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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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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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鄂政辦函201342號),省廳決定,從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標在全省所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展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專項行動,實現“三個確保”目標:確保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不因監管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二、整治范圍及內容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由住建部門牽頭,公安、安監、規劃、城管、房管等部門配合。整治范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裝飾裝修工程等。2、整治內容:(一)未經施工許可、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動工的;(二)未經竣工驗收備案、消防驗收或備案投入使用的;(三)未設置臨時消防水源、消防器材、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的;(四)施工現場臨時設施不符合安全標準的;(五)電焊、氣焊等特殊工種人員未經過消防安全培訓或未持證上崗的;(六)未制定落實動火管理制度的;(七)采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聚氨酯類泡沫材料、彩鋼夾芯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八)違章搭建影響建筑物防火功能的。三、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全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省住建廳會同省公安廳、省安監局成立全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3、組 長:副組長:成 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處,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聯系,以及整理、上報工作信息。辦公室主任由劉中強同志兼任。四、工作步驟全省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分為動員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整治、總結驗收四個階段進行。(一)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5月15日前)全省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職能部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任務和職責,建立工作責任制。召開動員會,簽訂工作責任書,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安排。各地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報當地政府4、備案,并于5月12日前報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二)自查整改階段(2013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各地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指導、督促轄區內所有建設工程項目參建各方責任主體,根據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內容和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改,嚴格落實工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組織施工。自查內容包括:一是檢查建設工程項目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消防安全體系建立情況。重點檢查工程項目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責任是否層層落實到位,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執行是否到位,應急預案及應急資源5、的落實情況等;二是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重點檢查施工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圖,是否組織開展過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逃生演練,消防通道設置及通暢情況,消防給水系統的建立及完好情況等;三是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重點檢查施工現場進行電焊、氣焊、電氣作業等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情況,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消防技能的掌握情況等;四是檢查施工現場動火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火情況是否符合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進入施工場地的人員的煙火管理等;五是檢查建筑外保溫材料和裝飾6、設計施工防火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選用建筑外墻保溫系統及裝飾裝修防火材料,施工、監理單位是否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對建筑外墻保溫系統及裝飾裝修工程進行施工和監督,嚴格督促現場排查外墻保溫和裝飾裝修施工工種交叉和可燃材料的臨時堆放造成的火災隱患;六是檢查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重點檢查臨時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庫房、木工房等場所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大功率電器的用電及使用控管情況,是否存在違章違規用電情況等。建設工程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自查自改工作按時限完成后,應向工程項目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報送自查自改情況報告。(三)集中整改階段(207、13年6月16日至11月30日)各地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對照整治范圍和重點,根據職責分工,組織督查組對所轄區域內所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檢查,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消防違法行為要逐一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有關單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責任人,確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實整改到位。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工作指導和協調配合,對隱患突出、整改進度緩慢的建設工程項目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實行綜合整治。(四)總結驗收階段(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5)各地要對本地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情況進行總結,于11月30日前將工8、作總結上報全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全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各市、州、直管市、林區的專項整治行動進行考核驗收。五、工作措施及要求(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地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高度重視,特事特辦,重點督辦。要按照屬地管理、行業管理、分級管理的原則,精心策劃、嚴密組織,并結合工作職責,明確責任主體,細化工作措施,扎實做好建設工程火災防控工作。各級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編制的實施方案、成立的組織機構和明確的工作任務要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二)認真排查,落實責任。各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切實重視和做好網格9、式排查,排查不留死角。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專題研究、加強整改,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及時消除,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從嚴、從重、從快進行依法懲治,不留情面。要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按照任務分工,落實“實名制”整改責任,凡登記、檢查、復查、督導過的單位都要由責任人簽名,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形成齊抓共管的監管合力,形成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三)定期研判,加強督導。專項行動期間,住建、公安、安監等部門每月要組織召開一次工作碰頭會,認真分析研判本地區、本行業、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形勢,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針對性的工作措施。10、定期對專項行動進行小結,對下步工作進行調度,及時研究部署重點整治工作。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是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監管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要深入一線,深入基層,帶頭排查,做好督查指導。(四)嚴格執法,轉變作風。各地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督促各職能部門嚴格履行法律賦予的職權,依法行政,從嚴執法,嚴肅整治火災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現場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施工現場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與施工現場辦公及生活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或未與施工現場辦公及生活場所保11、持安全距離的,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與作業區未分開設置的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限期改正,經責令限期改正未執行的,要依法責令停止施工,情節嚴重的要予以嚴厲的行政處罰。各地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組長要帶隊組織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檢查,成立專項行動督查組,開展明查暗訪,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專項督查,對排查發現的隱患,要督促企業立即整改。對發現的重大隱患,要掛牌督辦。對不執行政府及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不認真進行隱患整改以及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員,尤其是企業負責人的責任。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各地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在專項整治行動中,對于工作不力、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人員,將嚴格追究相關責任。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相關整治標準和統計表格,省建設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將根據省消防安全委員會的要求另行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