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全體員工職業危害防治控制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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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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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全體員工職業危害防治控制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職業危害控制制度采用合理的措施控制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高低溫及照明等職業危害,保護員工身體健康。2 適合范圍本制度適用于XX礦全體員工。3術語與定義職業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場所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相伴隨,對從事該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造成健康損害或者影響的各種危害。4職責4.1礦長4.2.1負責匯總職業危害清單制定全礦的職業危害控制計劃,并落實執行。4.2.2負責編制職業危害控制制度,并督促執行。4.2.3組織對職業危害的專項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2、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4.3生產技術部4.3.1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對職業危害進行技術控制。4.3.2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制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4.4機動能源部對生產設施、通風防塵防毒等安全防護設施做好維護、檢修計劃、確保安全運行4.5環保部負責制定生產環境有害因素的治理規劃,并檢查執行情況。4.6人力資源部負責按照安全教育與培訓管理制度,制定職業危害控制培訓計劃,對員工進行職業危害辨識,職業危害后果,自我防護方法的培訓。4.7供應部負責按照勞動防護3、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為員工配備有效的勞動防護用品。4.8工會工作部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的要求,監督員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實際情況。4.9車間(二級單位)4.9.1負責統計本部門接觸職業危害的人員清單。4.9.2落實本部門的職業危害控制計劃。4.9.3定期組織本車間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采取措施。4.10員工熟悉、掌握職業危害辨識,職業危害后果和自我防護方法的方法。5工作程序5.1粉塵危害控制5.1.1需要控制的主要粉塵危害源包括:a)井下鑿巖(鉆孔)、運輸、鏟礦、放礦、爆破、破碎等產生的粉塵危害;b)建筑施工、充填作業時產生的砂料,。水泥塵危害;c)4、 砂輪研磨時砂輪機產生的粉塵危害;d) 電焊作業時產生的電焊煙塵危害;e) 機械車削鑄件時產生的金屬粉塵;f) 地面運輸公路產生的揚塵。5.1.2需要控制的粉塵危害崗位包括:a) 井下采掘作業面及作業人員;b) 井下破碎系統、溜破系統作業面及作業人員;c) 井下運輸放礦作業面及作業人員;d) 選礦廠裝(卸)礦站。礦石破碎、電振、螺旋分級、球磨等作業人員;e) 其他工種:運輸司機、裝載機工、電焊工、維修(鉗工)等。5.1.3粉塵控制措施包括:a) 改革工藝流程使生產過程機械化,密閉化、自動化。b) 生產場所的粉塵接觸限值應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的要求、新建、改建和5、擴建工程的粉塵控制設計與主體工程設計同時進行。c) 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培訓,對產塵點采取綜合性粉塵措施,即“風、水、密、護、革、管、教、查”八字方針,從控制塵源開始,使作業點的粉塵濃度達到衛生標準。d) 生產車間按照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評價職業危害的風險等級,采取風險控制措施。e) 采用濕式作業,禁止干式作業。鑿巖機的最低供水量,應根據機型和種類,滿足鑿巖除塵的要求。f) 井下在鑿巖、鏟礦作業前和爆破后,必須作業面進行噴霧灑水,井清洗距工作面10m以內的巖壁。g) 井下主要進風道、人行道、斜坡道、運輸巷道的路面應保持潮濕,巖壁每月應噴水一次;主要回風道,每年應清理一次,各種裝運設備,每天應6、清洗一次。h) 保證進風井口的風源質量,凡從副井、斜井、斜坡道下放的水泥、河沙、石灰等,及井下拉上地面的木頭、廢鐵、輪胎等產塵物品,必須運離井口30m開外裝卸車。i) 地面運輸公路晴天時定時開灑水車灑水。j) 不能采取濕式作業的場所應采取密閉-抽風-除塵的辦法(如密閉設備、吸塵罩、通風管、除塵器等)k) 供應部負責為員工配備防塵口罩,加強個體防護,接塵作業人員必須佩戴防塵口罩。l) 加強對除塵設備管理,車間每天對除塵設備檢查,保證除塵設備的有效性。m) 組織對粉塵危害作業點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落實整改,5.2有毒有害氣體危害控制5.2.1需要控制的有毒有害氣體危害源包括:a7、) 爆破時產生的炮煙;b) 井下封閉已久的巷道缺氧或產生的毒氣有害氣體;c) 井下鏟運機作業時產生的廢氣;d) 井下機車電瓶充電作業時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e) 選礦浮選、藥劑配制和給藥作業時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f) 在壓酸、加酸作業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害的酸霧氣體;g) 在化驗檢測操作中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h) 電焊作業時,在高溫下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i) 檢修貯酸、壓酸輸送設備設施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j) 選礦廠凈化塔清理、硫給泵池清理、塑料加工、溶鉛時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k) 危險化學品儲藏倉庫散發的有毒有害氣體;l) 使用各類危險化學品時產生的有毒有害氣體;5.2.2需要控制的有毒有害氣體8、危害崗位包括:a) 井下爆破后的工作面及進入爆破工作面的作業人員;b) 井下鏟運機采掘出礦(碴)作業人員;c) 井下電瓶充電操作人員;d) 酸泵、壓酸、加酸操作人員;e) 化驗檢測操作人員;f) 凈化塔、硫給泵池清理作業人員;g) 藥劑配制和給藥室操作人員;h) 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及保管人員;i) 在坑內、容器內進行電焊的作業人員。5.2.3有毒有害氣體危害控制措施包括:a) 對主要產生有毒有害氣體點,采取密閉、通風排毒等措施,并進行凈化使其達到排放衛生標準;b) 生產場所的有毒有害氣體的接觸限制應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GBZ2-2002)的要求、新建、改建和擴建工程的有毒有害氣體控制設計必須與主體工程設計同時進行;c) 改革工藝,推廣和采用新技術,改善勞動條件,盡量采用安全的新工藝代替舊的危險性較大的工藝,采用無毒。低毒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的物品;d) 生產車間按照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評價職業危害的風險等級,采取風險控制措施;e) 改善作業環境,在產生有毒有害氣體區域安裝通風防毒設施和凈化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