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鄉市畜禽養殖生豬養殖污染治理工程長效管理實施方案(8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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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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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鄉市畜禽養殖(生豬養殖)污染治理工程長效管理實施方案 近幾年,全市加強了畜禽養殖業污染的綜合整治,新建了一大批沼氣化治污工程、生物發酵床豬舍及農牧結合三格式處理設施。為確保治污設施及發酵床的正常運行,切實鞏固養殖污染集中整治成果,建立長效運行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促進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畜禽養殖業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長效管理實施方案。 一、指導原則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正確處理集中整治與長效管理的關系,按照 “誰污染、誰治理,誰管護”的污染防治原則,堅持治舊控新、疏堵結合、建管監并舉,建立“市2、統一領導、鎮(街道)負責實施、部門指導配合、農戶主動參與”的畜禽養殖治污工程長效管理運行機制;提倡和鼓勵養殖場(戶)自行管理,實行生物環保養殖或農牧結合生態化養殖,自行消納養殖廢棄物。在保質保量建設治污設施基礎上,建立健全后續服務體系,創新治污長效管理機制,保障治理成果,切實改善農村生態環境,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二、目標任務 以建立組織健全、機制完善、服務到位、運行長效的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后續管理服務體系為目標,依據屬地管理原則,各鎮(街道)建立養殖污染監管隊伍,并于2010年6月底前均建立或指定(依托)一個后續管理服務主體,配備必要的人員、車輛和機械設備,制訂相應的服務管理辦法、經費籌措制度,3、以保證本轄區內治污設施及生物發酵床的正常運行。市環保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落實監管措施,嚴格巡查執法,嚴厲打擊養殖過程中糞污直排、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嚴重污染周邊環境的行為。同時引導養殖戶樹立環保意識,增強依法養殖、自我管理的責任感和自覺性,指導和鼓勵農民多施用有機肥,保護土壤生態,提高農產品質量,發展高效生態農業。 三、具體方案 (一)組建服務主體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鎮(街道)負責組建后續管理服務組織,原則上各鎮(街道)應建立一個后續管理服務主體,養殖量少的鎮(街道)可以聯合組建或委托一個管理服務主體;組建的管理服務主體應配備專門人員、專用車輛及相關設備。 服務主體形式4、 (1)各鎮(街道)依托、整合現有與環境保護有關的單位或組織,如村莊保潔隊伍、水務公司、環衛站、農機專業合作社等,在此基礎上增添相關機械設備、增加服務人員。 (2)可委托中介服務主體管理(如:沼氣工程服務隊、畜禽糞便收集處理中心、保潔公司等),簽訂委托管理服務協議,實行市場化運作搞好沼氣服務、沼肥利用、畜糞收集、發酵床維護等后續管護工作。 (3)也可制訂招標辦法向社會招標,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后續管理服務。 3主要服務對象、方式與內容 (1)服務對象:已實施整治、建有相應治污設施或生物發酵床的養殖場(戶) (2)服務方式 養殖場(戶)與服務主體簽訂管理服務協議,由服務主體根據養殖場 (戶)需要上門5、進行管理服務。 (3)服務內容 包括:干糞池內干糞、發酵床廢料清運,確保干糞及發酵床廢料得到及時清運,干糞池無滿溢,無二次污染現象。沼氣池或三格式化糞池內沼液、沼渣抽取及外運,確保沼氣池、沼液池運行正常,無滿溢現象。 干糞、發酵床廢料、沼渣和沼液的處理必須遵循資源化利用原則,優先考慮直接用于農田林地作為有機肥。如超過農田階段性需肥量而無法消納的,則采取干糞運送至畜糞收集處理中心處理、沼液運送至城市污水管網的辦法解決。沼氣池大出料、病池檢修、故障排除,灶具、輸氣管道維修等,因上述服務內容專業技術要求較高且帶有一定危險性,操作工應經過市級以上沼氣生產工技術培訓,并持有國家頒發初級以上沼氣生產工證書6、方能上崗。發酵床生物環保養殖的添加墊料、菌種、大換料等日常管理技術指導與維護;其中:技術指導員必須參加過市級生物環保養殖法技術培訓。 (二)落實監管措施市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各鎮(街道)養殖治污工程長效管理工作進行監管與考評;管理服務主體的運作情況和服務質量由當地政府、被服務對象和相關執法部門共同監管。對運行正常、服務對象滿意、服務區域養殖污染治理效果好的主體,各鎮(街道)應按協議進行補助。對未能及時、有效地為被服務對象服務,或服務質量差的服務主體,除責令整改、通報批評外,各鎮(街道)還可酌情降低補助標準。養殖場(戶)由所在地政府、相關執法部門監管。當地政府和相關執法部門對養7、殖場(戶)定期不定期開展監督和執法檢查。對經查實存在設施滿溢外排、不正常運行或直排、亂排和漏排等危害環境行為的養殖場(戶),除強制性由服務組織進行有償清運外,還要依法進行處罰。同時進一步加大環保宣傳力度,形成全民參與環境保護、共同參與監管的良好氛圍。 (三)落實經費籌措 1服務主體組建經費籌措 各鎮(街道)組建長效管理服務主體時,所需設備由當地政府初審后,報市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同意后購置,由市財政按實際機械設備購置額的70%給予一次性補助。鼓勵養殖場(戶)自行管理,在與所在鎮(街道)簽訂自行管理承諾書后,所需添置的機械設備經申報批準后,市、鎮(街道)財政按實際機械設備購置額各8、補助25%。 2運行管理費用籌措 管理服務主體本著“確保運行,略有盈利”的原則運行,運行經費由有償服務收費、鎮(街道)和市級財政補助組成。市級補助資金按以獎代補的方式,根據市對各鎮(街道)的年度考評結果在年底撥付給各鎮(街道)農經中心。 四、長效管理績效考核 建立后續管理服務績效考核制度。由市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組織相關部門按年度對各鎮(街道)后續管理服務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直接與市財政補助資金的額度和鎮(街道)目標責任制考核掛鉤。主要對各鎮(街道)轄區內己治理場日常管理情況,以及相關服務主體的運行情況、服務數量及質量等進行考核,考核辦法另行制定。對考核結果優秀的鎮9、(街道),在按標準下達市級補助資金的基礎上,酌情進行獎勵;對未能及時、有效地展開后續服務工作,區域內養殖污染治理效果差的鎮(街道),除責令整改外,還酌情降低市級財政補助標準。市級補助標準按各鎮(街道)上年底豬存欄總量確定,5000頭以下(含5000頭)補助2.5萬元,5000頭以上每增加一頭補助5元,最高補助不超過15萬元。振東新區另行核定補助標準。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在確保養殖污染治理工程建設質量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后續管理服務工作;做到建管監并舉,確保治污設施效益最大化和持久化。各鎮(街道)要依據本方案,落實專人具體負責及時制訂相應的長效管理辦法,10、細化相關管理考評措施,明確具體補助標準、收費方式和執法監管措施,確保管護到位。全面建立養殖污染整治后續管理長效運行機制,關系到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生態市建設的水平。市將養殖污染治理工程長效管理工作列入各鎮(街道)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二)強化監管,嚴格執法監督。將執法監管作為保障養殖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舉措,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管體系建設,建立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監管有效、執法有力、違法必究的后續監管機制。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嚴格控制養殖場新建、擴建、改建,嚴格執行養殖準入制度,對通過審批的養殖場要堅決執行“三同時制度”。市環保部門要依法行使執法職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訂養殖污染執法監督管理11、實施辦法,加強源頭管理,加大對違法排污行為的執法力度,提高不定期檢查頻次,對經查實存在直排、亂排和漏排危害環境行為的養殖場戶,依法嚴肅查處。各鎮(街道)要建立養殖污染監督隊伍,確定專(兼)職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參與日常監管,多渠道監管養殖排污違法行為,為執法處罰提供事實依據。 (三)加強宣傳,實現綜合利用。充分發揮電視、報紙、網絡等各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宣傳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報道積極典型,曝光違法排污、拒不配合、屢教不改的養殖場(戶),形成強大的輿論聲勢。有效發動群眾參與監督,鼓勵舉報違法排污行為,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廣泛參與,營造多重監督的良好氛圍。鼓勵農戶多使用經發酵過的沼肥、發酵床廢料、干糞等有機肥,積極開展沼肥綜合利用示范點建設,讓農牧結合成為農戶的一種生產方式和經濟理念;鼓勵民營企業投入到沼肥綜合利用環節,以真正實現綜合利用、“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