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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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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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有限空間內作業安全管理,確保進入有限空間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發生中毒、窒息、著火和爆炸事故,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有限空間作業。第二章 術語和定義第三條 有限空間,指公司區域內爐膛、塔、罐、倉、槽車、管道、煙道、地窨坑、下水道、清水道、污水道、涵洞等封閉、半封閉的設施及場所。第四條 有限空間作業,指進入或探入公司有限空間進行的作業;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應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第三章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第五條 有限空間的危害識別(一)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作業部門2、應針對作業內容,對有限空間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二) 作業負責人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有關安全措施逐條確認,并將補充措施填入相應欄內并確認。第六條 安全隔絕,指設備所有與外界連通的管道、孔洞均應與外界有效隔離。設備與外界連接的電源、水源、汽源、風源應有效切斷。(一) 管道安全隔絕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進行隔絕,不能用水封或閥門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執行相關手續。(二) 電源有效切斷應采用取下電源保險熔絲或將電源開關拉下后上鎖等措施,并加掛警示牌。第七條 清洗和置換,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對有限空間進行清洗和置換,并達到下列要求3、:(一) 清洗前作業人員須熟悉有限空間內存在的物質有關理化特性和相關物料的安全技術說明書。(二) 清洗時,應先用氮氣等惰性氣體來保護或置換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質;然后,采用蒸汽或熱水作為清洗介質,清洗時不應留有盲端,清洗順序由高到底。若存在較難用蒸汽或者熱水清洗的物料,應采用適當的溶劑進行清洗,優先選用無毒的物質;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熱水清洗。(三) 清洗后應進行空氣置換,并隨時監測氧氣和其他危險氣體的含量。(四) 用壓縮空氣進行置換,應考慮到盲端的置換,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鐘。(五) 置換后的氧含量應達到1821%。(六) 有限空間內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險氣體濃度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4、接觸限制(GB Z2-2007)規定。第八條 要采取通風措施,保持有限空間空氣良好流通:(一) 打開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風門、煙門等進行自然通風。(二) 存在自然通風局限時,須采取機械強制通風,通風次數不得少于35次每小時。(三) 作業時適宜的新鮮風量應能夠達到3050立方每小時。不準向有限空間充氧氣或富氧空氣。(四) 采用管道空氣送風時,通風前必須對管道內介質和風源進行分析確認,連續導入維持有限空間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圍。第九條 定時監測(一) 作業前30分鐘內,必須對有限空間再次作氣體采樣分析,驗證分析檢測結果是否符合安全作業許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須按以上置換、清洗或通風作業程序直到符合5、作業安全要求為止。(二) 采集的分析樣品要有代表性,應保留在氣體取樣器內并至少保留4小時甚至直至作業結束。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應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樣分析,保證其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體濃度和氧含量符合標準規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質不超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制(GB Z2-2007)標準規定。(三) 作業中要加強定時監測,作業期間應至少每隔2小時取樣復查一次,如有一項不合格以及出現其他情況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并撤離作業人員,同時取消許可證;作業現場經處理,并經取樣分析其結果符合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要求后,須重新開具許可證,方可繼續作業。(四)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作業人員所帶的工具、材料須進行逐項登記6、;完成作業離開有限空間時,應清點作業工具、材料的數量并全部帶出,不準留在有限空間。(五) 涂刷具有揮發性溶劑的涂料時,應做連續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風措施。第十條 照明和防護措施(一) 進入不能達到清洗和置換要求的有限空間作業時,必須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二) 在缺氧、有毒環境中,應佩帶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有條件可以使用長管壓縮空氣呼吸器。(三) 在易燃易爆環境中,應使用防爆型低壓電器燈具及不發生火花的工具,穿戴防靜電等防護服裝。(四) 在酸堿等腐蝕性環境中,應穿戴好防腐蝕護具,穿防腐鞋。(五)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應使用安全電壓和安全行燈。進入金屬容器(爐、塔、箱、罐等)和特別潮濕、工作場地狹窄的非金7、屬容器內作業照明電壓不大于12V;當需使用電動工具或照明電壓大于12V時,應按規定安裝漏電保護器,其接線箱(板)嚴禁帶入容器內使用。當作業環境原來盛裝爆炸性液體、氣體等介質的,則應使用防爆電筒或電壓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燈,行燈變壓器不應放在容器內或容器上;作業人員應穿戴防靜電服裝,使用防爆工具。(六) 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七) 臨時用電線路裝置,應按規定架設和拆除,線路絕緣保證良好。(八) 帶有未加防護的轉動部件的有限空間,應在停機后切斷電源,摘除保險或掛接地線,并在開關上掛“有人工作、嚴禁合閘”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第十一條 多工種、多層交叉作8、業安全措施(一) 應采取互相之間避免傷害的措施。(二) 應搭設安全梯或安全平臺,必要時由監護人用安全繩拴住作業人員進行施工。(三) 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不能拋擲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業要有防止層間落物傷害作業人員的措施。不得使用卷揚機、吊車等運送作業人員。(四) 在設備內動火作業,除執行有關動火的規定外,焊接人員離開時,不得將焊(割)炬留在設備內。(五) 有限空間外要備有必要的充足的安全防護用品、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應的應急物資。第十二條 監護(一) 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人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二) 作業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和工藝情況,有判斷和9、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三) 作業監護人在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負責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措施不落實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須阻止作業。(四) 作業監護人應清點出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人數,并與作業人員驗證或者確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嚴禁離崗。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五) 作業監護人應隨身攜帶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并負責保管。(六) 作業監護人員在作業期間,不得離開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七) 進入有限空間前,應在空間外顯眼位置懸掛安全作業警示牌。(八) 安全風險程度較高的有限空間作業,應增設監護人員,并確保通暢的10、作業聯絡方式。(九) 必要時,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系上安全繩,以便緊急時被拖曳施救。(十) 發生有限空間事故,救護人員確保做好自身防護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實施搶救。第四章 職責要求第十三條 作業負責人職責(一) 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全面責任;(二) 在有限空間作業環境,作業方案和防護設施及用品達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三) 在有限空間及其附近發生異常情況時,應停止作業;(四) 檢查確認應急準備情況,核實內外應急和聯絡方法;(五) 對未經允許試圖自進入或已經進入有限空間的人員應進行勸阻或責令退出。第十四條 作業監護人職責(一) 作業監護人應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和工藝情況11、,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二) 作業監護人在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前,負責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安全措施不落實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拒絕作業。(三) 作業監護人應清點出入有限空間作業人數,并與作業人員確定聯絡信號,在出入口處保持與作業人員的聯系,嚴禁離崗。當發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四) 作業監護人應隨身攜帶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并負責保管。(五) 作業監護人員在作業期間,不得離開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第十五條 作業人員職責(一) 持有經審批同意、有效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方可施工作業。(二) 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12、容、地點(位號)、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三)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應經落實確認、監護人同意后,方可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四) 對違反本制度的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監護人不在場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并向上級報告。(五) 應服從作業監護人的指揮,禁止攜帶作業器具以外的物品進入有限空間。如發現作業監護人不履行職責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六) 在作業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感到不適和呼吸困難時,應立即向作業監護人發出信號,迅速撤離現場,嚴禁在有毒、窒息環境中摘下防護面罩。第十六條 審批人員職責(一) 審查“許可證”的辦理是否符13、合要求;(二) 到作業現場了解有限空間內外情況;(三) 督促審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第五章 許可證管理第十七條 “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辦理程序(一)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部門申請“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二) 作業部門負責人對作業程序和相應的安全措施進行確認簽字,由安環部長簽發“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批準,安環部長不在時由主管簽發批準。(三) 作業部門負責人和安全員應向作業人員進行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業監護人并對有限空間作業的全過程實施現場監督。(四) 有限空間作業完工后,作業負責人協同作業監護人進行完工驗收,并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完工驗收欄中簽名。第十八條 14、“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要求(一)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是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依據,不應涂改;如確需修改時,應經簽發人在修改內容處簽字確認。如果“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中安全措施、氣體檢測、評估等欄目不夠時,應另加附頁。“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和附頁應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二年。(二)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第二聯由作業許可人持有,第三聯由監護人持有。(三)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中各欄目,應由相應責任人填寫,其他人不應代簽,作業人員、監護人姓名應與“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上的相符。(四) “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為作業項目一個周期。當作業中斷3小時以15、上時,再次作業前,應重新對環境條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確認;當作業內容和環境條件變更時,需要重新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第六章 附 則第十九條 本制度由安健環部制定,負責解釋并監督執行,凡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將依照公司相關制度進行考核。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附件1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附件2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附件1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第 一 聯:存根 許可證編號施工單位作業所在區域裝置名稱原有物質主要危險因素作業內容申請人作業人監護人采樣分析數據項目氧含量可燃氣有毒氣分析人采樣時間標準18-21%分析結果作業時間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時分序號主要安全措施確16、認人簽名1作業前對進入有限空間危險性進行分析2作業人員作業安全教育3所有與有限空間有聯系的閥門、管線加盲板隔離,列出盲板清單,并落實拆裝盲板責任人4設備經過置換、吹掃、蒸煮5設備打開通風孔進行自然通風,溫度適宜人員作業;必要時采用強制通風或佩戴空氣呼吸器,但設備內缺氧時,嚴禁用通氧氣的方法補充氧。6相關設備進行處理,帶攪拌機的設備應切斷電源,掛“禁止合閘”標志牌,設專人監護。7檢查有限空間內部,具備作業條件,清罐時應用防爆工具8檢查有限空間進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礙人員進出的障礙物9盛裝過可燃有毒液體、氣體的有限空間,應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氣體含量10作業人員清楚有限空間內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內部17、附件、集渣坑等11作業監護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繩( )、氣防裝備( )、梯子( )12其他補充措施危害識別作業負責人意見檢修技術部意見生產運行部意見安健環部意見年 月 日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完工驗收年 月 日 時 分簽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第 二聯:許可人持有 許可證編號施工單位作業所在區域裝置名稱原有物質主要危險因素作業內容申請人作業人監護人采樣分析數據項目氧含量可燃氣有毒氣分析人采樣時間標準18-21%分析結果作業時間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時分序號主要安全措施確認人簽名1作業前對進入有限空間危險性進行分析2作業人員作業安全教育3所有與有限空間有聯系的閥門、管線加盲板隔離,列18、出盲板清單,并落實拆裝盲板責任人4設備經過置換、吹掃、蒸煮5設備打開通風孔進行自然通風,溫度適宜人員作業;必要時采用強制通風或佩戴空氣呼吸器,但設備內缺氧時,嚴禁用通氧氣的方法補充氧。6相關設備進行處理,帶攪拌機的設備應切斷電源,掛“禁止合閘”標志牌,設專人監護。7檢查有限空間內部,具備作業條件,清罐時應用防爆工具8檢查有限空間進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礙人員進出的障礙物9盛裝過可燃有毒液體、氣體的有限空間,應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氣體含量10作業人員清楚有限空間內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內部附件、集渣坑等11作業監護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繩( )、氣防裝備( )、梯子( )12其他補充措施危害識別作19、業負責人意見檢修技術部意見生產運行部意見安健環部意見年 月 日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完工驗收年 月 日 時 分簽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 第 三 聯:監護人持有 許可證編號施工單位作業所在區域裝置名稱原有物質主要危險因素作業內容申請人作業人監護人采樣分析數據項目氧含量可燃氣有毒氣分析人采樣時間標準18-21%分析結果作業時間年月日 時分 至 年月日時分序號主要安全措施確認人簽名1作業前對進入有限空間危險性進行分析2作業人員作業安全教育3所有與有限空間有聯系的閥門、管線加盲板隔離,列出盲板清單,并落實拆裝盲板責任人4設備經過置換、吹掃、蒸煮5設備打開通風孔進行自然通風,溫度適宜人員作業;必要時20、采用強制通風或佩戴空氣呼吸器,但設備內缺氧時,嚴禁用通氧氣的方法補充氧。6相關設備進行處理,帶攪拌機的設備應切斷電源,掛“禁止合閘”標志牌,設專人監護。7檢查有限空間內部,具備作業條件,清罐時應用防爆工具8檢查有限空間進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礙人員進出的障礙物9盛裝過可燃有毒液體、氣體的有限空間,應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氣體含量10作業人員清楚有限空間內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內部附件、集渣坑等11作業監護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繩( )、氣防裝備( )、梯子( )12其他補充措施危害識別作業負責人意見檢修技術部意見生產運行部意見安健環部意見年 月 日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完工驗收年 月 日 時 分簽名:附件2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2014年9月29日,國家安監局發布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內容如下:1、必須嚴格實行作業審批制度,嚴禁擅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2、必須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嚴禁通風、檢測不合格作業。3、必須配備個人防中毒窒息等防護裝備,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嚴禁無防護監護措施作業。4、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嚴禁教育培訓不合格上崗作業。5、必須制定應急措施,現場配備應急裝備,嚴禁盲目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