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煤礦地測防治水各項規范制度(27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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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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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城煤礦地測防治水各項規范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一、各級崗位責任制 3二、生產安全聯席制度11三、專業隱患排查制度12四、預報、跟蹤管理、檢查等技術管理制度16五、預測預報制度18六、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19七、工作質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20八、各項技術規程的實施細則和技術補充規定21九、地測安全辦公會議制度22十、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3十一、設備和工具的使用、保管、發放制度24 一、各級崗位責任制(一)、法人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2、針,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則。2、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相關文件的要求,做好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絕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3、定期組織召開防治水會議,確保礦井防治水所需的資金到位。4、積極引進礦井探放水所需的新設備,從資金上保證防治水工作的開展。(二)、礦長崗位責任制1、礦長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責任者,對防治水工作負有主要責任。2、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文件精神,確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實處。3、組織做好礦井水害防治工作隱患排查,杜絕水害事故的發生。4、解決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問題,保證防治水工作的正常進行。5、定期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和有3、關部門負責人,對礦井水害治理工作進行研究分析,對重大水害隱患的處理方案,確保全礦井的安全生產。(三)、總工崗位責任制1、在礦長領導下,對防治水工作負全面責任。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技術政策和規定,必須嚴格按照礦井水文地質規程等有關規定的要求,組織技術部門全面完成各項防治水工作任務,積極開展好各項水文地質工作。3、組織編制項目部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計劃,并付諸實施。4、必須做好采區、工作面水文地質探查(補充勘探)工作,選用物探、鉆探、化探和水文地質試驗等手段,查明構造發育情況及其導水性,主要含水層厚度、巖性、水質、水壓、富水性以及隔水層巖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質條件不清或預計涌水量較大的采掘工作4、面,尤其是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應超前開展井下水文物探,進一步查明開采區的富水情況。組織分析礦井水文情況,掌握礦井涌水動態和變化規律,參加解決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負責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開防治水會議,定期組織礦井防治水專項檢查。6、健全地下水動態觀測網,應對所有的影響安全生產的充水含水層布設水文觀測孔。積極推廣先進的水位自動觀測技術,以獲得準確豐富的水位資料。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涌水量觀測臺帳。7、組織礦防治水相關方面技術競賽,積極推廣先進經驗,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職工素質。(四)、生產礦長崗位5、責任制:1、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做好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分管范圍的防治水工作,杜絕分管范圍內水害事故的發生。3、認真組織落實分管范圍內礦井防治水的相關問題和措施,定期檢查各有關部門防治水工作進展情況。4、確保分管范圍內人力、財力滿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5、經常深入現場,協調解決防治水方面的問題,及時發現消除隱患,確保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五)、安全礦長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做好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監督落實防治水工作崗位責任制的6、落實。3、按上級規定認真組織好老窯水、裂隙水等水災的排查,定期檢查各有關部門防治水工作落實情況。4、督足防治工作所需的資金的落實情況,發現資金、設備、人力不到位有權提出直至問題解決。5、經常深入現場,協調解決防治水方面的問題,及時發現消除隱患,確保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六)、機電礦長崗位責任制1、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規定,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積極做好礦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機電范圍內防治水工作的落實。3、定期組織人員對放水、防水等設備進行檢查,確保設備的正常運轉。4、積極組織分管范圍內,水災的隱患排查工作,確保分管范圍內資金、設備、人力的到位。5、7、經常深入現場,協調解決防治水方面的問題,及時發現消除隱患,確保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七)、水文地質工程師崗位責任制1、在總工的領導下,負責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質技術工作。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和規程,執行礦技術管理規范和防治水工作條例細則,分擔全礦水文地質技術或管理工作。3、協助總工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涌水量觀測臺賬。4、煤層近強含水層(水害威脅區域)開采時,負責開展“三帶”發育高度的探測工作。開采淺部受地表水威脅的煤層,必須有充分的水文地質資料和“三帶”觀測資料,負責編制專項報告,確定安全合理的開采上限,按建筑物、水體、8、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的規定上報批準后,方可開采。經常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資料,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5、加強礦井防治水基礎工作。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質資料,各種原始記錄臺帳、卡片等要齊全、準確,圖紙資料要完善可靠、填繪及時。做好礦井水害(情)分析預測預報工作,及時報送有關領導、生產安全部門及上級部門。6、參與審查每一作業地點的作業規程,查清工作地點的水文地質情況、水害因素,確定需要實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編制探放水設計,參與探放水施工的有關管理工作,并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技術指導。8、受水威脅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負責編制專門的工作面水文地質說明書,對各類水害9、因素依據補勘或探查資料作出明確的分析。9、定期搜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礦井(小窯)的有關開采情況,并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等。對存在的威脅本礦安全的問題,要抓緊協調解決,并報告能化公司。10、編制年度礦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計劃,并認真組織落實。負責做好礦井防治水儀器、儀表的檢測標定工作。11、及時啟封處理達不到現行封閉質量標準要求的鉆孔。12、開展礦井水文地質及防治水研究,推廣應用水文地質物探、涌水量預計、水患監測和突水預報等新技術、新方法,不斷提高防治水工作技術水平。13、協助總工組織每月的防治水專項檢查工作,并將檢查結果及時向領導匯報,確保礦井安全正常生10、產。15、負責對礦井各掘進工作面進行水害分析的預測預報,對存在水害威脅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見。16、負責礦井等各種圖表的填匯工作,及時繪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線動態圖,掌握地下水的水位變化。17、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變化規律,積極探索礦井防治水的有效辦法。18、負責提供礦季度、半年、年度達標檢查所需的各種防治水資料。19、積極學習文化科學知識,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參與技術革新和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工作。20、礦井發生水災事故時,協助公司領導制定處理措施。(八)、生產技術科1、采掘工程設計時,從開拓布局、采區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礦井防治水管理,盡量避免大量積水的產生,并確保排泄水系統安全、合理、11、可靠。2、采掘工作面設計中,必須有排泄水設計及礦井防治水措施。3、審查作業規程時,必須在作業規程中明確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設施,并檢查落實情況,具備完善的礦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災路線;負責落實礦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負責組織審查探放水、疏放水設計并組織落實實施。4、負責組織落實分管范圍內與礦井防治水的相關問題和措施。5、井下采掘生產任務的安排,必須保證不會引起大的水患災害。6、對有發生礦井水害危險的區域設計專門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離煤柱。7、負責安排對臨時水倉的淤泥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8、負責安排對井下水溝中的淤泥及時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須清理一次。9、檢查采掘工程質量的同時,負12、責檢查礦井防治水工程質量,并納入工程質量驗收考核。(九)、調度室1、加強水情、水害情況的調度,及時落實處理采掘工作面等地點的異常出水情況,并落實人員、設備等,加強采掘工作面等異常涌水排泄的調度協調。2、發生水災事故時,立刻指揮現場人員安全撤離,并迅速指揮協調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救災工作。3、每年雨季前,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必須對防治水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編制排放水工程計劃,組織搶險隊伍,安排儲備足夠的防洪搶險物資。(十)、探放作業人員崗位責任制一)探放隊長崗位責任制1)、探放隊長在主管領導的領導下,對探放水方面工作負全面責任。2)、負責編制鉆探生產計劃,設備材料使用計劃,搞好鉆13、探銜接。熟悉本專業的各種施工設備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夠協助組織生產,按時完成任務。3)、搞好施工現場的隱患排查,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二)探水工崗位責任制1)、在探放隊隊長的領導下,完成各項探水任務。2)、詳細做好鉆探進尺、涌水、巖心的記錄工作。3)、努力保證施工質量,保證原始記錄的準確性。4)、做好設備的正常維護修理工作,保證設備的完好。5)、積極學習新技術、新方法,改進鉆探工藝,提高鉆進效率。(十一)、防治水機構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制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行業規程規定,技術標準及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在礦總工程師領導下,對負責防治水業務工作。2、負責防治水預測預報工作,按期對14、礦井生產區域的水情水害類型進行預測預報。提交采掘工作面水文地質資料,編制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地質報告并按時修改。3、負責落實防治水工作的技術指導,確保防治水嚴格按防治水專門設計的規定和防治水措施實施,并對防治水工程進行監理,達到設計要求。4、,在礦總工程師的組織下,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區和相鄰礦井及廢棄小煤窯老空區積水情況,負責資料收集和整理,建立和健全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和防治水設施資料檔案,按時繪制水文地質圖紙。5、參加編制、會審防治水專門設計,防治水措施等安全技術措施,定期參加技術工作例會。6、參加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分析防治水工作安全形勢,及時解決防治水安全中存在的問題。制止有透水威脅未15、采取防治水措施的各類生產活動。7、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的規定,定期開展水文監測工作,分析防治水工作存在問題,并提出解決意見及建議。8、經常檢查采采掘作業場所防治水措施執行情況,定期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按照規定督促安全隱患按期整改。(十二)、采掘作業人員防治水安全生產責任制1、定期參加防治水知識,提高自已勞動技能,增強安全防護意識。采掘作業前學習作業規程、防治水專門設計和措施,并參加考試,合格后方可作業。2、作業過程中,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防治水安全技術措施,禁止違章作業。3、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透水預兆或發生透水事故,必須迅速撤出、報告調度室,通知受威脅區域人員撤離。或服從值班長等現場領導指揮,營救16、遇險人員。4、發現井下其它人員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必須制止,并進行舉報。二、生產安全聯席制度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8號),切實做好煤礦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地測生產安全聯席制度。一)、礦地測防治水領導小組每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礦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有關文件精神。增強安全生產的法制觀念,強化安全管理工作。二)、在聯席會議上針對各部門及所轄區域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安全技術措施及實施方案。討論研究礦井地測防治水工作中出現的安全、質量、施工技術等方面的問題,制定行之有效的地測防治水安全技術管理辦法,使之得到17、及時解決。三)、做好地測防治水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安全生產。四)、地測防治水工作聯系辦法1、貫通、透硐前,巖巷20m、煤巷40m、綜掘煤巷60m,下發通知單,分發給有關單位。2、凡與地質測量有業務聯系的單位需延掛中腰線的應提前一天書面聯系地測科分管負責人、主管工程師和專業組。3、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頭暫不掘進以及封閉巷道等,在停頭前,施工技術員應及時通知測量實測到迎頭,控制迎頭位置。4、凡要求地測人員提供采掘水文地質資料,由需要資料單位的技術負責人以委托書方式,經分管副總及地測科科長認可后,按礦井地質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和有關規范所規定的內容和時18、間提供。三、專業隱患排查制度為進一步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促進礦井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現特制定礦井專項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認真落實水害防治責任增強做好礦井水害防治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水害防治工作職責。各相關科室、部門要針對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查出的礦井水害隱患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分析情況,提出措施,對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險。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要承擔起礦井水害防治工作的技術責任。要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配備水文地質技術人員,設立專門的礦井防治水機構、建立健全水害預測預報制度、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術管理制度、配備齊全的探放水設備和專業隊19、伍等,不斷促進礦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二)、加強礦井防治水基礎工作礦井要按照“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認真開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適合本礦井的鉆探等先進適用技術,查明礦井或采區水文地質情況;定期收集、調查核對本礦及相鄰礦井的廢棄老窯情況,編制礦井綜合水文地質圖等基礎圖紙和資料,準確掌握礦井水患危險的情況,對礦井生產區域的地質構造情況、水害類型等進行預測預報,提出預防和處理水害的針對性措施。 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 礦井要認真排查治理礦井及其周邊受威脅的水害隱患,特別是安全生產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水害隱患,要分類定級,建立檔案,按規定向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同時20、要制定專門治理計劃,做到人員責任、整改措施、整改資金、整改期限、應急預案等五落實。嚴禁超層越界等違法非法開采,嚴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嚴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產,排除隱患。 四)、認真落實防治水措施 礦井要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礦井開拓巷道過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地帶時,必須探水前進。礦井如受底板承壓水威脅時,要進行疏水降壓,保證安全開采;無法保證安全開采時,必須進行底板加固注漿。水體下采煤必須按設計進行試采,確保安全。礦井受老空水威脅時,要分析查明老窯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確定探水警戒線,并準確填繪在采掘工程平面圖上,編制探放水措施21、,堅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專業人員使用專用探放水鉆機進行施工,保證探放水鉆孔的超前距離,探放水鉆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并要監視放水全過程,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探放水時,要撤出探放水點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脅區域的所有人員,發現有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脅區域的人員,并采取有效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繼續施工。五)、加強礦井職工安全培訓和教育礦井要結合典型水害案例分析,加強對職工水害防治知識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和綜合素質。制定并不斷完善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加強應急預案的演練,使職工掌握逃生的路線。特別是要讓職工牢記:當發現井下有突水征兆時,必須停止作業,立即撤到安全地點,并及時報告調度室。礦22、井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崗位必須經培訓持證上崗。 六)、建立完善水害應急救援預案 礦井相關科室、部門要制訂完善水害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區域搶險排水基地建設和運行機制,增置排水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保證設備完好,以提高搶險救災能力和效果。要儲備足夠的搶險物資和設備,確保搶險救災時能夠及時到位并發揮作用。礦井發生透水后,要立即啟動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救援工作。 七)、進一步加大水害防治的監管監察力度 礦井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對礦井水害的日常監管職責,加強對轄區內礦井的監督檢查力度。礦井必須配備地質或水文地質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探放水設備和隊伍,制定落實防治水措施,開展23、水害隱患排查治理、制定礦井水害應急預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對發生水害事故的礦井,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落實防范措施。八)、加強礦井水害預防的有關措施。 1、加強礦井排水系統的管理,確保礦井排水系統暢通,排水設備運行可靠。必須杜絕由于排水系統故障造成采空區積水無法排出而導致礦井水災的情況。2、每年在洪水季節來臨前進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聯運行試驗,在礦井水量突然增大時具備較強的排放能力,以延緩礦井水災,為災變時人員安全撤離提供盡可能多的時間。3、加強對周邊小礦井的監測,取得準確的資料,為礦井后期開采的礦井水防治提供依據。4、 加強對礦井周邊及井田范圍內已經關閉的老窯采空區的提防。在24、接近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措施在掘進工作面提前進行探放水。情況不明時,嚴禁采掘作業。5、在本礦井掘進巷道貫穿相鄰采空區時,必須制訂專門的探放水措施,或在貫穿措施內編制專門的探放水內容。6、采掘工作面過鉆孔時,必須進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鉆孔后必須及時進行封堵。7、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檢查,對礦井五個井筒井口周圍地表的穩固情況、井口附近防洪溝渠的設置及其是否暢通等均要作系統的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杜絕地表水形成的礦井災害。8、對井下職工進行礦井水災避災技術培訓,使每一個職工都知道本工作地點的避災路線,以及本區域或礦井受水災后自己的行動要求。9、對掘進工進行探放水技術培訓,提高對老窯水25、危害的認識,在接近老窯采空區和本礦井采空區時提高警覺,遇到異常情況(煤、巖松軟、濕潤,或鉆孔內有水滲出)不能慌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將鉆桿固定在孔內,將人員撤退到大巷內,向調度站匯報并聽從調度站安排。如果水沿鉆孔潰出,無法控制,則立即啟動救災程序,按發生礦井水災處理。10、工程技術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在預計可能出現礦井水害的區域,必須認真調查研究,及時制訂可靠的技術措施,確保礦井安全生產。11、 礦井防治水領導組要定期牽頭組織有關科室、單位參加礦井防洪設施的檢查,檢查資料報礦有關領導和部門,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限期整改。12、年雨季前對各水泵房水倉進行一次全面清掏,確保水倉有足夠的儲水容積。13、26、水泵房的供電線路、供電設備要在雷雨季節前停電檢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應補充齊全,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14、加強水文地質勘探工作,掌握較為準確的水文地質資料,要按期對礦井涌水量進行測定,并將資料報生產技術科。四、預報、跟蹤管理、檢查等技術管理制度一)、每年必須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對中長期防治水計劃進 行修改補充并由礦總工程師簽字下發。二)、在總工和地測副總的領導下,不斷的更新和淘汰本礦在防治水方面的設備、設施,提高礦井的防災、抗災能力。三)、每年汛期前由技術部門編制汛期防汛預案,成立防汛隊伍,由防治水辦公室負責準備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鎬、雨衣、沙袋等,組織相關人員對地面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27、時處理,嚴防地面洪水進入井下。四)、礦井的排水能力和水倉容積,應嚴格按照汛期防汛預案的要求,定期檢修排水設備和清挖水倉,并在雨季前進行一次聯合排水試驗。五)、礦井必須配備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本礦實際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隊伍,配備足夠的探放水人員,探放水人員經過培訓合格做到持證上崗。六)、采掘工作,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則。七)、防治水辦公室組織人員,定期對井田范圍內井上下水文地質展開調查,準確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變化及井下各涌水點水量變化,并建立臺帳,記錄建檔。八)、必須定期把水文地質情況標注到相關圖紙上。九)、積極與鄰近煤礦協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區的位置,在送巷時28、應注意留設各種防水煤柱,嚴禁挖采防水煤柱。十)、每月應定期對井下各出水點的水量、水溫、水質進行測量分析,建立臺帳,繪制水量變化曲線圖,為水害防治提供科學依據。十一)、水情、水害預報應做到年有年報,月有月報,必要時做到臨時預報,并裝訂成冊。十二)、預報人員必須認真收集現場一手資料,根據資料認真分析,對其所造成的影響加以說明,所報資料必須提前經技術負責人審查,否則嚴禁對外預報。十三)、預報后必須掌握一手資料,一旦發現與預報情況不符,或有其它情況發生時,必須及時匯報領導進行補充修正。十四)、為保證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間斷的開展,礦成立防治工作領導督察組和經過培訓的探放水隊伍,根據作業規程和圖紙上圈定的29、積水線和探水警戒線位置,嚴格做好探放水工作。十五)、防治水機構負責人全面負責防治水工作的具體實施與落實,明確責任人,若因失職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職責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五、預測預報制度1、礦井在每年制定年度生產計劃時,必須對年度內各作業地點提供水情、水害預報;在制定季度生產計劃時,必須對季度內各作業地點提供季度水情、水害預報;在制定月生產計劃時,必須對所有作業地點提供水情、水害預報。2、水情、水害預報應根據礦井水文地質報告和平時收集的水文地質資料以及平時的水文觀察資料對各作業地點的水情、水害情況進行敘述和分析,并根據水情、水害情況闡述對生產的影響和制定在生產過程中應采30、取的措施。3、水情、水害預報應圖文結合,文字敘述填寫在礦井規定的預報表格之內,圖紙可附在表格之后;水情、水害預報必須圖表相符、內容并全、描述準確、定性、定量、措施有針對性。4、礦井水情、水害預報由各礦井負責地質工作的人員編制,并由礦井技術負責人簽發,水情、水害預報結果應保證礦井正常安全生產,不因預報錯誤造成透水事故,否則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5、礦井年度水情、水害預報應與礦井年度生產計劃一起下發到礦井生產技術科、安全科、礦井技術負責人和礦井生產、安全礦長;最后留礦井生產技術科存檔。6、礦井季度水情、水害預報應與礦井季度生產計劃一起下發到礦井生產技術科、安全科、礦井技術負責人和礦井生產、安全礦長31、;最后留礦井生產技術科存檔。7、礦井月水情、水害預報應與礦井月生產計劃一起下發到礦井生產技術科、安全科、礦井技術負責人和礦井生產、安全礦長;最后留礦井生產技術科存檔。8、礦井應在每周對下一周的礦井水情、水害情況進行分析,并寫出周分析。9、礦井應在每月對礦井的水情、水害周分析和水情、水害預報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并寫出月總結。10、礦井水情、水害預報和周分析、月總結分月、季、年收集,并以年為單位裝訂成冊,妥善保存。11、當礦井存在水害隱患時,必須進行探放水設計并下達水害通知單,探放水設計和水害通知單必須提前56天下達。六、地測防治水資料、技術報告等的審批制度 1、地質、測量工作計劃、工程設計、報告、32、儲量變化等,必須按有關規程規定的審批制度進行。 2、地測組每年初應根據礦下達的生產計劃和生產實際編制該年度地測工作計劃,經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3、礦井地質報告每810年修編一次,完成后并經省一級煤炭管理部門審批。水平延伸地質報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內提交,并報總工程師審批。 4、地測組必須按設計部門提交并經總工程師批準后訴“委托書“要求的內容認真編寫地質說明書,完成后經總工程師批準交采掘區隊使用。 5、儲量的轉入、轉出、注銷、報損等,由地測組提供有關資料,經總工程師審查后,報礦及上級有關部門批準。 6、地測組在年初根據礦井實際情況負責編制該年度防治水工作計劃,經總工程師批準后組織實施。防治水計劃中33、已批準的防治水工程設計由技術科負責編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與實施計劃、防治水工作總結、成果報告等總工程師組織編制,礦長審批后執行,并報上級備案。 8、除井田邊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類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設計由技術科編制,經科長簽字后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實施。七、地測防治水工作質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1、地測防治水工作要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有關專業技術規范,確保工程質量,堅決杜絕一切因地測防治水工作失誤而造成的無效進尺、誤揭煤層、透水和貫通失誤等事故發生。2、地測防治水工作堅持事故“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制訂防范34、措施。3、由地測科科長及有關單位組織全科有關人員進行事故綜合分析,明確責任并引以為戒,總結經驗,吸取教訓。4、對有爭議參與單位多的工作事故,會同有關單位,主動積極協助安監部門進行事故追查。5、地測防治水工作堅持獎懲分明的原則,對工作表現突出,質量優良,有一定貢獻的同志,應給予獎勵,以鼓勵上進,加強全單位責任,提高工作質量。八、各項技術規程的實施細則和技術補充規定一)、實施細則1、礦井必須具備精查或最終地質勘探報告,補充勘探報告儲量復核地質報告,并且經過驗收,結論明確,能夠指導生產。2、技術部門必須按規定時間提供掘進地質說明書。3、必須有由設計部門提供的經總工程師批準的“委托書”。4、“三書”必35、須做到文字、原始資料、圖紙、數字相符,內容達到要求。5、地質預報做到月有月報,年有年報。、6、預報的內容準確無誤,預報結果應保證安全生產。7、水情水害預報應包括月預報、季預報、年預報。8、預報內容齊全,描述準確,措施有針對性,簽字齊全。9、預報結果應保證煤礦安全生產,不出現誤報、漏報現象。10、建立水文觀測系統,并按規定時間定期觀測。11、防治水工程要有方案設計,并按規定程序審批。12、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對不清楚地段要進行探放水,并有設計和措施。13、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并有書面分析記錄。14、對井田范圍內小窯進行調查,分析,記錄在案,并和相鄰礦井建立資料交換制度。1536、水文地質原始資料建立臺帳保管,安全可靠,有目錄,有索引。16、堅持防治水安全檢查,汛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二)、技術補充規定:隨著礦井開拓水平的延伸,地質情況逐漸復雜,地質、防治水工作任務日益艱巨,為切實加強地質防治水及技術管理,明確責任,嚴格落實有關地測防治水措施,防止重大水災及貫通事故的發生,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現將我礦技術人員在地質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規定要求如下,望各單位嚴格遵守。1、各類巷道開工前,技術人員要提前一個月編寫各類地質說明書。2、收集構造及煤層產狀、煤厚、淋水等情況。3、了解掘進工作面施工巷道水文地質情況,巷道施工中遇見出水現象,或有出水預兆,要及時通知礦調度室。4、掌握37、所施工的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質、對水情不明地點,最少提前30米,及時安排超前鉆探或物探。九、煤礦地測安全辦公會議制度1、地測防治水部門安全辦公會每周召開一次,時間為每周礦安全辦公會結束后,如遇特殊情況次日補上。2、安全辦公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全體成員參加。3、安全辦公會內容:傳達礦安全辦公會精神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要求。總結分析一周來部門安全生產情況,分析安全生產形勢、找出存在問題,確定安全工作重點。研究確定下周安全工作重點及措施。研究加強安全管理的制度及辦法。研究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獎勵及對事故責任者和“三違”人員的處理意見。4、安全辦公會議記錄本,并由專人保管。十、資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38、制度1、地質測量圖紙資料必須根據生產掘進情況定期進行分析、整理,填繪、修改和補充,具體如下:(1)、測量資料每月整理一次,進度圖每旬填繪。(2)、地質資料:生產圖(1:2000、1:5000)每月填繪修改一次,其他生產用圖如工作面圖等根據地質調查狀況隨時填繪修正;地質基礎臺帳、卡片、素描原則上隨時揭露隨時編繪;全井田剖面、平面圖每季修改一次。(3)、基本礦圖根據地質測量資料定期進行填繪修改。2、采區、工作面開采完畢后,要及時對所揭露的地測資料進行系統、全面、認真的分析總結,提交采后總結報告,采區總結還應報集團公司地質院審查、備案。3、除堅持圖紙資料的定期分析制度外,還應堅持“三邊”制度,即“邊39、揭露、邊分析、邊修改”圖紙資料,尤其是要做好三維地震成果資料的動態解釋和驗證工作,及時指導生產。4、每月對收集、整理的水文地質資料及時填圖進行分析,評定資料的準確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對分析的內容做好記錄存查。5、分析預測預報的準確性,對已揭露證實的地質構造,評定其正確性,如與原判斷不符,應分析原因,認真總結經驗,提高預測預報的水平。6、圖紙資料的保管必須做好“五防”工作(防盜、放火、防潮、防霉、防蛀),對確無繼續保存價值可以銷毀。十一、設備、工具使用、保管、發放制度1、個人使用的儀器由個人保管,無故丟失、損壞,應按原價予以賠償。2、集體使用的儀器指派專人保管,建立設備儀器、工具臺帳或卡片,并按規程規定進行校檢,使設備始終保持完好狀態,保證生產需要。3、儀器、設備、工具的發放、歸還要按規定進行登記并做好記錄。4、任何人都要愛護其使用的儀器、設備、工具,用后按有關規定進行擦洗,并及時歸還。5、設備、工具在使用過程中損壞或丟失,必須及時向領導書面匯報,并視情況按規定進行處理。6、本制度由總工程師、地測防治水組長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