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開發公司縣城煤礦作業防突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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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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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源開發公司縣城煤礦作業防突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綜合分析會議制度1、礦井防突隊每天對各防突工作面實施防突措施的情況進行分析,針對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注意事項。2、礦總工每周組織防突工召開一次防突工作分析會,針對實施中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3、礦每月必須召開一次防突工作會,對重點采掘面的防突工作進行分析,針對實施中出現的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布置和落實重點采掘面的防突工作和措施。4、在生產作業過程中,如遇地質構造等原因,區域或工作面的突出危險性發生變化,必須請縣級以上煤炭主管部門共同分析,研究2、制定或修改防突措施。防突專項檢查制度1、各級管理人員要把防突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和檢查的重點,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突出危險的掘進(采煤)工作面執行防突措施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總工程師每周對重點防突工作面的現場檢查不得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的副礦長每周對重點防突工作面的現場檢查不得少于兩次;分管生產、通風瓦斯的業務部門領導對重點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現場檢查不得少于兩次,對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現場不得少于一次。2、安監科要把防突管理作為重要的安全監察和安全檢查內容,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突出危險的掘進(采煤)工作面執行防突措施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現場操作人員是否嚴格執行防突措施3、,突控牌板是否按規定填寫,防突基點有無破壞、移動現象,回采(掘進)的距離和位置是否與突控牌板吻合等。如發現某項問題出現問題,必須查明原因,并按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嚴肅進行追查處理。3、防突工要經常到防突工作面檢查防突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檢查內容包括:現場操作人員是否嚴格執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規定填寫,防突基點有無破壞、移動現象,回采(掘進)的距離和位置是否與突控牌板吻合等。如發現某項問題出現問題,必須進行核實,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巷道貫通管理制度1、與其它巷道貫通,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2、貫通前,根據生產及地測部門的通知,必須事先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繪4、制巷道貫通前后的通風系統圖,標明通風設施、風流方向、瓦斯涌出量等報批。貫通時通風區必須派通風主管人員在現場統一指揮確保施工安全。貫通后要組織人員立即進行風量調整,實現全風壓通風,檢查風流和瓦斯變化,符合規程有關規定時方可恢復工作。3、貫通前必須保持兩個掘進工作面正常通風,無瓦斯積聚。兩個工作面貫通相距20米(綜采工作面50米)時只準由一個工作面向前貫通,如放炮作業,每次裝藥前掘進工作面班組長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員共同到對方工作面檢查風流和瓦斯情況。如瓦斯超限時,先停止掘進工作面作業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兩個工作面瓦斯濃度在1%以下方可進行裝藥放炮,每次放炮兩個工作面都必須設置柵欄或設置專人警戒。45、瓦斯檢查員必須堅持放炮前后的灑水滅塵和通風的檢查監督工作,如有異常情況立即處理。5、工作結束后,將有關數據匯總記錄備用。防突措施的編制、審批、貫徹制度1、防突措施的編制(1)對突出危險區域的采煤(掘進)工作面和非突出危險區域的突出危險工作面,在編制回采(掘進)作業規程和施工技術安全措施的同時,必須編制防突措施。 (2)編制防突措施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的規定,結合本礦井及該工作面的特點進行編制。2、防突措施的審批(1)編制好的防突措施必須報礦分管生產、通風瓦斯、安全等部門負責人審查、修改和完善,然后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如部門意見與總工程師的意見不相吻合,以總工程師意見為6、準。(2)嚴重突出危險掘進(采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必須報縣級以上煤炭主管部門審批。 (3)如現場因地質構造等原因發生變化,已審批的防突措施不能滿足生產實際時,必須重新研究和修訂防突措施,并按以上編制、報批程序進行。3、防突措施的貫徹(1)經審查批準后的防突措施必須由施工隊隊長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防突工、進行學習,技術員認真進行講解,學習后進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能安排上崗作業。(2)在每班的班前安全會上,值班領導要組織實施防突措施的人員學習防突措施,并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對特別注意的事項進行重點講解。 放炮請示匯報制度防突采掘工作面進行爆破作業時,必須堅持爆破前匯報請示、爆破后匯報、炮后檢查前請示7、和檢查后匯報制度。1、爆破前匯報請示:工作面在裝好藥并在所有禁區搜索完畢及所有崗哨到位后,由爆破工向調度室值班領導匯報工作面瓦斯情況和裝藥情況;生產班長向調度室請示爆破,調度室在確認禁區無人且通過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確認爆破區域的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后,方可同意爆破。2、爆破后匯報:生產班長在得到調度室同意爆破的指示后,方可向爆破工下達爆破命令,爆破工在接到爆破指令后,方可進行爆破工作。在炮響后及時向調度室匯報炮響時間。3、炮后檢查前請示:炮響后,作業人員在爆破地點等足夠時間,等候時間在該工作面的作業規程和防突措施中有明確規定:一般突出工作面為不少于30min,嚴重突出危險工作面為不少于45min。8、然后由生產班長請示進行炮后檢查。調度室在接到檢查請示后,通過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確認爆破區域的瓦斯濃度符合規定后,方可同意進行檢查。4、檢查后匯報:在接到調度室同意檢查的指示后,由生產班長、爆破工、瓦斯檢查工三人一同進入工作面檢查。在檢查后必須將檢查情況向調度室匯報。調度室值班領導根據匯報情況決定是否恢復作業,并下達命令。防突資料收集、整理制度1、防突資料的收集(1)防突工在實施防突措施過程中,必須認真收集現場地質資料、瓦斯資料和防突措施的參數等資料。(2)在礦井每次發生突出、壓出和噴出等煤與瓦斯突出動力現象后,必須收集突出的煤(巖)量、涌出的瓦斯量、突出孔洞的形狀、突出地點的煤層情況及地質構造9、等資料。(3)收集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并且作一些必要的現場素描示意圖。2、防突資料的整理(1)收集資料出井后,在地面要將收集的資料整理成臺帳或卡片。(2)按區域或工作面建立防突措施實施的資料臺帳或突出臺帳和卡片,并進行歸檔。防突通知單審批制度防突工在井下現場實施防突措施結束并填寫好防突通知單后,要及時親自將防突通知單送礦分管防突的業務部門技術員審查,然后報礦總工程師審批。如果是夜間不能及時找到礦分管通風瓦斯的業務部門技術負責人和礦總工程師,必須用電話匯報實施防突措施的情況(及鉆孔個數,每個鉆孔的深度、在鉆孔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實施鉆孔過程中瓦斯變化情況、預測或檢驗的指標等),得到其審查或10、審批意見后,將審批意見告訴礦調度室或施工隊。但必須在第二天將防突通知單報礦分管瓦斯的通風業務部門技術負責人和礦總工程師簽署審查、審批意見。 防突現場跟班制度1、在石門揭煤實施前探鉆孔、金屬骨架、打震動性爆破的炮眼時和實施密集性排放鉆孔、水力沖孔、瓦斯抽放鉆孔以及采煤(掘進)工作面實施防突措施規定預測孔、措施孔、和檢驗孔的防突鉆孔施工作業時,必須有防突工和輔助救護隊員在現場跟班。 2、在嚴重突出危險采掘工作面進行采掘作業時,必須有生產、通風瓦斯或安全科的人員和輔助救護隊員現場跟班。 3、現場跟班人員的職責1)防突工必須自始至終指導和監督檢查鉆工的打孔工作,并按防突措施的要求,親自確定鉆孔位置、方11、位和數量,測定鉆屑解吸指標、鉆屑量等有關參數,仔細觀察收集打鉆過程中的瓦斯變化、噴孔、頂鉆、卡鉆等情況,并將收集的資料情況及時向有關人員匯報。在實施鉆孔的整個過程中,要仔細觀察和認真分析煤與瓦斯突出預兆,發現突出預兆時,要及時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2)生產、通風、防突、安監現場跟班人員要認真檢查并督促施工作業現場的隱患整改保證撤退路線的暢通;自始自終在現場督促作業人員按作業規程和防突措施進行作業,發現作業過程中出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停止作業,并向調度室和有關領導匯報,待異常情況消除或得到領導的指令后恢復作業;發現危及安全的異常情況或煤與瓦斯突出預兆時,要及時指揮現場人員撤離的安全地點。312、)輔助救護隊員現場跟班,主要負責指揮作業人員的撤離和救護等工作。防突工作保障制度1、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的要求設置防突機構和配齊防突工作人員,并按要求進行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持證上崗。2、礦每月在安排資金、材料計劃時,必須下達防突方面的資金、材料計劃。3、突出礦井應根據實際需要配齊防突所需的鉆機和防突儀器儀表及裝置。4、供應部門必須按防突工作計劃和每月防重工作分析會的要求,對防突所需的設備、器材、材料和零配件必須按要求的時間及時保證供給。抽采泵站交接班制度1、接班人員應按規定的交接班時間提前半小時達到作業現場,因故不能上班的要提前辦理請假手續。2、交接班應按規定的時間在泵房值13、班室或泵房內進行,交班人員要詳細交代上班抽放瓦斯情況、抽采設備運轉狀況及安全狀況,接班人員要按規定程序認真檢查設備運轉及作業現場安全情況,發現問題記入交接班記錄,經雙方簽字后,交接班才算完畢。3、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接班人員可以拒絕接班:1)按規定對設備檢查發現異常時;2)設備、配件及材料不清潔、整齊時;3)工具及所有公物數目不清時;4)各種記錄沒有認真、準確填寫時;4、交班人員應提前作好交班準備,交接雙方在簽字前,交班人員不能離開作業現場或托人交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不能交班:1)發現接班人員班前喝酒或神志不清時;2)本班職責范圍內的事沒有處理完畢時。抽采泵站設備維修保養制度1、在進行機電設14、備維修時,應按操作規程進行,不得違章作業;2、易損壞零配件在維修過程中應輕拿輕放,嚴禁撞擊;3、在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圖紙和有關技術參數進行。4、泵站內所有機電設備都應定期進行保養,對正在運行的機電設備應每天檢查一次,一周保養一次,及時更換軸承潤滑油,軸承溫度不高于周圍溫度150;5、每周對所有抽采設備及機具進行一次巡檢,如發現問題應立即報告防突科及礦調度室,進行處理;6、機電設備的外殼必須保持清潔、完好;7、對防爆電器設備的防爆性能要隨時檢查,發現失爆現象必須立即處理;8、隨時檢查標準緊固件是否松動,如有松動,應立即緊固。瓦斯抽采泵站安全制度1、瓦斯抽采泵站50米內禁止有明火,不準用火取暖,站15、內嚴禁吸煙;2、泵房內電器設備和照明設備都必須使用礦用防爆型,電氣設備應嚴格按防爆規定進行安裝、維修及檢查,確保防爆設備的性能正常發揮;3、抽采管路系統必須設防雷電、防爆炸、防回火等安全裝置,并經常檢查,保證性能完好;4、禁止在站內和抽采管道附近進行氣割、電焊等作業,若必須進行時,需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5、站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站內要存放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及消防沙),每周進行一次消防檢查;6、抽采泵司機必須穿戴整齊,長發者必須將頭發盤起,并戴帽操作。抽采泵站管理制度1、瓦斯抽采泵站為重要的安全場所,除抽采泵司機、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外,其他16、無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入內;2、上級檢查和其他需進站人員一律憑進站許可證進站,并在站內簽字登記,一切進站人員必須自覺將手機、煙火等交值班室暫為保管,離站時退還,嚴禁在站內抽煙、使用手機或使用明火;3、值班人員應認真到崗履職,不遲到、早退,嚴禁在當班中打牌、下棋、脫離崗位等;4、值班人員要按規定做好抽采參數的檢測記錄、出入泵站人員登記等工作,做到不漏記、不缺失;5、值班人員對站內電器設備、照明、機械設備、儀器、儀表負責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6、抽采泵站必須進行周檢、月檢,并有檢查記錄和隱患排查、整改記錄。防突措施督促檢查制度1、各級管理人員要把防突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和檢查的重點,定期或不定期對17、各突出危險的掘進(采煤)工作面執行防突措施的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必須及時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總工程師每周對重點防突工作面的現場檢查不得少于1次,分管“一通三防”的副總工程師每周對重點防突工作面的現場檢查不得少于2次;分管生產、通風瓦斯的業務部門領導對重點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現場檢查不得少于2次,對一般防突工作面每周到現場檢查不得少于1次。2、通安科要把防突管理作為重要的安全監察和安全檢查內容,定期或不定期對各突出危險掘進(采煤)工作面執行防突措施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現場操作人員是否嚴格執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規定填寫,防突基點有無破壞、移動現象,掘進(回采)的距離和位置是否與突控牌18、板吻合等。如發現某項出現問題,必須查明原因,并按照礦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嚴肅追查責任。3、防突工要經常到防突工作面檢查防突措施的執行落實情況。檢查內容包括:現場操作人員是否嚴格執行防突措施,突控牌板是否按規定填寫,防突基點有無破壞、移動現象,掘進(回采)的距離和位置是否與突控牌板吻合等。如發現某項出現問題,必須進行核實,并向有關部門和領導匯報。 防突管理制度1、進入突出危險區域的所有人員,必須攜帶隔離式自救器。2、在突出危險區域嚴格按照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進行施工。3、加強突出礦井瓦斯地質工作,地質部門及時進行瓦斯地質預報,為編制防突措施提供依據。通風科和防突科根據地質部門提供的瓦斯地質資19、料,預測煤與瓦斯突出危險區域,制訂相應的防突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4、采掘工作面發生突出預兆時,瓦檢員或班、組長應立即指揮工作人員停止工作,切斷工作面電源,撤至進風安全地點。突出后,及時準確地向調度室匯報突出現場情況。5、防突科技術人員對突出要親臨現場或親自接受瓦檢員關于突出情況匯報,并提出緊急處理措施。6、瓦斯突(噴)出的掘進工作面要在局扇與通風聯絡巷間安設堅固的反向風門兩道。7、加強機電設備管理,必須堅持設備下井前經機電部門防爆檢查。不防爆的設備不準下井使用。突出工作面,每班要固定專職電工,經常檢查設備的防爆性能及電氣設備隱患,嚴禁使用失爆設備。8、煤與瓦斯突出的掘進工作面嚴格執行一次裝20、藥一次放炮的制度,禁止一次裝藥分次放炮,放炮時要做到“一炮三檢”。9、突出掘進工作面嚴格執行放炮停電制度,放炮時要切斷巷道和回風巷一切電氣設備電源,人員撤至避難硐室或防突門以外的進風地點。10、加強掘進工作面通風瓦斯管理,局扇指定專人管理,不準隨意停風,突出掘進工作面局部通風機實行“三專兩閉鎖”,任何情況下,不得甩掉閉鎖,強行送電作業。11、堅持突出工作面“十不準生產制度”即:工作面不按規定預測(效檢)不準生產;突出參數超標,未執行技術措施不準生產;出現噴孔、頂鉆及明顯突出預兆不準生產;沒有允許進尺標記不準生產;躲炮距離、位置、時間不符合要求不準生產;責令停產、停工未經有關科室復查不準生產;防突牌板未按規定填寫不準生產;采掘工作面回風系統沒有斷電撤人、安全出口不暢通不準生產;空幫、空頂、支護不到位或無前探支護不準生產;無壓風自救系統或壓風自救系統無風、壓風自救距工作面大于40米不準生產。12、采掘工作面必須按有關規定安設瓦斯自動監測報警裝置,否則不準開采。監測隊按規定每周進行維修和調試,任何人不得隨意破壞、移動或停用。13、突出工作面,回風道要釘柵欄門,設警示標志,放炮期間,禁止任何人員工作。只有在工作面檢修期間,經瓦檢工同意后,方可解除警標進行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