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0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3頁).doc
下載文檔
上傳人:正***
編號:871947
2024-01-04
3頁
57KB
1、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管理規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令第5號發布,2005年7月8日水利部關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許可規章的決定水利部令第24號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土保持方案編制、申報、審批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和國家計委、水利部、國家環保局發布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從事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開發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其中,審批制項目,在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手續;核準制項目,在提交項目申請報告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手續;備案制項目,在辦理備案手續后、項目開工前完成2、水土保持方案報批手續。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應當納入下階段設計文件中。第三條開發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依據水土保持技術標準和經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土保持篇章,落實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資概算。初步設計審查時應當有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參加。第四條 水土保持方案分為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凡征占地面積在一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一萬立方米以上的開發建設項目,應當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其他開發建設項目應當編報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的內容和格式應當符合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范和有關規定。第五條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報工作由開發建設單位或者3、個人負責。具體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單位和人員,應當具有相應的技術能力和業務水平,并由有關行業組織實施管理,具體管理辦法由該行業組織制定。第六條編制水土保持方案所需費用應當根據編制工作量確定,并納入項目前期費用。第七條水土保持方案必須先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方可辦理土地使用、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項目立項審批或者核準(備案)等其他有關手續。第八條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實行分級審批制度,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水土保持方案,應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中央立項,且征占地面積在五十公頃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總量在五十萬立方米以上的開發建設項目或者限額以4、上技術改造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中央立項,征占地面積不足五十公頃且挖填土石方總量不足五十萬立方米的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地方立項的開發建設項目和限額以下技術改造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由相應級別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由開發建設項目所在地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跨地區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第九條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個人要求審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應當向有審批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書面申請和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各一式三份。有審批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后,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5、規和技術規范組織審查,或者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技術評審。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審批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或者應當自受理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審批申請之日起十日內,作出審查決定。但是,技術評審時間除外。對于特殊性質或者特大型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報告書,二十日內不能作出審查決定的,經本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或者個人。第十條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的審批條件如下:(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二)符合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技術規范等國家、行業的水土保持技術規范、標準;(三)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明確;(四)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合理6、有效,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并達到主體工程設計深度;(五)水土保持投資估算編制依據可靠、方法合理、結果正確;(六)水土保持監測的內容和方法得當。第十一條經審批的項目,如性質、規模、建設地點等發生變化時,項目單位或個人應及時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按照本規定的程序報原批準單位審批。第十二條項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水土保持方案進行設計、施工。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時,必須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時驗收水土保持設施。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不合格的,項目工程不得投產使用。第十三條 水土保持方案未經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或者進行施工準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當事人從事非經7、營活動的,可以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當事人從事經營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罰款,但是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十四條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設立的水土保持機構,可行使本規定中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職權。第十五條本規定由水利部負責解釋。第十六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8、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9、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CAD圖紙
上傳時間:2023-12-21
3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