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處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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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3964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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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支護質量和頂板動態監測處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為杜絕采、掘工作面在復雜地質條件下發生大面積冒頂和垮面壓架事故的發生,切實加強現場礦壓觀測和支護質量監測工作,搞好采、掘工作面的頂板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完善礦壓觀測組織機構,明確責任。成立礦壓觀測組,礦壓觀測組設在生產技術部。在總經理、總工程師、技術部經理、分管副經理領導下,組織完成有關礦壓觀測與支護質量監測的各項工作任務,把礦壓觀測列為現場頂板控制工作的重點。充實觀測人員,根據頂板監測需要,最少配備5名專職觀測人員(由綜采隊安排),由礦2、壓組統一管理,做到有計劃有組織的開展礦壓觀測和支護質量監測工作。其主要職責有:一、制定礦壓觀測、支護質量監測所用儀器儀表、設備配備數量和維修檢測資金計劃。二、組織實施采、掘工作面礦壓觀測與支護質量監測,對監測數據進行處理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實施。三、對特殊地點進行專項研究。對采煤和掘進工作面過斷層、富水區、破碎帶、交叉點、沿空巷道,編寫專題觀測方案,進行礦山壓力專項研究,對觀測進行分析總結,對特殊地點的頂板控制提出超前預防措施,嚴防重大冒頂事故的發生。四、對錨網回采巷道的支護產品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礦壓、安全監測儀器儀表,嚴格按照國家計量器具管理制度進行強檢。杜絕各類不合格品3、的使用。五、對相關的礦壓觀測、支護質量監測技術資料、總結報告和監測數據等進行存檔管理。第二章 采面支護質量與頂板監測制度一、綜采工作面支護質量與頂板監測主要內容、指標、測站布置、方法1、綜采工作面日常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撐緊、移夠、站正、完好,使其能夠有效控制圍巖,減少冒頂事故,提高綜采功效,保證安全生產。2、主要監測指標分為支護監測指標、圍巖狀態指標和兩巷超前支護質量指標。(1)支護質量監測指標:關鍵指標:1、初撐力 2、端面距輔助指標:1、支架工作阻力 2、支架工作空間幾何狀態(支架歪角、排齊偏差、相鄰頂梁臺階值、頂梁俯仰角、支架間隙) 3、液壓系統工況(泵站壓力、液4、壓管路和密封件完好狀況)4、采高(2)綜采工作面圍巖狀態指標:端面頂板冒高、冒寬、冒區長度,煤壁片幫深度,片幫區長度。(3)兩巷超前支護質量指標:煤壁超前20m范圍內支護完整,巷高不小于1.8m,有0.7m行人通道。按照作業規程規定加強端頭及超前支護。3、綜采面礦壓及支護質量觀測測站布置:每隔10臺支架安設1臺礦壓觀測表。4、綜采工作面日常礦壓觀測方法:(1)支架阻力觀測: 直接讀取壓力表讀數。(2)頂板動態觀測 :在各測線處對頂板狀態作統計觀測,記錄采高、端面距、片幫深度等。(3)支架幾何參數觀測:采用目測普查,超標明顯處用工具進行測記,包括頂梁走向角及傾角、頂梁錯差。(4)兩巷超前支護質量5、監測 測量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或工作阻力。5、特殊時期的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主要包括初采、末采撤面、工作面頂板初次垮落和初次來壓,該階段對每臺支架均要進行動態監測,其初撐力必須符合規定。二、采煤工作面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數據收集、分析、處理制度 1、采煤隊負責進行現場支護質量與動態監測數據收集工作,每班由驗收員監測一次,并在井下認真填寫原始數據記錄表。監測數據表內容主要包括支架循環初撐力、當前工作阻力、最大工作阻力。不按現場實際情況填寫或沒填寫監測報表罰驗收員100元。2、現場驗收員每班將井下測取的各種原始數據按記錄表格填寫清楚,采煤工區在每天下午5點前安排專人將3班監測記錄表報送礦壓組6、,礦壓組將監測數據進行處理計算后,填入整理表格。不按時或不送報表,罰采煤隊長、技術主管各100元。3、對工作面支護質量及煤巖穩定性作出總體評價,并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議,由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采煤隊簽署整改措施后,存檔備查,并現場監督整改。4、工作面安裝、撤面必須對液壓支架初撐力進行動態監測,對液壓系統完好情況進行統計觀測,并將監測記錄保存。三、回采巷道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數據處理 1、錨網巷道回采時,在采動壓力影響區內,采煤隊對掘進期間安設的頂板離層儀、巷道位移等測點,安排專人(兼職)每周測讀一次。超前支護區內,每天測讀一次,觀測數據進行詳細記錄,觀測期間還應對巷道支護狀態進行統計觀測7、,如有變形、網兜、片冒等現象要作出統計記錄。 2、超前支護范圍內,每天測定超前支護及密集切頂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或工作阻力。 3、采煤隊每天下午4點前將記錄表報送技術部,技術部安排專人對監測數據及時分析處理,掌握頂板離層、圍巖變形量隨工作面推進的變化規律,發現異常及時向領導進行匯報。第三章 掘進巷道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數據收集、分析、處理制度一、頂板動態監測儀器儀表的安裝、維護1、掘進巷道頂板動態監測主要儀器為頂板離層儀,所有采用錨網支護的煤巷從施工到報廢都必須在礦壓組的協調指導下實行全過程地監測與維護。巷道掘進期間的安裝、監測與維護工作重點由掘進施工單位在礦壓組指導下進行;巷道竣工交接后到8、采煤工作面生產前其監測工作重點由礦壓組負責,采煤工作面生產到巷道報廢期間其監測與維護工作重點由采煤隊負責。掘進、采煤隊應設立煤巷錨網頂板離層指示儀監測小組,由專人(兼職)負責,報礦壓組備案,并在人員有變動后及時通知礦壓組更改。2、錨網巷道頂板離層指示儀的觀測采用定人、定崗、定時觀測,煤巷錨網支護巷道的監測責任單位都必須建立巷道監測與維護檔案,在巷道交接時,其巷道監測與維護檔案一并交接。礦壓組不定期進行抽查摸底,缺少此項每次罰責任單位100元。3、所有煤巷錨網支護巷道及時安設頂板離層指示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回推遲安裝,且規范安裝,確保離層指示儀能準確監測頂板變化情況,提供頂板離層的情況,深基點9、6m、淺基點3m。否則罰區隊技術主管100元/個。頂板離層指示儀必須隨迎頭及時安設,不能滯后安設,否則罰區隊技術主管50元。4、頂板離層指示儀的安設必須按50m間距控制,間距過大的必須補加,并罰區隊技術主管100元。5、對于每條巷道的頂板離層指示儀施工單位必須明確本施工區隊的現場監測人員,否則罰隊長100元。6、掘進、采煤、以及涉及使用到錨網巷道的單位,損壞離層指示儀的按200元/個扣罰。7、特殊條件(斷層及圍巖破碎帶、頂板淋水、應力集中區、交岔點及硐室等)下的巷道必須按規定安設頂板離層指示儀,否則對施工單位技術主管罰款100元,。8、施工單位不能隨意損壞監測儀器,損壞的按儀器原值的一倍罰款。10、二、掘進巷道支護質量與動態監測的數據收集、分析、處理按下列要求執行:1、巷道掘進期間距迎頭200m以內頂板離層儀測量讀數每天不少于1次,距迎頭200m以外的范圍測量讀數每周不少于1次。2、巷道竣工交接后到采煤工作面生產前期間測量讀數每周不少于1次。采煤工作面生產至巷道報廢期間測量讀數次數按回采巷道支護質量與頂板動態監測數據處理要求執行。3、每個頂板離層儀區隊觀測人員要認真收集、整理、保存頂板離層儀讀數,并進行簡要分析。如發現異常:1、讀數范圍內累計下沉100mm;2、日下沉量超過40mm/日。 現場施工區隊的跟班人員應及時采取應急措施,進行臨時支護保證現場施工安全,然后報礦壓組及有關領導,進行分析并制定有關措施上報礦有關領導,進行處理。4、區隊監測人員必須按規定觀測頂板離層指示儀,讀數并記錄,有較大變化時及時向工區和調度室、礦壓組匯報,記錄不全罰款50元。5、記錄臺賬每周向技術部報送一次,不報罰款50元。6、礦壓組每月組織定期及不定期對掘進巷道錨網支護質量進行檢測,定期為每旬檢測,不定期為隨時組織人員對巷道進行檢測。檢測錨桿間排距、錨桿角度、托盤貼沿情況、錨固力,不合格每項罰區隊長100元/次。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