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項目員工入股方案(6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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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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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開發項目員工入股協議書甲方(企業):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住址:乙方(員工):身份證號:職務:聯系電話:為了構建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公司內部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增效、員工增收,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入股“XXX”開發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自愿、公開、公平、互助、共贏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協議書,以茲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 持股方式1、員工的項目股權由員工出資購股和公司激勵配股兩部份組成。(1)出資購股是指內部員工有償取得項目的部份股權;(2)激勵配股指公司對有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者、技術骨干及員工配發的項目股權2、,激勵股權的所有權歸甲方,持股員工僅享有分紅權。且只有當項目利潤達到目標值時,激勵部份的股權方可享受分紅權利。2、內部員工持股由持股員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第二條 項目概況“XXX”開發項目位于XXXXX,項目用地面積約25.8畝,總建筑面積約26318平方米(其中地下3719平方米,地上22599平方米),項目預計總投資7000萬元。第三條 股權限額及股本金1、項目預計總股本金為3000萬元,股權激勵限額為總股本金的10%,股權金額為300萬元,總體股權金額中現金購股占股權金額的80%,激勵配股占股權金額的20%,即總體股權金額中現金股權與激勵股權的比例為1:0.25,個人總體現金出資購3、股金額為240萬元,具體個人激勵股權的配比由甲方依據乙方在本項目中的崗位、工作表現及在公司中的貢獻價值等因素確定。2、 若項目在建設過程中還需追加投資的,追加部分由甲方負責,雙方所占股權比例不變。 第四條 乙方現金股權和激勵股權的占比甲方依據乙方在本項目中的崗位、工作表現及在公司中的貢獻價值等因素,授予乙方一定數量的項目激勵股份,但乙方須進行現金購股,現金購股與激勵股權的比例原則按下表確定。 表一序號崗位現金購股限額現金購股數量激勵配股數量合計持股數量1公司核心管理層及開發項目管理團隊30%A0.3*A1.3*A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10%A0.15*A1.15*A3施工項目管理團隊25%A0.34、*A1.3*A4項目施工團隊25%A0.25*A1.25*A5公司其他激勵員工10%A0.1*A1.1*A合計(萬元)100%24060300注:原則上各層級崗位的現金購股限額按上表確定,若通過現金股份認購后,某一層級中的現金購股額度剩余,甲方可進行購股限額調劑,調劑后的激勵配股按增持股份人的層級配股。第五條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1、出資購股方式:購股時由乙方一次性轉入萬元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賬戶 (戶名:,賬號:,開戶行:),乙方現金購股部份占項目總股份的%; 2、激勵股權部分:甲方以乙方現金購股股份的%無償配給乙方項目激勵股份共股,占項目總股份的 %,該激勵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股比例5、享受分紅; 3、持股時間:乙方出資購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計算,至項目結束并按本協議約定完成分紅為止。第六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1、當項目凈利潤率(用“P”表示,下同) P15%時,乙方享有現金購股和激勵股權的利潤分紅權; 2、當項目凈利潤率10%P15%時,乙方僅享有現金購股股權,并按此股權比例進行利潤分紅,取消激勵配股部份的分紅權;3、當項目虧損時,乙方承擔現金購股部份同等股權比例的虧損。第七條 利潤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 1、凈利潤:是指在項目收入總額中扣除稅費、成本(設計成本、施工成本、營銷成本等)、管理費用(管理人員工資、招待等費用)等所有應支出后項目利潤留存。 2、結算時點:甲乙雙方約定,本6、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年內進行收益結算。3、結算方法和分紅日期:進行收益結算時,按以下方法進行結算和分紅:(1)項目全部銷售完畢:扣除相應稅費后以現金方式進行結算和分紅,若稅收未清算完畢,則留存預估應繳稅金后進行現金分紅,待項目稅收清算完畢后進行結算分紅。(2)項目留有庫存:現金部份按持股比例進行現金分紅,存量房部份繼續由甲方銷售,期限為一年,一年界滿時按銷售完成的現金扣除相應稅費后進行現金分紅;按上條銷售期界滿后仍有庫存時,乙方可選擇繼續由甲方銷售后分紅或按前一年同類型房價的90%折價結算庫存房產,由甲方視乙方持股比例情況,以現金或庫存房產分紅方式與乙方進行結算分紅。(3)甲方保有資產:若甲方不因7、銷售原因保有資產,甲方保有資產部份按甲方確定保有資產時點的同類型銷售房價進行項目結算。4、本金退還:項目銷售收入達到7700萬元時,甲方退還乙方股本金。第八條 激勵股權的收回 甲方擬配置給乙方的激勵股份與乙方的工作業績、道德品質、職業操守等有密切關系,乙方出現下列任一情況時,甲方有權收回配置給相應乙方的激勵股權。1、項目凈利潤率低于15%(不含15%);2、 項目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含交通安全事故); 3、與當地群眾發生較大沖突;4、 未按公司要求工期完工;5、項目單位工程質量未一次性驗收合格;6、項目信息收集資料不完整,給項目結算造成困難;7、乙方出現道德問題,惡意串通、里應外合、欺上瞞下、損8、公肥私,或對存在問題隱瞞不報,甲方除收回乙方的激勵股權外,甲方保留追償的權利,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8、乙方與甲方勞動關系終止時,甲方配給乙方的激勵股權即由甲方全部收回。勞動關系終止包括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和自動離職、辭職、因故被辭退或解聘、被開除等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第九條 激勵股權的調整甲方配給乙方的激勵股權與乙方崗位有直接關系,若甲方因乙方工作能力原因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甲方配給乙方的激勵股權按表一相應崗位配給比例進行調整。第十條 出資購股的退股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并結算完畢,如乙方正常辭職申請退股的,甲方應按乙方原現金購股額購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激勵配股部9、份甲方無償收回。2、如因乙方出現道德問題或出現重大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即視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賠償并可起訴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協議或作出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則乙方有權立即退股,甲方必須無條件購回乙方所持股份,購股金額為乙方所持現金股份和激勵股份的2倍。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乙方有權查閱項目的會計報告和財務報表;2、乙方有權對項目的經營發表意見或建議,并有權按所占的股份比例進行表決。3、甲方保證項目的財務核算遵行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絕不損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開核算結果。第十四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抵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委托代理人(簽字): 身份證號: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