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應置城A區群塔作業安全方案(11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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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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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編制依據1、工程施工組織設計2、工程塔吊安拆專項施工方案4、工程群體建筑施工圖5、主要規范、規程、標準序號類 別名 稱編 號1國家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2行業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6、QTZ63型塔式起重機使用說明書第二章 工程概況一、項目工程概括海山應置城A區1#、2#、3#、4#、5#、6#及C1#、C2#商住樓由天業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包施工,該工程位于應城市長荊大道與王橋路交匯處,框剪結構7-18層,建筑高度22.15-52.55米,建筑面積55752m2,2、為完成現場物料垂直運輸任務,項目經理部決定在現場安裝5臺QTZ63塔吊(A1#樓、A3#樓、A6#、C1#、c2#樓五處),塔吊為56米工作幅度,最大起重量為6噸。二、現場概況現場按照施工布局分成2個施工區塊,共設置五部塔吊協同作業,因此需要考慮本區塊及相鄰區塊塔吊的群塔協同作業和群塔作業安全問題。第三章、施工部署一、技術準備根據現場情況收集相關的塔吊資料和現場數據,編制單體塔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應經過公司總工審批,方案中應充分考慮各棟號間塔吊相互錯開,盡量保證塔吊起重臂與塔身、起重臂與平衡臂間相互錯開。二、平面布置的原則1、塔吊施工消滅死角。2、塔吊相互之間滿足安全距離,在平面位置不能錯開時3、,必須保證位置錯開一個安全距離。3、因塔吊布置較多,布置時利用了施工進度之間的時間差,來保證滿足安全距離要求。4、便于安裝和拆除。三、平面布置示意圖見塔吊安拆方案。四、塔吊機械性能及參數見使用說明書。五、塔吊安裝情況一覽表編號塔吊型號安裝最終高度(m)塔身標準節平面位置1#QTZ632#3#4#5#第四章、頂升程序與高度計算一、各種安全距離計算多塔機同時作業,既要使塔機發揮應有的工作效率,又要保證施工安全,在進行垂直運輸施工方案設計時,必須特別注意塔機安全高差的控制。安全高差的控制在于保證群塔的安全;高差太小,有可能造成高位塔吊鉤與低位塔吊起重臂碰撞;高差過大,由于群塔的連續排序,造成連鎖反應4、,結果是:要求過多的塔機進行附著;建筑物結構施工達到的高度太低,不滿足塔機錨固高度要求。因此,塔機的高差須進行合理的計算。在現行規程中,許多規程對塔機的高差進行了規定,但并沒有統一的規定。如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GB5144-94中第10.5條規定:“處于高位起重機的最低位置的部位(吊鉤升至最高點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與低位起重機中處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得小于2m”。這是最低的高差要求。新頒布的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01第4.4.25條規定“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塔機時,應保持兩塔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離不的小于2m”。故可以參考以下步驟確定合理的高差值。5、1、最底層塔機的頂升高度最底層塔機的計算頂升高度H塔H塔 =Hi +D+hf-H6i=15式中:D-塔機吊鉤至起重臂下弦的極限距離;hf-塔臂架彈性變形端頭下沉值。 其中hf對空載時的大臂上揚的塔機一般影響不大,但對于空載仰臂的塔機影響就比較明顯,根據經驗值,塔機在端頭額定負載時測定的下垂值為1.21.5m,取1.2m。H6的取值按塔機基礎(頂)與建筑物(底)標高的相對值計算,即如果塔機基礎(頂)高于建筑物底標高。H6取正值;反之,取負值。由于本工程塔機埋深不一,為方便計算均按0.00m以上計算塔機高度,H5=52m,其他參數取值分別為H1=1.5m,H2=3m,H3=1.5m,H4=1.5m6、,D=2.1m,hf=1.2m,計算可得:H塔 =52+1.5+1.5+3+1.5+2.1+1.2=62.8m即滿足最高點施工時塔吊起重臂距0.00m高度為52.5m,則實際最大高度取為0.00以上62m。2、確定高差計算參數及合理的高差數值計算塔機高差常用的參數有:塔基高差Hj;塔機起重截面高度Bh;塔機塔帽高度Tm;高位、低位塔機起重臂到基礎頂面高度HG、HD;高、低位塔機起重臂安裝高差H。群塔布置豎向設計中,塔機高差參數的合理確定,分為以下三種情況:、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長的高差計算:H/ = HG - HD + Hj Bh + hf + D=5、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長,且7、小于3/4起重臂長的高差計算:H/ = HG - HD + Hj Tm=6.5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長(或覆蓋低塔塔身)的高差計算:H/ = HG - HD + Hj Tm+2m=8.5二、塔吊頂升的程序根據本工程開工實際情況,二個區施工區塊同時開始施工,五臺塔吊同時頂升。1、各個塔吊之間的安全距離,、起重臂交叉不大于1/2起重臂長的高差計算:H5m,均滿足要求。、起重臂交叉大于1/2起重臂長,且小于3/4起重臂長的高差計算:H6.5m,均可滿足要求。、起重臂交叉大于3/4起重臂長(或覆蓋低塔塔身)的高差計算:H9m, 2、塔吊頂升應遵循安全距離要求,如平面位置不能錯開,則應在豎向進行錯開8、,錯開距離滿足上一條要求。3、盡管塔機臂豎向已錯開一定的距離,但是,如果兩臺相鄰塔機的塔機臂同時處在同一平面位置,仍然會相互妨礙并產生安全隱患,因此,在塔機使用過程中,必須注意相鄰塔機的動態。信號員在發出啟動信號之前要觀察相鄰塔機臂是否在離自己的塔機臂較近的地方或正向自己的塔機臂方向移動,根據情況決定發出啟動信號的時間;在塔機臂移動的過程中,塔機司機也要密切注意相鄰塔機臂的移動情況,一旦發現兩個塔機臂向一個方向靠近,應立即停止移動或向反方向移動塔機臂。4、塔吊標準節頂升,考慮到塔吊標準節的租賃費用和實際現場的使用情況,塔吊可分兩次或多次頂升至最終高度。塔吊的頂升應嚴格按照塔吊安裝專項方案的要求9、進行。塔吊頂升前應向項目部提出申請,填寫塔吊頂升申請表,經項目部同意后方可頂升。附塔吊頂升申請表: 塔吊頂升申請表申請單位:申請時間:塔機編號現有高度設備員簽名本棟號其它情況相連棟號塔吊情況申請頂升高度項目部批準高度批 準 人批 準 時 間注:現有高度指相對于0。00高度6、塔吊頂升工作由塔吊安裝公司負責,每次頂升完畢后應核對起重臂高差是否滿足安全距離要求,完成后交項目部安全部保存資料。第五章 多塔作業要求本工程有5臺塔機,且相互間存在交叉作業區域,為防止塔機間、塔機同建筑物間發生碰撞,特制定多塔作業方案。塔吊平面布置見安拆方案。1 水平方向低位塔機起重臂與高位塔機塔身之間防碰撞塔機在現場定位10、布置是關鍵,通過嚴格控制各臺塔機之間的位置關系,來預防低位塔機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機塔身,在安拆方案中已保證任意兩塔間距離均大于較低的塔機臂長2米以上,符合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的規定“兩臺起重機之間的最小架設距離應保證處于低位的起重機的臂架端部與另一臺起重機的塔身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的規定。塔機在現場的定位保證了塔機之間不存在低位塔機的起重臂與高位塔機的塔身發生碰撞的問題。2塔機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1) 低位塔機的起重臂與高位塔機起重鋼絲繩之間防碰撞措施。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響,塔機間高與低是相對的,但都有可能發生低位塔機的起重臂與高位塔機的起重鋼絲繩的碰撞事故。為杜絕此類事故發生,項目對11、每一臺塔機的工作區進行合理劃分,避免出現塔機交叉工作區。同時,項目必須配備有合格操作證的、經驗豐富的信號指揮工,確保指揮塔機回轉作業時,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鋼絲繩。當現場風速達到6級風,相當風速達到10.813.8米/秒時,塔機必須停止作業。另外,配備操作熟練、有責任心的塔司為現場服務,塔機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狀態下,應將吊鉤升至頂端,同時將起重小車行走到起重臂根部。2) 高位塔機的起重臂下端與低位塔機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由于相鄰塔機的作業面有交叉處,所以低位塔機的起重臂上端與高位塔機的起重臂下端有可能發生碰撞。各塔機均按照前面塔機安裝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頂升即可保證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12、與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間的垂直距離不小于2m。3 塔機與現場周邊建筑及設施的防碰撞措施由于施工現場比較復雜,在實際施工中,還要密切關注現場以外的情況,塔機初次頂升要超過臨近的建筑物,還要注意周邊情況尤其是現場工人和車輛;避讓附近電力及通訊設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或破壞。4 用全站儀進行塔吊基礎的準確定位,保證每臺塔吊定位精度在10mm內,控制塔吊安裝高度,保證低位塔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機塔身之間有不小于2m的安全距離,低位塔機塔帽頂部至相鄰高位塔機吊鉤 (吊鉤上提至最高位置)底部距離不小于2m,見圖1.10-4。圖1.10-4 群塔安全間距示意2m2m使用中堅持“低塔讓高塔、后塔讓先塔、動塔讓13、靜塔、輕車讓重車、客塔讓主塔”的原則,合理安排進度,盡量同步實施升降,確保群塔相互間的垂直距離符合立體協調方案要求。風力達到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塔機頂升、安裝、拆除作業,作業時遇風力突然加大須立即停止作業;六級風力以上禁止塔吊作業。綜上所述,可以看出塔機的施工環境是比較復雜的,只有按照相關規范操作,并全面考慮施工現場及周邊的施工環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塔機的頂升,才能實現安全、有序施工,提高施工效率,為高效優質的完成施工工期奠定堅實的基礎。第六章、安全技術措施1、所有操作人員都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2、塔吊拆裝作業,必須按規定的程序及工法進行,必須由持有操作證的起重人員完成,嚴禁無14、證操作。3、頂升作業必須在專人指揮下操作,非作業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 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嚴格聽從信號指揮。4、項目合理安排施工進度,塔吊附著點的施工必須盡可能地提前進行。5、作業現場的正下方必須設置不小于20米20米的安全作業區,并做明顯標志以禁止非作業人員進入。6、4級風以上嚴禁頂升作業,5級風以上嚴禁塔吊附著安裝。7、塔吊附著以下塔身垂直度必須控制在2,塔吊附著以上塔身垂直度必須控制在4。8、在塔吊頂升或降塔過程中,嚴禁回轉、起升作業。9、塔吊司機和信號指揮人員均須持證上崗。在塔吊運行過程中,雙方使用認可的信號指揮形式,如對講機、旗語、哨音等。10、塔吊司機在運行過程中,嚴格遵15、守“十不吊”,保證安全運行。在停止作業時,必須保證大臂、小車及吊鉤停放在安全部位,保證與其它塔吊有一定的安全距離;塔吊突然斷電后應及時卸除吊物,將吊鉤臨時固定,防止起重臂轉動,造成相連塔吊起重臂與鋼絲繩碰撞;塔吊運行時,塔吊之間、塔吊與附近建筑物之間必須保證一定的安全距離。11、塔吊司機在作業前和作業后,應對塔吊進行檢查和保養,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塔吊的各項安全限位必須齊全可靠。塔身標準節之間的連接銷及其他任何部件之間的聯接銷都必須穿開口銷。12、在夜間工作時,除塔機本身備有照明外,施工現場必須備有充分的照明設備。塔尖及起重臂端部設置安全警示燈,當光線不足時應打開安全警示燈。13、塔機必須有良好的電氣接地措施,防止雷擊,遇有雷雨嚴禁在底架附近活動(接地電阻不大于4,用50*50*5角鋼預埋在地下并與塔身進行有效連接)。14、塔機應定機定人,實行專人專機負責制,非機組人員不得進入司機室和擅自操作,要處理電氣事故時,必須有專職維修人員二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