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煤礦開采地質測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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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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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城煤礦開采地質測量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目 錄一、地測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1二、地測工作聯系制度1三、地測工作質量及事故分析制度2四、地測工作質量獎懲辦法2五、地測管理制度3六、地質測量資料管理制度4七、設備、儀器、工具使用、發放、保管、校檢制度5八、中、腰線管理制度5九、貫通、透巷管理制度7十、地質工作管理規定79地質測量管理制度一、地測資料技術報告等審批制度1、測量成果必須有兩人上計算、校對、保證資料準確無誤。2、地測資料提供完畢后,必須經編制,描圖,審核技術負責人審核、負責人簽字后再經礦2、總工程師審閱同意后方能曬圖使用。3、凡地測部門提交本礦使用的圖紙、資料,必須經地測負責人審核同意,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能提供。4、地測圖紙資料必須設專人保管,建立借閱、轉抄、復制登記。5、各科摘引資料必須嚴格檢查、校對后方可使用。 6、凡上報的地測資料,包括:圖表文件等必須經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報出。7、凡屬交換性質的圖件,需以舊換新,不交舊的,停發新的,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發放,為防止圖紙外流,對丟失圖紙者追究責任。二、地測工作聯系制度1、凡井巷貫通和掘進巷道透峒室、老巷、老塘或向水、火、瓦斯等危險邊界掘進時,必須在巖巷剩下15-20米時,煤巷剩下20-30米時 ,3、綜掘剩下50米時,測量人員必須向施工單位及有關部門發出貫通通知單,并在現場標出透點位置,以便采取安全措施。2、當采掘工作面經過其它巷道或危險區的上下方,其間距小于25米時,測量部門應向有關單位發出安全通知單。(附平面,剖面圖尺寸)3、在掘進工作面貫通另一井巷時,必須有準確的在兩工作面相距50米時,地測部門必須下達通知書,余20米時地測下停頭通知書,施工單位必須只準從一個工作面向前貫通。4、石門穿層巷道要揭煤時,地質人員必須嚴格控制掌握所揭煤層的層位和到迎頭的距離及 進展情況變化。迎頭到揭煤最少距離為15米時,必須停頭打鉆查明層位的實際距離和煤層賦存情況,根據鉆探成果整理,繪制平,剖面圖紙,提供4、給有關部門領導做揭煤工作的具體安排。5、凡接近巷道轉向,變坡,地質構造變化,突水預兆,瓦斯變化等特對情況時,地測人員除及時深入現場 掌握第一手資料外,應三班向施工單位了解情況,以便及時時做好服務。6、及時按旬進尺和月進尺填報上圖,定期交換。三、地測工作質量及事故分析制度1、地質、測量、繪圖、三量、儲量等必須嚴格按規程和地測質量標準化的有關規定要求工作,每項工作必須保證工作質量,地測部門每月必須對地測工作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不符合規程規定的必須重做。2、各組長或技術負責人對各自范圍內的業務工作,要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或限期落實整改措施。3、對檢查出的質量問題,除立即反工外,要組織有關人5、員討論分析,找出原因,接受教訓。地測人員必須按時、按要求發放地質預報,采掘工作面情況預報及透巷通知單,一旦誤揭煤層,找錯層位,突水誤透等重大責任事故,地測部門必須嚴肅處理,落實責任者。四、地測工作質量獎懲辦法礦井地測工作是煤礦生產 、安全、建設中一項必不可少的重要技術基礎工作。為加強礦井地測管理工作和各崗位責任制的貫徹落實,特編制此獎懲辦法。(一)地質工作質量獎懲規定1、礦井地質觀測做到及時、完整、準確、統一、描述的地質現象內容完整 、數據準確、字跡清晰、表達確切、圖文結合、重點突出、反映客觀。在當月工作中未發生誤揭煤層、誤地質構造判斷(包括斷層性質、煤(巖)層位等),誤透水、誤穿小煤窖及老窖6、等。按時提交各種地質資料,較好的滿足生產需要,預測預報及時發放,資料可靠。每月按掘進進尺嘉獎地質人員5元/米。2、若地質人員每月未及時收集地質資料和發放預測預報,給生產、安全帶來嚴重威脅的,并造成工程浪費的,取消當月嘉獎,對造成浪費的工程按100元/米處罰。造成嚴重事故的,由公司組織分析處理。3、地測質量標準化工作在檢查驗收中達三級標準的,每月嘉獎部門2000元。地質人員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書面)或廣泛采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在工作中成績顯著的(產生較好的經濟效益),公司另給予重獎。(二)測量工作質量獎懲規定1、測量工作嚴格按中腰線管理規定的要求,當月無中、腰線管理錯誤,按時延掛中、腰7、線和復測、復算導線資料。對施工單位不按中、腰線施工進行檢查匯報調度室和生產技術部。并及時提供有關測量資料及圖紙,做到“圖紙、資料、現場”三統一。達到以上標準的每月嘉獎測量人員5元/米。2、貫通透巷的獎懲按同一起算坐標點測至兩掘進工作面的最短距離考慮:(1)小于2000米的導線,每貫通一個工程,經檢查驗收滿足精度(誤差允許)要求的(包括煤倉、溜眼),每個貫通獎3000元,對貫以外的貫通,每個獎1000元。(2)大于2000米以上的大型貫通工程必須有“貫通測量設計”及“貫通總結”,貫通滿足設計允許誤差,按每個貫通5000元嘉獎測量人員。凡出現誤差超標按獎勵標準的50扣罰。3、凡是測量工作達不到規程8、要求及貫通滿足不了工程要求的,要追查分析,對等處罰有關測量人員。(三)地質測量圖紙資料的獎懲辦法1、地質測量圖紙資料設專人登記、建帳建卡。分門別類,有目錄、索引、查找方便的,每月嘉獎100元,資料管理混亂,不易查找目錄索引的,每抽查一次罰100元,若因管理出差錯,造成資料丟失的,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按獎勵標準加倍處罰。2、對使用計算機制圖熟練并在半年內能帶出徒弟的,經公司標準化管理辦公室和考核辦確定后,可向公司申報一次的特殊嘉獎。五、地測管理制度一、地測部門的地質人員應隨時收集井下巷道的相關資料并及時上圖,在每月5日前對井下采掘各工作面做出地質及水文地質預報。二、對生產中遇到的各種問題要及時9、收集、分析,提出方案和建議,發現一次不及時收集資料上圖、分析、預報的給予50元罰款,若出現兩次類似情況時,處責任單位負責人200元的罰款。三、所有統計資料、及時數據要逐月登記臺帳、上表造冊,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資料的存檔,否則,處責任單位100元的罰款。四、測量人員對各測量內容必須進行復測、復算、校對填圖。五、測量人員對當日測量資料進行記錄、整理、計算、對算和精度評定,必須當日完成,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并將測算資料上圖,檢查發現一次不及時進行對算、上圖的予以批評教育,若出現兩次類似情況的罰款100元。六、對月統計資料必須及時上表、建帳,次月5日前檢查發現一次未進行該工作的對其負責人罰款50元。七、10、地質人員對井下構造情況要及時收集現場資料進行分析,并向有關領導匯報。八、測量對井下中腰線要及時標定,并且最前面一組中腰線至迎頭不許超過30米,否則每次對地測部門罰款100元。九、對各單位安裝、臥底所需中、腰線必須及時標定與提供。否則,給予200元/次的處罰。對造成影響的給予責任單位500元/次的處罰,同時將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六、地質測量資料管理制度1、地質測量圖紙資料必須設有專人管理,負責保管,發放,借閱,復制使用的管理工作。資料保管必須符合防火、防潮、防盜的要求。2、凡提交礦內各單位使用的圖紙資料,必須經過地質或測量負責人審核,負責人簽字,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方能提供。礦內各單位需要11、臨時索取地測資料或數據,須經地質或測量負責人審查允許,個人不得隨意提供。3、凡上報的地測資料,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能報出.其數據必須以地測部門提供的為準,其它部門不得任意提供。4、外單位借閱,索取地測資料時,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并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凡借閱資料、圖紙,均不得轉抄、復制。只有單份的圖紙資料不得外借。5、外單位索取、轉抄、復制地測圖紙資料時,必須列出清單,經公司總工程師批準,方能提供,并收取書本資料費。凡索取、轉抄、復制的圖紙資料,都要注明復制、轉抄、索取日期,其保密責任由素取、轉抄、復制單位負責。6、向國外提供地測資料圖紙,要按國家標準合作和交流項目,嚴格控制12、范圍、份數。同時要嚴格按照國家保密規定,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查批準,上報主管部門。7、地測人員自己使用的地測圖紙資料,必須愛護好,注意保密,不得損壞、丟失,否則必須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8、所有地測資料 包括數據、臺帳、卡片、圖紙等的保管業務分門別類,查找方便,有目錄 、索引。 七、設備、儀器、工具使用、發放、保管、校檢制度1、地測儀器、工具必須妥善保管,建立技術檔案,檔案中應填寫儀器、工具名稱、制造廠名、規格、型號、單價、由來及時間等,要有歷次檢查、校對、損壞和修理的記錄,使用等級的說明等。2、地測儀器工具必須有專人保管,定期或根據需要進行檢校,并填寫檢記錄卡片。3、儀器工具必須存放在清潔、干燥、13、通風良好且變化不大的室內。儀器箱內應放置干燥劑,并有專人定期檢查,發現霉銹等現象,需查明原因立即處理。4、儀器設備使用前,操作者必須掌握儀器設備的構造、性能原理即使用方法,不熟悉決不能亂動。搬運時輕拿輕放,不許碰撞,不能座壓儀器設備箱架。5、儀器工具使用前后,均應進行檢查,性能正常,精確可靠,方能使用。用后必須擦凈、涼干、經檢查驗収后方能入庫。6、經緯儀、全站儀、水準儀、繪圖儀等貴重設備,應配備有一定技術水平的人員管理使用。并每年對儀器設備檢定一次,合格的方可繼續使用,需要修理的要及時修理,需要報廢的每年底要及時辦理報廢手續。7、儀器工具發生丟失或損壞時,必須及時追查處理,如屬于嚴重儀器事故,14、必須寫出專題儀器事故報上級處理 ,并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 8、儀器工具外借時,必須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方可按手續借出。借出要及時返還,均應當面進行檢查,如返還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八、中、腰線管理制度為確保我礦掘進巷道標準,施工單位便于標準施工,地測部門又便于中腰線管理工作,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測量規程之規定,并結合我礦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1、各類巷道的開工,通知部門必須以礦總工程師簽批的委托書、開工通知書、便函或施工技術措施等形式,提前2-3天通知地測部門,以便準備資料按要求放線,停頭、復工也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以保證有足夠的圖紙復核及測算時間。嚴禁無書面通知書、無措施、無15、計劃安排給線開工。2、標定中、腰線前,測量人員必須對開工措施和設計圖紙上的數據、幾何關系進行驗算、檢核、重要工程的設計導線,標定設計須經測量負責人審查簽字,確保無誤方可標定給線。3、主要巷道的中、腰線必須用經緯儀和水準儀標定,次要巷道的中、腰線,在滿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可用羅盤儀和半圓儀標定。4、井下標定必須準確,誤差不得超過規程規定,標線資料數據必須準確無誤。對現場標定元素進行校核確認無誤后方可遷站,否則必須重標。未按此程序進行標線者,一次罰款20元。如標錯線造成經濟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并分析處理。標線后30-40米時,必須對新標的線進行復測,否則罰組長20元,并立即復測。5、標定中線應成組16、設置,每組中線點不得少于4個,點間距不得小于2米,如遇特術情況(既巷道不夠長或頂板破碎不宜打頂板樁)時,點間距可以不大于2米,但是放完中線后,必須用油漆沿中線方向在巷道頂板上不間斷標注6-10米。否則 對參與延中線的人員分責任大小給予罰款10-20元。最前一個中線點距迎頭40米以內,由施工單位自行延線指揮掘進(如在40米之內中線有松動或巷道變坡 中腰線不能使用時,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給予校正或延掛中腰線)。超過40米時,施工單位不論中腰線是否可用,都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去延掛中腰線。同時,測量組長也應隨時加強聯系,掌握中腰線至迎頭的情況。隨時延掛中腰線。每40米打一個腰線樁,否則每超1米罰17、測量組長10元,組長不在由副組長負責。6、各施工單位要建立班組長(技術員)延線制度,負責延長中腰線至迎頭40米以內的中腰線,以便施工,否則造成巷道偏差,責任由施工單位負責。7、巷道中的測點和中腰線點,施工單位應妥善保護,嚴禁敲打或吊掛重物。如對延掛的中腰線點有疑問時,施工單位要及時告知測量人員,否則出現差錯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破壞中腰線點的,每發現一次扣進尺5米。8、施工單位在測量給線時,應密切配合、協作打眼、提供方便。測量給好線后應當場向施工單位交待清楚情況,以便掌握施工。9、測量人員對巷道施工情況應經常檢查,發現未按線施工,要及時向有關領導或部門匯報。如遇巷道偏線嚴重而無法延線和影響工18、程使用的,可拒絕給線,并立即向有關領導反映,確定處理意見。未經技術部門或總工程師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線或借線。九、貫通、透巷管理制度1、進行重要貫通測量前,必須按煤礦測量規程編制貫通測量設計書,按規定的程序報批并按批準的貫通設計進行實測、計算、復測、復算 。2、貫通測量工作至少應獨立進行兩次,最后取其算術或加權平均值作為標定最后一次方位的起算數據。 3、所有貫通工程都應繪制1:200或1:500大比例尺貫通施工圖掛調度室,每天收尺填圖一次,嚴格掌握工程進展情況。4、貫通工程兩工作面的距離在巖巷中剩下15-20米,煤巖巷中剩下20-30米之前,測量必須以書面形式報送公司總工程師,分管掘進的副總19、經理和安監、通風、生產技術、施工單位等部門,并在現場標出透點位置及控制距離。5、采、掘、修工作面接近老巷、老空、小窖、老窖及煤柱邊界或進入危險區20-30米前,地測部門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總工程師、分管副總經理和安監、通風、生產技術、施工單位等部門,并在現場標出位置和控制距離。6、當掘進巷道從其它巷道、工作面或危險區的上方或下方通過時,其間距小于25米的,測量人員應向有關領導和單位發出安全通知書,并附平、剖面圖,標明凈巖(煤)柱,以便采取安全措施。7、在測量人員下達安全貫通通知書后,生產技術、安監、通風、調度、生產運轉中心及施工單位等必須深入現場,了解情況,加強管理,嚴格按安全技術措施要求施工,20、確保巷道安全,準確貫通或順利通過。由生產技術部組織驗收。8、重要井巷貫通后,本隊應按貫通設計精度要求實測分析,寫出總結報分管領導和上級部門備。十、地質工作管理規定礦井地質工作是煤礦生產建設的一項重要技術基礎工作,礦井的一切采掘工作必須以可靠的地質資料為依據,它從礦井基本建設開始直到礦井開采結束。因而,必須加強礦井地質工作,更好的研究與解決煤礦生產中的各種地質問題,以適應煤礦生產建設的需要。為此,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1、地質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頒布的有關地質、資源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和礦井防治水的法律、法規、技術政策,執行行業和企業制定的技術規定和實施細則等。 2、生產技術部門下函,按業21、務聯系制度,地質工程技術人員必須為礦井工程設計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在制度規定的時間內,地質人員接到設計或生產技術部門委托書后1年提供準確的礦井開拓延深地質報告;半年提供采區地質說明書;715天提供工作面掘進地質說明書和回采地質說明書。其它井巷工程、防治水和防治瓦斯工程所需的地質資料,應根據要求及時提供。 3、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則。對掘進前方有疑的老窖,采空區、積水區及石門揭煤時,地質人員必須提交鉆探設計,報告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交給施工單位編制打鉆及安全措施。 4、在施工單位打鉆前,地測人員必須標出打鉆方位及傾角,開鉆后進行跟班并復查其鉆孔方位及傾角是否正確。在跟班過程中嚴格記錄煤巖22、層及瓦斯、水等的變化情況,鉆探結束后及時分析有關資料,提出施工意見,并在圖上及現場標定控制距離。5、采掘巷修工作面突然遇層位變化或地質核定斷層突水時,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地測部門,地測部門接到通知后必須立即派人下井,觀測收集、分析資料、編制圖件,提出處理意見,向分管副總和總工程師匯報研究處理。施工單位對地測部門所進行的觀測工作應提供方便,配合其工作(如打探眼等)。6、必須根據掘進進度和設計工作面范圍,研究分析地質資料,現場編錄緊跟迎頭,提供的地質資料必須滿足采掘設計的需要,若因地質資料不可用,造成工程返工或浪費的須認真分析總結原因,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7、負責查明礦井各種充水因素和周邊小煤窖情況,為制定防治水措施及合理布置采面提供依據。防治淹井及小窖越界開采威脅礦井。8、負責向領導或有關部門提供危及人身和礦井生產的自燃或人為災害(如滑坡、泥石流等),以采取防范措施,避免惡性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