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各崗位勞動紀律及處罰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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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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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企業各崗位勞動紀律處罰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了加強煤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力度,認真貫徹執行煤炭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煤礦安全生產方針,規范煤礦標準化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迫使煤礦安全生產技術在法制軌道上健康有序的發展,特制定如下管理處罰制度。一、礦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01000元罰款。1、未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事故通報、法律法規、煤安規程和規章制度的。2、未組織人員編制月度、年度采掘生產作業計劃。3、未組織召開各種會議的。4、未組織安排人員對新職工進行教育培訓的。5、未組織安排人員編制各種規程、2、安全措施的報批學習的。6、未組織安排人員對各種事故的調查,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的。7、未按時審查當日瓦斯日報表、監控日報表、監督檢查各領導、各部門的日常管理資料、記錄、軟件及簽字的(出差或不在礦返礦后必須及時補簽)。8、每周、每月未按時組織安排安全隱患自查,對查出的隱患不按五定原則(定方案、定措施應急預案、定人員、定資金、定時間進行處理的。9、事故發生或隱患發生不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的。10、對各級領導、各部門、各崗位督促檢查不嚴格,對三違人員不安排分管部門進行處罰的。二、后勤礦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100元罰款。1、廠地糾紛未及時協調。2、未積極配合各種會議的3、組織召開。3、井下所需材料、設備未及時提供。4、未積極配合礦長的管理工作。5、未定期對后勤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巡查,有違紀未作出處理意見。三、生產副礦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300800元罰款。1、無未按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而組織生產。有措施而未按措施組織施工。2、3、安排未接受礦方安全技術培訓的新職工上崗作業的。4、通風系統不合理而組織生產。5、電器設備失爆失修而組織生產。6、通風構筑不合理、因漏風斷路而組織生產。7、采掘工作面支護質量不符合規程要求,空頂作業的。四、安全副礦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100元罰款。1、未督促礦井使用通用規程。2、對本礦的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及各種安全措4、施未督促編制和組織學習而生產。3、瓦斯檢查出現空班漏檢。4、瓦斯超限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理或無處理結果。5、各種儀器、儀表不符合要求使用和不定期檢驗校正。6、通風系統不合理而生產。7、總回風系統失修嚴重而生產。8、通風構筑物漏風嚴重而生產。9、排放瓦斯未按規程、措施規定進行,未按時審閱瓦斯日報。10、火區嚴重漏風,電器設備失爆,不按規定時間檢修。11、沒有堅持入井檢查制度。12、爆炸物品管理帳物不符,管理混亂。13、井下無風、微風、循環風作業。14、采掘工作面未按要求支護,上下安全出口不暢通。15、采空區未及時密閉或密閉后未按規定時間進行檢查。16、對“三違”查處不力,現場檢查有失職行為者,對各種5、大小事故不處理、分析者。五、總工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01000元罰款。1、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未及時編制。2、防突措施未及時進行編制報批。3、揭穿突出危險煤層未編制安全組織措施,報主管部門批準。4、采用走向長壁式工作面開采的初次放頂距和收尾沒有編制安全技術組織措施。5、對火區的密閉、啟封未按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6、通風系統布置不合理,通風構筑物不完善。7、各種安全措施未報礦長審批。8、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未編制貫徹學習。9、無基本的圖紙資料,采掘工程圖紙未上報。10、對各種工程指導不力、工程質量不符合。11、對各種自然災害沒有相應的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時。六、安全員有下列行為之6、一的,處100200元罰款。1、無當班班前會記錄,交接班記錄和隱患整改記錄或記錄不詳。2、不和工人同進同出,提前出井。3、值班時間無故任意出井玩耍。4、值班時間在井下睡覺。5、采掘工作面支護質量、巷道走向、巷道斷面不按規定驗收,當班由驗收人員負責工人工資。6、采掘工作面煤炭和支柱回收率達不到規定,由當班值班人員負責。7、違章指揮和對違章作業人員未進行處理。8、對本班發生的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處理。9、采掘工作面無風、微風、循環風和瓦斯超限作業。10、礦井發生安全事故未參與搶險救災。11、未按作業規程、操作規程、施工措施而指揮生產。12、未切實抓好“一通三防”現場管理工作。七、瓦檢員有下列行為7、之一的,處100200元罰款。1、所使用的儀器儀表失效、有誤、藥品未定期更換。2、采掘工作面瓦斯濃度超過規程規定。3、各工作面無風、微風、循環風作業。4、風筒破爛、脫環、未懸掛。5、風筒距磧頭超過規程規定。6、采掘工作面支護質量、巷道斷面未按規定驗收。7、當班發生的隱患未采取措施進行處理。8、空班漏檢和各種記錄未及時填寫。9、在值班期間打瞌睡和無故出井玩耍。10、違章指揮和對違章作業人員未制止處理。11、重大隱患未及時匯報。八、放炮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0200元罰款。1、爆炸物品未經審批領用。2、放炮器失爆,放炮器鑰匙轉交他人。3、未按“一炮三檢”、“三人聯鎖”制放炮,未按要求設置警戒。8、4、瞎炮、溜煤眼堵塞未按措施處理。5、放炮母線未按規定懸掛和出現明接頭。6、爆炸物品未及時清點回庫,亂藏亂放者。7、進出庫和使用數目不符。九、機電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0300元罰款。1、每天未入井進行一次設備運轉的檢查。2、井下電器設備失爆使用和帶病設備入井使用。3、局部通風機未按規定安裝使用。4、電纜出現破爛、裸露和未按規定懸掛。5、帶電操作檢查、檢修電器設備。6、礦車未定期檢修、打油。7、電器設備、線路未及時檢修更換。十、采掘班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100元罰款。1、不聽從現場人員、瓦檢員的正確指揮。2、不聽從現場人員安排,到非指定地點生產。3、未按規程措施施工和現場人員的質量9、要求進行生產。4、輕安全、重生產,責令工人冒險作業。5、有安全隱患不如實向值班人員和人員匯報。6、工作面發生重大隱患不能及時處理,急需撤退而不聽從撤退號令,未及時通知工人撤離險區。7、不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8、在安全條件下,不積極帶動工人完成生產任務。9、工作不力,在井下偷奸耍滑、打瞌睡、殉私舞弊。10、在規定時間內不帶動班人員換衣領燈。11、在安全條件下,未完成生產任務提前出井(除特殊情況)。12、采掘工作面交接不清出井下班。13、喝酒入井和無故曠工。14、在井下不聽從現場人員、瓦檢員正確指揮,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十一、采掘生產工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50元罰款。1、無故不參加職工大會10、和安全教育培訓。2、無故損壞煤礦井下、地面設備、設施(隊罰款外另照價賠償)。3、不注重行為,辱罵礦管人員和其他人員。4、不聽從指揮,不到指定地點作業。5、到井下作業點,無安全隱患,無故停工罷工。6、消極怠工,不認真完成生產任務。7、發現隱患不及時匯報而繼續生產。8、不積極投入隱患處理、搶險救災工作。9、對違章違紀事件的人員進行袒護包庇。10、不認真按規程、措施、質量要求進行生產。11、不聽從管理教育、打架斗毆、喝酒入井、井下打瞌睡。12、未按指定地點作業、私挖亂采(班組罰款200300元)。十二、充電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50元罰款。1、電房、充電架和礦燈不清潔。2、礦燈亮度不夠、礦燈破損11、不防爆而發現使用。3、未按規定時間收發礦燈。4、未按規定時間加酸加水。5、礦燈因管理不善而遺失的,除罰款外另照價賠償。6、充電電流、電壓,未按規定檢查調壓。7、玩忽職守,井下遇特殊情況不能領燈換燈。8、領燈人員自行到礦燈房領燈掛燈。9、礦燈編號與定員未對發出使用。十三、抽風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50元罰款。1、工作時間睡覺,離崗脫崗。2、未認真填寫風機運轉記錄。3、未執行交接班制度。4、發現風機有異常聲響和超負荷運行未及時匯報。5、風機房和風井口有火源存在。6、電流、電壓表不穩定未及時向機電值班人員匯報處理。7、抽風機房無人值班。十四、回柱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0100元罰款。未扎打密12、集和擋欄回扎支柱跟不上造成影響生產,處罰款200元。十五、煤壩值班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2050元罰款。1、礦車噸位不足而計量。2、計量車數有誤,混淆不清。3、煤炭未按指定地點翻倒。4、煤炭有被盜發生。5、上班期間離崗、脫崗和喝酒上班。6、煤票有丟失或工人到值班室領取煤票。7、未認真填寫煤炭產量記錄、有記錄,班長未簽字。8、出井的原煤零售,未經開票,任意翻倒。十六、燒水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30元罰款。1、無充足的熱水和冷水供下井人員洗澡。2、熱冷溫度不適。3、澡堂衛生過臟過亂。4、爐渣不按規定存放處理。5、用煤壩廢材料添火燒水。勞動紀律及處罰標準一、工人每月按26天考核,無特殊情況一律13、不準請假,每曠工一天扣20元。多1天獎20元。礦管理人員曠工一天扣50元。二、上班時未按規定時間提前半小時領燈,超時間一律不發礦燈,按曠工處理。三、在礦上喝酒鬧事,打架斗毆,辱罵礦管人員和其他人員的處100元以上罰款,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四、不服從安排指揮,管理教育和違章違紀處100元以上罰款。五、凡在礦上偷盜公私財物,處500元以上罰款,另按購進價10倍賠償,造成嚴重后果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六、(一)未參加職工會議的,每人每次處50元罰款,遲到一次處10元罰款;(二)未參加班前會議的扣10元,遲到的扣10元;(三)礦管理人員未參加安全例會的處50元罰款,不記當天工資。七、不到指定工作面生產,亂挖亂采的處班長200元、班組300元以上罰款。八、不按質量要求進行支護,除不計勞動報酬外,加倍賠償材料的損失。九、新職工進礦的,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班長私招下井安排工作的,處班長20元50元罰款。十、在生產過程中,因特殊情況更換工種,而不聽從安排的,一律開除出礦,罰款100元。十一、全班無故停班的處班組200元以上罰款。十二、進礦后未滿5天(含5天)的,一律不計工資。十三、凡受過3次以上(含3次)罰款的開除出礦。十四、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給礦上舉報者給予獎勵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