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通信聯絡系統運行、設備設施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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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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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通信聯絡系統運行設備設施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陜西省xx煤礦通信聯絡系統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一、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做好作業前準備,認真做好本質工作,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二、嚴格操作規程,實行定期巡視監測管理,確保通話質量和線路的暢通。 三、熟悉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防爆要求,嚴格停送電管理制度,確保安全生產。 四、熟悉本礦生產、調度、管理等各環節通信聯絡系統的布置,并能正確使用。 五、地面或井下固定的通信操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有脫崗、串崗、睡覺的行為。否則按“三違”論2、處。六、若遇通信聯絡系統發生故障,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盡快恢復。 七、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統損壞,除按規定處罰外,按其經濟損失多少經礦級管理人員研究按比例進行賠償。 八、系統控制中心操作人員每天 24 小時有人值班,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和使用記錄。若遇到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礦領導值班人員。 陜西省xx煤礦通信聯絡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一、通信聯絡系統維護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掌握設備設施性能、特點,發現故障及時處理并填寫故障登記表。二、系統應進行定期檢查,保證設備狀態良好,工作正常。 三、嚴禁外來人員進入系統控制中心機房動用系統設備、干擾值班人員正常3、工作。 四、使用的系統設備、設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嚴禁無安全標志的設備、設施入井。 五、系統設備、設施應做到定期檢查,保證狀態良好。 六、設備設施應置于圍巖穩定、支護良好、無淋水、無雜物的位置,以免損壞設備設施。 七、井下各地點放炮時,必須制定保護設備、設施的措施,防止破壞設施、設備,否則,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 八、通信、信號和控制等裝置,應優先采用本質安全型,嚴禁通信線路利用大地作回路。 九、通信系統設備必須具備良好的防雷和接地保護措施。 十、通信系統的設備設施管理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報廢管理制度。 陜西省xx煤礦通信聯絡系統設備定期檢修制度一、設備設施維護檢修人員必須堅持日常設備4、及電纜檢查,作好運行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結果報控制中心。二、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測試,不能保證設備連續工作 2 小時的,應及時更換。 三、擬定系統設備檢修計劃,每 3 個月對通信設備進行全面檢修,確保井上、井下通信聯絡運行穩定、可靠,并做好檢修記錄。 四、每月不少于 2 次對井下各通信地點的電話、通話質量檢查,發現故障立即處理。 五、管理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的功能、特點等,經培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六、檢修設備的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保證設備維修質量,若違反規程致使設備損壞,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七、經常清除話機灰塵、油污和潮氣,擦試調整各個觸點,保證接觸良好,送受話器通話效果良好,鈴聲響亮5、等。陜西省xx煤礦通信聯絡系統運行管理制度一、系統應定期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處理并填寫故障登記表。 二、掌握有關通訊設備的性能、結構、原理和操作方法,建立健全各類臺帳和記錄報表,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三、系統控制中心應 24 小時值班,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由有關負責人審批簽字。 四、若遇到異常情況或報警信息后,值班員應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值班領導應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記錄備案。 五、通信系統的歷史數據應妥善保存,備份數據和圖紙、技術資料至少要保存 1 年以上。 六、設備運行管理員未按時填寫設備和系統運行詳細記錄的,應追究責任,按規定進行經濟外罰。 七、嚴禁無關人員使用控6、制中心電話,影響系統通信工作。 陜西省xx煤礦通信系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上報制度一、系統控制中心每天必須有 24 小時輪流值班,一但接收到系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時,立即向礦值班人員匯報。 二、礦值班領導應接到報警求救通信信息后,立即查明原因后,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逐級上報。 三、若遇系統報警,求救信息時,凡被通知的區隊和人員都應作好一切搶救災害的人力、物力、財力準備工作,聽候安排。 四、在搶救過程中、控制中心值班人員隨時掌握處理情況,并及時向礦領導或向上級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聯系。 五、若屬系統出現故障時,除按規定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外,應及時采取措施,盡快在短時間內恢復投入運行。 六、凡出7、現系統報警、求救通信信息時,值班人員未能及時上報,將對相關責任進行處罰。 陜西省xx煤礦通信聯絡系統管理制度為了確保通信聯絡系統的使用可靠,根據我礦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任何區隊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動通信線路,特殊情況需要對通訊線路改動,必須向控制中心進行申請。控制中心根據生產需要及設備運行情況確定改動方案。 二、任何區隊不得私自改變或影響移動通信系統補償電源的正常供電。當拆除或檢修線路而影響移動通信系統正常供電時,必須提前通知控制中心,不得私自進行,否則追究施工負責人責任,并承擔因通信中斷造成的后果。 三、出現通信中斷、信號故障時,信息中心應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確定故障范8、圍。并立即組織人員解決處理。 四、各使用區隊不得強安、強要、強撤通信設備和纜線等。需新增電話及相關設備時,必須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書面申請。信息中心設計施工時,必須根據移動通信系統的布局,科學合理給出安設方案,不得以破壞系統總體性能與結構為代價而擅自施工。 五、任何區隊不得未經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變通信設備位置、一經發現將給予 200 元的罰款。嚴重者按照事故進行分析。 六、使用區隊的井下電話機,必須按照使用要求進行使用及維護。不得更改設備參數,達到完好狀態, 七、相關區隊對管轄范圍或工作場所內的移動通信纜線設備設施負有監護責任。通信纜線途經區隊的管轄范圍,由該區隊負責對通信纜線的管理,同時要嚴格9、對通信纜線的保護。任何區隊和個人不得隨意丟失和損壞井下通信分線盒、放大器、纜線。凡丟失和損壞的,對責任區隊,對責任人進行處罰,并由責任區隊按價賠償,承擔因通信中斷造成的后果。屬于故意破壞的,按照影響范圍及性質程度,加倍進行處罰。 八、通信設備出現故障時,使用區隊應及時到信息中心更換。通信設備統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維修并提供備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的,維修費用按照設備、材料賠償價格從使用區隊材料費中扣除。 九、采煤工作面的通信纜線及相關設備隨工作面的推進要及時回撤盤放整齊,不得隨意丟棄亂甩。若隨意切斷通信線纜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并進行處罰。 十、信息中心電話班人員應經常下井檢查、監督通信相關設備、纜線的使用情況。對不按標準使用的,信息中心有權出具罰款單對責任區隊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