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地三級安全教學教育方案(14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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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人:Le****97
編號:858936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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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一級安全教育內容我們建筑業和其他行業不同,有自己的特點:產品固定 、流動性大、露天、高處作業多、手工操作、體力勞動、施工現場變換不定、臨時工多、工期不固定,特別是現今經濟體制的改革和建筑業開放勞務市場后,建筑隊伍不斷地壯大,而且又多為年輕新手,安全知識極為貧乏,不安全因素多,比較容易形成臨時觀念,不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靠僥幸心理過日子,傷亡事故必然會發生。所以,安全教育是提高職工安全生產知識的重要方法,開展安全教育更顯出其重要意義,而且更有必要采取安全措施。以保證工人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三級安全教育”是企業必須堅持的安全生產基本教育制度和主要形式,其包括公司一級教育、項目部二2、級教育和班組三級教育。今天,我向大家進行公司一級安全教育: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與勞動保護生產過程中的目的;安全生產形勢和近年來建安企業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發生事故后應采取什么措施等方面。一、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規章制度等:1、我國安全生產的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就是把安全生產、勞動保護、關心工人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問題提高到政治態度、階級感情、黨紀國法的高度加以認識而形成的概念。她表明在進行生產時,要把安全工作始終放在首位,作為頭等大事來抓。23、我國的勞動保護原則:“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它是企業管理的重要原則之一,它體現安全與生產的辯證關系,明確要求我們的生產必須是安全生產,應堅持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進行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安全具有否決權”的原則:也就是說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在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首先保證安全,杜絕那種只顧生產、不重視安全、粗心大意、漫不經心的惡劣態度;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或違反規章制度的指揮、調度及安排。3、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廈門市安全衛生條例等。4、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工人職工傷亡事故報告規程;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4、(JGJ46-88)、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和建設工程標準強制性條文等三、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四、安全生產與保護工作的目的國家、企業對勞動者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保護,消除生產中的不安全、不衛生因素,防止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從而保證生產的順利進行和人的安全與健康。五、安全生產形勢和近年來全市建安企業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汲取的教訓:建安企業重大傷亡事故主要表現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安全教育不夠、管理不嚴、違章作業、防護缺陷不嚴等。我們公司近幾年雖5、沒發生過重大傷亡事故,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放松安全管理。因此,我們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現場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和班組長應起帶頭模范作用,盡心盡責,做好必要的上崗前安全教育。“血的教訓”告訴我們,在抓工程進度、質量的同時,要擺正效益與安全之間的關系,確實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執行“三查二反”(查思想僥幸麻痹心理、查放松安全管理、查規章制度的落實,反違章指揮、反違章作業)。領導應克服“三重三輕”思想,即重生產輕安全、重進度輕安全、重效益輕安全,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和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強化檢查監督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6、,健全制度,當生產與安全相矛盾時,應先抓安全。六、發生事故應采取什么措施:事故現場處理有三個方面: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救護受傷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2、認真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3、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4、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應遵守三個基本原則,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現任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其目的就是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中接受教訓,采取相應措施7、,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項目部二級、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內容一、事故形成機理:“事故”是由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共同偶合而成的,客觀上一經出現事故隱患,人主觀上又表現為不安全行為,就會立即導致傷亡事故的發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但是,造成“人失誤”和“物故障”的這個直接原因常常是管理上的缺陷,后者雖是間接原因,但它是背景因素,而且是事故發生的本質原因。從事故的形成機理看,我們要保證安全生產,把傷亡事故消除在萌芽中,除必須依靠科學的安全管理和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外,尚應廣泛開展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群眾,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須性,懂得安8、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國家和企業各項安全生產法規、法令和規章制度。二、建設工程施工生產的特點,施工現場的一般安全管理規定、要求:1、參加本企業生產的職工應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提高政治、文化、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種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意見,搞好安全生產;2、遵守勞動紀律,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指揮,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上班;3、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包括安全和質量的技術操作規程),不得違章9、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4、聽從班組長和現場施工人員的指揮,服從分配,團結一致,共同完成好生產任務;5、特種工人(電工、焊工、起重機司機等)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6、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三鞋”(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或光腳上班;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m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7、施工現場的各種設施、臨10、邊防護、安全標志、警示牌、安全操作規程牌等,不得任意拆除或挪動,要移動必須經現場施工負責人同意。8、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9、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10施工現場設的交通指示標志,不得隨意拆除;場內工作要注意車輛來往及機械吊裝;11、不得在工作地點開玩笑、打鬧以免發生事故;12、上班前應檢查所要使用的工具是否完好,上高空作業所攜帶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隨用隨取。操作前檢查操作地點或工作場所是否安全,道路是否暢通,防護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應將所使用的工具收好,11、以免掉落傷人;13、遇有惡劣氣候,風力在六級以上時,應停止高處露天作業;14、暴風雨過后,上崗前要檢查操作地點的腳手架有無變形歪斜;15、凡患有高血壓癥、心臟病、癲癇癥以及其他不適于上高處作業的,不得從事高處作業;16、不得站在磚墻上或其他危險部位安模、砌墻、劃線、刮縫等;17、現場材料堆放要整齊、穩固、成堆成垛,搬運材料、半成品等應由上而下逐層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中間抽取,以免造成倒垛傷人毀物事故;19、吊運零星材料應用吊籠,吊運砂漿應用料斗,并不得裝得過滿;20、用斗車運送材料,行走中兩車輛距離應大于2米,坡道應大于10米;21、清理安全網,如須進入安全網,事先必須先檢查安全網的質量,支桿12、是否牢靠,確認安全后,方可進入安全網清理,清理時應一手抓住網筋,一手清理什物,禁止人站立在安全網上,雙手清理什物或往下拋擲。清理什物時,地面應設監護人、禁人入內,或在周邊加設圍欄;22、在建工程每層清理的建筑垃圾余料應集中運至地面,禁止隨便由高處往下拋擲,以免造成塵土飛揚和掉落物傷人;23、不準在臨時工棚內使用電爐、火爐、煤油爐及煤氣爐等,不準任意設灶;24、在易燃易爆場所工作,嚴禁明火、吸煙等;25、消防器材、用具、砂袋、消防用水等不得挪作他用或移動;26、現場電源開關、電線線路和各種機械設備,非操作人員不得使用;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應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電源線要架空;27、貨運井架嚴禁乘人,13、若違章乘人,將按有關規定罰款;28、起重機械在工作中,任何人不得從起重臂或吊物下通過;29、井架吊籃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頭、手、身體等伸入井回內,吊籃升空后不得從吊籃下通過,吊籃未停穩前,任何人不得入內取物;30、砂漿機在運轉時,機筒口的砂漿不準用砂鏟、掃帚刮掃,砂漿機料口的防護棚要完好,不準站在砂漿機的防護棚上倒水泥,以防工具或腳滑進砂漿機造成事故;31、砂攪拌機在運行中,任何人不得將工具伸入筒內清料,進料口升起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方通過去或停留;32、夜間施工應有足夠的燈光,照明燈具應架高使用,室內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線路應架空,導線絕緣應良好,燈具不得掛或綁在金屬構件上;14、33、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用勝任時,根據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三、施工現場主要事故類別,常見多發性事故的特點:1、施工現場的事故類別主要表現為五大傷害:(1)高處墜落;(2)物體打擊;(3)觸電事故;(4)坍塌事故;(5)機械傷害。2、常見多發性事故的特點:(1)工人違章作業;(2)違章指揮;(3)隨意破壞防護設施;(4)工人的安全意識不強,缺乏自我防護能力,思想麻痹大意。四、事故的預防措施:1、一般要求:(1)新工人進入工地前必須認真學習、掌握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經安全知識教育和培訓及考核合格后方準進入施工現場操作;(2)特殊15、工種人員、機械操作工未經專門安全培訓,無有效安全上崗操作證,不盲目操作;(3)施工環境和作業對象情況不清,施工前無安全措施或作業安全交底不清,不盲目操作;(4)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新崗位無安全措施,未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交底,不盲目操作;(5)安全帽和作業所必須的個人防護用品不落實,不盲目操作;(6)腳手架、吊籃、塔吊、井字架、龍門架、外用電梯、起重機械、電焊機、鋼筋機械、木工平刨、圓盤鋸、攪拌機、打樁機等設施設備和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搭設安裝后,未經驗收合格,不盲目操作;(7)作業場所安全防護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不排除,威脅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時,不盲目操作;(8)凡上級或管理干部違16、章指揮,有冒險作業情況時,不盲目操作;(9)高處作業、帶電作業、禁火區作業、易燃易爆作業、爆破性作業、有中毒或窒息危險的作業和科研實驗等其他危險作業的,均應由上級指派,并應安全交底;未經指派批準、未經安全交底和無安全防護措施,不盲目操作;(10)隱患未排除,有自己傷害自己、自己傷害他人,自己被他人傷害的不安全因素存在時,不盲目操作。2、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的十四項基本安全要求(1)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著裝整齊,嚴禁穿硬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2)登高作業都應從規定的通道上下,嚴禁攀登腳手架桿、井字架或利用繩索上下,也不得攀登起重臂或隨同運料的吊籃上下;(3)在高處或腳手架上行17、走,不要東張西望;在休息時不要將身體靠在欄桿上,更不要坐在欄桿上休息,不準在腳手架上午休;(4)高處作業人員嚴禁相互打鬧,以免失足發生墜落事故;(5)在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用具結構必須牢固可靠,使用必須正確;(6)各類手持機具使用前應檢查,確保安全牢靠。洞口臨邊作業應防止物體墜落;(7)進行懸空作業時,應有牢靠的立足點并正確系掛安全帶;現場應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欄網、欄桿或其他安全設施;(8)高處作業時,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放置在臨邊或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9)鋼架板在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斷裂或缺小拼板;竹木跳板使用前要檢查有無腐爛、斷裂,不得用510模骨當架板使用;(10)在外腳手架未搭18、設前,或在外墻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不得從事外墻安裝模板、砌墻作業;(11)腳手架、腳手架的防護欄桿、連墻點、剪刀撐以及其他防護設施,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移動。如因施工需要必須經施工負責人的批準方可拆除或移動,并采取補救措施,施工完畢或停歇時要立即恢復原狀;(12)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以及及時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保持作業走道暢通;(13)高處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1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應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業要在設有禁區、有人監護的條件下進行。3、防止觸電傷害的十項基本安全19、操作要求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觸電傷害的操作要求有:(1)非電工嚴禁拆、接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2)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要檢查線路、插頭、插座、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完好;(3)電氣線路或機具發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非電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4)使用振搗器等手持電動機械和其他電動機械從事濕作業時,要由電工接好電源,安裝漏電保護器,操作者必須穿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后再進行作業;(5)搬遷或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6)搬運鋼筋、鋼管及其他金屬物時,嚴禁觸碰到電線;(7)禁止在電線上曬物料;(8)禁止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20、止擅自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加熱器;(9)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停止輸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隔離措施,要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觸碰;(10)電線必須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樓面隨意亂拖,若必須通過地面、樓面時應有過路保護,物料、車、人不準壓、踏、碾磨電線;4、防止機械傷害的“一禁、二必須、三定、四不準”(1)不懂電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擺弄機電設備;(2)機電設備應完好,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3)機電設備停電、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關機,按要求上鎖;(4)機電設備應做到定人操作,定人保養、檢查;(5)機電設備應做到定機管理、定期保養;(6)機電設備應做到定崗位和崗位職責;(7)機電設備不準超負21、荷運轉;(8)機電設備不準在運轉時維修保養;(9)機電設備運行時,操作人員不得將頭、手、身伸入運轉的機械行程范圍內。五、安全生產形勢和近年來全市建安企業發生的重大事故及應吸取的教訓:建安企業重大傷亡事故主要表現在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觸電、倒塌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違反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安全教育不夠、管理不嚴、違章作業、防護缺陷不嚴等。我們公司近幾年雖沒發生過重大傷亡事故,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放松安全管理。去年一年,全市(含同安)建安企業共發生傷亡事故35起,死亡31人,重傷13人,其中高處墜落死亡16人,重傷4人,物體打擊死亡7人,重傷3人,機械傷害死亡5人,重傷2人,觸電死亡3人。因此22、,我們必須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現場負責人、施工員、安全員和班組長應起帶頭模范作用,盡心盡責,做好必要的上崗前安全教育。“血的教訓”告訴我們,在抓工程進度、質量的同時,要擺正效益與安全之間的關系,確實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認真執行“三查二反”(查思想僥幸麻痹心理、查放松安全管理、查規章制度的落實,反違章指揮、反違章作業)。領導應克服“三重三輕”思想,即重生產輕安全、重進度輕安全、重效益輕安全,牢牢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指導思想和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強化檢查監督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健全制度,當生產與安全相矛盾時,應先抓安全。六、發生傷亡23、事故或其他事故,如火災、爆炸事故等,應采取的措施(救助搶險、保護現場、報告事故等)要求:(1)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組織人員救護受傷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2)保護好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以便于調查、查清事故原因;(3)為搶救受傷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4)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項目工程經理部領導或安全技術人員,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施工現場情況,按規定立即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應遵守三個基本原則,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不放過”: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現任者和群眾沒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過。其目的就是要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從中接受教訓,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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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時間: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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