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及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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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844001
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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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礦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及管理制度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ESZAQDGF001 編 制: 審 核: 批 準: 版 本 號: 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管理制度 一、煤礦生產主要是地下作業,自然條件復雜,經常受到瓦斯、煤塵、水、火以及冒頂等自然災害的威脅,在生產過程中存在著發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重大危險源為:瓦斯、粉塵、水和頂板。 二、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 對重大危險源的檢測、監控、管理,能有效地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而且一旦發生事故,可以將事故危害限制到最低程度,現就瓦斯、水和頂板的監測、監控、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1、瓦斯檢測、監控、管理 根據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及鄰近礦井情況2、,XX煤礦按瓦斯礦井管理。 (1)瓦斯檢測 避免瓦斯超限和杜絕火源是防止瓦斯爆炸的前提條件,合理,及時的瓦斯檢測可以了解和掌握井下不同地點,不同時間的瓦斯涌出量情況,以便進行風量計算和分配,調節所需風量;防止和及時發現瓦斯超限或積聚等隱患,采取針對性措施。 礦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機械電氣設備的設置地點、有人員作業的地點和瓦斯可能超限或積聚的地點,都納入檢查范圍。 現使用的檢測工具有光學甲烷檢測儀,甲烷報警儀。 礦井每個采掘工作面每班派專人檢查,檢查次數不少于3次,瓦斯涌出量變化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須經常的作不定期檢查;本班未進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檢查1次;可能涌出和積聚瓦斯3、的硐室和巷道,每班至少檢查1次,其它作業地點瓦斯檢查次數由總工程師決定,但每班至少檢查1次。 礦井管理人員入井使用便攜式甲烷報警儀,及時掌握井下各采掘 工作面的瓦斯狀況和系統瓦斯動態。 (2)監控、管理 礦井瓦斯管理做到預防為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把事故消滅于萌芽狀態,即使事故發生,也能將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加強采空區瓦斯治理,瓦斯引爆火源治理,瓦斯管理制度,完善礦井通風系統抽放系統;采、掘進工作面進行瓦斯抽放排放;對采煤工作面風巷后尾瓦斯安設低負壓瓦斯抽放系統,掘高位抽放巷進行抽放。 加強瓦斯監測、監控,建立瓦斯監測監控系統;安設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 2、水害檢測與評估 采、掘進期間重點4、以防治淺部小煤礦、老空積水,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制度。 (1)礦井涌水監測 礦井涌水量測量方法采用浮標法。 在水倉建立永久測水站,在上車場、中車場等涌水點設觀察點,礦井測水每個月測一次,雨季隨時觀測,發現異常或雨后及時測量,及時了解井下各地點涌水量變化情況,做到預防為主,防治相結合。 (2)礦井水害監測、管理 XX煤礦水文地質類型為簡單,礦井為裂隙沖水礦床。區內主要的充水因素有大氣降水、地表水、地下水、斷層水、老窯積水等。大氣降水是區內地表水、地下水的主要補給來源,降雨還可以沿地表裂隙及孔隙直接滲入礦井中,同時還可以通過老窯采空區蓄集,給礦井開采帶來危害;特別是雨季及暴雨期,地表水暴5、漲容易造成水災事故, 故礦井在雨季及暴雨期加強防洪工作,對水量進行觀察,發現預兆及時撤出人員,啟動應急預案。修建的河堤已經大部分啟用,但雨季要加強監測和管理。對各煤層的開采要特別注意礦井附近的老窯積水,必須加強礦區內老窯的探放水工作,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必要時應修筑防水墻。 3、頂板監測 (1)頂板監測 對采煤工作面進行頂板動態監測,發現頂板來壓預兆,必須提前采取加強支護措施或撤出人員。 掘進工作面頂板動態監測:在巷道按有關規定設置頂板離層儀進行觀測,并對錨桿、錨索進行拉拔測試,建立礦壓觀測技術資料臺帳,根據觀察結果對圍巖和頂板變形情況進行分析,以便隨時指導生產。 6、(2)頂板監控、管理 回采過程中,應嚴格控制采高,防止片幫。在頂板破碎地帶加強支護采用單體支柱配合工字鋼頂梁,作為超前支護。 掘進工作面按照作業規程及時進行支護,嚴禁空頂作業;用好前探支護。 作業地點根據頂板狀況采用多種支護方式,加強頂板管理,開展工作面安全質量評估,分小項評估工作面的安全等級,不安全不生產。 2017年3月 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整改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時消除礦井事故隱患,防止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我礦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一、每月8日、18日、28日上午9:00時,由安全科牽頭組織對采、掘、機、運、通五條線進行安全大檢查;具體7、排查生產現場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下午16:00,由安全科組織召開安全檢查會議,下達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安全隱患。 二、礦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對礦長負責,負責組織分管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職能部門負責落實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三、礦長負責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工作的領導,各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分管范圍內和本職范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四、礦井事故隱患,系指煤礦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各類隱患。 五、對在日常的安全檢查和每旬一次的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有關部門必須逐級上報礦領導;事故隱患未整改完畢之前,必8、須隨時向礦領導匯報事故隱患整改進展情況。 六、事故隱患的整改。事故隱患的整改按照“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領導、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整改 期限落實、責任人落實。 七、事故隱患的管理。安全科負責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監督檢查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報告工作。 八、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于存在事故隱患的作業場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無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組織生產。 九、因不按時整改事故隱患或雖整改但未達到整改要求而導致事故發生的,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017年3月 重大事故隱患排查9、治理、報告制度 1、為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監督管理,嚴防重大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作業場所環境、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從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以及管理上的不安全缺陷,可能導致發生一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事故,或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3、重大事故隱患危害程度: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隱患為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隱患為特大事故隱患;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為特別重大事故隱患。 4、礦井事故隱患按性質分為頂板、瓦斯、機電、運輸、放炮、火災、10、水災及其他8類,井下機電安裝比照礦建施工。 5、地面生產、經營事故隱患分為火災、爆炸、泄露、觸電、墜落、中毒和窒息、機械傷害及其他8類。 6、礦井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重大事故隱患排查,經相應的組織形式評估確認后,于下月5日前匯總報送處礦安全科。重大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月上報,直至整改完成。屬于長期監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隱患,要逐月檢查上報。 7、重大事故隱患內容包括: 事故隱患類別 事故隱患等級 事故隱患可能影響的范圍及程度分析 事故隱患整改措施 整改資金來源和保證措施 整改目標 事故應急預案 整改責任部門及負責人 8、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貫徹“嚴格責任、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為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第一負責人,分管領導、副職和技術負責人要具體負責,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人員落實,責任落實。 9、一時難以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制定切實可行的防范措施,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后執行,無措施,一律停止施工生產或經營。 10、礦安全科負責對重大事故隱患綜合管理、統計上報工作,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檔案。負責檢查指導各單位對重大事故隱患管理,監督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