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建設工地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9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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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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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茶陵縣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茶陵縣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為規范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推進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確保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按照茶陵縣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要求,特制定茶陵縣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一、工作目標通過不間斷開展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從嚴整治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規范和指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世博會和茶陵的和諧穩定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二、組織領導為扎實有效地開展此次專項治理行2、動,大隊成立由大隊長湯磊為組長,教導員陽利民為副組長,肖磊、丁行生、凌敏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三、整治時間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7月31日四、整治范圍及分工(一)整治范圍1、向公眾開放的影劇院、錄像廳、禮堂等演出、放映場所;舞廳、卡拉OK廳等歌舞娛樂場所;具有娛樂功能的夜總會、音樂茶座和餐飲場所;游藝、游樂場所;保齡球觀、旱冰場、桑拿浴室等營業性健身、休閑場所;網吧、美容院、棋牌室、洗腳房;具有娛樂功能的茶館、酒吧、咖啡廳、洗浴、健身等場所;2、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客運車站候車室、體育場館、會堂;3、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和集體宿舍,養老院,福利院,托兒所3、,幼兒園,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旅游、宗教活動場所。(二)工作分工1、大隊和各派出所分別對其管轄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的人員密集場所進行逐一檢查、逐一登記;2、大隊督促派出所對“四小場所”和大隊委托派出所管理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的人員密集場所至少檢查一次; 3、大隊應按30%的比例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以外的人員密集場所開展消防安全檢查。4、人員密集場所的裝修、改建、擴建工程,按照審核或備案抽查的權限范圍,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大隊負責排查整治。五、檢查要點1、建筑物或者場所是否依法通過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公4、眾聚集場所是否通過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2、建筑物或者場所的使用情況是否與消防驗收或者進行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時確定的使用性質相符;3、社會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實情況;4、建筑消防設施是否定期進行全面檢測,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是否完好有效;5、電器線路、燃氣管路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檢測;6、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分區是否改變,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7、是否組織防火檢查、消防演練和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上崗;8、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9、人員密集場所所在建筑外墻是否設置可能導致火災迅5、速蔓延并影響滅火救援行動的大型廣告牌。10、在既有廠房、倉庫、商場中設置員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從事生產、儲存、經營等活動的場所是否符合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要求(GA703-2007)。11、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人員密集場所:是否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開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記錄、是否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和消防演練、是否建立消防檔案和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中承擔滅火和組織疏散任務的人員是否確定。六、主要工作措施(一)整治過程中,發現單位或場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責令停止使用或停產停業:1、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6、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2、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3、建設工程投入使用后其竣工驗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通知逾期不備案的;4、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營業的。5、人員密集場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產品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情節嚴重的;6、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使用及其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維護保養、檢測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二)整治過程中,發現單位或場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時消除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依法實施臨時查封:1、疏散通7、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已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的;2、建筑消防設施嚴重損壞,不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的;3、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安全規定,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的;4、公眾聚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裝飾,可能導致重大人員傷亡的;5、存在其他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火災隱患的。(三)整治過程中,發現單位或場所具有下列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之一,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強制執行:1、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2、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3、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4、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8、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5、在建筑外墻設置可能導致火災迅速蔓延并且影響滅火救援行動的大型廣告牌的。(四)整治過程中,發現違法行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實施拘留:1、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的;2、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3、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4、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5、違反有關規定在人員密集場所內燃放煙花爆竹,情節嚴重的。七、工作要求(一)提高認識,統一部署。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是防火墻工程中的重中之重,各派出所要積極爭取當地鄉鎮政府的領導和支持,推動成立由政府領導牽頭、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9、的領導小組,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制定下發指導意見或實施方案。要著力開展標準化管理工作,切實提高人員密集場所的“四個能力”。(二)聯合執法,依法整治。要嚴格執行檢查要點和主要工作措施,嚴格按照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GA654-2006)、公安部第107號令的規定實施。對發現的問題要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門聯系,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人員密集場所,抄告工商、文化等部門吊銷相關資質。要按要求填寫好法律文書,按程序辦理,并建好工作臺帳(附件1)。(三)加強信息反饋。好的經驗和做法,請及時形成文字材料報送消防大隊。各派出所要明確名干警具體負責情況收集、信息反饋及文字綜10、合工作(上報內容包括檢查單位的名單、帶隊的領導、檢查人員、有關的具體數據等)。每周四前將茶陵縣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第二階段周統計表報消防大隊肖磊(傳真:073125222201;郵箱:yingzi154866229)處;7月28日前,各派出所上報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及工作臺帳。 (附件2)附件1: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登記表(范例)序號單位名稱所在建筑名稱聯系人下發文書情況處理情況備注1賓館開發公司附件2:株洲市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第二階段周統計表填報單位: 大隊 填報時間:2010年月日項 目數 量累 計召開會議(次)下發文件(個)組織檢查組(個)檢查單位(家)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份)發現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處)責令改正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處)責令“三停”(處/家)臨時查封(處/家)罰款(萬元)拘留(人)強制拆除(處)填報人: 審批人:注:此表每周四上午12時前上報消防隊,第一次報送時間為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