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有限公司煤礦保衛科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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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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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業有限公司煤礦保衛科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保衛科內部管理細則第一條:為加強我礦內部治安管理,實施治安管理責任制,預防治安災害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保護公私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細則。第二條:治安管理責任制實行“預防為主,確保重點,打擊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針,堅持“誰管理,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第三條:保衛工作是本礦職工和保衛科人員的共同責任,保衛科人員應統一領導,動員全礦各方面力量參與保衛工作。第四2、條:保衛科長工作職責(一)在礦黨支部、礦委和上級有關部門領導下,負責全礦的安全保衛工作。(二)嚴格執行黨和國家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搞好法制宣傳教育,減少犯罪,搞好礦區綜合治理。 (三)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法令、結合我礦的實際情況和治安情況,提出安全實施方案和改進意見,負責組織有關科室人員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四)搞好保衛隊伍的建設,組織保衛人員認真學習政治管理、法律知識,學習保衛工作業務知識,不斷提高保衛隊伍的工作能力。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有關政策,增強保衛人員的法律意識,依法辦事,不徇私情,使保衛人員的思想好、作風硬、業務精、勝任本職工作。 (五)負責組織力量偵破在本單位管轄區內發生的各3、類一般性案件,查處一般性治安案件,根據違法人員的錯誤事實和情節,對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提出妥善處理意見。案情重大的應根據領導意見積極請上級安全檢查機關查辦并做好配合工作。 (六)負責做好本礦范圍內的消防工作,根據本礦的實際情況,建立改進和增加消防設施,做到有備無患,防患于未然,并積極加強重大事故的搶救、分析和處理工作。 (七)負責安排、督促、監督、檢查火工品運輸、保管及使用人員妥善運輸保管和使用,嚴格執行火工品管理及使用制度。 (八)做好領導交辦的各種臨時性任務。第五條:保衛科干事工作職責(一)在科長領導下,根據分工負責科室部分或全部工作。(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協助有關單位及科長搞4、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強防范措施,保衛煤礦的正常工作秩序。(三)協助科長維護內部治安秩序,加強治安管理,做好治安保衛工作。(四)負責保衛科的內勤工作,及時將上級文件、材料轉遞礦有關領導或科長批閱,辦理各類報表的登記工作及各類文件、材料、函件的分類建檔管理工作。第六條:保衛科內勤崗位職責(一)當好科長的參謀和助手,及時收集各種的工作情況,適時向科長提出工作意見,積極參與本科的業務活動。(二)做好本科辦公室的行政事務。(三)草擬工作文書,履行工作計劃的督辦工作。(四)負責業務材料的立卷、歸檔,管理和使用。(五)完成科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六)科領導不在職時,緊急情況下協調工作。第七條:保衛科門衛崗位5、職責(一)門衛值班員要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服從分配,聽從指揮,嚴守崗位,做到認真負責,發現異常果斷處理,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便于及時落實處理于萌芽。 (二)門衛人員對出入礦區物資,器材和其他公物、設備、無論領發,購買借用或來礦加工等,一律需有礦內有關科室的單據和出門證,做到物證相符,數量相合,方可出入礦區,如發現不符者,要查明情況妥善處理,否則追究其所涉及的一切責任。 (三)凡出入礦區的機動車輛,要令其停車檢查,登記并保管好各種手續,防止丟失,班中出現問題交接班時要交待清楚,以便核實校對。 (四)禮貌待人,文明上崗,態度和藹,凡出入礦區的一切車輛,都必須停車檢查,對帶有木箱、紙6、箱、包裹、提包、被褥等物的出門人員,請自行打開,接受檢查,對帶有危險物品及公物的應予以沒收,并做出處理。 (五)值班人員不準擅離職守,不徇私情,更不準里迎外合,向外聯守破壞或私拿本單位財產,以身職責,不準辦私喝酒,打牌等。 (六)加強門衛責任本班上發現有異常情況或疑點及時反饋并制止,確保本班萬無一失。 第八條:保衛巡邏人員崗位職責(一)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職責,在緊急關頭,英勇頑強,不怕犧牲,努力完成本職工作。 (二)做好“四防”工作,維護內部治安秩序。 (三)執勤時要堅守崗位,堅持不空班,不空崗。保持高度警惕,不得飲酒、睡覺、打鬧、聊天或做其它與勤務無關的事情。 (四)對突發案件事故或其它7、緊急情況,立即報告上級,并做出應急處置。 (五)遵守國家法律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武器裝備和公共財物。 (六)嚴格訓練和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提高整體素質。第九條:對治安管理責任制不落實,嚴重危害內部治安,造成極壞影響的對科長或主要負責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第十條:本科人員因未履行崗位責任制,導致發生治安事件的,按照我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第十一條:保衛人員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單位或主管公安機關予以行政處分。保衛科工作職責一、開展治安防范宣傳教育,并落實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二、根據需要檢查進入本單位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三、在單位范圍內進行治安防范巡8、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治安隱患整改記錄。四、維護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行為,對難以制止的違法行為及發生的治安安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應當立即報警,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處置工作。五、督促落實單位內部治安防范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內部保衛及安全檢查制度一、保衛科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確保礦區生產、生活安全有序進行。二、門衛對進出車輛、人員要進行詳盡的登記備案,特別要加強出場車輛及人員的檢查工作,確保礦區財產不受損失。三、巡邏員要加強對礦區院落,庫房等重點區域的不定時巡查,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予以排查,特殊情況要立即上報。四、夜間巡邏員要具有高度的責任心,隨時隨地9、對礦區的安全狀況進行不間斷巡視,一旦發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做出相應處理。五、在對可疑人員、物品、車輛進行檢查時,一定要做好自身保衛工作,確保人身安全。門衛值班制度一、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制,防范本單位治安隱患。二、堅守崗位,不得擅自脫崗,對出入本單位的外來人員、車輛要履行登記手續。三、門衛對發現的可疑跡象或可疑人員要立即報告保衛部門領導,不得擅自處理。四、門房要保持整潔衛生,值班人員要操持良好的精神風貌,文明值守,禮貌待人。五、按照本單位的管理規定,門衛人員要忠于職守,履行職責,維護本單位內部安全。巡邏守護制度一、巡邏隊在保衛科的領導下,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巡邏守護。二、巡邏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10、在單位區域內執行巡查看守任務,發現區域內各種事故苗頭和隱患,及時報告。三、加強重點部位和重要崗位的巡邏檢查,維護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預防和制止各類案件的發生。四、超前預測,當好單位內部的耳目。五、加強學習,提高思想覺悟,提高警覺意識,堅守崗位,確保安全,同一切違法行為作斗爭。普法教育培訓制度一、單位普法教育工作直接關系到單位的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學法、懂法、守法、執法。二、治安,保衛人員每年需經當地公安機關培訓一至二次,熟練掌握有關法律、法規和治安保衛工作技能。三、單位要對每次教育培訓人次、時間詳細登記、造冊。四、單位保衛人員要認真學習各種法律、法規,并組織廣大職工開展各種形11、式的普法講座活動,提高全員法制意識。五、開展社會主義“三個文明”競賽活動,樹立良好的社會風氣,爭做“四有”新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的原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二、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三、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實際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維修、保養消防器材,在重點部位做到“四有”、“一及時”。四、針對單位的特點,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常識宣傳教育,提高職工防火意識。五、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制定防火預案,建立防火檔案。案件報告制度一、單位保衛科在單12、位、黨政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二、維護單位內部的治安秩序,制止發生在本單位的違法行為,維護企業內部穩定。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本單位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四、對發生在本單位的各類案件,在報告公安機關的同時,必須著專人保護好現場,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案件和處置事故。五、堅決杜絕單位對發生的各類案件遲報、漏報和瞞報現象。綜治目標管理制度一、在礦區實現無刑事案件,無糾紛的綜合治理目標。二、保衛科要加強定時對職工的普法教育,形成良好的遵法守法氣氛。三、保衛科要定時對礦區突出的不安定因素加以調解,確保將不安全因素消滅在萌芽狀態。四、一旦發現糾紛及其它破壞煤礦形象的事,保衛科13、要在第一時間內做出相應處理。五、保衛科內部人員要加強責任心,確保綜治目標順利實現。矛盾糾紛排查及調處條例一、凡在礦區工作生活的工人及其家屬均應遵守礦區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治安管理條例,尊老愛幼,和睦相處,建設文明小區。二、鄰里及同事間發生糾紛、出現矛盾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到保衛科進行調解,不可私自用武力及一切不文明行為加以解決。三、雙方一旦發生矛盾并導致矛盾激化者,保衛科要根據事實真相,著情進行處理。四、保衛科在處理矛盾時,要充分尊重雙方當事人的權利,不可以權謀私,偏袒庇護任何一方。五、處理矛盾要公平、公正。如果雙方當事人有觸及法律者,一律移送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處理。保衛科內部管理處罰條例保衛科14、全體人員必須嚴格執行礦內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循科室工作職責,盡職盡責,勤勉工作?,F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內部違章處罰條例:全體保衛科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內嚴禁飲酒、賭博、脫崗,嚴禁做值班無關事項,違者罰款200元,有嚴重后果者,做停班處理。上班時,遲到、早退、缺崗、睡崗以及其它違章行為者,每發現一次處罰100元,三次者停班處理。礦工200元/次,三次以上停班交礦部處理。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礦區內,必須進行登記和檢查,出行時必須嚴格檢查車內情況,本礦工人下班時禁止帶出任何物資,若不履行其職責的每次每人罰款100元,三次以上者除加陪罰款外,并停班反省,以觀后效。在正常情況下礦區道路不得堵車,妨礙道路暢通,若有類似情況出現,將給予門衛值班人員每次每人100元的罰款處理,且不得重復出現類似的情況。各值班崗位在交接中,手續不清楚的,衛生不清潔的,接班人員可拒絕接班,并上報科室,對交接班違規者處100元罰款。各值班崗位吃飯時,由隊長安排替換進行,不得缺崗,吃飯時間不得超過一小時,超時由班長進行處理并罰款50元。保衛科副科長對以上條例全權進行監督實施,帶領各班班長進行落實,若有人做好人,不聞不問、得過且過的思想和行為,發現一次處罰200元,三次以上停班,產生嚴重后果的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