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公司防治水工作、水害預測預報管理制度(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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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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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公司防治水工作水害預測預報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第一章 防治水組織機構設置及部門職責 3 一、防治水組織機構 3 二、相關部門職責 4第二章 防治水工作制度 5第三章 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9第四章 水害預測預報制度 11第五章 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 12第六章 防治水相關規程審簽制度 14第七章 防治水監控防范措施 14第八章 防治水相關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 16一、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6二、安全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6三、生產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7四、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 17五2、機電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 18六、通風總經理助理崗位責任制 19七、礦調度中心主任崗位責任制 20八、地測科科長崗位責任制 21九、防治水技術人員崗位責任制 21十、相關科室人員崗位責任制 22十一、探放水隊人員崗位責任制 23第九章 獎懲制度 24第十章 審批制度 25為更好的規范我礦防治水工作中的行為,防止我公司生產建設中水災事故的發生,對礦井水患進行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我礦防治水管理制度,保證我公司安全生產健康發展,掌握礦井水害規律,研究解決我礦生產建設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有關規定,制定我公司防治水綜合管理制度。第一章 防治水組織機構設置及部門職責一、防治水3、組織機構為進一步加強防治水管理,特成立防治水工作領導組。下設防治水管理辦公室和探放水隊。防治水管理辦公室設在公司防治水科,探放水隊直屬安全指揮中心管理。1、防治水領導組組 長:總經理副 組 長:總工程師 安全副經理 生產副經理 成 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2、防治水管理辦公室主 任:安全副總工程師副 主 任:地測科科長 生產技術科科長 調度室主任 安全監察科科長 通風科科長 機電科科長 供應科科長 綜合辦主任 機運隊隊長 綜采隊隊長 綜掘隊隊長成 員: 各相關科隊全體成員3、探放水隊隊 長: 成 員: 二、相關部門職責:1、地測科:負責對井上、下防治水及水害隱患的排查等綜合管理;井上、下防治水和井4、下探放水工程的設計、組織實施;提供采區、各采掘工作面地質資料和測量等工作。2、生產技術科:負責采掘工程設計,從開拓布局、采區巷道布置上要利于礦井防治水管理,盡量避免大量積水的產生,并確保排泄水系統安全、合理、可靠;落實礦井防治水的相關問題和措施并檢查礦井防治水工程質量;繪制符合礦井實際的避災路線圖。3、調度室:負責井上、下防治水、水害隱患的排查及全面協調工作。4、安全監察科:負責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施工監督、檢查及水害區域安全撤離等工作。5、通風科:負責對井下采空區、探放水區域的瓦斯和有毒有害氣體監測等工作。6、機電科:負責配備井上、下防治水、探放水相關設備。7、供應科:負責對井上、下防治下、探5、放水相關設備的采購供應及儲備。8、綜合辦:負責地面防治水的檢查及水害隱患排查治理綜合管理工作。9、探放水隊:負責對井下采掘工作面的探水和放水工作。10、機運隊:負責井下中央、采區水倉和地面排水設備的正常運轉,以及水倉、水溝的清挖和排水設備的運輸工作。在有突水事故時,協同相關人員參與救援。11、綜采隊:負責本工作面的防排水工作,在有突水事故時協同相關人員參與救援。12、綜掘隊:負責本工作面的防排水工作,在有突水事故時協同相關人員參與救援。第二章 防治水工作制度1、防治水領導組對礦井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的組織、領導和管理??偣こ處熅唧w負責防治水工作管理。2、對礦井地質構造觀測、煤(巖)層觀測、巷道掘6、進、工作面回采的資料收集、編錄工作必須按礦井地質規程的相關要求進行。3、不斷完善我礦水害防治崗位責任制、水害防治技術管理、水害預測預報、水害隱患排查治理等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4、每年初根據我礦采掘計劃編制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5、加強對職工防治水知識的教育和培訓,保證職工具備必要的防治水知識,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災的能力。6、防治水工作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治理措施。7、必須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周邊礦井、積水井巷、采空區以及本礦井的水文地質情況、積水情況,對其開采范圍、開采深度、積水等情況進行詳細7、掌握,并定期對礦井充水性圖、排水系統圖等圖紙進行修改。8、每年年初根據每年的采掘接續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防治水情況及水害情況,編制年度地質預報。9、在采掘過程中,對預報內容要進行核對,不斷補充和修改,發現水患險情及時發出水害通知單,并報告礦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地點的人員撤到安全地帶。10、建立井下水文觀測站,做好觀測臺帳,定期進行礦井水動態觀測,對采掘區域及積水區異常情況及時作出水害預報。涌水量的觀測,每月觀測次數不少于2次。11、加強地面塌陷治理,對由于開采引起的地表開裂及時封填,以防雨水順裂縫灌入井下。12、抓好雨季“三防”工作,每年在雨季前必須對井上下排水系統進行徹8、底排查,對存在的水害隱患通知各相關單位落實責任,限定汛期前完成整改,特別是接到暴雨災害預警信息和警報后,應當實施24小時的不間斷排查,并及時觀測礦井 水量變化情況。加強與周邊相鄰礦井的信息溝通,發現礦井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進行預警。13、當礦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區內外的地表水體可能潰入井下時,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派專人負責本井田范圍內可能波及的地面塌陷坑、采動裂隙及可能影響礦井安全的水體等重點部位進行巡視檢查。14、當發現暴雨洪水災害嚴重時,可能引發淹井時,必須立即撤出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經確認隱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15、受地質構造、水害威脅的區域,應當留設防隔水煤(巖9、)柱,煤(巖)柱的留設尺寸和設計編制經礦總工程師組織有關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實施,嚴禁隨意變動煤(巖)柱留設尺寸。16、根據每年的采掘接續計劃,結合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全面分析水害隱患,提出水害分析周、月、季、年預報。17、采掘過程中,對預測圖、表逐月進行檢查,不斷補充和修正。發現水患險情,及時發出水害通知單,并報告礦調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脅的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18、井下采掘工作面應當采用鉆探、物探和化探等方式查清水文地質條件,由防治水科根據實際情況編制探放水設計,特別在遇到斷層、陷落柱和含水層(體)富水強等情況下,防治水科應當提出水文地質報告和探放水設計,經總工程師組織生產、安全和防治水等相10、關科室研究分析后,方可進行采掘活動。19、在每年雨季前,應當全面檢修一次排水設備,并對全部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合排水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20、每年雨季前對水倉、沉淀池和水溝中的淤泥及時清理。21、井下排水設施,主要排水設備(包括水泵、水管和配電設備),應符合下列要求:(1)、水泵:必須有工作、備用、檢修三套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備用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并且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能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涌水量;檢修水泵的能力應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2)、水管:必須有工作和備用兩套水管,其中工作水11、管的能力應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備用水管的總能力,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小時內排出礦井24小時的最大涌水量。(3)配電設備:應同工作、備用和檢修水泵相適應,并能夠同時開動工作和備用的水泵。22、井下主排水設備的管理:(1)、排水設備必須定期檢修,按規定對水泵進行大、中、小修,保證臺臺水泵完好,臺臺水泵能正常運轉。保證井下發生水害時,備用水泵、檢修水泵都能投入運轉。(2)、定期進行防治水檢查,對各井下各排水點排水系統、電氣部分、儀表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反應。(3)、運行中要注意日常維護,要做到“勤、查、精、聽、看”。勤:勤看、勤聽、勤摸、勤12、修、勤聯系;查:查各部螺栓、查油量油質、查各軸承溫度、查安全設備和電氣設備、查閘閥和逆止閥好壞;精:精通業務,精力集中;聽:聽取上班的交接情況、聽取別人的反映、聽機器運轉的聲音;看:看水位的高低、看儀表指示是否正確和有否故障、看油圈甩油狀況和潤滑是否良好。(4)、做好泵體、電機、環形管路、閥門等防腐工作。(5)、做好壓力表、真空表、電壓表、電流表、電度表的整定、定期校驗工作。(6)、要嚴格執行要害場所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度和包機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規程和領導干部上崗查崗制度等。23、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質量標準化驗收,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立即整改。24、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設計方案由探放水隊提出后,13、由防治水科編制,經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后,探放水隊按設計進行施工。嚴格控制執行公司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第三章 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1、每月月初,由防治水科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本月回采、掘進范圍內的地質、水文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判定出存在水患威脅的地段及水患的威脅程度,并做出分析預報。2、針對排查出的水患問題,下發水情水害預報通知單,要求相關單位作好整改措施;水情水害預報單必須由主管領導及科長審核簽字,并報礦調度中心。3、礦調度中心指定具體的排查負責人及整改負責人,負責對隱患地點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排查負責人必須認真負責,檢查回采工作面、掘進工作面的排水系統是否完好、排水能力能否滿足最大涌水量要求,是14、否備有應急設備;對出水要查清水源、出水位置、水量及水位等。4、每年雨季來臨前,防治水科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應對工業廣場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滲漏情況,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情況,溝渠的泄水能力及堵塞情況,洼地及積水坑塘進行調查。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組織人員檢查地面防洪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每年5月底以前必須準備必要的防洪搶險物資和工具,專庫放存,其種類、型號、數量應登記造冊。5、井下生產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當采掘工程接近積水區時,在掘進之前,必須編制專項探放水設計,按設計打超前探水鉆孔;打鉆時防治水科必須派人現場跟班,指導打鉆的鉆孔角度、15、深度,對出水量進行觀測,并對設計和實際情況進行對比分析;每次打鉆前,要檢查排水設備是否能正常運轉,在保證能正常排水的情況下,方可打鉆并控制放水量。6、防治水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各排水點水泵的數量、排水量、效率、更換情況;檢查水倉的淤積情況。7、加強我礦水害預防的措施。(1)、加強井下排水系統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2)、每年在雨季來臨前進行1次水泵聯合試運轉試驗,在礦井水量突然增大時具備較強的排放能力,以延緩礦井水災,為災變時人員安全撤離提供盡可能多的時間。(3)、加強對我礦采空區管理。在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探放水設計并組織實施,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情況不明時,16、嚴禁采掘作業。(4)、采掘工作面過鉆孔時,必須進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鉆孔后必須及時進行封堵。(5)、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檢查,對礦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的設置及其是否暢通等均要作系統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6)、加強職工水害防治的培訓教育,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作業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害威脅時應盡的職責。(7)、對受采動影響造成的地表裂縫、低洼等要及時封堵和治理。(8)、對探放水隊全體成員進行探放水技術培訓,特別是針對斷層、老空、小窯、陷落柱等特殊的探放水的技術方法,注意防治的培訓。(9)、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高警惕,17、在預計可能出現礦井水害的區域,必須通過各種手段查明情況,若受水害威脅應及時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10)、防治水領導組要定期牽頭組織有關科室、單位參加礦井防洪設施的檢查,檢查資料報礦有關領導和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整改。(11)、每年雨季前對中央、采區水泵房水及沉淀池進行1次全面清挖,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12)、每年雨季前,對排水設施全面檢修,并對全部工作水泵、備用水泵進行一次聯合排水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13)、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掌握較為準確的水文地質資料,要按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測定,并將資料報生產技術科。第四章 水害預測、預報制度一、地測科必須按照煤礦18、防治水規定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程有計劃地開展水文地質工作,為礦井防治水預防重大水患時事故提供詳實可靠的基礎成果資料,并提出水文地質預報,地測部門對預防重大水患事故負業務保安責任。二、地測科應根據年、季、月采掘生產計劃,分析預測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圍受水害威脅情況,及時提供相關水文地質資料,下發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質預報,年報應于2月10日前簽發;季報應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簽發;月報應于每月5日前提出預報,在采掘施工過程中,當井下水文地質條件發生變化、出現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區和可疑老空區時,防治水部門必須及時發出臨時水文地質預報,提出處理措施,并且必須有文字和圖紙。三、預報內容應包括地19、點、范圍、對生產的影響應采取的措施等,預報結果應保證正常安全生產,無因預報錯誤造成工程事故。四、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周分析、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年、季、月底總結,并按年裝訂成冊,水害預報,圖表相符,內容齊全,描述準確,定性,定量,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五、若當月生產計劃變更,存在水害隱患,要提前56天發水害通知單。六、預報結果應保證正常生產,不會出現因預報錯誤而造成透水事故。第五章 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根據我礦主要受頂板含水層水、采空區水等水害特點,制定我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相應的“防、堵、疏、截、排”綜合防水措施。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 2、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20、面必須配備有效的探放水設備,培訓探放水設備操作人員。 3、受采動影響導致地表產生的裂隙、裂縫及時封堵,造成的低洼及時治理。4、每年雨季前要組織一次防治水全面檢查工作。5、須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設備、防洪搶險物資,防治水辦公室負責對該項工作的檢查。6、地測科必須收集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建立相關檔案。7、組織水文地質調查工作。查明礦區內報廢小井充水情況與礦區開采關系,查明地表水體、含水層與隔水層、各類導水構造等對礦井影響情況,并制定措施。8、地測科組織進行水文地質觀測工作,建立觀測臺帳。9、我礦水文地質條件屬較簡單,但隨著開采范圍、開采深度的增大,要進行補充水文地質勘探工作,并按地質規程要求報批工程設計21、。 10、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頂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斷層水、沖積層水、鉆孔水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探、放水措施,報有關部門批準。 11、地測科組織力量查清地表水、各含水層、導水層及相接觸的斷層與井下巷道、采空區的關系,制定相應的措施。12、受保護的地表水體、井田技術邊界等地段必須留設防水煤柱,各類防水煤柱必須經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計算,確定尺寸大小和留設方法。報有關部門批準。第六章 防治水相關規程審簽制度1、地測科是井下探放水實施部門,探放水隊具體實施采掘工作面的超前探放水任務。2、在水文地質異常區域進行防治水、探放水工作時,必須采用相應的技術手段或方法確保防治水施工的安全,22、以防止突水事故的發生。3、回采工作面在回采之前必須對物探異常區實施防治水,查清異常區域的地質、水文情況。4、防治水工程無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的,不準進行防治水、探放水工程施工。5、防治水相關的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及設計方案的編制工作由施工隊提出后,由地測科防治水人員根據地測資料及相關業務部門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編制,經相關業務部門審查,防治水科科長審核后,報總工程師簽發。6、地測科防治水規程編制人員及相關業務部門要對防治水相關規程、措施及設計方案中業務范圍內的基礎資料進行仔細對照,嚴格審查,提出意見和建議。7、探放水隊必須嚴格按工作面作業規程中的探放水規定進行作業,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安全指揮中心并23、經審核、簽字后,方可施工。8、作業規程必須編制超前探放水設計及探水、放水安全技術措施,否則,技術部門不得審批該作業規程。和地測科匯報,重新制定措施,第七章 防治水監控防范措施1、負責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機構必須明確責任,并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解決防治水所需的人、財、物等。2、必須配齊滿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所配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具備一定的專業素質。3、地測科要加強礦井防治水基礎工作。各種原始記錄、臺帳、卡片等齊全、準確,圖紙資料完善可靠、填繪及時;做好礦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預報,及時提供各種水文地質資料,滿足礦井生產安全需要。4、各部門必24、須抓好水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水患排查,對排查出的水患必須制定防治措施,整改落實后要驗收。 5、礦井必須具備完善的排水系統,排水能力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6、加強對采空區、積水井巷情況的探查和管理。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每年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復查核實,按規定及時準確地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加強與鄰礦之間的關系協調,按安全互保協議要求搞好圖紙交換,建立完善的檔案資料。7、嚴格執行防治水審批管理制度。8、煤礦必須按有關規定留足礦井邊界隔離煤柱,不得擅自采動破壞;變更邊界煤柱。9、每年雨季前必須對本單位的“雨季三防”工作進行全面分析排查,對主要排水系統進行聯合試運轉。 1025、煤礦企業必須加大對防治水工程的資金投入??偣こ處?技術負責人)必須每年組織有關人員編制防治水工程計劃,經主要負責人批準后列入安全工程計劃,并組織實施。第八章 防治水相關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一、總經理崗位責任制1、總經理是本礦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礦防治水負全面責任。2、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文件精神,建立專門防治水機構,并配備專業技術人員。3、經常聽取公司總工程師和業務主管部門對防治水工作規劃、計劃和相關工作情況匯報,并解決人力、物力和相關資金的落實問題,保證防治水工作的正常進行。4、按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負責組織落實每年的防治水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和年度地質防治水26、計劃。5、對煤礦水害隱患要及時組織處理。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及時向有關部門(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積極穩妥的措施,立即組織搶救,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禁遲報、謊報、瞞報各類傷亡事故。二、安全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分管防治水相關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責任人。2、負責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防治水方面的政策、指令、通報等。并定期組織防治水安全檢查。3、負責監督和落實防治水工程施工進度、施工質量,并做工程的驗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評比工作。4、保證防治水資金的落實,督促供應科對排水設備與探放水設備的購置工作,同時督促財務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員的獎金決算工作。5、27、主持召集各科室、各隊組研究安全生產過程中防治水工作存在的問題與薄弱環節,并制定改進措施,同時將實施情況向總經理報告。6、負責監督安全指揮中心、防治水科、調度室、地測科、機電科、通風科等相關單位的防治水相關工作,負責督促培訓中心對職工的安全培訓工作。三、生產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1、貫徹執行黨的有關防治水方面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防治水方面的命令、決定、通知、通報。2、負責檢查所分管的綜采隊、綜掘隊和機電機運隊等相關單位的防治水工作,督促防治水工程的實施等。3、經常深入井下,及時地掌握各采煤隊和各采區的防治水情況,合理安排生產,保證礦井的安全生產。4、認真做好全體職工的思想工作,教育職工認真學習三大28、規程,使每個職工對防治水工作有高度的認識。5、透水事故發生后,參加事故的搶救和追查分析處理工作。6、組織參加礦井災害事故的搶救工作和生產事故的追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四、總工程師崗位責任制1、總工程師在總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對我礦防治水工作負直接責任。2、對全礦防治水相關技術負責人的管理到位,確保技術管理體系暢順。3、每月初組織召開一次防治水專項會議,協調和解決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現的難點和問題,總結上個月全礦涌水量變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績和不足,并對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計劃。4、組織編制和檢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斷層水、防老空水煤(巖)柱的設計。5、組織制定并審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時審批各種施工29、措施,為科學施工提供可靠依據。6、負責主持制定煤礦防治水工作計劃和防治水工程作業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者進行教育和處罰。7、經常深入生產第一線,認真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產失控和漏管。8、推廣應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把技術創新作為我礦技術發展的一種內在動力。對專業技術工作重點跟蹤,組織技術攻關。9、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評比活動。每年底對本礦本年度的科技項目,優秀設計及做出發明創造的科技人員進行評比并表彰,調動廣大技術人員鉆研技術的積極性。五、機電副總經理崗位責任制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全礦井30、機電設備和供電安全管理工作負主要責任。2、組織貫徹執行并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有關防治水的政策、方針、法規和條例等規定。3、對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及公司有關制度中要求的礦井排水系統、排水設備、設施等不得投入使用。4、為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探放水規程及設計方案的編制提供相關資料,并進行審查。5、負責對水倉、水泵、水管、閘閥、配電設備和輸電線路定期檢查和維護,確保排放水系統的正常運行。6、在每年雨季前,對礦井井上、下排水系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修,確保排水系統正常運行。并對井下中央水倉、采區水倉、大巷排水溝進行一次清挖。7、發生透水事故后,負責對機電設備和工程的搶險、31、搶修等恢復工作,保證搶險救災順利進行。六、通風總經理助理崗位責任制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根據公司年度防治計劃及時調整好通風系統,確保防治水工作的順利進行。2、組織貫徹執行并認真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有關防治水的政策、方針、法規和條例等規定。3、參加定期防治水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相關問題,負落實整改責任。4、負責對井下采空區有害氣體、涌水量等情況的定期檢測,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5、為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探放水規程及設計方案的編制提供相關資料,并進行審查。6、負責對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過程中遇地質構造時瓦斯等有害氣體的檢測,保證探放水和水患處理工作順利進行。7、負責合理布32、置井下通風路線及水災避災路線。七、礦調度中心主任崗位責任制1、在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分管公司防治水相關工作,是防治水安全主要責任人。2、負責對內設的防治水科和探放水隊進行直接管理。3、及時掌握安全動態,負責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和防治水專項會議,落實上級防治水相關文件、政策、法律、法規及指令等,負責按照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規定,組織安全管理工作。4、負責按照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水害應急救援預案和水害現場處置方案組織安全應急處置。5、負責組織協調解決各類防治水安全問題和隱患,并進行責任追究,搞好隱患排查。6、參與對采掘作業規程探放水規程及設計方案的審查工作,對其中有關防治水方面的內容進行審查33、。7、有權按水害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和規定,采取有效的措施處理發生的應急事件,然后逐級進行匯報,并協助進行處理。8、透水事故發生后,負責向領導組報告現場情況,并組織人員向下面傳達領導組的各項處理措施和命令。八、地測科科長崗位責任制1、在礦長和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面責任。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組織全科職工全面完成各項防治水工作任務。3、組織編制全礦防治水中長期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4、組織分析礦井水文情況,掌握礦井涌水動態和變化規律,參加解決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完善地表水體、氣象資料等情況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34、果建立臺帳。6、參加編制全礦防治水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7、負責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參加防治水會議,定期進行全礦防治水專項檢查。8、組織分析防治水、測量工作情況與技術情況,組織制定技術措施,解決技術業務問題。9、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資料,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九、防治水技術人員崗位責任制1、在科長的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的防治水技術工作。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公司技術管理規范和防治水工作條例細則,分擔全礦防治水技術或管理工作。3、協助科長組織開展地表水體、氣象資料等情況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臺帳。4、協35、助科長組織每月的防治水專項檢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向分管礦領導及科主要領導匯報,確保礦井安全正常生產。5、負責對礦井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分析和預測預報,對存在水害隱患的地點提出整改意見。6、負責編制探放水設計工作,并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7、協助科長做好水文地質補充勘探設計工作。8、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變化規律,積極探索礦井防治水的有效辦法。9、負責提供公司檢查等所需的各種防治水資料。10、積極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參與技術革新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十、相關科室人員崗位責任制1、地測科對井上、下防治水、探放水工作進行管理。對探放水隊下達指令進行防治水工程施36、工和水患處理。提供各探放水區域的水文地質資料。2、生產技術科負責防治水工程,如水倉、水溝、泄水通道的設計,并進行施測。2、機電辦公室負責礦井排水系統設備的管理。負責對各水平變配電、泵房的監督管理工作,保證水泵正常運轉。3、調度室負責負責全礦區排水溝、沉淀池責任區的劃分;地面防治水監督檢查;組織中央、采區水倉、大巷水溝的清理等工作。4、供應科負責防治水排水設備的購置,并配合機電科做好購置排水設備的選型工作。十一、探放水隊人員崗位責任制1、探放水隊長崗位責任制(1)、探放水隊隊長在防治水科長的領導下,對探放水工作負全面責任。(2)、負責編制鉆探生產計劃,設備材料使用計劃,搞好鉆探銜接。熟悉本專業的37、各種施工設備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夠協調組織生產,按時完成任務。(3)、搞好施工現場的隱患排查,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2、探放水隊技術員崗位責任制(1)、在探放水隊長的領導下,負責探放隊的技術工作。(2)、根據施工設計編制好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宣傳、貫徹和落實工作。(3)、及時解決鉆探施工過程中的技術問題,保證鉆孔施工質量。(4)、做好職工的專業培訓和安全培訓工作。(5)、搞好事故隱患排查,做好業務保安,防止出現重大工程事故。3、探水工崗位責任制(1)、在探放隊隊長和技術員的領導下,完成各項探水任務。(2)、詳細做好鉆探進尺、涌水等記錄工作。(3)、努力保證施工質量,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性。(4)、38、做好設備的正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設備的完好。(5)、積極學習新技術、新方法,改進鉆探工藝,提高鉆進效率。第九章 獎懲制度一、凡違反防治水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者,應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責任。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1)、沒有按時完成當年地質防治水計劃的;(2)、由于防排水設備與設施失修或不完善而造成水患事故的;(3)、發生水害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修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重復發生的;(4)、不合理安排或挪用防治水工程經費的;(5)、隨意決定采動或破壞煤柱的。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當事人或肇事者的責任:(1)、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2)、發現突水征兆,不積極39、采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3)、對嚴格執行制度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4)、玩忽職守造成水害事故的;(5)、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或嫁禍他人的。2、凡認真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對煤礦安全做出貢獻的職工,應按其貢獻大小分別給予表彰和物質獎勵:(1)、預報準確,及時發現突水預兆并提出防突水建議的。(2)、在礦井防治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節約費用的(3)、敢于與違章作業、聲音指揮做斗爭,避免了重大水害事故的。(4)、在救災中措施得力。節省排水電費及救災物資,節省時間效果明顯的。第十章 審批制度1、公司每年必須編制防治水計劃,并由總工程師簽字,并組織實施。2、井下探放水工程設計、施工、變更等必須由總工程師審批。3、地面防汛工程,汛期防水,排水,堵水,探水,截水的設計與實施計劃,防治水工作總結成果報告等,由總工程師審批。4、地質人員作鉆孔設計時,其所需的測量資料由測量技術員提供并由主管技術員審核,其設計由地測科長審核簽字。5、采區、工作面設計所需要的水文資料,設計部門提前通知地測科編制。編制完后,由總工程師審批。6、采掘工作面的防探水設計與技術要求,必須報礦總工程師批準。7、凡是重大的防探水工程,設計報告、水文勘探工程等,均要編制方案,按有關規程規定的審批制度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