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一通三防設施驗收、材料管理及獎懲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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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3934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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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一通三防設施驗收材料管理及獎懲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一通三防設施驗收,材料管理,獎懲制度通風設施質量管理、驗收制度一、通風設施的施工必須執行審批制度。由施工單位填寫施工通風設施申請單,經通風科審批,確定施工通風設施的位置,下發通風隊進行施工。二、通風設施施工前由通風科負責編寫通風設施施工設計及安全技術措施,設計編寫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通風隊嚴格按照設計與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三、不應在傾斜巷中設置風門,如果必須設置風門,應安設自動風門或設專人管理,并有防止礦車或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礦車碰壞風2、門的安全措施。四、永久風門每組不少于兩道,兩正兩反,兩道正門之間必須安設閉鎖裝置,防止風門同時打開;通車風門間距不小于一列車長度;行人風門間距不小于5米;門垛墻要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米;門垛周邊要掏槽,見硬頂、硬幫與煤巖接實;墻垛平整,無裂縫、重縫和空縫;門框要包邊沿口,有襯墊,四周接觸嚴密;風門設底坎;電纜、管路孔要堵嚴;所有風門必須能夠自動關閉;風門前后各5米內巷道支護良好,無雜物、積水、淤泥。五、密閉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5米;密閉周邊要掏槽,掏槽深度符合規定,見硬頂、硬幫與煤巖接實,并抹有不小于0.1米的裙邊;墻面平整,無裂縫、重縫和空縫;密閉內有積水時,密閉要3、設反水池或反水管;有煤層自燃發火的采空區密閉,要設觀測孔,孔口封閉嚴密;密閉前5米內支護良好,無片幫、冒頂,無雜物、積水、淤泥;無瓦斯積聚;密閉前要設柵欄、警標、說明牌和檢查箱。六、瓦檢員負責本人檢查范圍內通風設施的檢查與管理,每班至少對檢查范圍內的通風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及時處理。七、井下風門的閉鎖裝置安裝維修由通風負責,定期檢修,對損壞的裝置要及時整修。八、所有通風設施前都應掛牌管理。九、通風科驗收人員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對通風設施進行驗收。十、施工過程中不符合設計要求或因失誤而出現問題的由通風隊現場施工人員和驗收員負責。十一、設施施工完畢后,通風科立即組織驗收,驗4、收必須嚴把質量關,驗收合格出具驗收書;不按設計施工的責令整改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一通三防材料管理及驗收制度一、 通風隊指定專人負責材料的驗收,保管,發放工作。二、 每次在礦上領用材料,必須有通風科,經管科,通風隊領導簽字確認,材料領用后,負責材料驗收人員應將材料與領用單核實后,備有入庫材料臺賬。三、 核對材料過程中,發現有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更換。四、 領用材料過程中,必須做好材料領用臺賬,且說明材料使用地點和使用情況。五、 加強材料管理,未發放出的材料設立專用的儲存倉庫,專人看管,防止丟失,所有材料要按規定碼放,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潮、防曬)工作。六、 每次領用材料時,需向通風科匯5、報材料使用情況,由通風科指派人員到材料使用地點驗收材料使用情況。七、 通風科驗收人員如發現材料使用不合理或浪費情況,對材料使用人及相關領導進行罰款處理。八、 通風隊材料管理人員每月對領用材料和材料使用情況進行一次核對,將核對情況匯報通風科。九、通風科每月指派人員對通風隊材料使用情況進行核實驗收,保證材料使用合理,如有材料使用不當,對材料管理人員及相關領導進行罰款處理。損壞“一通三防”設施處罰管理制度一、通風設施是構成通風系統,防止瓦斯事故的基礎設施,全礦職工和所有單位必須愛護通風設施。故意損壞通風設施,按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二、通風科負責按標準對井下所有通風設施進行設計,通風隊負責施工,杜絕出6、現不合格設施,采區通風設施完畢后,移交給基層生產單位進行管理,生產過程中如果發生或發現設施損壞,要及時通知通風隊進行維修,保證通風系統滿足安全生產要求。三、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除局扇和風筒,違者罰款1000元/次,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集團公司有關處罰規定嚴肅追查處理。四、局扇必須實現“三專兩閉鎖”并安設開停探頭。責任單位有損壞開停探頭和瓦斯電、風電閉鎖裝置罰款集體1000元/次.,責任人200元/次,隊領導200元/次。五 、使用單位要愛護風筒,不得隨意損壞,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和修補。損壞導風筒的罰集體1000元/次,罰當班隊領導200元/次。六、損壞風門按事故進行追查,根據情節輕重7、罰責任人200500元/次,罰責任單位10005000元/次。七、行車風門要設置閉鎖裝置和開關探頭,閉鎖裝置和開關探頭損壞或丟失要及時維修更換。損壞或丟失風門閉鎖裝置和開關探頭罰責任人200元/次,責任單位500元/次。八、未經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拆除或損壞擋風墻、擋風簾。隨意拆除或損壞擋風墻、擋風簾罰責任單位1000元/次,隊領導200元/次。九、未經同意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拆除或損壞密閉設施,隨意拆除或損壞密閉設施罰責任單位1000元/次,單位領導200元/次。十、井下各主要進、回風巷道及硐室瓦斯、測風、隔爆設施等各類牌板齊全完好。損壞各類牌板罰責任人200元/次,罰責任單位500元/次。十一、采掘、運輸系統必須有防塵管路、噴霧設施及隔爆水袋,并保證正常使用,不的隨意損壞,若有損壞根據情節輕重罰責任人200500元/次,罰責任單位5001000元/次。十三、以上所述所有“一通三防”設施如有損壞或丟失,由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照價賠償,由通風隊負責更換或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