施工當頭或受水威脅的當頭施工中均勉設置安全出口,并規定避災路線、設置路標。六、根據生產計劃安排的需要,生產科應不間斷地提供水情水24、害預報(包括年度防治水計劃,季、月水情水害預報)。年度防治水計劃在礦總工程師組織下編制,于上一年12月5日以前報礦。其編制內容按礦井防治水實施細則第六章防治水有關規定執行。七、凡發生透水、突水事故,地質部門必須及時派員深入現場了解情況,并在24小時內記入突水臺帳。導致了傷亡事故時,除及時調度通知業務主管部門外,尚須在七天內書面報告所查明的水源、水量、透水性質、突水事故的原因及前后采取的措施和間接,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八、各類防水煤柱線、積水線、探水線、警戒線等地測部門必須在采掘工程圖及地質說明書的附圖等有關生產、地測用圖上標記清楚(推斷段可用鉛筆標注),若有變更必須及時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和安全、25、生產有關部門。九、各類地質說明書均須有詳細的水文地質資料及防探水要求,并經分管水文地質專業人員會鑒后報批。十、礦均應建立井上、下水文地質觀測網,每旬觀測一次,雨季適當加密,建立觀測臺帳。井下涌水量應分水平、分翼、分采區按期觀測,雨季(47月)應每旬(逢10)向礦調度室和業務主管部門及時匯報礦井涌水量(最大、最小、平均)及其變化情況和原因。十一、每年2月下旬應由分管礦井水文地質人員根據前幾年礦井涌水量雨季期間的變化情況,預計本年度雨季礦井最大涌水量,并報送礦長、總工程師、機電副總等領導和機電科、調度室等有關部門參考,以便針對性的制定專門措施。十二、防治水工作總結應分兩個階段進行。上半年工作總結于26、7月5日前完成,年終工作總結連同下年度防治水計劃于12月5日前完成并報礦及業務主管部門。十八、月生產作業計劃必須有防探水具體的內容和要求。十九、每月25日以前,生產(地測)科要依據下個月各工作面、各當頭的情況提交一份水惰水害資料的分析報告(即“月報”),并書面報告礦有關領導及部門。每季第一個月5日以前,生產(地測)科必須在總結上季水情水害情況的基礎上,分析預測本季各采區、各工作面、各當頭的水害情況,并經審簽后報礦總工程師及業務主管部門。二十、對需要探放水的當頭,由測量人員掌握探水警戒線和探水線的具體位置,并在到達警戒線時由地質人員及時下達探水通知單。二十一、探水通知單由分管釆區的地質人員按規定27、的要求和格式填寫,并經水文地質專業人員和生產科長地質組長會簽,報總工程師審批后,再發至有關領導及單位,并履行簽發手續。(即總工、分管副總、分管礦長、安全、調度、信息站、施工單位、生產科等)。地質組必須存檔,由水文地質人員統一裝訂保管,存檔備查。二十二、對重點探放水工程均應有探放水設計。一般探放水設計組織地質、釆掘等有關人員共同編制,由總工組織審批。探放水工作必須有專人負責,經總工批準的探放水設計和措施,必須落實,否則不準施工。二十三、探放水規定: 1井下探水時,必須從探水線(探水起點)開始,探水進尺。 2探水線應根據積水區的位置、范圍、水文地質條件及其資料的可靠程度,以及釆空區、巷道受礦山壓力28、的破壞情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3對本礦開采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窩余渣眼等積水區,當其邊界位置準確時,因需要,可先建擋水墻在墻外向積水區探放水或編制設計報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巖層中不得小于20m。 4石門揭露含水層的探水線,探水線至含水層的最小距離不得小于20m。 二十四、探放水鉆孔布設原則: 1探老空水(包括老窯、采空區),探水鉆孔應視老空水相對采掘當頭的具體空間位置成組呈現扇形布設,鉆孔終孔位置以滿足平距3m為準。 2探放斷層及底板灰巖水的鉆孔,必須沿掘進方向的前下方底板方向布置。在灰巖中掘進的巷道必須沿掘進前方呈水平扇形或梅花喇叭形布置。 3探封閉不良鉆孔,必須先進行封閉不良鉆孔的歪斜情況29、換算確定其與釆掘面同一標高的具體位置,并標注在平面圖上,再集中對這一位置進行探放水。各鉆孔位置以滿足平距0.5m的限度。 4探水鉆孔除兼作疏水用孔以外,終孔孔徑不大于58mm。5探水孔孔數一般以35個為宜,最少不得少于3個。二十五、礦必須在元月底以前對井上、下供電系統、主要設備和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設施及接地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和測試,特別是對落雷區的避雷設施要制定出特殊的檢測計劃,并逐項落實,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二十六、礦要在2月底以前對井上、下排水設備、管路、水閘門(墻)及有關供電、通風系統進行全面檢查,進行一次預防性試驗和聯合運行試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注意做好經常性的維護和檢查,以保證所有排30、水設備能正常運轉,排水管(溝)暢通無阻。 二十七、煤礦必須根據本礦情況配備成套的搶險水泵等設施,以及雨季前應配備充足的排水設備配件,并予以登記造冊以備急需。二十八、礦必須在3月底以前對所有水倉、沉淀池和水溝進行一次集中清理,以后應根據本礦的具體情況進行不定期清理。保證水倉、沉淀池的有效容積和水溝暢通。探放水管理制度(1塊)1、為保障煤礦安全生產,杜絕水害事故,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制定本制度。2、礦井必須作好水情水害分析預報,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則。3、各類地質說明書均須有較詳細的水文地質資料及防探水要求,并經分管水文地質專業人員會簽后報批。4、依據水情水害31、預報,水文地質人員必須及時在采掘工程平面圖及各類地質圖上標明積水線、探水線、警戒線。5、對需要探放水的釆掘工作面,由測量人員掌探水警戒線和探水線的具體位置,在離警戒線10m前由地質人員及時下達探水通知單,到達警戒線位置時,測量人員必須到現場標注警戒線至探水線位置的距離。6、淹區積水面以下的煤層中采掘工作,應在排除積水以后進行。 7、開采水淹區域下的廢棄防水煤柱時,必須制定好安全措施。 9、探放水工作面有疑或到達探水線位置時,測量和防探水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鉆孔數量。 10、在工作面進人警戒線前必須編制好探放水措施,并組織探放水人員學習,嚴格做到32、有疑必探;工作面進入探水線時,必須先探后掘,有掘必探。11、探放水工作面,必須懸掛好探放水工作牌板,明確探放水要求和避災路線。12、探放水時,礦安全員現場安全監察,探水工具、鉆孔數量、方位、超前距等不合符要求不準進尺。13、礦井必須具有滿足探放水要求的機具,嚴禁使用電煤鉆探放水。14、放水時,設專人監測鉆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并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應及時處理,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15、探放水工作結束后,由礦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確定探放水效果。雨季三防小組工作職責(1塊)為了搞好本礦雨季三防工作,確保煤礦安全生產,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為此,特制定雨季三防小組工作職責。雨季三防小33、組組長:負責全礦區雨季“三防”工作的統籌安排,人員設置,保證雨季“三防”工程所需的資金、設備、儀表到位。對雨季“三防”工作負全面安全管理責任。雨季三防小組技術負責人:主要負責雨季三防工作計劃、雨季三防應急救援預案和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和審核。對雨季三防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雨季“三防”防雷電副組長:負責本礦防雷設施的安裝、檢測、維修工作。在打雷、或下雷陣雨時,要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該關閉井下電源時,必須關閉井下電源,防止雷擊設備,造成雷擊設備事故。并同時報告礦調度室,撤出井下作業人員。對本礦防雷電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雨季“三防”防洪副組長:負責本礦防洪搶險救災工作,在洪災來臨之前,做好防洪準34、備工作,在洪災到來時,親自指揮防洪搶險工作。雨季“三防”防汛副組長:負責本礦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在汛災來臨之前,做好防汛準備工作,在汛情到來時,親自指揮防汛搶險工作。并與雨季“三防”小組組長聯系,做好汛期的工作安排。雨季“三防”防雷小組成員:在雨季“三防”防雷電副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礦防雷設施的安裝、檢測、維修工作。在打雷、或下雷陣雨時,根據命令:執行停電作業,關閉井下電源,防止雷擊設備,造成雷擊設備事故。并同時報告礦調度室,撤出井下作業人員。對本礦防雷電工作負責。雨季“三防”防洪小組成員:在雨季“三防”防洪副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礦防洪搶險救災工作。在洪災來臨之前,做好防洪準備,在洪災到來時,立即投入防洪搶險工作雨季“三防”防汛小組成員:在雨季“三防”防汛副組長的領導下,負責本礦防汛搶險救災工作,在汛災來臨之前,做好防汛準備,在汛期積極參加防汛搶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