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高職組-導游服務項目競賽方案(13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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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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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導游服務”項目競賽方案(定稿)第一部分 競賽規程一、競賽項目名稱導游服務(普通話)。二、競賽目的通過競賽,為福建省各高職院校旅游專業的學生提供一個充分展示專業技能的平臺,提高高職學生導游服務技能;同時,促進我省高職院校旅游專業師生和旅游行業企業專家之間的學習和交流,密切各高職院校之間的聯系和合作,為海西旅游建設服務。三、競賽方式與內容(一)競賽方式競賽采取理論考試和舞臺現場講解的比賽形式。參賽選手需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理論考核、景點講解、個人才藝展示等三項內容的比賽。(二)競賽內容比賽由理論考核、景點講解、才藝展示三個部分組成,總分為100分。具體如下:1.理論考核:30分,時間為1小時。理論2、考核全部為選擇題,采用紙筆閉卷答題方式進行。內容包括政策法規、導游業務、導游基礎知識。2.景點講解:50分。時間為6分鐘。內容包括個人介紹、景點講解、綜合知識問答和儀容儀表。(1)個人介紹:時間:1分鐘。在景點講解前,要求參賽選手在1分鐘之內進行個人介紹和個人展示。注:為保證比賽公平,選手在進行自我介紹時不得報自己的學校名稱或參賽隊名稱,否則酌情扣分。(2)景點講解:時間:5分鐘。內容由參賽選手在規定的福建省導游資格證考試九個景點中選取,并根據不同游客類型有針對性地進行5分鐘講解。景點講解范圍為福建省九大旅游景點,具體是:福州船政文化、鼓浪嶼、濱海火山國家地質公園、清源山、湄洲媽祖文化、泰寧世3、界地質公園、武夷山、古田會議會址、屏南白水洋。參賽選手可從上述景點中自行選取一個景點進行準備,并于報到時將選定的景點(或景點局部)及所備多媒體資料提交組委會。現場講解時由參賽選手抽簽決定下列講解對象之一:中學生修學團、中老年觀光團、親子度假團、商務考察團,講解時間為5分鐘。參賽選手自備多媒體景點圖片或影片,不得加其它文字和背景音樂。(3)綜合知識問答:時間:3分鐘。由參賽選手現場回答有關導游業務和導游基礎知識方面的問答題各一題,每題5分,共10分。導游業務包括導游服務規范和應變能力,并涵蓋旅行社業務常識和相關領隊業務知識。(4)儀容儀表應符合導游職業規范。3.才藝展示:20分,時間為4-5分鐘4、。參賽選手可結合導游職業特點,展示個人才藝,如舞蹈、唱歌、書畫表演、樂器演奏、朗誦、魔術雜技、相聲等。才藝展示自備器具,在導游工作中不便于攜帶的樂器不得使用。5分鐘到時停止表演(必須由參賽選手個人單獨表演)。(三)競賽參考用書導游知識專題,國家旅游局人事勞動教育司主編,中國旅游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導游理論與實務,生延超、范保寧主編,中國旅游出版社,2007年6月第1版;導游法規知識,本書編寫組,中國旅游出版社,2009年7月第2版;新編導游服務,福建省旅游局導游人員考評委員會主編,海峽文藝出版社,2008年7月第1版;新編導游基礎知識,福建省旅游局導游人員考評委員會主編,海峽文藝出版5、社,2008年8月第1版;新編政策與法規,福建省旅游局導游人員考評委員會主編,海峽文藝出版社,2008年7月第1版。四、競賽規則競賽選手報到后抽取考試順序號(具體時間報到時另行通知)。競賽當日一律憑參賽證在規定的時間前十五分鐘到達現場,并在裁判人員指導下積極做好賽前各項準備工作,按統一指令開始比賽。1.理論考試環節參賽選手憑參賽證、考試順序號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指定座位參加理論考試。2.景點講解環節參賽選手憑參賽證、考試順序號提前15分鐘到達候考室簽到等候比賽。進入比賽現場再抽簽決定講解對象,由各參賽選手對抽簽結果簽字確認后,立即進行比賽。3.才藝表演環節參賽選手憑參賽證、考試順序號提前15分6、鐘到達候考室簽到等候比賽。工作人員根據出場順序引領選手進入考場,待比賽指令發出后立即進行比賽。4.比賽現場操作違例扣分辦法參賽選手必須自覺遵守大賽規則,凡有下列行為者,均作扣分處理:(1)個人介紹只報參賽選手的姓名和順序號,不得報參賽隊名稱,違規扣1分,限時1分鐘。(2)景點講解:講解過程中不得報參賽隊名稱,違規扣1分,景點講解限時5分鐘,時間到即停止講解。(3)知識問答每題限時30秒,超時停止答題。(4)才藝展示限時4-5分鐘,時間到終止本環節比賽。(5)比賽在指定場地進行,參賽選手所需的演出器材及音樂(錄音光盤)一律自備。上述現場違例行為由現場監考人員負責記錄,現場裁判員按有關規定予以扣分7、。 5.由于現場設備故障影響選手正常比賽的,由比賽領隊和裁判組交涉,經裁判組同意后,選手可以將此環節重新展示,裁判組重新打分。五、競賽場地與設備(一)競賽場地競賽場地由大會指定,并保證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通風,提供穩定的水、電和供電應急設備。同時,提供所有參賽選手候考室1間,指導教師休息室1間。(二)競賽設備競賽設備由大會提供。大會提供的設備包括電腦、多媒體設備、燈光、音響、手提電腦2臺、領夾式麥克風、無線麥克風等。六、評分辦法與標準(一)評分辦法景點講解,裁判5人,每位裁判所給分數求和平均后為該選手得分,平均數小數點保留到2位;才藝展示,裁判3人,每位裁判所給分數求和平均后為該選手得分,平均數8、小數點保留到2位。比賽成績按大賽組委會規定公布。(二)評分標準1.理論考核:30分,按卷面成績計算。2.景點講解:50分,其中自我展示10分、語言與儀態10分、景點講解20分、綜合知識問答10分。(附表一)3.才藝表演:20分,其中形象4分、現場表現6分、專業素養10分。(附表二)七、獎項設置按“2012年福建省高等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組委會規定執行。八、申訴與仲裁(一)申訴1.參賽隊對不符合競賽規定,有失公正的評判、獎勵,以及對工作人員的違規行為等,均可提出申訴。2.申訴應在競賽結束后2小時內提出,超過時效將不予受理。申訴時,應按照規定的程序由參賽隊領隊向仲裁工作組遞交書面申訴報告。報告應對申9、訴事件的現象、發生的時間、涉及到的人員、申訴依據與理由等進行充分、實事求是的敘述。事實依據不充分、僅憑主觀臆斷的申訴不予受理。申訴報告須有申訴的參賽選手、領隊簽名。3.參賽隊不得采取過激行為攻擊工作人員,否則不予受理申訴;在約定時間內,如約定的聯系人未到場或中途離開,視為放棄申訴。(二)仲裁1.“2012年福建省高等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組委會設仲裁工作組,負責受理競賽中出現的申訴并進行仲裁,以保證競賽的順利進行和競賽結果公平、公正。2.仲裁組根據收集并經核對的證據、證詞,按照合法的程序組織召開聽證會進行聽證和仲裁。3.申訴方如認為仲裁不合理,可向賽項執行組提出復訴。4.參賽隊不得因提起申訴或對申10、訴處理意見不服而停止比賽或滋事,否則按棄權處理。5.競賽不因申訴事件而組織重賽。九、競賽成績發布按“2012年福建省高等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組委會規定執行。第二部分 技術文件一、競賽要求(一)競賽委員會工作人員1.忠于職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為參賽選手和裁判員服務,提供良好的競賽環境和條件。2.遵守競賽紀律和規則,保證公平公正,不以權謀私。3.違反規定,給競賽帶來惡劣影響或造成嚴重損失的,將給予嚴肅的處理。(二)裁判員1.遵守裁判規則,尊重參賽選手,維護競賽秩序。2.在執裁過程中,排除可能來自各方面的干擾,杜絕不正當行為。3.違反裁判規則,營私舞弊,將受到批評或警告,情節嚴重的取消裁判資格。(三11、)領隊和參賽選手1.服從指揮,文明禮讓,體現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競賽精神。2.嚴格遵守競賽規則,不得違規作弊。如發現作弊將視情節扣分,嚴重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3.競賽中如發生爭議,現場以裁判為準,重要事項以仲裁組裁定為準。二、賽場環境舞臺噴繪背景三、競賽技術平臺提供導游講解所需的演播設備、多媒體設備、電腦、燈光、音響、手提電腦、領夾式麥克風、無線麥克風等。第三部分 競賽須知一、參賽隊須知1.競賽采用個人比賽形式,每個參賽選手必須參加所有項目的比賽。2.參賽隊名稱:統一使用學校名稱。3.參賽隊組成:參賽選手為2012年高職高專在校生,不分性別、不分年級,每個參賽學校最多只能選派2名參賽選手參加比賽。12、4.每個參賽選手只能配1名指導教師,負責本校參賽隊的參賽組織和與大賽組織機構的聯絡。5.參賽隊選手在報名獲得確認后,原則上不再更換,如籌備過程中,選手因故不能參賽,參賽學校主管部門需出具書面說明,按相關程序補充參賽選手并接受審核;競賽開始后,參賽隊不得更換參賽選手,允許隊員缺席比賽。任何情況下,不允許更換新的指導教師,允許指導教師缺席。6.參賽隊所有人員在競賽期間未經組委會批準,不得接受任何與競賽內容相關的采訪,不得將競賽的相關情況及資料私自公開。二、指導教師須知每個參賽隊的指導教師不得進入比賽現場指導。三、參賽選手須知1.參賽選手須認真填寫報名表內容,提供個人身份證明,弄虛作假者,將取消比賽13、資格和競賽成績。2.參賽選手憑大賽組委會頒發的參賽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和學生證)參加競賽及相關活動,參賽隊按照賽程安排和規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3.參賽選手進入賽場前抽取比賽順序號,并對抽簽結果簽字確認。4.參賽選手按規定時間進入競賽場地,對現場條件進行確認并簽字,按規定開始競賽。5.參賽選手須按照競賽要求及程序提交競賽結果及相關文件,禁止在競賽成果上做任何與競賽無關的標記。6.參賽選手須嚴格遵守賽場規章制度,服從裁判,文明競賽。有作弊行為的,取消參賽資格;如有不服從裁判、擾亂賽場秩序等不文明行為,按照相關規定扣減分數,情節嚴重的取消比賽資格和競賽成績。7.參賽選手完成競賽,大賽工作人員14、到達現場清點工具、設備等,參賽選手簽字確認;工具、設備損壞的,須有實物存在;工具、設備丟失的,參賽選手照價賠償。四、裁判員須知1.熱心競賽裁判工作。2.努力鉆研業務,熟悉本項競賽規則,嚴格履行裁判員職責,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3.作風正派,不徇私情,堅持原則。4.裁判員之間相互學習,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加強團結。5.服從領導,遵守紀律,執行任務時精神飽滿,服裝整潔,儀表大方。第四部分 競賽操作流程一、競賽準備競賽當日一律憑參賽證在規定的時間提前十五分鐘到達現場,并在裁判人員指導下積極做好賽前各項準備工作,按統一指令開始競賽。二、競賽檢錄每次比賽前15分鐘,參賽選手憑參賽證、順序號兩證齊全15、進入賽場,到達指定地方進行檢錄。三、等候競賽1.理論考核:參賽選手必須按競賽時間,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進行檢錄,按順序號進入考場指定座位參加考試。2.景點講解:參賽選手必須按競賽時間,提前15分鐘檢錄進入賽場,根據工作人員指示進入候考室,并進行抽簽決定講解對象(四選一)。選手按順序號依次出場,先進行自我介紹、景點講解。講解結束后,選手不用離場,現場抽題進行知識問答,知識問答環節結束后,選手退場。遲到15分鐘者不得參加競賽。(此環節,各參賽隊的領隊、指導老師以及隨行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賽場。)3.才藝展示:參賽選手必須按競賽時間,提前15分鐘檢錄進入賽場,根據工作人員指示進入候考室,依次進行才藝16、展示。遲到15分鐘者不得參加競賽。四、正式競賽1.理論考核:憑選手號進入考場指定座位參加筆試,考試時間為一個小時。2在景點講解前,要求選手在1分鐘之內進行個人介紹和個人展示;景點講解時間5分鐘。3.景點講解結束后,選手不用離場,現場抽題進行知識問答。4.才藝展示環節時間為3-4分鐘,由參賽選手單獨完成。時間到停止表演。五、提交競賽成果大賽評分標準由組委會制定,參賽選手的成績評定由大賽評審委員會負責。參賽選手的名次依據各項成績的累加成績排定。當成績總分相同時,根據景點講解理論考核才藝展示的得分順序,由高到低排名。六、退出競賽場地選手比賽結束,根據現場工作人員的指示離開比賽現場,并由領隊統一帶離競17、賽場地。七、查詢比賽成績按照組委會規定公布比賽成績,具體查詢方式另行通知。附件一2012年福建省高職院校技能大賽導游服務項目導游講解評分表順序號: 時間: 項目評分標準及要求分值得分個人介紹準確介紹個人基本情況,拉近與客人的心理距離,為導游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礎。10分語言與儀態語音清晰,語速適中,節奏合理; 語言準確、規范;表達流暢、有條理;具有生動性和趣味性;衣著打扮端莊整齊,與所講景點內容協調,言行舉止大方得體,符合導游人員禮儀禮貌規范。禮貌用語恰當,態度真誠友好,表情生動豐富,手勢及其它肢體語言應用適當。5分景點講解景點信息準確,要點明確,無明顯錯誤;條理清晰,詳略得當,主題突出;具有一定18、的文化內涵,能體現物境、情境和意境的統一;能針對不同游客使用恰當的講解技巧,講解通俗易懂,富有感染力;導游詞編寫規范且有一定特色。25分綜合知識1.導游業務熟悉并正確運用導游服務規范;思維反應敏捷,考慮問題周到;熟悉導游服務常見問題的處理方法并正確處理。5分2.導游基礎知識導游基礎知識的基本點掌握全面。5分其他景點講解4分30秒時工作人員示意,不足上述時間扣2分, 5分鐘時間到即停。選手得分 裁判簽名:附件二2012年福建省高職院校技能大賽導游服務項目才藝表演評分表順序號: 時間: 項目評 定 內 容總分值得分形象選手的外型條件,衣著裝扮符合主題和節目要求。4分現場表現現場表演符合所選節目的主題要求,現場發揮好,感染力強。節目內容健康向上,題材新穎,有時代感,與導游工作性質貼近。6分專業素養音樂類:音準、節奏、演唱方法等;舞蹈類:協調、柔韌、基本技巧等;其他表演類:語音面貌、內外部素質展現、信念感(感覺、念白)等。10分其他表演時間少于3分鐘者扣1分,4分鐘時間到即停。對于原創優秀作品可適當加12分。選手得分裁判簽名: