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紙業食品包裝原紙項目設備吊裝專項方案(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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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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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備吊裝專項方案一、前言宜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造紙裝備有限公司食品包裝原紙生產線主機設備,本紙機為日產高檔食品卡紙1050噸,設計車速900m/min。為了確保紙機按時順利投入生產,故采用兩臺行車進行吊裝。二、潛在錯誤隱患2.1 方案性錯誤一般是由于方案編制者的經驗不足,計算有誤,方案審批者也沒能把好關等原因導致方案選擇錯誤。施工時如果采用錯誤的吊裝方案,必然會造成人力、物力的嚴重浪費,使施工過程無法正常進行,還可能會引發無法想象的嚴重事故。2.2 吊裝過程的錯誤由于吊裝方案對起吊特點掌握不明確、吊具使用不當、起重指揮不當、起重工誤操作,都會產生吊裝過程的錯誤,引發嚴重事故。三安全措施3.2、1 培訓人員行車工和設備操作者全部通過安全培訓,并取得了資格證書,確保每位員工都具備專業資格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崗。3.2 配備資源(1)人員:從事大型設備吊裝作業的起重工人、起重指揮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持證上崗。(2)機械:用于大型設備吊裝作業的起重機械,必須狀況良好,檢驗合格,具有起重機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3)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全部落實,達到技術方案要求。3.3 措施實施起吊前應該綁牢起吊物。吊鉤懸掛點應與吊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線上,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嚴禁偏拉斜吊,落鉤時應防止吊物局部著地引起吊繩偏斜,吊物未固定時嚴禁松鉤;吊繩的夾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得超過120;起吊大件或不3、規則組件時,應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繩;起重工作區域內無關人員不得停留或通過,吊物下方嚴禁任何人員通過或逗留;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嚴禁從人頭上越過;對吊起的重物進行加工時,應采取可靠的支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機操作人員;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長時間停留,在空中短時間停留時,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均不得離開工作崗位;起吊前應檢查起重設備及其安全裝置;重物吊離地面約10cm時應暫停起吊并進行全面檢查,確認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兩臺及兩臺以上起重機抬吊同一重物時。綁扎時應根據各臺起重機的允許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負荷;在抬吊過程中,各臺起重機的吊鉤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行走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所承受的載4、荷不得超過本身80的額定能力。用一臺起重機的主、副鉤抬吊同一重物時,其總載荷不得超過當時主鉤的允許載荷。起重機在工作中如果遇機械故障或有不正常現象時,應放下重物,停止運轉后進行故障排除,嚴禁在運轉中進行調整或檢修。如果起重機發生故障無法放下重物時,必須采取適當的保險措施,除排險人員外,任何人嚴禁進入危險區;嚴禁以運行的設備、管道以及腳手架、平臺等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利用構筑物或設備的構件作為起吊重物的承力點時,應經核算,利用構筑物時,還應征得原設計單位的同意;當工作地點的風力達到五級時,不得進行受風面積大的起吊作業,當風力達到六級及六級以上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遇有大雪、大霧、雷雨等惡劣氣候5、或夜間照明不足,使指揮人員看不清工作地點,操作人員看不清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重工作。四、吊裝步驟1、吊裝前的準備工作進行大型吊裝作業前應逐級組織作業前的安全技術檢查。1.1、 班組自檢,主要內容應包括:(1)檢查吊鉤、鋼絲繩、環形鏈、滑輪組、卷筒、減速器等易損零部件的安全技術狀況。(2)檢查電氣裝置、液壓裝置、離合器、制動器、限位器、防碰撞裝置、警報器等操縱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符合使用安全技術條件,并進行無負荷運載試驗。(3)檢查地面附著物情況,起重機械與地面的固定或墊木的設置情況,劃定不準閑人進入的危險區域并派人看護。(4)檢查吊具與吊索選擇是否適當,質量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5)檢查6、確認起重機械作業時或在作業地點靜置時各部位活動空間范圍內沒有在用的電線、電纜和其它障礙物。1.2、 車間復檢:吊裝準備工作完成后,在自查整改的基礎上,進行復檢。1.3、 聯合檢查:在自檢、復檢合格后,由主管部門組織車間、施工單位、運輸單位等相關方組織聯合檢查。檢查內容包括:(1)吊裝技術方案及吊裝安全技術措施。(2)機具、索具的實際配合是否與方案規定相符,如不相符,說明原因并有審批見證。(3)設備基礎地腳螺栓是否符合質量要求。(4)基礎周圍回填土夯實情況,吊裝現場是否平整。(5)機具、隱蔽工程(地錨、桅桿地基等)吊裝保證措施的落實情況和自檢記錄。(6)待安裝的設備或構件是否符合設計要求。(7)7、安全用電和天氣預報情況。(8)機具維修使用情況。(9)工作人員的分工、指揮人員指揮的資質和熟練程度。(10)其它方面的準備工作等。1.4、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由單位負責人組織落實整改,直至合格為止。1.5、主管部門負責對以上起重作業及相應級別的檢查整改情況進行監督確認。1.6、吊裝作業中,起重指揮應嚴格執行吊裝方案,發現問題應及時與方案編制人協商解決。2、吊裝索具的系接主要包括滑車掛上吊耳、電動卷揚機的拉力試驗和方位調整、拖排牽引和拖尾系統的設置等。3、試吊3.1、試吊(1) 試吊必須在一切工作準備完畢,并經檢查無誤后進行。(2) 試吊在正式吊裝前進行,在確認試吊成功后,方可開始正式吊裝。(38、) 試吊中各崗位人員必須按正式吊裝人員進入崗位,負正式吊裝的責任。(4) 試吊方法:將設備吊高0.5米,使設備脫離除吊車以外的所有支點,停車5分鐘對各受力部位進行檢查。然后將設備落下,再抬高1米進行同樣的試驗和檢查。重點是綁扎點的檢查。(5) 試吊作為實戰演習,以熟悉聯絡方法及各崗位人員操作要點等。4、吊裝就位 (1)在吊裝作業時必須明確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戴鮮明的標志或特殊顏色的安全帽。 (2) 在采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應盡量選用相同機種和相同起重能力的起重機械并合理布置;明確吊裝總指揮和中間指揮,統一指揮信號。吊裝時,鋼絲繩應保持垂直,升降、運行應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的9、載荷不宜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75%;對于低矮設備或載荷分配相對固定的構件,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裝時,起重機械所承載荷與額定起重能力的比例可適當增加;細長設備、構件水平吊運時,可按單臺起重機械考慮所承載荷的比例。 (3) 利用工件本身的部件(如人孔、管口等)作為吊裝受力點時,應對工件及零部件的強度進行計算,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4) 未設吊耳的工件用捆扎法或其它兜系的方法捆綁時,應做到繩頭抽出位置準確,捆綁處所墊防滑墊塊堅硬結實,并有足夠的強度和摩擦力。 (5) 嚴禁使用起重機或其它起重機械起吊超載或重量不清的物品或埋置物體。五、起重機和吊索具的安全使用5.1、起重機的安全使用 (1)新購10、置的起重機械,其生產廠家必須是國家主管部門指定并核發合格證的專業制造廠,其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備,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 (2)起重機械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和公司有關規定、進行每天作業前的檢查、經常性安全檢查(每月至少一次)和定期安全檢查(每年至少一次);對在檢查中發現的起重設備問題,必須進行檢修處理,并保存檢修檔案。 (3)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吊帶、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4)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應靈敏可靠。5.2、11、吊索具的安全使用 (1)吊具、索具必須是專業廠按國家標準規定生產、檢驗、具有合格證和維護、保養說明書的產品。 (2)制造吊具、索具用的材料及外購零部件,必須具有材質單、生產制造廠合格證等技術證明文件。 (3)自制、改造、修復和新購置的吊具、索具,應在空載運行、試驗合格的基礎上,按規定的試驗載荷、試驗方法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吊具與索具應與所吊運物品的種類、環境條件及具體要求相適應。 (5)作業前應對吊具與索具進行檢查,當確認各功能正常、完好時,再投入使用。 (6)吊掛前,應確認重物上設置的起重吊掛連接處是否牢固可靠;提升作業前應確認綁扎、吊掛是否可靠。 (7)吊具不得超過其額定起重量12、,吊索不得超過其最大安全工作載荷。 (8)作業中不得損壞吊重物品與吊具、索具,必要時應在吊重物品與吊具、索具間加保護襯墊。5.3、鋼絲繩的安全使用 (1)新更換的鋼絲繩應與原安裝的鋼絲繩同類型、同規格或者采用性能高于原繩的同規格的鋼絲繩,鋼絲繩的捻向應與卷筒繩槽螺旋方向一致。 (2)新裝或更換鋼絲繩時,應注意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或粘上雜物。 (3)新裝或更換鋼絲繩時,截取鋼絲繩應在截取處兩端用細鋼絲扎結牢固,防止切斷后股松共散。 (4)對運動的鋼絲繩與機械某部位發生磨擦接觸時,應在機械接觸部位加適當保護措施,對于用于捆扎與吊載棱角貨物時,應在鋼絲繩與吊載物棱角之間加以保護,以防止鋼絲繩因13、機械割傷而破斷。 (5)起升鋼絲繩不準斜吊,以防止鋼絲繩亂繩出現故障。 (6)嚴禁超載起吊,且在起重機械上,安裝超載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 (7)在使用時應盡量避免突然的沖擊振動。 (8)應安裝起升限位器,以防止過卷拉斷鋼絲繩。 (9)所用的新鋼絲繩必須有出廠合格證,對于舊繩必須進行檢查,不合格的鋼絲繩不得使用。 (10)起重作業用鋼絲繩應選用安全規程規定的多股鋼絲繩。 (11)鋼絲繩嚴禁超負荷使用。使用中要注意保護鋼絲繩因滑輪偏角過大造成的損壞。 (12)使用中,如果長度不夠,可采用卸扣連接。禁止其他方法實現。六、吊裝作業人員崗位安全職責6.1、吊裝總指揮: (1)負責整個吊裝過程組織指揮工14、作,發現重大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吊裝小組。 (2)必須熟悉各崗位人員的崗位責任制。 (3)必須熟練的掌握指揮,準確地傳遞各種聯絡信號。 (4)在起吊前,負責訓練各崗位人員,以保證指揮,傳遞信號無誤。6.2、起重指揮人員: (1)必須按規定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 (2)及時糾正吊裝作業人員的錯誤行為。 (3)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檢查全部機具、地錨受力情況,發現問題應先將構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試吊,確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4)吊裝過程中,任何崗位出現故障,必須立即向指揮者報告,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指揮吊運、下放吊鉤或吊物時,應確保下部人員、設備的安全;設備15、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6)對可能出現的事故,應及時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6.3、起重機司機(起重操作人員): (1)必須按指揮人員(中間指揮人員)所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起重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由何人發出,均應立即執行。 (2)在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等情況下禁止起重操作。 (3)無法看清場地、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時應停止進行起重操作。 (4)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風繩和吊物應遠離高低壓輸電線路;必須在輸電線路旁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不能滿足時,應在停電后進行吊裝作業。 (5)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吊籠、吊具16、和吊索懸吊在空中。 (6)在起重機械工作時,嚴禁對起重機械進行檢查和維修,禁止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 (7)下放吊物時,嚴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 (8)吊裝完成后,將吊鉤和起重臂放到規定的穩妥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對使用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必須將總電源開關切斷。 (9)對在軌道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將起重機錨定住。6.4、司索人員(起重工): (1)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并及時報告險情。 (2)根據重物的具體情況和吊裝方案要求選擇合適的吊具與吊索,并保證正確使用,不得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吊索、吊具混在一起使用。 (3)吊物捆綁必須牢固,吊點和17、吊物的重心應在同一垂直線;捆綁余下的繩頭,應緊繞在吊鉤或吊物之上;多人綁掛時,應由一人負責指揮。 (4)禁止隨吊物起吊或在吊鉤、吊物下停留;因特殊情況進入懸吊物下方時,必須事先與指揮人員和起重機司機聯系,并設置支撐裝置;不得停留在起重機運行軌道上。 (5)吊掛重物時,起吊繩、鏈所經過的棱角處應加襯墊;吊運零散的物件時,必須使用專門的吊籃、吊斗等器具。 (6)不得綁掛和起吊不明重量、與其它重物相連、埋在地下、與地面和其它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 (7)人員與吊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放置吊物就位時,應用拉繩或撐桿、鉤子輔助就位。 (8)將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規定的地方,并對其進行檢查、維護;對達到18、報廢標準的要及時更換。6.5、安全人員: (1)配帶安全、執勤袖章,維護吊裝現場的秩序,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吊裝區域,吊裝區域要設安全警戒線,以保證吊裝安全進行。 (2)配合吊裝作業人員進行吊裝前安全大檢查,出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七、現場管理吊裝作業屬于危險性較大的作業活動,應加強現場作業管理,做到要尊重科學,搞好文明作業,特別注意以下幾點: (1)對現場的工機具、枕木和其他材料要堆放整齊,小型工具要入庫保管,大型工機具不能入庫者,應采取防雨措施。 (2)在吊裝前對現場進行一次大清理。 (3)清除吊裝現場內的影響吊裝的一切設施和障礙物,對換熱器滑行的道路要填平、夯實,墊好枕木。 (4)吊裝現場19、應用繩子將吊裝區圍好,安全區界線處設好警衛人員。八、安全技術措施 (1)起重指揮人員、起重工、司索人員和起重機械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業務主管部門專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取得政府主管部門簽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從事起重指揮和操作作業,嚴禁無證操作。 (2)凡參加吊裝的作業人員都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并聽從指揮,統一行動,確保設備吊裝的安全可靠。 (3)吊裝指揮人員,必須選擇技術熟練,經驗豐富,有吊裝指揮能力的起重人員擔任。起重吊運指揮信號應按起重吊運指揮信號的規定執行。 (4)起吊前,吊裝人員必須詳細檢查被吊設備捆綁是否牢固,是否找準重心。 (5)吊裝設備時,在作業范圍內應設警戒線標志,嚴禁非20、工作人員通行,在吊裝設備時,施工人員不得在設備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 (6)高空作業要系好安全帶,在垂直平面內施工,必須設置安全隔離層,人員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 (7)吊裝前,應了解氣象變化情況,當雨、雪天氣或風速大于10.8米/秒時,不得進行室外吊裝作業;當環境溫度低于-20吊裝時,吊裝機械、索具及被吊設備、構件應具備與氣候相適應的低溫性能。 (8)當進行高處吊裝作業或司機不能清楚地看到作業地點或信號時,設置信號傳遞人員。在開然光線不足的工作地點或者在夜間進行工作,都應該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9)作業過程必須遵守起重機“十不吊“原則。 (10)拖拉繩跨過帶電線路距離保持2米以上,嚴禁與21、電線接觸,以防止發生事故。 (11)其它注意事項均按起重工安全操作規程有關章節執行。 (12)經常使用的起重工具注意事項:12.1手動倒鏈: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主方可上崗作業,吊物時應掛牢后慢慢拉動倒鏈,不得斜向拽拉。當一人拉不動時,應查明原因,禁止多人一齊猛拉。12.2手搬葫蘆: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主方可上崗作業,使用前檢查自鎖夾鉗裝置的可靠性,當夾緊鋼絲繩后,應能往復運動,否則禁止使用。12.3千斤頂: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合格,主方可上崗作業,千斤頂置于平整堅實的地面上,并墊木板或鋼板,防止地面沉陷。頂部與光滑物接觸面應墊硬木防止滑動。開始操作應逐漸頂升,注意防止頂歪,始終保持重物的平衡。22、九應急預案 (1)應急預案響應程序發生緊急事故時,發現人應立即向應急組織機構成員或組長及項目部應急組相關成員報告,亦可根據緊急事態情況直接報告地方相關救援機構。同時立即向項目部應急組報告,并立即趕到現場。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具體步驟按車間機械傷害車間應急預案實施。 (2)應急資源配備各級應急組織機構辦公室必須設置固定電話,應急組成員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大型設備吊裝的施工區域醒目位置懸掛應急圖,應以視覺方式向全體員工展示撤離路線、緊急出口的位置以及其它關鍵設施的位置。在大型吊裝設備的施工區域醒目位置懸掛安全警示標識牌。大型設備吊裝的施工區域禁止非該項目施工人員進入,項目部綜合辦公室配備足量急救藥品,備置救護車與其它醫療救助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