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企業獎金待遇及人事檔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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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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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企業獎金待遇人事檔案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全權實行勞動工資和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條 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系為合同關系,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第四條 公司綜合部,負責公司的行政管理、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的編制及執行、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2、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第二章 編制及定編 第五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 第六條 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設置、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七條 因工作及生產,臨時用人需要,企業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須按員工聘(雇)用規定,履行手續后方準實施。特殊情況必須提前聘用員工的,一律報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總經理助理負責編制年度用工計劃及方案,供總經理參考。第三章 員工的聘(雇)用 第九條 各職能部門對聘(雇)用員工應本著精簡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十條 公司聘用的3、員工,一律與公司簽訂聘用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任。 第十二條 各級員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 2.副總經理、總理經助理、會計負責人、部門負責人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提請執行董事聘任; 3.部門副主任及會計人員,由總經理聘任; 4.其他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部聘任。 上述程序也適用于各級員工的解聘及續聘。 第十三條 各職能部門確需增加員工的,按如下原則辦理。 1.先在本部門或公司內部調整; 2.內部無法調整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部進行招聘。 第十四條 新聘(雇)員工,受聘人必須填寫“雇用員4、工審批表”和“員工登記表”,由用人部門簽署意見,擬定工作崗位,經綜合部審查考核,符合聘雇條件者,先簽試用合同,經培訓后試用1個月。 第十五條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必須先接受培訓。 培訓內容包括學習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了解公司情況,學習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綜合部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綜合部會同用人部門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試用期間的工資,按擬定的工資80%發放。 第十六條 員工試用期滿1個月前,由用人部門作出鑒定,提出是否錄用的意見,經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批準錄用者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第四章 工資、獎金及待遇 第十七條 公司全權決定所屬員工的工資、待遇。 第十八條 公司執行董5、事會批準實行的工資系統列。 第十九條 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能力、貢獻、表現、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第二十條 員工的工資,由決定聘用者依照前條規定確定,按期編制公司員工工資、獎金、福利方案;由綜合部行文通知財務部門發放。 第二十一條 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多做貢獻。員工表現好或貢獻大者,主管部門可將材料報審,經總經理批準后予提級及獎勵。 第二十二條 公司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員工辦社會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福利待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執行國家勞動保護法規,員工享有相應的勞保待遇。 第二十四條 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6、發放。第二十五條 員工享有醫療保險待遇。員工本人的醫藥費按國家相關規定報銷。第五節 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六條 員工按國家法定節假日休假。因工作生產需要不能休假的,節日按日工資200%、假日按日工資100%計算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二十七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法定婚假5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假13天,假期內工資照發。 第二十八條 產育假: 1.女23周歲以下生育第一胎的,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生育時難產的(如剖腹產等)可增加產假30天; 2.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產假180天;難產可增加30天; 3.產假期滿后至嬰兒1周歲,每工作日享有哺乳假1小時。 5.7、產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條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喪假5天;異地奔喪的適當另給路程假。假期內工資和津貼照發。 第三十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有年休假,年休假由綜合部會同各部門統籌安排員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每天增發100%的日工資。第六章 辭職、辭退、開除 第三十一條 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三十二條 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應向綜合部提出辭職報告,到綜合部辦理辭職手續。 第三十三條 員工與公司簽訂聘(雇)用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部門不準無故辭退員工。第三十8、四條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個月向公司提出辭職報告,由主管部門簽署意見,批準后由綜合部辦理辭職手續。 第三十五條 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員工必須服從部門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三十七條 公司對辭退員工持慎重態度。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不得辭退合同期未滿的員工。確需辭退的,必須提出辭退理由,經綜合部核實,報公司領導批準后,通知被辭退的員工到綜合部辦理辭退手續。未經綜合部核實和領導批準的,不得辭退。 第三十八條 辭退員工,必須提前1個月通知被辭退者。 第三十九條 聘(雇)9、用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員工或公司不續簽聘(雇)用合同的,到勞動人事部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四十條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第四十一條 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雇)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物、文件及業務資料,并移交業務渠道。否則,綜合部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第七章 人事檔案管理第四十二條 綜合辦公室負責員工人事檔案的日常管理,對員工基礎信息及時維護與更新。 第四十三條 符合公司檔案調入條件的員工,由本人提出申請,報綜合辦公室審核,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辦理。第四十四條 離職員工應在辦理離職手續后十五日內提交10、商調函,綜合辦公室及時辦理人事檔案轉出手續,逾期不及辦理的,綜合辦公室將離職人員檔案轉戶籍所在地街道。第八章 會議管理第四十五條 公司會議管理辦法 1.公司會議主要包括總經理辦公會議、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專家評審會議、全體員工會議、各部門會議及臨時會議等。 2.公司級會議的組織者為綜合部。3.會議由綜合部提供服務,會議召開應提供、做好會議通知、材料、會場、記錄等各項服務,會議結束后,根據情況撰寫會議紀要,必要時提供水果、茶水、錄音、攝像、投影等服務。 4.會議通知形式主要為電話通知,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應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員通知到部門,由各部門自行通知。 5.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親自向綜合部說11、明理由。 6.會議決議事項,與會人員應在會后立即執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7.部門有關會議如需綜合處協助的應提前通知綜合部,以便做出統一安排。8. 政府及專家評審會議等外部會議,按照相關政府部門要求派公司相應部門人員參會。第九章 文件、檔案管理第四十六條 公司文件由綜合部起草報董事長簽發;公司各部門文件由各部門負責起草,送辦公室審核后統一簽發,但部門的文件不得以公司的管理目標、方針和各項管理制度相抵觸。第四十七條 文件由辦公室分類歸檔,保存備查。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審稿人要在稿件注明“秘密”、“機密”、“絕密”等字樣,并確定報送范圍,機密文件由專人負責打印、復印、報送、存檔。2.文件統一12、由綜合部發送,發送文件時必須做好登記,發送完畢后向文件簽發人報告文件發送情況,并存檔。3.外來文件統一由綜合部簽收,收件人應于收件當日按文件要求或內容回執,并及時報送有關領導或部門,不得積壓、遲誤,屬急件的應及時報送。4.需廢除的文件應報送辦公室由專人統一破碎處理。第四十八條 公司檔案是管理基礎工作的組成部分,檔案管理工作是維護公司利益、合法權利和依法經營的原始憑據。公司檔案總體分為兩大類:1.行政檔案2.生產技術檔案。綜合部檔案管理工作要堅持集中統一的原則,建立以綜合部統管全部檔案的管理工作體系。各部門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由各部門設專人負責整理、歸檔。第四十九條 歸檔要求:1必須要有完整13、性、準確性;2必須準確反映公司在生產經營管理中各項活動的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3必須層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規律;4歸檔范圍符合檔案管理規定;5文件材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要列入生產經營管理的各項程序之中,納入工作計劃和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的職責范圍。第五十條 文件、檔案的保管必須安全、保密、整齊有序,有公司秘密的資料未經董事長批準任何人不得查閱和傳閱。查閱檔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嚴禁涂改、損壞和私自翻錄。第十章 證照及印章管理第五十一條 公司各種證照的原件統一由辦公室負責保管,放置各種證照的文件柜必須安全保險,確定各種證照的完整有效。第五十二條 公司人員領、借用證照原件及復印件必須按規定辦理登記手14、續,填寫有效證件及復印件登記表并由經辦人簽名。借用必須注明歸還日期并按期歸還。第五十三條 公司各種證照的申辦、年檢、變更由專人負責,并建立(證照申辦、年檢、變更登記表),注明核發日期、有效期、年檢日期。第五十四條 公司印章含公司行政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必須嚴格管理,嚴禁違章使用。第五十五條 印章實行專人保管和審批用印登記制度。保管人員必須忠誠可靠,具有法制觀念和責任心,敢于負責且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第五十六條 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業務專用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財務專用章和私章由財務部專人分別管理。各印章專章專用,嚴禁混用、濫用和代用。第五十七條 公司行政章、合同專用章、業務15、專用章必須經董事長或主管部門經理批準后才準使用,辦理對外事務和車輛年檢等手續須用印章時,管理人員經核實無誤后,即可使用;公司財務專用章和法人、出納印鑒由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執行使用。第五十八條 公司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表,印鑒使用必須按規定由保管人逐項登記使用情況,由使用經辦人簽名。第五十九條 原則上公司印章不得攜帶外出辦事,特殊情況報部門領導批準,登記備案,事后立即歸還。使用人必須保管好印章,防止丟失、被盜用,如發現丟失或被盜用,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及領導采取措施補救。第六十條 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堅持原則,嚴禁違規保管、使用。主管領導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如有違反規定保管、使用者,視情況和后果追究責任人16、的行政和經濟責任;如觸犯法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第十一章 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第六十一條 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需要購買特定辦公用品,價值在100元以下者須向綜合部提交采購計劃單,經綜合部審核后統一購買發放;若價值在100元以上者需向主管領導提交采購計劃單,經批準后交綜合部,由綜合部審核后統一購買發放。第六十二條 辦公用品(低價易耗品除外)由使用者本人負責,誰使用誰保管,若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綜合部一律不予補發,若需補發,必須由綜合部向部門領導核準,視情況予以補發。辦公用品嚴禁取回家私用,一經發現嚴肅處理。第六十三條 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17、。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第六十四條 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辦公室根據各部門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第十二章 公司車輛管理第六十五條 本公司的機動車輛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分別按使用部門設立機動車輛檔案登記,詳細記載各機動車輛有關運行資料,統一辦理機動車輛的各類保險,車船稅,保險理賠手續,督促安排各部門車輛進行年度檢審;綜合部負責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保養,使用檢查工作。第六十六條 除礦山生產使用車輛外,其它公司車輛使用人必須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記錄用車時間、返回時間及用車理由。第六十七條 綜合部和車輛管理責任人,應經常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學習和職業道德教育,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提高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思想素質。附則:本制度由綜合部制訂并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準后執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